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楓橋經驗的啟示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這是20世紀60年代浙江省諸暨市楓橋鎮干部群眾在探索社會治理模式中形成的“楓橋經驗”。1963年,毛澤東同志曾親筆批示“要各地仿效,經過試點,推廣去做”,“楓橋經驗”因此成為了我國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創新社會治理模式的一個典型案例。
“楓橋經驗”從表面上看是一種化解矛盾糾紛的社會治理模式,但從更深層次的意義上講則是黨員干部堅持走群眾路線,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的重要舉措。進入新時期,社會的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發展之間的矛盾,作為黨員干部,如何運用“楓橋經驗”解決人民矛盾,把新時期黨的群眾路線堅持好、貫徹好,筆者認為應該常懷“四心”。
常懷服務群眾的“耐心”。基層的矛盾糾紛涉及到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各種利益訴求紛繁蕪雜,要將群眾的矛盾在群眾中化解,這就要求黨員干部要常懷一顆服務群眾的“耐心”。服務群眾就是要貼近群眾的身邊,傾聽群眾的心聲,了解群眾的訴求,幫助群眾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問題,以“耐心”換取群眾的“真心”,這樣才能獲得群眾的信任,在處理群眾間的矛盾糾紛上才能占據主動權。
常懷無私奉獻的“熱心”。“楓橋經驗”從某種意義上講也是“雷鋒精神”的發揚與傳承。“雷鋒精神”的本質就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人民的事業無私奉獻,這是一種典型的集體主義思想,而“楓橋經驗”的理念也是要求干部群眾在處理矛盾糾紛的過程中,充分發揮自身的主觀能動性,依靠集體的力量將矛盾化解在基層,這也是一種集體主義的思想,它們不謀而合的思想內涵,引導黨員干部在化解群眾矛盾糾紛時要飽含一顆無私奉獻的“熱心”。
常懷寬容大度的“胸心”。“泰山不讓土壤,故能成其大;
河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踐行“楓橋經驗”需要黨員干部常懷一顆寬容大度的“胸心”,在解決矛盾糾紛時才能從容不迫,運籌帷幄。寬容的“胸心”要求黨員干部要舍己利顧長遠,求大同存小異,以自己的身體力行引導群眾正確的面對矛盾糾紛,以退為進,以守為攻,將矛盾糾紛化解于無形之中。
常懷定紛止爭的“決心”。踐行“楓橋經驗”就是要將紛爭平息在基層,將矛盾化解在基層,這就要求黨員干部在做群眾工作時要常懷一顆定紛止爭的“決心”。基層矛盾時常牽涉多方利益,背后關系錯綜復雜,在解決這些矛盾時,黨員干部一定要拿出“不破樓蘭終不還”的“決心”,增強調解矛盾糾紛的工作力度,將關系捋順、將事情擺平,才能將矛盾糾紛就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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