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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說明書-權利要求書-化學領域部分1
簡答題
基本知識:
1、除了發明名稱,一份發明專利申請的說明書文字部分應當依次包括哪幾個組成部分? 答:(1)技術領域,(2)背景技術,(3)發明內容,(4)附圖說明(有附圖的,應當有附圖說明),(5)具體實施方式。
2、在撰寫說明書的“發明內容”部分時,應當寫明哪幾方面的內容?
答:(1)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2)為解決其技術問題采用的技術方案,(3)相對于現有技術,發明的有益效果。
3、按照性質劃分,權利要求包括哪兩種基本類型?
答:產品權利要求和方法權利要求。(或者:物的權利要求和活動的權利要求)。
4、按照形式劃分,權利要求分為哪兩種類型?
答: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
5、通常情況下獨立權利要求包括哪兩個部分?
答: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
6、獨立權利要求的前序部分應當寫明哪些內容?
答:應當寫明要求保護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主題名稱和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主題與最接近的現有技術共有的必要技術特征。
7、獨立權利要求的特征部分應當寫明哪些內容?
答: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區別于最接近的現有技術的技術特征。
8、什么樣的權利要求是從屬權利要求?
答:如果一項權利要求包含了另一項同類型權利要求中的所有技術特征,且對該另一項權利要求的技術方案作了進一步限定,則該權利要求為從屬權利要求。
9、從屬權利要求一般包括哪兩個部分?
答: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
10、從屬權利要求的引用部分應寫明哪些內容?
答:寫明引用的權利要求的編號及其主題名稱。
11、從屬權利要求的限定部分應當寫明哪些內容?
答: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附加的技術特征。
12、組合物權利要求分開放式和封閉式兩種表達方式,請簡述兩者區別。
答:開放式表示組合物中并不排除權利要求中未指出的組分;封閉式表示組合物中僅包括所指出的組分而排除所有其他的組分。
13、一個組合物中各組分含量百分數之和應當等于100%,幾個組分的含量范圍應當同時符
合哪兩個條件?
答:某一組分的上限值+其他組分的下限值≤100
某一組分的下限值+其他組分的上限值≥100
14、什么是化學產品的用途發明?
答:化學產品的用途發明是基于發現產品新的性能,并利用此性能而作出的發明。
稍有難度的知識
15、什么是必要技術特征?
答:必要技術特征是指,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為解決其技術問題所不可缺少的技術特征,其總和足以構成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使之區別于背景技術中所述的其他技術方案。
16、一項權利要求的主題名稱為“一種丁苯共聚物及其制備方法”,這樣寫是否正確?為什么?
答:不正確。
每項權利要求的類型應當清楚,其主題名稱應當能夠清楚地表明該權利要求的類型是產品權利要求還是方法權利要求,不能既包含有產品又包含有方法。
(正確的寫法,應當是分成兩個權利要求:
1、一種丁苯共聚物,……。
2、一種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丁苯共聚物的制備方法,……。)
17、當權利要求相對于背景技術的改進涉及數值范圍時,一般如何給出實施例? 答:通常應當給出兩端值附近的實施例;
當數值范圍較寬時,還應當給出至少一個中間值的實施例。
18、說明書摘要應當寫明哪些內容?
答: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所公開內容的概要,即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和所屬技術領域,清楚地反映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解決該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的要點以及主要用途。
19、在收到專利局發出的審查意見通知書后,可以隨意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或者增加內容嗎?為什么?
答:不可以。
根據專利法第33條規定,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51條第3款規定,在收到專利局發出的審查意見通知書后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的,應當針對通知書指出的缺陷進行修改。
20、申請日之后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時,為了說明發明的有益效果或證明其能夠實施,可以再增加實施例或者補入實驗數據嗎?為什么?
答:不可以。
因為這些修改超出了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
21、一個具體化合物的公開能否破壞包括該具體化合物的通式的新穎性?對通式中其他化合物的新穎性有影響嗎?
答:一個具體化合物的公開能破壞包括該具體化合物的通式的新穎性,但不影響該通式所包括的除該具體化合物以外的其他化合物的新穎性。
22、發現已知化學產品新的性能或用途,可否就該化學產品本身提出發明專利申請?為什么?
答:不可以。
因為發現化學產品新的性能或者用途并不意味著其結構或組成的改變,不能視為新的產品,所以不能就該化學產品本身提出發明專利申請。(但是利用該化合物新的性能而作出的用途發明可以提出發明專利申請)
23、什么是并列獨立權利要求?
答:當有兩項或者兩項以上獨立權利要求時,寫在最前面的獨立權利要求被稱為第一獨立權利要求,其他獨立權利要求稱為并列獨立權利要求。
深入掌握:
24、撰寫關于組合物的發明時,是否必須將組分的含量寫入獨立權利要求中?為什么? 答:不一定。
如果發明的實質或者改進只在于組分本身,其技術問題的解決僅取決于組分的選擇,而組分的含量是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根據現有技術或者通過簡單實驗就能夠確定的,則在獨立權利要求中可以允許只限定組分。
但如果發明的實質或者改進既在組分上,又與含量有關,其技術問題的解決取決于該組分特定含量的確定,則在獨立權利要求中必須同時限定組分和含量,否則該權利要求就不完整,缺少必要技術特征。
25、根據限定的類型分,組合物權利要求分為哪三種類型?并說明各自適用的情況。 答:非限定型、性能限定型、用途限定型。
當說明書中描述了組合物具有兩種或者多種使用性能和應用領域時,可以使用非限定型權利要求;(例如:一種水凝膠組合物)
如果說明書中僅公開了組合物的一種性能或者用途時,應寫成性能限定型或者用途限定型權利要求。(例如:一種磁性合金;一種丁烯脫氫催化劑)
26、一個范圍的化合物(如C1-4)能破壞該范圍內所有具體化合物的新穎性嗎?為什么? 答:不能。
一個范圍的化合物(如C1-4)只能破壞該范圍內兩端值具體化合物(C1和C4)的新穎性。但若端值具體化合物有幾種異構體時,該范圍的化合物不能破壞每個單獨異構體的新穎性。
判斷對錯
基礎知識
1、說明書摘要具有法律效力。
答案:錯(摘要僅是一種技術信息,不具有法律效力。)
2、說明書摘要不能用來解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答案:對(摘要僅是一種技術信息,不具有法律效力,摘要的內容不屬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原始記載的內容。)
3、說明書及附圖主要用于清楚、完整地描述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使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理解和實施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
答案:對
4、化合物通式的公開能夠破壞該通式中一個具體化合物的新穎性。
答案:錯(不能)
5、從屬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一定落在其所引用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之內。
答案:對
6、屬于同一項目的所有科研成果均可合案申請。
答案:錯
7、說明書摘要可以作為以后修改說明書或者權利要求書的根據。
答案:錯(不能,摘要的內容不屬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原始記載的內容。)
8、發明名稱可以寫成“一種YS8520銀催化劑”。
答案:錯(發明名稱中不得使用人名、地名、商標、型號或者商品名稱等。)
9、在說明書中出現“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這樣的描述是允許的。
答案:錯(說明書中不得出現這樣的引用語。)
10、摘要文字部分,包括標點符號,不得超過300個字。
答案:對
11、一份權利要求書中必須包括從屬權利要求。
答案:錯
12、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 答案:對
13、化學產品的用途發明屬于方法發明。
答案:對(無論是新產品還是已知產品,其性能是產品本身所固有的,用途發明的本質不在于產品本身,而在于產品性能的應用。因此,化學產品的用途發明是一種方法發明。)
14、所有的產品都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答案:錯
15、說明書中必須有實施例,而且實施例的數目越多越好。
答案:錯(取決于權利要求的技術特征的概括程度;化學領域中,發明性質不同,具體領域不同,對實施例的數目要求也不完全相同。)
16、組合物中組分A的含量為30%以下,表示該組合物中可以不包括組分A。
答案:對(包括了組分A含量為0的情況,其屬于選擇組分,而不是必須存在的組分。)
17、用不同的方法制備出與已知產品相同的產品,只能提出方法專利申請。
答案:對
18、技術特征可以是構成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組成要素,也可以是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
答案:對
19、多項從屬權利要求是指引用兩項以上權利要求的從屬權利要求。
答案:對
20、化學產品的結構尚不清楚時,可以借助性能參數和/或制備方法來定義。
答案:對
21、獨立權利要求應當從整體上反映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記載解決技術問題的所有技術特征。
答案:錯
22、專利中所稱的技術方案是指對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規律的技術手段的集合。
答案:對
23、一項權利要求只允許在其結尾處使用句號。
答案:對
24、沒有受專利保護的公開技術任何人都能夠使用。
答案:對
25、中國企業、個人申請外國專利前必須先申請中國專利。
答案:錯(可以直接提出外國專利申請或者專利國際申請,但是一定要進行保密審查)
26、在我國,專利只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答案:對
27、對比文件公開了由組分A、B、C組成的組合物,其破壞了發明專利申請要求保護的由
組分A和B組成的組合物的新穎性。
答案:錯
28、在一份權利要求書中,獨立權利要求所限定的保護范圍最寬。
答案:對
稍難的知識
29、多項從屬權利要求只能以擇一的方式引用在前的權利要求。
答案:對(比如: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或者: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
30、多項從屬權利要求可以引用另一項多項從屬權利要求。
答案:錯
31、從屬權利要求可以進一步限定其所引用的獨立權利要求特征部分的特征,也可以進一步限定前序部分中的特征。
答案:對
32、從屬權利要求可以引用在前的權利要求,也可以引用在后的權利要求。
答案:錯
33、有益效果是指由構成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征直接帶來的,或者是由所述的技術特征必然產生的技術效果。
答案:對
選擇題
基本知識
1、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年費的計算是( )。 A每年相同的;B階段性遞增的;C階段性遞減的
答案:B
2、失效專利包括下列哪些專利( )。
A保護期限屆滿的專利
B專利權人聲明放棄的專利
C未繳納年費提前終止的專利
答案:A B C
3、某課題組開發了一種新的催化劑及其制備方法,應當申請( )專利。
A發明
B實用新型
D外觀設計
答案:A
4、某課題組研制出一種用于烯烴聚合的新設備,可以申請( )專利。
A發明
B實用新型
D外觀設計
答案:A B
5、下列哪些表述可以用于開放式組合物權利要求的撰寫( )。
A 包含;B 由…組成;C 主要組成為;D 基本上含有
答案:A C D
6、在撰寫說明書的“背景技術”部分時,應當寫明哪些內容( )。
A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理解、檢索、審查有用的背景技術
B引證反映背景技術的文件
C指出背景技術中存在的所有問題和缺點
D指出背景技術中存在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所解決的問題和缺點
答案:A B D
7、判斷說明書是否充分公開,應當以下列哪些內容為準( )。
A申請日之后補充的實施例或者實驗數據
B原說明書記載的內容
C說明書摘要
D原權利要求書記載的內容
答:B D
8、一件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應當包括哪些文件( )。
A說明書;B附圖;C說明書摘要;D權利要求書
答案:A B C D
9、申請日后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時,應當依據下列哪些內容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進行修改( )。
A說明書摘要
B原說明書記載的內容
C原權利要求書記載的內容
D自己發表過的相關論文
答案:B C
10、要求保護的發明為化學產品本身的,說明書應當記載下列哪方面的內容( )。 A化學產品的至少一種制備方法
B與確認化學產品相關的內容
C化學產品的用途和/或使用效果
答案:A B C
11、對于涉及化學方法的發明,說明書應當記載下列哪些內容( )。
A方法所用的原料物質
B工藝步驟
C工藝條件
D必要時還應當記載方法對目的物質性能的影響
答案:A B C D
12、下述內容中哪些是對說明書的撰寫要求( )。
A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
B說明書應當支持權利要求書
C說明書必須要有附圖
D說明書中應當用詞規范、語句清楚
答案:A B D
13、下列哪項為中國專利號( )。
A ZL200710119929.6
B CN101357972A
C 99240909.8
D CN1108320C
答案:A
(A 為中國發明專利號;B為中國發明專利申請公開號;C為中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號;D為中國發明專利授權公告號)
稍難的知識
14、對于要求保護化合物的發明,為了確認該化合物,說明書應記載下列哪些內容( )。 A化合物的化學名稱
B化合物的結構式或者分子式
C與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相關的化學、物理性能參數
答案:A B C
15、對于要求保護組合物的發明,為了確認該組合物,說明書應當記載下列哪些內容( )。 A組合物的組分
B各組分的化學和/或物理狀態
C各組分可選擇的范圍
D各組分的含量范圍及其對組合物性能的影響
答案:A 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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