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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檢察官楊斌
“犯罪不是最大的惡,滋生惡的土壤才是,而我是這片土壤的一部分。”楊斌說。她剛烈,網(wǎng)上很多人說她“呆在體制里罵體制”,質疑她“作秀”。以往她會尖銳地反駁,后來是沉默。但這些都不作數(shù)。你只有靜靜坐在那里聽她說,內在更幽深的部分才有可能打開。 “別以為檢察官有多了不起,盡管我當年也這么認為。”1992年,一個剛剛畢業(yè)、屈就花都一家農藥廠以躋身珠三角這片熱土的湖南女孩,一不小心撞開了花都檢察院的大門。曾經(jīng)她興奮莫名,聽著同事問,“你沒背景能進來?我不信!”心里美得冒泡—彼時她是花都檢察院第一個外地人、本科生。 然而20年后再回觀:沒完沒了的伏案寫材料、第一次開庭嚇得手忙腳亂,這些辛酸還歷歷在目,唯獨當年那個女孩小心翼翼仰視司法殿堂的神圣感,已被更多五味雜陳替代。“有時真心覺得,檢察官什么都不是!”
對抗命運
中秋假期,太陽仍晃得人眼花的下午,敲開楊斌位于花都的宅門,開門的是老父楊天祥。頭發(fā)全白的老人高大健壯,不說話,沖我們一笑,回頭中氣十足喊聲“楊斌”—穿著紅色小碎花睡衣的女兒馬上小鹿似地,踢著拖鞋奔了出來。 沙發(fā)很大,楊斌盤起一條腿,整個人窩在里面,柔軟放松,跟她微信的照片一點都不像。后者表情嚴肅、端正、堅硬,頭發(fā)梳得一絲不茍,符合人們對“鐵面無私”的想象。 然而在楊斌眼里,這些想象全是幻象:辦案就像寫八股文或流水線,都是固定的套路;法律條文雖成千上萬,日常運用的只有10幾條。“我們那個年代,很多檢察官都是轉業(yè)軍人,法盲辦案很普遍。我也是屬于典型的半路出家,沒什么了不起的!” 她毫不留情地揭自己、揭職業(yè)的短,大概因為“不甘沉淪,渴望闊寬自由的天地”,這樣的人尤其容易陷入對現(xiàn)實的失望當中。 2006年經(jīng)辦母親溺死女童一案,是楊斌司法生涯最重大的轉折點。案中作為起訴方的檢察官表現(xiàn)出對被告人周模英異乎尋常的同情,一度在體制內外成為爭議焦點。因為這件事的持續(xù)發(fā)酵,楊斌坐了幾年“冷板凳”;同樣因為這件事,她又以一個“另類檢察官”的形象在媒體火速成名。 如今,女檢察官楊斌已是司法界的名人。“我是被逼出來的,不甘心,內心有種騷動。”她說。這是烙印于生命早年的感受。 楊斌的父母都是湖南湘潭電子廠的工人。她記得,那是一個非常大的國營工廠 ,數(shù)萬職工,完整而封閉的社區(qū),幼兒園、學校、醫(yī)院、火葬場一應俱全,若是子承父業(yè),一個人可以從出生到死亡一步都不離開廠區(qū)。 在父親楊天祥眼里,女兒開竅得晚,兩個兒子都聰明能干,唯獨小女兒資質平庸。女兒初中畢業(yè)時,楊天祥曾擔心她考不上大學,建議她念職中—那意味著什么?頂替父母的職位留在廠里,按部就班、生老病死?對別人來說這可能就是平凡的人生,但楊斌一想到要過“一眼就看得到頭”的人生,就恐懼不已。 她不甘心,鉚足了勁拼命讀書,上到高中,果然突然“開竅”,成績突飛猛進。可惜的是父親沒有及時修正對女兒的評價,高考填報志愿時,建議她報讀重慶大學社會科學系“中國社會主義建設”專業(yè),原因是“冷門,估計報的人少,考上的幾率比較大”。楊斌委屈地從了。高考放榜她才發(fā)現(xiàn),自己的成績完全可以上北大。 對楊斌來說,命運需要堅定不已、用盡全力去把握,一絲軟弱,就會顛覆你的人生。“如果不是那一個決定,可能我的生命軌跡完全是另一個樣子。” 曾經(jīng)在廣州市檢察院擔任楊斌的書記員的朱卓媚律師回憶,在市檢的楊斌有個奇特的習慣。每天固定時間,檢察院大樓播放廣播體操音樂時,大家踢毽子、伸懶腰,各種休閑娛樂,唯獨楊斌會真的一板一眼到走廊上做操,數(shù)年如一日。“我總覺得,早年有些東西仍印刻在她身上……”朱卓媚說,“總之,她認準的東西就會堅持去做,哪怕只有自己一個人。” 至少,她是離開那個只余歲月靜好的老廠區(qū)了。
新迷茫
楊斌承認她常常對現(xiàn)實失望,或者說,一直在“現(xiàn)實-失望-理想-新現(xiàn)實-失望-新理想”的波峰與波谷間滑動。 “檢察官做久了,有時案子就不是案子了。”在她看來,公訴是個易學難精的職業(yè),它對人的挑戰(zhàn)并不在于你會遇到多難辦的案子,而在于每天接觸社會最底層的陰暗面,會讓人自動變得麻木,以減緩心靈受到的撞擊。這使檢察官難免在某種程度上淪為公訴機器,法律變得僵化、冰冷,活生生的人與命運湮沒其間。 進入檢察院對楊斌來說殊不容易。1992年大學畢業(yè),如果服從分配,她還是要回湘潭電子廠 。不甘于此的她輾轉在花縣(當時的花都)找到一份農藥廠的文秘工作。“想在這里先找個落腳點。”不料從花縣趕回學校,統(tǒng)分已經(jīng)開始,她只能跑著大小衙門以期跨省改派。碰壁無數(shù)次后,恰好一位高中女同學的父親,彼時的湘潭市委領導知道了這件事,只打了一個電話,手續(xù)馬上辦妥。 然而,離開湘潭到花縣農藥廠報到的楊斌再次遇上意外,農藥廠突然不要她了。這次,伸出援手的是當?shù)厝耸戮志珠L,推薦她到檢察院面試。 這段一波三折的經(jīng)歷對楊斌影響無疑深遠。掙脫既往束縛的無比艱難,讓她對新生活抱有理想主義色彩的高期待。 1997年,一直在檢察院寫材料的楊斌被調至公訴科,正式開始辦案。早期的她看重的是自我能力的體現(xiàn),“鐵面無私”,“對被告人特別無情,認為他們是社會的渣滓,完全不會去想犯罪背后的社會原因”。僅僅一年后,她就在1998年廣州市優(yōu)秀工作評比中被評為“優(yōu)秀公訴員”。 最初,她覺得找到了新的工作動力和樂趣,但很快就陷入了迷茫:“辦案就是這樣而已?”一開始,她歸因于“池塘太小”,在花都辦的都是小案子,“法庭都是破破爛爛的”。2003年底,楊斌通過遴選進入廣州市檢察院。
法與情
楊斌以為,每個人內心都向往更廣闊更自由的天地。她很快也明白,迷茫的關鍵并不在于平臺大小,而在于自己的內心。 她承認,對法律神圣的信仰在這些年里確實被毀壞良多。在西方,檢察官和法官基本上能獨立決定一個案子的命運。然而在13年的公訴人生涯中,她處理過很多復雜案件,這些案件是否起訴,如何量刑,往往需要根據(jù)復雜程度,歷經(jīng)復雜的系列程序。 “在這個過程中,檢察官的專業(yè)性只能體現(xiàn)在,不管案子有什么背景,承受多大的壓力,都要說出自己的專業(yè)觀點。”然而,這也不過是安撫自己良心的舉措而已。 楊斌說:“案子辦錯了不可怕,可怕的是文過飾非,有錯不改,死不認錯。當然,很多次當這些情況發(fā)生后,我最后什么也沒做,什么也做不了。” 發(fā)現(xiàn)和接受這些現(xiàn)實的過程無比痛苦。其間她體會到,“要當一個對得住自己良知的檢察官,必須對法律和對社會都有深刻理解,后者尤為重要”。 朱卓媚回憶,2004年跟著楊斌辦案,就覺得這位女檢察官很特別。“我跟她辦的多是青少年犯罪的案子,對于初犯的青少年,她會和他們聊很多,希望他們真心悔改。”“很少有檢察官會做這些事情。” 最繞不開的當然是楊斌賴以成名的2005年周模英案。親生母親辣手溺死女兒,這樣的人倫慘劇對社會沖擊極大,公憤滔天。“一開始我氣得發(fā)抖。”楊斌說,但她隨后陸續(xù)了解到案件背后的故事:貧困的家庭,冷漠的丈夫,久病不愈的女兒,無以為繼的家庭經(jīng)濟……她開始理解和同情這個孤獨無助的女人。 當年12月,在法庭上,作為公訴人,她頂著民意壓力,為被告人周模英請求從輕處罰。周模英服刑的5年里,她數(shù)次到江西看望周的父母公婆以及孩子。 有人贊賞她的理念和行為,認為是“法中有愛”的主旋律體現(xiàn);有人則批評她感情用事、濫用職權。 無論贊同還是批判,人們都傾向于把她的辦案風格看成一種純感性體現(xiàn)。有一位朋友甚至當面批評她,“你是無原則地站在弱者的一邊。” 但在她看來,事實并不完全如此。“我必須承認自己確是個感性的人,并為辦了12年的案子依然沒有變得麻木和冷漠而感到幸運。”楊斌說,然而對被告的同情,背后有她多年處于案件經(jīng)辦第一線對社會問題和司法體制的理性思考。 “在我經(jīng)辦的案子里,90%的被告都來自社會底層。農民工被這個時代挾裹著來到城市,既沒有辦法接受良好的教育,基本的合法權益也無法得到保障,呼聲很難被聽見……這注定了無助的他們特別容易受到誘惑,淪為被害人或者被告。” “他們是社會轉型期的犧牲品!”她強調,正如她為周模英案所寫的公訴書:“周模英的遭遇,固然是她個人的悲劇,但何嘗又不是這個社會、這個時代的悲劇?” 在當下環(huán)境中,檢察官的專業(yè)性只能體現(xiàn)在,不管案子有什么背景,承受多大的壓力,都要說出自己的專業(yè)觀點。
如何堅守?
“正是這句‘社會、時代的悲劇’說得不妥。”有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司法界人士如此評價周模英事件里楊斌的表現(xiàn),“你可以說她個人遭遇值得同情,但以檢察官的身份說出‘時代悲劇’這種話,有欠周全。” 楊斌說“我不在乎”。2006年至2010年是她的一個低谷期:領導雖然不說,但心里有看法,“冷板凳坐定了,升遷、仕途都無望,就專心辦案唄”。 直到2010年,周模英提前釋放并來到廣州,引發(fā)媒體報道,楊斌一時也成為熱點人物。廣東省檢察院檢察長鄭紅在批示中指出:“楊斌的行為實實在在體現(xiàn)了檢察官在執(zhí)法辦案過程中如何化解矛盾,如何弘揚善良和正義,如何延伸檢察職能,做好群眾工作,每一位檢察官都應該向她學習。”這一次,算是在體制內為楊斌“正了名”。 盡管如此,爭議尚未平息。圍繞著該年新建縣檢察長因楊斌之故,動用關系為周模英一家特批一套經(jīng)濟適用房并解決其兒女在縣城上學的問題,網(wǎng)上掀起了對楊斌“使用特權”的另一波質疑。有司法界人士亦認為,檢察官幫助被告不是不可以,但幫助應限于個人行為,避免動用權力關系。 “周模英符合拿經(jīng)濟適用房的資格嗎?”有人直接在她的微博質問。 對此,楊斌很是惱怒。“如果周模英都沒有資格,那么誰有資格?質疑這些的人有沒有思過‘不符合資格’背后的不公平?如果明知道它是不公平的,我們?yōu)槭裁床槐M自己最大的能力去改變?” 那一刻,她仿佛回到了大學畢業(yè)那會兒,當時她是那么深切地體會到,對一個普通人來說窮盡所有都沒辦法敲開的一扇門,往往只需要手握權力者的舉手之勞就可以輕輕推開—“這一舉手,就可能改變一個人的一生”。 “這不是濫用權力,而是權力的回歸。”她說。 關于這一切的爭論當然難有定論。關鍵是,再怎么爭議,楊斌總之是不再辦案了。2010年底至今,體制在為她“正名”的同時,又先后將她兩次調任。現(xiàn)在,她也離自己最熱愛的案件經(jīng)辦一線越來越遠了。 如今她被借調到政法委,重新回到每天寫材料的生活。體制內的命運和前途對她來說,再一次滑向“未知”。不同的只是,現(xiàn)在的她已不再彷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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