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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不是教育的“特殊公民”
名校不是教育的“特殊公民”錢桂林 長沙 錢桂林 近期,教育部等國家多部門陸續出臺關于治理教育亂收費規定。然而,重慶市多所學校在“小升初”招生過程中,不但收取數萬元擇校費,還同時規定:學生在無法就讀要求退還擇校費時,學校將根據擇校費的繳費金額,收取一定比例的退款手續費,手續費最高的達萬元。 (8月7日《京華時報》) 重慶的這幾所名校,的確派頭不小,非但明目張膽地收取擇校費,而且還在孩子就讀不成退款時收取高額手續費。這哪是圣潔的教育殿堂,分明是“留下買路錢”的山大王——只要家長打他們那兒過,不管上得成上不成,錢還是要交的! 這幾所名校之所以敢這么“霸道”,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重慶市區大部分優質教育資源基本集中在他們手中,家長想追求優質教育資源,就只能接受學校制定的“霸王條款”;二是相關主管部門出于“政績共同體”的考量,放縱這幾所名校的違規行為,對潛規則“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初中還屬于義務教育階段,作為地方政府有義務辦公平的教育,辦人民滿意的教育。但令人遺憾的是,近些年來圍繞擇校費的是是非非,已成為社會的熱點和矛盾點?梢灾v,取消擇校費是民眾的一致呼聲。而某些地方卻以種種理由繼續“將收擇校費進行到底”,是何居心?更不可思議的是,孩子上名校不成,反而要扣除數目不菲的手續費,這分明是披著教育的外衣“打劫”呀! 教育作為一個窗口行業,涉及千家萬戶,盡管教育改革一直在進行,但不容回避的是,“上學難”現象一直存在。就連重慶這樣的直轄市,也沒有擺脫“上學難”的魔咒,這讓城市居民情何以堪? 不管怎樣,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收取擇校費絕無道理,而孩子就讀名校不成還要收取退款手續費就更無道理,這是很明顯的亂收費。有關部門不能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更不能踢皮球推卸責任。治理教育亂象,一靠完善的法律法規,二靠有關部門的嚴格監管。名校不是教育的“特殊公民”,不可以這么“欺負人”。【名校不是教育的“特殊公民”】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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