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爾康”是北冰洋食品公司在1985年與中國科學院生物研究所聯(lián)合研制的一種新型飲料,投放市場后,很快以獨特的風味和科學的營養(yǎng)成分贏得了消費者的青睞,銷售量逐月上升,并突破重重障礙打入國際市場,
喬春洋:“維爾康”商標被搶注
。1988年被指定為第十一屆亞運會專用飲料,并與十幾個國家簽訂了出口合同。北冰洋食品公司為“維爾康”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使其前程燦爛,充滿希望,一時聲名顯赫,令國內(nèi)同行刮目相看。但是,它卻沒有注冊商標。早在1986年4月,北京市崇文區(qū)工商局商標科就發(fā)現(xiàn)了在市場上出售的“維爾康”飲料,便打電話通知廠家申請注冊商標,以后又多次催促,但由于公司缺乏商標意識,對工商部門的意見置若罔聞。
此時,一個“陰謀”正在悄悄地謀劃和實施。山西陽泉飲料廠是個只有100多名職工的集體小廠,資金薄弱,技術(shù)力量不足,產(chǎn)品滯銷,生產(chǎn)不景氣。他們曾仿冒廣東“健力寶”的注冊商標,被工商局罰了款。聽說聲名遠播的北京“維爾康”沒有注冊,他們不由得暗中慶幸,趕緊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維爾康”商標。
在接到山西陽泉飲料的注冊申請后,國家商標局、北京市工商局商標處以及崇文區(qū)工商局商標科的有關(guān)同志都為北冰洋食品公司擔心,并打電話通知該公司,但該公司工作人員仍未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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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春洋:“維爾康”商標被搶注》(http://salifelink.com)。1988年3月,國家商標局正式通知北京市工商局,準備核準山西陽泉飲料廠的注冊申請,擬于1988年5月20日在商標局編印的《商標公告》上公告。
崇文區(qū)工商局工作人員再次打電話給北冰洋食品公司,通報了這一情況,并提出3條建議:一是與山西陽泉飲料廠協(xié)商,爭取達成商標轉(zhuǎn)讓;二是在商標注冊公告后提出異議請求仲裁,但成功的可能性極小;三是一旦對方申請被核準,你們停用“維爾康”名稱。
直到這時,北冰洋食品公司才感到事態(tài)嚴重,馬上派人與山西陽泉飲料廠協(xié)商解決問題的方案。飲料廠方面提出兩個解決辦法:①轉(zhuǎn)讓方案。要求北冰洋食品公司出資17萬元,買回“維爾康”商標專用權(quán)。②簽訂使用許可合同。準許北冰洋食品公司使用“維爾康”商標,作為互惠條件,北冰洋食品公司要準許飲料廠使用其“北冰洋”商標,而且為了保證產(chǎn)品質(zhì)量,北冰洋食品公司要向飲料廠提供濃縮原料。
北冰洋食品公司對這兩個方案都不能接受。最后,經(jīng)多方求助,陽泉飲料廠同意暫時先由北冰洋食品公司使用“維爾康”商標,但畢竟“維爾康”是人家的了。這不僅使研制費用、廣告宣傳費用等白扔,還失去了市場。到后來,北冰洋食品公司只好與百事可樂公司合資,去生產(chǎn)和銷售百事可樂產(chǎn)品了。一個很有前途的商標就這樣夭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