- 相關推薦
房地產開發中存在問題的調研報告范文
幾年來,我市房地產開發業得到長足的發展,對拉動我市社會和經濟發展起到一定作用,但房地產業發展過程中還存在結構不盡合理、房價增長過快等突出問題,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
(一)、商品住宅銷售價格偏高,增幅過快
統計資料顯示,2001年至2005年間,我市商品房銷售價格一直呈增長態勢,全市商品住宅的平均銷售價格分別為750元/平方米、885元/平方米、1020元/平方米、1120元/平方米和1350元/平方米,今年6月末達到1468元/平方米,價格增長幅度每年平均以15.8%的速度上漲,今年6月末又比上年末上漲8.7%。海勃灣城區房價比海南烏達兩地高出20%以上。據調查,在海勃灣城區已居住使用多年的舊樓房平均價格也超過1400元。
(二)、舊房拆遷問題導致工期長成本高
我市房地產業是伴隨著舊城改造的步伐發展壯大的。城市房屋拆遷是一項民心工程,是各級政府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在有些拆遷區域,少部分被稱為“釘子”戶的拆遷戶,由于要求補償價格過高,開發商難以達成共識而影響拆遷,如鉆北小區,從2004年實施拆遷以來,邊建邊拆,至今還有房屋散落在新樓之中,不能實施拆遷,使小區的整體開發建設和已建好入住的房屋周邊環境建設受到影響。同時由于拆遷時間延長也造成大部分已拆遷戶不能按期回遷,使開發商、購房戶都增加了開發和購房成本,這也是房價走高的因素之一。
(三)、商品房開發結構性矛盾顯露
目前我市房地產市場處于高速發展階段,但市場供給的結構性失衡問題比較突出。主要表現在:一是經濟適用房建設比例較小。二是大戶型住房供應過多,而小戶型住房不足。三是高價位房偏多,中低價位房少,中低收入家庭能夠承受得起的房少。從商品房供求狀況看,近兩年來我市商品住宅基本不存在空置面積,雖然商品房屋施工面積大幅增長,但居民的購買熱情和礦區、農區及市外購房者的大量涌入,商品住宅一度達到供不應求的狀況。
(四)、居民家庭收入與樓價之比偏高
按照國際原則,在住房信貸制度完備的條件下,收入房價比為5-6倍比較合理。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烏海市又屬于西部地區,房地產發展起步晚、起點低,收入房價比處于國際原則的中低水平。目前海勃灣城區新建房價升至平均1500元以上,買一套100平方米的住宅加簡單裝修大約需要18--20萬元,在市中心或環境較好的小區購房,房價還要高一些。2005年我市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0008元,以此測算收入房價比為1:6.2,這是平均水平,而目前我市城鎮居民家庭中有60%多沒有達到全市平均收入水平。年人均收入不足7800元和5100元的家庭各占20%,這些居民家庭收入與樓價比分別達1:7.7和1:11.8,由此可見,對于我市以工礦區居民為主的工礦城市來講,如今的商品房價格偏高,超過了現階段大部分居民的支付能力。
(五)、重先期開發輕后期服務
由于部分房地產開發商的可持續發展的認識不足,質量意識不強、有些承諾不兌現、面積出現縮水、配套服務意識不強,存在總體上的重先期開發、輕后期配套服務的傾向。物業管理不到位,由此引起的糾紛逐年增多,增加了居民購置商品房的顧慮。開發商長遠發展規劃意識不強,在某些企業還存在只重短期效益,忽視長遠規劃的現象。
(六)商業營業用房空置現象已顯現
2001--2005年,我市商業營業用房累計竣工面積34.5萬平方米,實際銷售面積為30.8萬平方米,商業營業用房空置現象已顯現。目前部分竣工項目實際出租使用情況不樂觀,有出現潛在空殼市場的危機,例如鉆石廣場、帝王廣場等商業區,除外圍臨街房屋出租情況較好,廣場內房屋空置現象較嚴重。一方面容易造成開發商積壓和占用的資金,影響資金的回籠,不利于房地產企業的健康發展。另一方面由于大部分房屋已售給購房戶,一些地段出租使用情況不好,在一定程度上投資風險已轉嫁到購房戶,也影響今后商用房屋的投資熱情。
日前,國務院轉發建設部等九部委《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建設部又最新出臺《關于落實新建住房結構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見》,給今后抑制房價增長增加動力。我市應盡快將這些政策貫徹實施,增強對房價的調控能力,規范房地產開發市場的價格。同時盡快調整開發結構,加大100平方米以下中小戶型住宅建設,使住宅價格與居民收入之比落在一個合理的區間內,讓廣大中低收入家庭對住宅潛在的巨大需求,轉化為現實購買力,以銷售促開發,推動房地產業發展再上一個新臺階。
【房地產開發中存在問題的調研報告】相關文章:
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09-20
LBS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04-28
關于非法開墾濕地、草原案件法律適用中存在問題的調研報告04-30
關于非法開墾濕地、草原案件法律適用中存在問題的調研報告04-26
高職英語中存在的問題與挑戰04-29
述職報告存在的問題04-07
房產測繪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04-29
施工存在問題的報告05-01
試析預算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