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改變命運,創業改變命運!《贏在中國》第二賽季十強激戰正酣”由央視經濟頻道主辦,眾多風險投資公司支持的這檔節目在國內掀起了創業熱潮,尤其是對于尋求投資無門的草根選手來說,更是躍躍欲試,
融資網:從《贏在中國》融資風險很大
。融資網研究中心研究結果表明:從《贏在中國》直接融資的成本非常大,也不利于再次融資。“王利芬是好心辦壞事”
給你投1000萬人民幣,我占75%的股份,如果這個條件是風險投機機構給當初創業的百度CEO李彥宏和搜狐CEO張朝陽提出的話,相信他們轉身就走人了。從這個角度看,《贏在中國》第一賽季冠軍宋文明用公司75%的拿到1000萬人民幣的風險投資是一個失敗的融資策略。
“李彥宏用百度2.6%的股份就拿到了Google499萬美元的投資”,唐朝認為,王利芬女士是一位優秀的傳媒人,在美國感受到了風險投資對創業者帶來的巨大幫助,也希望通過《贏在中國》這個平臺讓中國的普通創業者和風險投資機構能夠有效的互動,但是,她本人對于風險投資的游戲規則和操作顯然并不精通。
“1000萬人民幣也就是100多萬美元,即使這些錢是作為天使投資,所占公司股份比例也應該在35%以內,” 唐朝認為,為什么《贏在中國》第二賽季將參賽選手持股比例提高到35%、第三賽季將參賽選手持股比例提高到50%,就是因為越來越多的創業者覺醒了,所以大家就看到第二賽季沒有什么真正值得投資的項目了,如果第三賽季再不提高參賽選手持股比例,這個節目存在的實際意義恐怕就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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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網:從《贏在中國》融資風險很大》(http://salifelink.com)。因此說,《贏在中國》第一賽季獲得投資的選手是令人同情的,是值得其他參賽選手認真反思的,王利芬是好心辦了壞事。“雙重標準對參賽選手不公平”
1992年,第一家境外風險投資機構——IDG技術創業投資基金進入中國,現在著名國際風險投資機構已經都在中國設立了相關機構。我們在《贏在中國》第一賽季里看到,今日資本、IDG都是該活動獲獎選手的項目投資機構。
“我們希望幫助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家實現他們的創業夢想。”唐朝認為,今日資本總裁徐新女士非常清楚,風險投資公司不是慈善機構,沒有義務“幫助”你實現創業夢想。準確的說,風險投資人是“買賣”人里“欲望”最“貪婪”的。
“篩選好項目,以投資形式低價‘買’進,再在‘退出’時高價賣出,獲取‘暴利’。”唐朝認為,IDG全球副總裁熊曉鴿先生很清楚,風險投資機構在美國是根本不可能以100多萬美元的代價在一個創業公司一期融資中獲得75%的股份的,所以也不是徐新女士所說的“幫助”,準確的說,是對不懂融資游戲規則的中國創業者的“瘋狂掠奪”。
這種在美國硅谷提都不敢提的條件,卻荒唐的以合法形式出現在中國中央電視臺的節目中,這種雙重投資標準的歧視意義很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