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旺仔牛奶”新廣告受到了眾多觀眾和媒體的指責,稱其“歪曲母愛”,誤導小孩以為父母只有買了牛奶才是真正愛他,
母愛過火,旺旺咋辦?
。為此,本人也仔細“品味”了一下這則新廣告。廣告的情節大致如下:“三年級六班李子明同學,你媽媽給你送來了兩瓶旺仔牛奶……”小學的喇叭大聲播報。叫李子明的男孩激動又自豪,眼淚狂飛(夸張的動畫效果),飛撲到媽媽懷里,親了一口牛奶罐子,說:“媽媽我愛你!”身后的小同學滿眼羨慕地說:“哇,你的媽媽好愛你哦!”
原來,為了加強廣告效果,強化消費者對廣告的理解,廣告中難免加上一些夸張的成分,但是,正是這則夸張的廣告,成為了本次危機的導火索,讓旺旺集團也因此陷入一場突如其來的廣告危機之中。
危機應對,旺旺集團顯然沒有做好準備
大多消費者都指責,這則廣告里同學羨慕的感慨,給沒有多少分辨能力的孩子這樣的暗示:媽媽買旺仔牛奶就是愛他。那如果不買旺仔牛奶呢,難道就不愛孩子了?面對這樣的質問?面對廣告危機可能帶來的不利影響,旺旺集團又是如何應對這次危機的呢?
據《北京晨報》在8月23日的一個題為“旺仔牛奶廣告被指誤導兒童”的整版報道顯示:旺旺集團絕非對孩子有所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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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愛過火,旺旺咋辦?》(http://salifelink.com)。旺旺集團旺仔牛奶事業部企劃部的沈經理解釋說,這則廣告的主旨是說哪怕父母小小的關懷,都會令孩子非常開心。這種情感交流是通過牛奶實現的,牛奶是父母關懷孩子的產品之一,并非暗示孩子“牛奶就等于母愛”。沈繼續解釋,每名消費者對同樣的廣告都有不同的反應,這并非企業可以控制,旺旺不存在“逼迫”一說。雖然產品針對的消費者是小孩,但小孩的消費主導權在家長手里,而家長是有辨別力的。孩子有自己的想法,父母也應有相應的對孩子的價值觀培養。如果家長覺得不能購買旺仔牛奶,也可以用特別的方法勸說孩子。而且,利用學校作為廣告場景,也都是很正常的生活化場景,同時表示會接受觀眾對表現方式的批評意見,列入以后新廣告策劃的考慮范圍……
顯然,沈的回答屬于辯解之辭。雖然,沈從正面回應了觀眾的置疑,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延緩了廣告危機事件的進一步擴大。但是,從沈的回答中還沒有找到鏗鏘有力的解釋,乃至一些敏感的專家認為,旺旺在拿母愛促銷誤導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