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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拉斯臺口岸
烏拉斯臺口岸
烏拉斯臺口岸(烏拉斯臺口岸)
烏拉斯臺口岸位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臺縣北塔山地區,地處東經90°44′,北緯45°22′。距奇臺縣城248公里,距烏魯木齊市450公里,距昌吉市450公里,距蒙古國北塔格口岸6.5公里。
目錄 口岸介紹 口岸現狀 發展優勢 發展措施 收縮展開 口岸介紹1991年6月24日,中蒙兩國政府簽署協定,批準開放烏拉斯臺口岸-北塔格口岸(蒙),為雙邊季節性開放口岸,允許中蒙雙方人員、貨物和交通運輸工具通行。居住在兩國邊境地區范圍以內的兩國公民可以憑邊境通行證出入境。開放時間為3、6、9、12月的1~20日。 2003年,口岸出入境人員5368人次,完成進出口貨物2031噸,實現貿易額384萬美元。 口岸開放的時間在每年3月、6月、8月和11月的l-15日。烏拉斯臺口岸開放以后,于1992年6月15日成立了口岸管理委員會,設有海關、邊防檢查站、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交通運營、邊防派出所等單位,其中海關、檢驗檢疫人員由烏魯木齊有關單位在口岸開放時派往。 烏拉斯臺口岸規劃區面積為2.7公頃,分為辦公區、倉儲區、商務服務區、發展區四個區域。已修建各類用房2313平方米、運管站場地 1600平方米及商品交易市場等設施。從 1995年口岸正式開放以來,出入境人員5.9萬人次,出入境交通工具1.8萬輛,進出口貨物4.1萬噸。2002年,口岸出入境人員9700人,交通工具3000輛次,過貨量306噸。
口岸現狀基本情況
該口岸位于奇臺縣境內,距離奇臺縣城250公里,距昌吉州480公里,距烏魯木齊市450公里。烏拉斯臺口岸是1991年6月24日經國務院批準對蒙古國開放的國家一類季節性陸路口岸,1992年6月1日經中蒙兩國政府簽署《協定》開放,每年開關4次,開關時間為每年3、6、9、12月的1-20日。2004年9月28日,中蒙兩國在北京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國關于口岸開放的協定》,烏拉斯臺口岸開關次數由原來的4次減為3次,共開關45天,即每年3、5、9月的16—30日為口岸開放時間。調整后的開關時間從2005年1月1日正式執行。
貿易情況
1992—1994年是烏拉斯臺口岸發展的輝煌時期,主要是易貨貿易形式。進口商品主要是皮、毛、絨等畜產品。出口商品主要以面粉、日用百貨為主。年平均進出口額1000萬元人民幣,進出口量7000噸,為自治州尤其是東三縣邊境貿易發展和出口創匯發揮了重要的作用。1995年開始實現現匯貿易至今,進口商品主要是皮張、毛絨等畜產品和廢舊金屬。出口商品主要是面粉、日用百貨、酒精和少量的建材及機械設備。1998年5月國家對蒙古國畜產品進口實行禁令,貿易額不穩定。1999年至2006年年平均進出口貿易額3000萬元人民幣(主要是羊絨價格上漲),進出口量2000噸,基本屬于維持開放。
規劃定位
烏拉斯臺口岸是烏昌地區唯一的對蒙常年開放陸路口岸,圍繞口岸規劃目標,科學整合口岸資源,加大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加快口岸建設和擴大口岸開放,努力增強口岸綜合效能和對周邊經濟的輻射帶動作用,逐步實現口岸由季節性開放到常年性開放,使烏拉斯臺口岸成為烏昌地區對外開放重要的大通道。力爭2012年實現進出口貿易額5億元人民幣,進出口量10萬噸;“十二五”末實現進出口貿易額10億元,進出口量20萬噸,年均增長20%。
發展優勢一是烏拉斯臺口岸是距離烏昌地區最近的一個一類季節性陸路口岸,地理位置優越。 二是隨著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黨中央、國務院對新疆發展給予更加優惠的政策,同時烏昌經濟一體化進程加快,實現了強強聯合,昌吉州黨委、政府更加重視口岸經濟發展,經濟實力和對外影響力更進一步增強,對做大做強口岸經濟將起到巨大的影響和推動力。 三是隨著蒙古國財政狀況好轉,借鑒中國改革開放經驗,大力實施招商引資,不斷調整尋求發展的政策機遇,基礎設施和房地產開發建設興起,烏蘭巴托及較發達地區以及科布多省、布爾根縣等開始進行基礎設施和房地產開發建設,就近可選的就是中國的水泥、鋼材等建筑材料和裝修材料。蒙古國礦產開發悄然興起,銅、鐵等金屬礦及原煤的開發也已小批量開采。蒙古國增加了布爾干(塔克什肯)口岸和北塔格(烏拉斯臺)口岸海關和檢驗檢疫人員編制,決定在烏拉斯臺口岸對面的蒙北塔格口岸新建聯檢廳和生活設施,表明蒙古國開始對烏拉斯臺口岸給予關注和重視,高層多次表示要向國家申請增加烏拉斯臺—北塔格口岸開關時間和次數。 四是昌吉州與蒙古國開展經貿活動已有多年,歷史上烏拉斯臺就是一個古商道驛站。自1992年6月口岸開放以來,至今已17年,在蒙古西北五省有很高的政治影響力和知名度。蒙古國高層迫切希望同昌吉州加強經濟貿易合作,合作項目重點是房地產開發、礦產合作開發、果蔬種植、園林綠化、食品加工、水力水電、獨資合資建材企業等。計劃10月在奇臺縣舉辦首屆中蒙邊界貿易洽談會。
發展措施設施建設
加快口岸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口岸環境,提高和完善口岸功能。計劃投資1.12億元完成口岸基礎設施建設。其中,“十一五”期間,完成投資6200萬元,一是爭取國家和自治區立項投資4500萬元,解決嚴重制約口岸發展的交通道路問題,二是2008年投資1700萬元先期完成口岸主區域水、電、暖、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和口岸主要聯檢設施的建設。“十二五”期間按規劃分級分期投入4970萬元,全部完成口岸區域基礎設施建設、聯檢單位駐地建設和進出口加工區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和提高口岸聯檢查驗單位和工作人員的工作生活條件,保證口岸經濟發展目標順利實現。加大口岸招商引資力度。加快口岸互市貿易區建設,實現互市貿易快速發展,促進興邊富民。積極利用國家政策,爭取各方支持,多渠道籌措資金,引導、鼓勵多種所有制企業參與口岸基礎設施建設。
政策扶持
一是積極落實國家鼓勵外貿出口的優惠政策,發揮政策宏觀效應,鼓勵各縣市尤其東三縣的各類企業和個體商戶利用口岸發展多種形式的對外進出口貿易,大規模地組織我州的輕工產品、農畜產品、建筑材料等特色產品進入蒙古國市場。二是大力扶持口岸地區及邊境地區的`民營、私營外貿企業發展壯大,成為口岸地區進出口貿易的主力軍。三是加大對口岸項目的支持力度,積極落實基礎設施項目,對納入國家和自治區的投資項目需配套部分由烏昌財政配套解決。四是2008年起,州財政每年預算安排一定的經費用于口岸正常開關工作經費和口岸聯檢設施的維護。
對外貿易
一是爭取每年由自治州或奇臺縣舉辦一次對蒙或對周邊國家的邊境貿易洽談會,重點邀請蒙古國西部五省政府代表團和企業前來參觀洽談。同時爭取在蒙古國科布多省設立辦事處,加強與蒙古國特別是西部五省的聯系,促進對蒙貿易合作和交流。二是爭取國家批準在口岸100公里范圍內建立進出口加工區,進口蒙古國金屬礦產、原煤和畜產品進行深度加工。三是積極參與蒙古國的農業、能源、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利用蒙古國鐵、銅、煤礦和石油等資源,鼓勵優勢企業“走出去”投資開發和開展境外加工業務,向境外轉移生產力,帶動設備、技術、原材料出口。四是不斷擴大對蒙古國的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領域,提高我州對蒙古國經貿合作的層次和規模,促進對蒙古國經貿關系向高層次、多渠道、寬領域發展。
邊境旅游
加強與蒙古有關部門和旅游企業的溝通與聯系,充分挖掘和利用我州的旅游資源,組織蒙古邊境地區公民入境旅游購物和探親游、觀光游,并逐步向奇臺、昌吉、烏魯木齊3 日游、5日游發展。結合旅游業發展經濟,促進信息交流和商品銷售,使邊境旅游業的發展成為促進自治州經貿發展的重要形式和渠道。
發展環境
進一步轉變行政職能,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以適應口岸發展的需要。繼續取得烏魯木齊海關、新疆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和新疆邊防總隊對口岸工作的支持,發揮口岸聯檢部門與蒙古國聯檢部門的協調對接作用,共同優化口岸通關、經營、征稅、收費環境,減輕企業負擔。
口岸管理
繼續以有效監管、方便快捷為目標,強化各種舉措,加強口岸管理。建立遠程視頻監控系統,完善口岸查驗配套設施,落實現場監管和遠程監控兩種手段,緩解口岸發展中監管力量不足的矛盾,杜絕走私、非法出入境等違法犯罪事件的發生,打造“文明和諧”口岸。進一步健全“大通關”組織保障協調機制,扎實推進“大通關”建設。根據形勢發展需求,規劃建設新聯檢中心,推行“一站式,一條龍,全天候”通關模式,推進“電子口岸”建設,真正實現提速、增效、減費,提高口岸競爭力。
加強領導
口岸工作涉及面廣、要求高、環節多、難度大,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口岸所在縣市要高度重視,把口岸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議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完善口岸聯席工作會議制度,定期研究加強口岸管理、推進“大通關”建設、發展口岸經濟的重大措施,及時協調處理口岸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口岸管理部門要切實抓好口岸發展規劃、項目和組織實施等各項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共同推進口岸工作的順利實施。根據發展需要,增加編制,加強力量,強化口岸規劃、建設、管理、服務職能。要強化口岸開放意識和國防意識,確保烏拉斯臺口岸發展再上新臺階,為我州對外開放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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