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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
Ⅰ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
根據日本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中關于在留資格的有關規定,外國人在日本境內進行以下II 所列活動內容時,與短期赴日目的不同,在向本館申請簽證前,必須事先由其代理人等向地方入國管理局申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申請人在取得[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后持該證明書以及其他所需資料向本館申請日本入境簽證。[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申請手續請參考下記(III)。
在福建省及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的申請人需要通過本館指定的代辦機構提出申請。本館不接受福建省及廣西壯族自治區居民的直接申請。
2008年10月1日以后廣東省居住的申請人需要通過本館指定的代辦機構提出申請。
Ⅱ申請簽證時需要提交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情況
(1) 就業簽證
教授,藝術,宗教,報道,投資經營,法律會計業務,醫療,研究,
教育,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企業內轉勤,興行,技能
(2) 一般簽證
文化活動,留學,就學,研修,家族滯在
(3) 特定簽證
特定活動(外交官等的家庭傭人,工作假期對象者,業余選手等),
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住者
Ⅲ簽證申請手續
Ⅳ申請人為中國人時要提交的資料
1、所有申請人需提交的資料
(1)有效護照
(2)[日本入境簽證申請書]
(3)大一寸證件相一張(三個月內免冠近照,底色不限)
(4)[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
(5)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包括所有內容頁)
(6)暫住證復印件(戶口為廣東,廣西,福建,海南以外的)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2、不同在留資格所需提交的資料
除以上必須提交的資料以外,根據不同的在留資格還需要交相應的輔助文件。另外,個別案件提出申請后有可能需要追加或省略資料。
在留資格所需資料
教授,藝術,宗教,報道,投資經營,
法律,會計業務,醫療,研究,教育,
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企業內轉勤,
文化活動,特定活動,研修,技能實習除上述外不需要追加資料
技能個人簡歷(要列出學歷/工作經歷/所持有的資格證書,格式不限)
雇傭合同復印件
興行演出合同復印件
藝歷證明書個人簡歷(要列出學歷/工作經歷/所持有的資格證書,格式不限)
留學/就學問答表(樣式1)
經費支付人的在職證明
(留學)畢業證明書
家族滯在(申請人與在日親屬為夫妻關系)問答表(樣式2)
(申請人配偶為在日的留學生或就學生)問答表(樣式3)
(申請人與在日親屬為親子關系)問答表(樣式4)
日本人的配偶者等(申請人與在日親屬為夫妻關系)問答表(樣式5)
(申請人與在日親屬為親子關系)問答表(樣式6)
永住者的配偶者等(申請人與在日親屬為夫妻關系)問答表(樣式7)
(申請人與在日親屬為親子關系)問答表(樣式8)
定住者(申請人是在日親屬的繼子女)問答表(樣式9)
(申請人家族)問答表(樣式10)
(申請人是定住者的配偶)問答表(樣式11)
Ⅴ申請人為外國人
申請人國籍為中國以外的第三國國籍時需要提供以下資料各一份。但是,針對申請人的個別情況需要提交不同的資料,因此申請前請先致電或通過傳真向本館簽證部咨詢。
(1)有效護照
(2)簽證申請書
(3)大一寸證件相一張(三個月內免冠近照,底色不限)
(4)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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