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教融合工作方案精華[7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并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產教融合工作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產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1
深化產教融合,促進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是推動教育優先發展、人才引領發展、產業創新發展、經濟高質量發展相互貫通、相互協同、相互促進的戰略性舉措。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產教融合改革部署,在全國統籌開展產教融合型城市、行業、企業建設試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發展是第一要務、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把深化產教融合改革作為推進人力人才資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戰略性任務,以制度創新為目標,平臺建設為抓手,推動建立城市為節點、行業為支點、企業為重點的改革推進機制,促進教育和產業體系人才、智力、技術、資本、管理等資源要素集聚融合、優勢互補,打造支撐高質量發展的新引擎。
(二)試點原則
統籌部署、協調推進。堅持政府主導,發揮市場作用,形成各方協同共進的工作格局。充分發揮城市綜合承載改革功能,以城市試點為基礎,突出城企校聯動,統籌開展行業、企業試點。
優化布局、區域協作。根據國家區域發展戰略和產業布局,綜合考慮區域發展水平,重點支持有建設基礎、改革意愿、帶動效應的城市開展試點。承擔試點任務的東部地區城市,要圍繞打贏脫貧攻堅戰,開展結對幫扶和對口支援,帶動中西部地區發展。
問題導向、改革先行。集中力量破除體制障礙、領域界限、政策壁壘,下力氣打通改革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下好改革“先手棋”,健全制度供給和體制機制,重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動實現全要素深度融合。
有序推進、力求實效。堅持實事求是、扶優扶強,根據條件成熟程度,分期開展建設試點,不搞平衡照顧,防止形成政策洼地。堅持因地因業制宜,促進建設試點與經濟結構調整、產業轉型升級緊密結合,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
二、試點目標
通過5年左右的努力,試點布局建設50個左右產教融合型城市,在試點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內打造形成一批區域特色鮮明的產教融合型行業,在全國建設培育1萬家以上的產教融合型企業,建立產教融合型企業制度和組合式激勵政策體系。
通過試點,在產教融合制度和模式創新上為全國提供可復制借鑒的經驗,建立健全行業企業深度參與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校企合作育人、協同創新的體制機制,推動產業需求更好融入人才培養過程,構建服務支撐產業重大需求的技術技能人才和創新創業人才培養體系,形成教育和產業統籌融合、良性互動的發展格局,基本解決人才供需重大結構性矛盾,教育對經濟發展和產業升級的服務貢獻顯著增強。
三、試點對象
國家產教融合建設試點對象包括:
(一)產教融合型城市。從20xx年起,在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計劃單列市,試點建設首批20個左右產教融合型城市。適時啟動第二批試點,將改革向全國推開。試點城市應具有較強的經濟產業基礎支撐和相對集聚的教育人才資源,具有推進改革的強烈意愿,推出扎實有效的改革舉措,發揮先行示范引領作用,確保如期實現試點目標。除計劃單列市外,試點城市由省級政府推薦,直轄市推薦市轄區或國家級新區作為試點核心區。面向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統籌試點城市布局,中西部地區確定試點城市要適當考慮欠發達地區實際需求。
(二)產教融合型行業。省級政府在推動試點城市全面深化產教融合改革基礎上,依托區域優勢主導產業或特色產業集群,推進重點行業、重點領域深化產教融合,強化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組織在產教融合改革中的協調推動和公共服務職能,打造一批引領產教融合改革的標桿行業。
(三)產教融合型企業。積極建設培育一批深度參與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高等學校辦學和深化改革中發揮重要主體作用,在提升技術技能人才和創新創業人才培養質量上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的產教融合型企業。
四、試點任務
在深化產教融合改革中,充分發揮試點城市承載、試點行業聚合、試點企業主體作用,結合深化國家職業教育改革,重點聚焦以下方面先行先試。
(一)完善產教融合發展規劃和資源布局。健全產教融合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聯動規劃機制。在城市規劃建設、產業園區開發、重大項目布局中,充分考慮教育和人力資源開發需求,將產教融合發展作為基礎性要求融入相關政策,同步提出可操作的支持方式、配套措施和項目安排。有條件的地方要以新發展理念規劃建設產教融合園區。大力調整優化職業教育布局,推進資源向產業和人口集聚區集中。開展東部對口西部、城市支援農村的職業教育扶貧,推動農村貧困地區學生到城市優質職業院校就學。
(二)推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養改革。將培育工匠精神作為中小學勞動教育的重要內容。以生產性實訓為關鍵環節,探索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新模式。發揮企業重要主體作用,深度開展校企協同育人改革,推進職業院校人才培養與企業聯盟、與行業聯合、同園區聯結,在技術類專業全面推行現代學徒制和企業新型學徒制。重點推動企業通過校企合作等方式構建規范化的技術課程、實習實訓和技能評價標準體系,提升承擔專業技能教學和實習實訓能力,提高企業職工教育培訓覆蓋水平和質量,推動技術技能人才企業實訓制度化。推動大企業參與職業教育和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辦學,明顯提高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參與校企合作比例。健全需求導向的人才培養結構動態調整機制,建立緊密對接產業鏈、服務創新鏈的學科專業體系。推動高等學校和企業面向產業技術重大需求開展人才培養和協同創新,提高應用型人才培養比重。
(三)降低校企雙方合作的制度性交易成本。重點解決校企合作信息不對稱、對接合作不順暢、評價導向不一致等突出問題。探索建設區域性產教融合信息服務平臺,促進校企各類需求精準對接。常態化、制度化組織各類產教對接活動,推動院校向企業購買技術課程和實訓教學服務,建立產業導師特設崗位,推動院校專任教師到企業定期實踐鍛煉制度化,促進校企人才雙向交流。推進行業龍頭企業牽頭,聯合職業院校、高等學校組建實體化運作的產教融合集團(聯盟),搭建行業科研創新、成果轉化、信息對接、教育服務平臺,聚合帶動各類中小企業參與。探索校企共建產教融合科技園區、眾創空間、中試基地,面向小微企業開放服務。建設校企合作示范項目庫。
(四)創新產教融合重大平臺載體建設。創新實訓基地建設和運行模式,試點城市要按照統籌布局規劃、校企共建共享原則建設一批具有輻射引領作用的高水平、專業化產教融合實訓基地。產教融合實訓基地要更多依托企業建設,優先滿足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家政、養老、健康、旅游、托育等社會服務產業人才需求。面向高質量發展的若干重點領域,推動“雙一流”建設等高校、地方政府、行業企業共建產教融合創新平臺,協同開展關鍵核心技術人才培養、科技創新和學科專業建設,打通基礎研究、應用開發、成果轉移和產業化鏈條。
(五)探索產教融合深度發展體制機制創新。健全以企業為重要主導、高校為重要支撐、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為中心任務的高等教育產教融合創新機制。完善現代學校和企業治理制度,積極推動雙方資源、人員、技術、管理、文化全方位融合。圍繞生產性實訓、技術研發、檢驗檢測關鍵環節,推動校企依法合資、合作設立實體化機構,實現市場化、專業化運作。
各地可在指導開展城市試點基礎上,結合實際對省域內推開產教融合型行業、企業試點的具體任務做出規定,制定建設培育產教融合型企業的`具體措施。省級政府要統籌資源配置,將承擔試點任務、推進改革成效作為項目布局和投資安排的重要因素,積極加大投入,形成激勵試點的政策導向和改革推力。開展國家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試點的中央企業、全國性特大型民營企業,組織實施工作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五、試點支持政策
(一)落實組合投融資和財政等政策激勵。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試點城市自主規劃建設產教融合實訓基地,優先布局建設產教融合創新平臺,對建設成效明顯的省份和試點城市予以動態獎勵。完善政府投資、企業投資、債券融資、開發性金融等組合投融資和產業投資基金支持,對重大項目跟進協調服務,吸引企業等社會力量參與建設。以購買服務、委托管理、合作共建等方式,支持企業參與職業院校辦學或舉辦職業院校。試點企業興辦職業教育符合條件的投資,按規定投資額30%的比例抵免當年應繳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試點企業深化產教融合取得顯著成效的,按規定納入產教融合型企業認證目錄,并給予“金融+財政+土地+信用”的組合式激勵。全面落實社會力量舉辦教育可適用的各項財稅、投資、金融、用地、價格優惠政策,形成清單向全社會發布。
(二)強化產業和教育政策牽引。鼓勵制造業企業為新增先進產能和新上技術改造項目配套建設實訓設施,加快培養產業技術技能人才。允許符合條件的試點企業在崗職工以工學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職業教育,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校企共招、聯合培養專業學位研究生。以完善“雙一流”建設評價為先導,探索建立體現產教融合發展導向的教育評價體系,支持各類院校積極服務、深度融入區域和產業發展,推進產教融合創新。對成效明顯的地方和高校在招生計劃安排、建設項目投資、學位(專業)點設置等方面予以傾斜支持。
六、試點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等負責國家產教融合建設試點的政策統籌、協調推進。省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區域內建設試點組織實施工作。試點城市要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落實主體責任,將試點任務分解到位、落實到事、責任到人。
(二)健全協調機制。省級政府和試點城市要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定期研究工作、及時解決問題。省級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將深化產教融合改革納入推進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考核評價重要內容。試點城市要編制改革問題清單、政策清單,逐一落實。
(三)強化總結推廣。試點城市通過深化改革探索出的經驗辦法,特別是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有效措施,應及時向省級政府有關部門報送,在省域內復制推廣。具有重大示范效應的改革舉措,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等按程序報批,在全國復制推廣。
產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2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產業結構的不斷升級,企業對高素質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為了適應這一趨勢,提升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推動學生就業創業,我校決定深化產教融合,實現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的有機銜接。本方案旨在明確產教融合的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實施步驟及保障措施,確保產教融合工作取得實效。
一、工作目標
1.構建緊密合作的產教融合體系,實現學校與企業資源共享、優勢互補。
2.提高學生實踐能力和職業素養,培養符合企業需求的高素質技能人才。
3.拓寬學生就業渠道,提升畢業生就業率和就業質量。
4.促進教師隊伍建設,提升教師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科研能力。
二、主要任務
1.加強與企業的合作與交流,建立穩定的校企合作機制。
(1)定期舉辦校企合作論壇、座談會等活動,加強雙方溝通與交流。
(2)與企業共同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實現專業設置與產業需求對接。
(3)與企業簽訂合作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保合作順利進行。
2.改革教學模式,提高實踐教學質量。
(1)實施“工學結合”的'教學模式,將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相結合。
(2)加強實驗室、實訓基地建設,提高學生的實踐操作能力。
(3)引入企業導師,實行“雙導師制”,提高學生的職業素養和綜合能力。
3.拓寬學生就業渠道,提升畢業生就業率。
(1)建立就業信息服務平臺,及時發布企業招聘信息和就業指導信息。
(2)開展校企合作招聘活動,為學生提供更多就業機會。
(3)加強就業指導和職業規劃教育,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
4.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升教師教育教學水平。
(1)鼓勵教師參加企業實踐鍛煉,提升教師的實踐能力和職業素養。
(2)加強教師培訓與交流,提升教師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科研能力。
(3)建立教師激勵機制,激發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和創新精神。
三、實施步驟
1.制定詳細的產教融合工作計劃,明確各項任務的具體內容和時間安排。
2.加強與企業的溝通與聯系,建立穩定的校企合作機制。
3.改革教學模式,加強實踐教學環節,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和職業素養。
4.拓寬學生就業渠道,加強就業指導和職業規劃教育。
5.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升教師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科研能力。
6.定期對產教融合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及時發現問題并采取措施加以改進。
四、保障措施
1.成立產教融合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產教融合工作。
2.加大經費投入,保障產教融合工作的順利進行。
3.建立健全產教融合工作的考核評價機制,對產教融合工作成果進行量化評價。
4.加強與政府部門、行業協會等的溝通與聯系,爭取更多政策支持和資源共享。
通過本方案的實施,我校將實現教育教學與產業發展的深度融合,為學生提供更多優質的實踐機會和就業渠道,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培養更多高素質技能人才。
產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3
為貫徹落實《國家產教融合建設試點實施方案》、《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產教融合的實施意見》要求,進一步深化產教融合,確保柳州市國家產教融合試點城市建設目標如期實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建設目標
構建“3+3+1”的目標產業體系,即構建以汽車+工程機械+輕工(智能家電)為龍頭的先進制造業產教融合體系,構建以智能軌道+智能電網+生物制藥為龍頭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產教融合體系,構建以工業設計、大數據為重點的配套服務體系,形成符合國家“十四五”發展方向、具有柳州特色的新時代產教融合城市發展體系。到20xx年,力爭規模以上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值占全市工業比重明顯提升,高校對汽車產業、工程機械、智能軌道、生物醫藥、智能電網、工業設計等產業的支撐作用顯著提升。以5G、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物聯網、車聯網、大數據、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為支撐,構建數字產業產教融合體系,打造柳州智能制造數字經濟示范區,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6%。
二、試點任務
(一)完善產教融合發展資源布局
將產教融合納入柳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以及區域發展、產業發展等重大生產力布局規劃,優化產業、教育、科研資源布局,促進各類要素集聚融合。將產教融合發展作為基礎性要求融入相關政策,明確支持方式、配套措施和項目安排。依托柳東新區、規劃中的柳州大學城建設產教融合園區,調整優化職業教育布局,推進資源向產業和人口集聚區集中。瞄準柳州產業基礎,率先在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領域開展產教融合型行業試點,加快探索“引企入教”“引教入企”的路徑模式。
(二)推動產教融合重大平臺載體建設
發揮規劃在資源布局中的重要作用,在城市規劃建設、產業園區開發、重大項目布局中,優化產業、教育、科研資源布局,以“3+3+1”體系需求為引領,培育一批經濟型、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產教融合共享平臺載體,推進校園、產業園、研發園“三園融合”。到20xx年,建成30個示范特色專業及產教融合實訓基地,建成1所高層次本科院校,布局建設10個產教融合聯盟,努力培育100家產教融合型企業,調整優化職業教育布局,區域人才供需結構性矛盾基本解決,教育與柳州市域內經濟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需求的適應度對接性顯著提升。
(三)建設產教融合型人才培養體系
建立學科專業動態調整機制,開展行業人力資源供需預測與預警,把人才供需預測與預警作為院校調整學科專業布局、確定招生規模的主要依據。鼓勵職業院校設置面向新興產業和人才緊缺行業的專業方向,建成支撐產業發展的人才培養系統。加大職業院校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施“1+X”證書制度試點,推進“三教”改革。推動職教與普教的融通,建立職業教育啟蒙制度,打造各層次職業教育協同發展新格局。開展應用型本科人才產教融合協同培養試點工作,打造廣西職業教育高地。發揮企業在職業人才培養中的重要主體作用,支持建立校企共建共管“雙創”基地、二級學院和產業學院,支持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在職業院校建立股份制技能大師工作室。推動企業通過校企合作等方式構建規范化的技術課程、實習實訓和技能評價標準體系,提升承擔專業技能教學和實習實訓能力,提高企業職工教育培訓覆蓋水平和質量,推動技術技能人才企業實訓制度化。到20xx年,共享引智引入高層次人才100人,高等教育(含高等職業教育)畢業生留柳州比例達25%,中等職業教育本地(區內)直接就業率70%(不含升學、入伍人數),吸引回柳州大學生就業創業50000人,人才鏈條相對完善,區域人才活躍度顯著提升。
(四)構建政校行企無縫對接新通路
推進行業龍頭企業牽頭,聯合職業院校、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組建的產教融合集團(聯盟)實體化運作,搭建行業科研創新、成果轉化、信息對接、教育服務平臺,引導聚合帶動各類中小企業積極參與。多渠道搭建產教融合信息共享平臺,實現院校、政務、人力資源、產業發展等信息平臺的互聯互通,打破校企信息壁壘,有效解決校企信息不對稱、對接合作不順暢、評價導向不一致等突出問題。建設產教融合要素共享機制,促進校企人才雙向交流和創新要素雙向流動。建立產教融合效能評價機制,形成以產教融合實效為導向的評價指標體系。
(五)探索產教融合深度發展體制機制
設立柳州市產教融合推進中心,針對產教融合全局性問題開展研究,提供制定產教融合戰略、規劃、政策與方案的編制咨詢服務。健全以企業為重要主導、高校為重要支撐、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為中心任務的高等教育產教融合創新機制。完善現代學校和企業治理制度,積極推動雙方資源、人員、技術、管理、文化全方位融合。圍繞生產性實訓、技術研發、檢驗檢測關鍵環節,推動校企依法合資、合作設立實體化機構,實現市場化、專業化運作。圍繞柳州市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暢通從產業創新源頭到應用研發、規模生產和經營服務全鏈條,促進各學校、學科、專業精準定位產業需求,特色發展,打造互為供應鏈的資源吸附與組織方式。搭建國際引智工作平臺,多種形式提供智力支持,強化人才生活服務保障。
三、重點工程
(一)產教融合示范基地(園區)建設工程
依托柳東新區和北部生態新區建設產教融合示范基地(園區),結合優勢主導產業發展定位和特點,鼓勵高等院校、職業院校、科研機構參與智能交通產業園、生物醫藥創新園等一批校企研密切協作的.產教融合園區及研究院、產業學院、創新創業基地等行業或區域性示范基地,推動園區企業、院校、科研機構圍繞產業關鍵技術、核心工藝和共性問題開展協同創新,加快基礎研究成果向產業技術轉化。利用柳州市作為中歐區域政策合作案例城市的基礎條件,推動柳州對接引入歐洲高校科創資源,依托歐洲高校科創平臺,推動設立柳州離岸創新創業中心;依托廣西科技大學“三院五中心”打造政產學研用平臺;依托柳州市第二職業技術學校產業合作中心搭建中法現代服務國際學院平臺。
(二)產教融合實訓基地建設工程
對接先進制造產業及戰略性新興產業,支持高等院校、職業院校與政府、行業企業聚焦汽車、工程機械、輕工、智能軌道、智能電網、生物制藥等重點領域共同開展關鍵核心技術人才培養、科技創新和學科專業建設,支持廣西(柳州)職業技能公共實訓基地、柳州汽車產業智創產教融合基地、中國—東盟智能軌道產業綜合實訓基地,上汽通用五菱國際化人才培訓中心、工程機械產教融合型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廣西中草藥產教融合創新基地等一批產教融合實訓基地類項目建設,打通基礎研究、應用開發、成果轉移和產業化鏈條,共建研發基地、產業學院、企業技術工程中心、產業發展研究院、產業技術實驗室、成果轉化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等產教融合創新平臺。
(三)產教融合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工程
依托自治區開放共享的.產教融合綜合信息服務云平臺,加快市場用人需求信息共享與智能匹配,匯集人才培養、企業需求、校企合作、項目研發、技術服務、就業服務等各類校企研供求信息,向各類主體提供精準化信息發布、檢索、推薦、對接和相關增值服務。構筑人才成長數字標簽,通過數字化測評工具,加快對應用型人才實踐技能、創造能力的分析、記錄與評價,建立以能力為核心素質的數字人才數據庫,連接產教融合型的院校、企業、園區、實訓基地等建設主體,促進產教融合人才要素的流通共享。
四、支持政策
(一)財政扶持政策
繼續完善以績效為導向的高等職業教育生均撥款制度,逐步加強對高等職業教育的支持力度,并對支持工業高質量發展的緊缺專業給予適當傾斜。確保新增財政性經費向職業教育傾斜,探索建立“基本保障+發展專項+績效獎勵”的財政撥款制度。
企業因接收學生實習所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支出,以及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依法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委托職業院校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發費用,凡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由委托方按照規定計算加計扣除;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取得的符合稅法規定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對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或縣級以上(含縣級)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公益性教育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對按規定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的企業給予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的培訓補貼。職業院校在企業參加實習學生按規定落實教育部規定的學生實習責任保險。
鼓勵校企聯合建立技術研發團隊申報科技創新類項目,職業院校和本科高校科研人員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收入,以及經所在學校同意后通過在企業兼職、開展社會服務等方式所獲薪酬等收入,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管理,全面落實職業學校、高等學校自主處置科技成果并自主確定收益分配比例政策。學校對外開展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取得的收入結余,可提取70%以上用于教師勞動報酬,不納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管理。
重點面向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強國家和省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世界技能大賽集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成功申報建立國家、自治區、市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符合條件的,按相關規定給予支持。
督促企業落實職工培訓制度,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確保教育培訓經費60%以上用于一線職工教育培訓。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適時出臺校外實訓基地相關認定及管理政策,對職業院校定點實習的各類企業、研發機構及其他相關機構、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實訓基地,在連續為柳州市職業院校學生提供實習服務2年后,經評估合格的,可申請實訓基地建設補助經費10萬元。實訓基地建設經費僅用于實習實訓設施設備的購置和維護。
支持行業、企業、職業院校、科研機構、社會組織共同成立一批實體化運作的產教聯盟,每個聯盟需團結10家不同類型的學校,開展符合教學規律的勞動教育。每個聯盟需吸收不少于10家企業成員,開展相關行業規范和標準的實施,推進“1+X”證書制度,市財政給予每個符合要求的產教聯盟牽頭單位100萬元獎勵。
(二)土地扶持政策
企業投資或與政府合作建設職業學校、高校的建設用地,按科研用地、教育用地管理,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通過劃撥方式供地,鼓勵企業自愿以出讓、租賃方式取得土地。允許高校在符合規劃前提下利用存量土地新建新型研發機構,土地性質不變。
(三)金融扶持政策
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為產教融合型企業發展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務,簡化貸款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間,優惠貸款利率。支持符合條件的發行人申請發行教育培訓產業專項債券,重點用于實訓基地建設項目。鼓勵發行人以第三方擔保方式,或法律法規允許的出讓、租賃建設用地抵質押擔保方式為債券提供增信。在“加快和簡化審核類”債券審核程序基礎上,提供專項服務支持,進一步提高審核效率。
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的經費可從職業學校學費中列支;免除學費的可從免學費補助資金中列支,不得向學生另行收取或從學生實習報酬中抵扣。職業學校與實習單位達成協議由實習單位支付投保經費的,實習單位支付的學生實習責任保險費可從實習單位成本(費用)中列支。
(四)人才扶持政策
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用人單位引進緊缺專業人才,按照柳州人才政策規定給予人才住房和生活補助獎勵,對引進高端人才(團隊)給予相應項目資金支持。新引進人才在我市購置首套家庭住房的,根據認定人才層次分別給予相應的購房補貼。深入實施“龍城金藍領”計劃,大力集聚技能型人才。
鼓勵高校院所科研人員兼職創業。在高校探索試點產教融合,今后企業高層次人才可以到高校擔任兼職教授,開展授課講學、課題攻關、人才培養等工作。針對人才高投入高風險特點,建立包容和支持“非共識”創新項目的制度,創新監管方式,加大對自主創新技術和產品的支持和寬容力度。明確高校院所可以設立特設崗位,引進高層次人才不受崗位總量、績效工資等限制。實施人才分類評價,放寬科研項目資金管理,賦予高層次人才更大的人財物支配權、技術路線決定權、內部機構設置權,最大限度激發人才活力。
五、實施保障
(一)強化產教融合工作協調
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建立由市發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大數據發展局、國資委、稅務局共同參與的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產教融合工作的統籌協調。領導小組成員由各單位主要領導擔任,明確清單任務與完成期限,并指派專人與市產融辦溝通聯絡,配合日常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二)發揮行業組織作用
加強指導,提高行業組織、咨詢機構專業化能力。支持產教融合型企業、行業龍頭企業牽頭成立產教融合促進會積極參與產教融合體制機制創新、產教融合政策、產教融合型企業認證標準和評價辦法等制定和研究,配合組織開展各類產教對接活動。組建產教融合建設試點咨詢專家組,對申報信息進行復核評議,提出決策咨詢建議。
(三)建立深化產教融合督查機制
按照自治區相關部門對產教融合的考核內容,定期開展評估。將深化產教融合改革納入推進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考核評價重要內容。及時開展創新案例總結,對探索出的好典型、好經驗、好做法,特別是培育建設產教聯盟、產教融合重大平臺載體方面有效措施,應及時向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有關部門報送,引導和帶動一批產教融合型行業與企業龍頭,形成社會多元參與的良好格局。
(四)營造產教融合發展的良好環境
開展產教融合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多種媒體,做好宣傳動員和輿論引導,大力宣傳產教融合的現實意義、政策法規,不斷提高社會融入產教融合的意識。加快推進收入分配、企業用人制度以及學校編制、教學科研管理等配套改革,引導形成學校主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企業重視“投資于人”的普遍共識,積極營造全社會充分理解、積極支持、主動參與產教融合的良好氛圍。
產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4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市場競爭的加劇,企業對于高素質、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為滿足這一需求,同時推動教育與產業的深度融合,提升人才培養質量,特制定本企業產教融合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1.建立校企合作長效機制,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
2.培養符合企業需求的高素質、高技能人才,為企業發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3.拓寬企業招聘渠道,提升員工招聘效率和人才質量。
4.加強產學研合作,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
二、主要任務
1.加強與學校的合作與交流
(1)與學校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簽訂校企合作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定期舉辦校企合作交流會、座談會等活動,加強雙方溝通與交流。
(3)共同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實現專業設置與企業需求的對接。
2.參與學校實踐教學環節
(1)為學生提供實習、實訓機會,讓學生在企業實際工作中提升技能和實踐能力。
(2)派遣企業導師到學校指導學生的實踐教學活動,傳授實際工作經驗。
(3)與學校共同開發實踐課程、案例等教學資源,提升教學質量。
3.拓寬企業招聘渠道
(1)通過校企合作平臺,發布企業招聘信息,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加入企業。
(2)組織校園招聘活動,直接面向學生招聘所需人才。
(3)與學校建立人才推薦機制,定期推薦優秀學生到企業實習或就業。
4.加強產學研合作
(1)與學校開展科研項目合作,共同研發新技術、新產品,提升企業創新能力。
(2)邀請學校專家、學者參與企業技術攻關和產品開發,提供技術支持和咨詢。
(3)支持學校科技成果轉化,推動科技成果在企業中的.實際應用。
三、實施步驟
1.制定產教融合工作計劃,明確合作目標、任務和具體措施。
2.篩選合適的學校進行對接,建立校企合作關系。
3.根據企業需求,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和實踐教學計劃。
4.組織實施實踐教學活動,確保學生實習、實訓質量。
5.開展產學研合作項目,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
6.定期對產教融合工作進行總結評估,發現問題并及時改進。
四、保障措施
1.成立產教融合工作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產教融合工作。
2.加大對產教融合工作的投入,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3.建立完善的產教融合工作考核評價機制,對校企合作成果進行量化評價。
4.加強與政府、行業協會等相關部門的溝通與聯系,爭取更多政策支持和資源共享。
通過共同制定人才培養方案、開展實踐教學活動、拓寬企業招聘渠道以及加強產學研合作等措施,將為企業培養更多符合需求的高素質、高技能人才,提升企業的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為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產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5
隨著國家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產業升級的不斷深化,人才成為推動企業發展的核心動力。為了培養更多符合企業需求的高素質人才,同時滿足學校實踐教學需求,本企業決定與學校開展產教融合合作,共同打造人才培養新模式。
一、工作目標
1.實現學校教育與企業實踐的深度融合,提高學生實踐能力和職業素養。
2.搭建校企資源共享平臺,促進雙方優勢互補,實現互利共贏。
3.探索產教融合長效機制,為行業培養更多優秀人才。
二、工作內容
1.實踐教學基地建設
共建校內實訓基地:企業為學校提供設備、技術和資金支持,共同建設符合行業標準的實訓基地。
共建校外實習基地:學校組織學生在企業實習,企業提供實習崗位和實習導師,確保實習質量。
2.課程體系改革
雙方共同研究制定符合行業發展趨勢的課程體系,將企業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融入教學內容。
企業參與學校課程設置,提供課程建議和案例,豐富教學內容。
3.師資隊伍建設
學校選派教師到企業掛職鍛煉,了解企業實際需求,提高教師的實踐教學能力。
企業選派技術骨干到學校授課,傳授行業前沿知識和實踐經驗。
4.科研合作與成果轉化
雙方共同開展科研項目,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
鼓勵學校科研成果在企業轉化,實現產學研用一體化。
三、工作機制
1.成立產教融合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協調雙方合作事宜,確保合作項目順利推進。
2.簽訂校企合作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保合作關系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
3.建立健全的溝通機制,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及時解決合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四、實施步驟
1.調研階段:對學校實踐教學現狀和企業人才需求進行調研,明確合作方向和重點。
2.籌備階段:成立產教融合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合作方案,簽訂合作協議。
3.實施階段:按照合作方案,分階段推進實踐教學基地建設、課程體系改革、師資隊伍建設和科研合作與成果轉化等工作。
4.總結階段:對合作項目進行總結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為下一步合作提供參考。
五、預期成果
1.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和職業素養,為學生就業和創業打下堅實基礎。
2.拓寬學校實踐教學資源,提高學校實踐教學水平。
3.促進企業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提高企業競爭力。
4.形成產教融合長效機制,為行業培養更多優秀人才。
產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6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產教融合改革,支持大企業舉辦高質量職業教育的決策部署,穩妥有序開展國家產教融合型企業試點建設培育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試點目標任務
聚焦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關鍵領域,發揮大企業深化產教融合改革示范引領作用,力爭到20xx年,以中央企業和全國性特大型民營企業為重點,建設培育若干國家產教融合型企業(首批擬建設培育20家左右),努力使其成為引領推動所在行業領域深化產教融合改革的領軍企業,在全國帶動建設培育數以萬計的制造業轉型升級優質企業、急需緊缺產業領域重點企業以及養老、家政、托幼、健康等社會領域龍頭企業的'產教融合型企業。
二、試點重點領域
重點圍繞現代農業、高端裝備、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術、汽車船舶、航空航天、鋼鐵冶金、能源交通、節能環保、建筑裝配、高端軟件、普惠金融、社會民生等領域,建設培育國家產教融合型企業。根據試點開展情況,扎實有序拓展試點重點領域范圍。
三、試點工作機制
試點建設培育國家產教融合型企業,堅持政府引導、企業自愿、平等擇優、先建后認、動態實施基本原則,按照自愿申報、復核確認、建設培育、認證評價等程序開展國家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實施。
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共同負責建設培育國家產教融合型企業的政策統籌、組織管理和監督實施工作,將建設國家產教融合型企業納入國家產教融合建設試點統籌推進。
四、主要工作任務
(一)明確試點建設培育基本條件。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在深入調查研究和廣泛征求意見基礎上,商有關部門提出試點建設培育的企業重點行業領域,結合《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明確試點建設培育國家產教融合型企業基本條件。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結合試點開展情況,可適時對基本條件作出調整。
(二)建立公開多元信息征集通道。堅持社會公開征集、有關部門和地方推薦相結合。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共同向社會公開發布征集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的通知,指導有試點意愿、符合基本條件的企業按要求填報申報表并提供相關支撐材料。國務院國資委、全國工商聯以及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交通運輸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能源局等部門以及省級發展改革、教育行政部門可按規定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推薦相應行業和地區試點企業,并根據職能職責,協同做好相關政策支持和推進實施工作。全國性特大型民營企業參與試點的由所在地省級發展改革、教育行政部門推薦并負責對其申報信息進行核實。有關部門和地方推薦的企業申報信息應由推薦單位負責核實。
(三)委托開展第三方咨詢評議。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等推薦專家組建國家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咨詢專家組,對照相關條件和標準,按要求對申報企業信息進行復核評議,提出試點建設培育企業數量、范圍以及認證標準和評價辦法等決策咨詢建議。教育部負責組織專家組開展日常工作。
(四)按程序報批開展建設培育。試點建設培育企業建議名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報請國務院職業教育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審議通過后,按程序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納入國家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信息儲備庫,按規定開展建設培育工作。
五、其他相關工作
為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簡化工作程序,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建立國家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信息服務平臺。企業通過平臺認真據實填報有關情況。經核查存在弄虛作假,故意提供虛假不實信息的企業,5年內取消建設培育申報資格。建設培育成績突出且符合相關要求的企業,可按規定整體納入國家產教融合型企業認證目錄,給予“金融+財政+土地+信用”組合式激勵。
產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7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產教融合的若干意見》和《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產教融合的實施意見》精神,進一步促進我市教育鏈、產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深度融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統籌協調、服務需求、優化結構、校企協同、合作育人”的基本原則,充分發揮西安市產業和教育資源優勢,加強政府統籌規劃,引導企業主動參與,深化教育創新改革,加快推動產教深度融合。力爭到20xx年,培育13個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20個產教融合實訓基地,打造13個市級職業教育集團(聯盟),開設40個產教融合型重點專業,建設75個政產學研用協同育人項目。到20xx年,教育和產業統籌協調發展的格局基本形成,體制機制創新取得新突破,產教融合發展邁上新臺階。
二、主要任務
(一)構建產教融合發展新格局
1.統籌推進產教融合與經濟社會發展。將產教融合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貫穿到區域發展、產業規劃、城鎮化建設和重大生產力布局等各個環節。搶抓國家中心城市、關中平原城市群、“一帶一路”綜合試驗區、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重大戰略機遇,充分依托西安文化教育資源優勢,將產教融合與構建“6+5+6+1”現代產業體系工作相結合,實現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住建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大數據局、市金融工作局等市級部門,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統籌推進高等教育融入區域創新體系。支持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和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創建世界一流大學,支持西北大學、長安大學、陜西師范大學等駐市高校發揮學科優勢,建設一批世界一流的特色學科。大力發展現代農業、智能制造、高端裝備、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節能環保等現代產業急需緊缺學科專業。加快推進西安交大創新港、西北工業大學翱翔小鎮、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西部電子谷等創新創業重點項目建設。打造以高新區為引領、“高新區+航天基地+灃東新城+大學城+科研院所”等區域為依托的科創大走廊,形成“創新增長極”。(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等市級部門,各高校,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3.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區域協調發展。依托“一核三帶一通道多板塊”產業空間布局,引導教育資源向產業聚集區流動,專業設置向產業門類看齊。逐步完善職業教育布局,在中心城區,重點發展現代服務業、新經濟與新技術等學科專業;在近郊區縣,重點發展現代農業、鄉村振興、區域經濟等學科專業;在開發區,重點發展現代制造業、高科技、信息技術等學科專業。積極探索職業教育與區域發展新模式,支持高陵區依托陜汽總部、吉利汽車、濰柴動力等工業園區,引進優質教育資源,開展先行試點,建設產教融合示范園區,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市教育局、市發改委、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大數據局、市金融工作局等市級部門,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
4.構建多元化辦學方式。允許企業以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依法參與舉辦高等教育、職業教育,以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依法參與辦學,并享有相應權利。積極探索職業學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辦學試點改革,支持企業和職業學校,公辦和民辦職業學校,合作舉辦混合所有制性質的職業學校或二級學院(系部)。鼓勵企業(行業)在人才培養、就業創業、社會服務、文化傳承等方面開展多形式的校企合作,積極參與學校專業布局、教材開發、課程設置、實習實訓等。(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國資委等市級部門,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快創新成果轉化。積極推進面向我市主導產業、以科技成果轉化為主要任務的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支持企業與高校合作申報國家、省級科技重大專項。鼓勵企業積極參與高校院所、區縣、開發區科技成果轉化示范高校、示范基地建設,加快建設技術研發與集成、成果中試熟化與產業化服務空間,促進區域產學研和金融資源共享。到20xx年,建成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基地10個、示范高校10家,國家備案眾創空間、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100家。(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發改委等市級部門,各高校,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6.開展生產性實習實訓。建立和完善學生到企業實習通道,推進實習實訓規范化,鼓勵規模以上企業按照職工總數的2%安排專業對口學生實習,保障學生享有獲得合理報酬等合法權益。加快實習實訓基地建設,鼓勵高校和職業院校建設行業或區域性實訓基地,支持優勢企業與學校共建共享生產性實訓基地,引導中小微企業參與校企合作。到20xx年,建成20個高質量專業化產教融合實訓基地。(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總工會等市級部門,各高校,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7.加強企業員工教育培訓。落實企業職工培訓制度,加強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管理,督促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8%足額提取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確保教育培訓經費60%以上用于一線職工。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開展職工技能競賽,支持企業一線骨干技術人員進行技能提升,對參加培訓提升技能等級或獲得各類技能競賽獎的職工,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不斷增強技術工人的優越感和自豪感。(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總工會等市級部門,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快產教融合育人創新
8.將勞動實踐融入素質教育。加強學校勞動教育,拓展校外勞動實踐體驗,組織開展勞動教育日、勞動教育周等活動。將培育工匠精神納入人才培養方案,建立健全德技并修、工學結合的育人機制。廣泛開展職業教育勞模大講壇、勞模進校園等活動,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工匠精神。鼓勵企業、院校建設職業體驗中心,開展職業啟蒙、職業體驗教學,并積極向普通中小學、高校、市民開放。到20xx年,建設120個職業體驗中心。(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總工會等市級部門,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9.推進產教融合協同育人。推動高校差別化、分類發展,深化產教融合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創新改革,開展技能人才培訓,逐步提高應用型人才培養比重。全面推行職業院校現代學徒制、企業新型學徒制,進一步完善學徒制政策、標準、信用制度等。探索訂單合作、工學交替模式培養育人,形成可復制經驗向全市推廣。鼓勵開展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支持校企共同參與“1+X”證書制度試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市級部門,各高校,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創新教育培訓服務供給。鼓勵區縣、開發區建設區域技術技能培訓中心,大力開展開放性、非學歷社會培訓。大力支持“互聯網+教育培訓”發展,鼓勵教育培訓機構、行業企業聯合開發優質教育資源,推出形式多樣的產業技術課程和職業培訓包,建立培訓包交易制度,支持和鼓勵政府、高校和企業購買職業教育培訓服務。探索開展高校和行業企業課程學分轉換互認,實施基于產教融合組織共同標準的校企課程學分轉換互認制度。(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市級部門,各高校,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深化產教融合人才培養
11.深入落實考試招生制度。鼓勵開展中高職、高職與本科以及中職與本科一體化人才培養試點,促進各類型人才的銜接貫通。落實職教高考制度,加大技術技能測試比重,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招生辦法。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大體相當,取消高等學校招收職業教育畢業生比例限制。支持企業與高等學校、職業學校開展定向招生、定向培養。推進技工院校招生錄取納入到全市中招平臺。(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市級部門,各高校,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加快學校治理結構改革。全面落實“一章八制”“管辦評”分離等改革措施,推動學校優化內部治理,下移管理重心和學術權力,逐步擴大學校一線教學科研機構在專業設置、人事管理、教師評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權,積極發展跨學科、跨專業教學和科研組織。建立健全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理事會制度,鼓勵和支持行業企業、科研院所、社會組織等參與組建學校理(董)事會、產業學院理事會、專業建設委員會等產學研協同治理組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等市級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加強產教融合師資隊伍建設。制定符合產教融合特點的教師、企業職工資格標準和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聘辦法、評價體系,完善“雙師型”教師認定標準和辦法,建立產教融合型教師隊伍人才信息庫。鼓勵企業、職業學校和高校安排人員交流、掛職。加大對參與產教融合的科研、教師等人員,在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方面的激勵力度。高校、職業院校教師依法取得與教學科研相關的社會服務產生的凈收入不納入學校工資總額基數。院校通過校企合作、技術服務、社會培訓等所得收入的50%可用于進行績效分配,不列入績效總量,其余50%可用于院校公用經費。(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等市級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政策支持
14.實施產教融合重點工程。健全完善產教融合政策體系,開展課題研究,爭取示范試點,對示范試點單位在政策優惠、推薦支持、經驗宣傳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建立產教融合項目庫,加快發展產教融合項目,在項目立項、土地征用、資金申報等環節開辟綠色通道,優先給予安排。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對中央和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產教融合項目,市級財政給予優先配套。制定產教融合型企業、學校、專業、基地認證標準和評價辦法,開展認證評價,建立認證目錄,對通過認證的予以獎勵、授牌,并向社會推介。(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資源規劃局、市財政局等市級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加大財稅用地政策保障。對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的企業,按照政策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對產教融合型試點企業,按規定可按投資總額30%的比例,抵免當年應繳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允許按規定將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支出和學生在企業實習期間的報酬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投資或與政府合作建設職業學校、高等學校的建設用地,按教育用地管理,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通過劃撥方式供地,鼓勵企業自愿以出讓、租賃方式取得土地。(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資源規劃局等市級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強化金融支持。落實國家、省、市金融政策,鼓勵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支持產教融合項目。積極爭取和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支持我市產教融合項目。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服務模式,開發適合產教融合項目特點的多元化融資品種,做好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配套金融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資本市場進行股權融資。加快發展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鼓勵保險公司對現代學徒制、企業新型學徒制保險確定專門費率。(市金融工作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等市級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17.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發改、教育、人社、財政、國資、工信、科技、文化旅游、住建、商務、農業農村、稅務、金融等部門組成的產教融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協調聯動,明確任務分工,夯實工作責任。完善產教融合督查機制,強化對重點任務和重點項目的監督管理,推進工作落實。加強產教融合隊伍建設,成立行業職業教育指導委員會,開展產教融合工作研究,制定技術技能標準和人才培養標準。(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稅務局、市金融工作局等市級部門,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8.建立對接機制。引導行業龍頭企業聯合高校、行業等組建職業教育集團(聯盟),加強各成員單位在人才培養、教學科研、技能鑒定、技術研發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依托高校建立產教融合信息化平臺,向各類主體提供精準化產教融合信息發布、檢索、推薦和相關增值服務。開展全市產教融合對接活動,每年引進6家規模以上企業與我市高校、職業(技術)學校開展合作,搭建教育培訓、項目合作、技術研發等交流合作平臺。(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大數據局等市級部門,各高校按職責分工負責)
19.加強交流合作。鼓勵高校、職業院校“走出去”,積極參與配合“一帶一路”建設,支持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學校開展多種形式的中外合作辦學,鼓勵學校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和優質教育資源并深度整合,開發符合我市特點的國際化人才培養模式。鼓勵市內學校與中外院校和企業結對,培養符合國際標準的各類人才。充分利用國內和國際兩個教育市場,不斷優化職業教育資源和要素,創建試點經驗及研究成果合作交流平臺。(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市級部門,各高校按職責分工負責)
20.營造良好氛圍。加強輿論宣傳和政策引導,廣泛宣傳產教融合最新政策,積極開展對接推廣活動,在全市形成學校主動服務經濟發展、企業重視“投資于人”的普遍共識。及時總結和梳理產教融合先進典型和經驗做法,爭取在全國進行推廣。大力宣揚我市創新型人才、技術技能人才和高素質勞動者的先進事跡,組織開展先進典型進校園、進企業等活動,努力營造全社會充分理解、積極支持、主動參與產教融合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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