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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升初”五大怪現象2010-06-21 09:19:15
小升初”五大怪現象2010-06-21 09:19:15 歸檔在 教育觀察 | 瀏覽 2180 次 | 評論 3 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小學升初中按照“平等”和“免試就近”原則。但是,公辦學校在教育資源上存在較大的差異,優質校是一種稀缺資源。社會對優質教育資源趨之若鶩,你爭我奪,由此產生了長期無法解決的“擇校熱”問題,以及各種違法悖理的怪現象。 怪現象之一,《義務教育法》“平等”原則下的“小升初”“推優”制度。目前,“小升初”普遍實行“推優”制。“推優”是按一定規則對學生加以甄別、揀選,使“優秀生”進入“優質資源校”。但是,《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這表明,《義務教育法》為“小升初”制定的規則就是“平等”,就是“免試就近”,絕不能有“淘汰選拔”的推優機制,不能給學校分優劣。“推優入學”違背了《義務教育法》,造成了學生入學機會的不平等。此外,由于推優競爭過于激烈,推優過程中出現的權錢交易、暗箱操作屢屢見于報端,嚴重損害了《義務教育法》提倡的教育公平原則。一個推優機制,竟然敢于同時違背《義務教育法》中的三條法規,世所罕見,更加離奇的是,教育部門的這種違法行為,竟然為人過問、無人追究,在他們眼里法律規章不過是一紙空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尊嚴何在? 怪現象之二,升學考試轉入地下,形式多樣。《義務教育法》規定不得進行“小升初”入學考試。但是,據《北京日報》載,在各區縣教委開始免試就近“小升初”操作之前,部分名校早已悄悄委托民辦教育機構進行“小升初”招生考試,這種考試相當神秘,考生秘密投遞簡歷、組織者秘密通知考生考試信息,還創造性地把考卷叫“問卷”,把準考證叫“出入證”,甚至把考場也移進了高校。 “競賽”和“坑班”也是名校選拔學生的形式。“競賽”是以權威的競賽成績為標準,名校借以對學生進行區分,選拔優質生源,由于各種“競賽”屢遭“詬病”和“查禁”,“競賽”不得不改頭換面,以其他面貌出現。比如,原來由北京市政府部門舉辦的“迎春杯”數學競賽,現在已經轉變為由某著名民辦教育機構舉辦的“數學解題能力展示”。“坑班”最早由名校為選拔優質生源而設,因為不符合“小升初”游戲規則,“坑班”被迫轉移到民辦培訓機構,現在它已經能夠同時向多所名校輸送生源。“坑班”目的明確,根本就是為了淘汰選拔而設,甚至采用“一月一大考”的方式頻繁篩選考生,大大加重了考生的學習和心理負擔,已經成為“小升初”的一個怪胎。 怪現象之三,名校假辦民校,暗渡陳倉,考試招生。《義務教育法》明確要求,公辦學校不得通過考試選拔生源,學生必須免試入學,但是,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學校可以自主選擇招生方式,實行考試錄取。名校不愧是名校,它們馬上對兩部不同的法律做了創造性的綜合,走出一步暗渡陳倉的妙計,做法是名校出師資,掛民辦牌子,由此“合法”地恢復了“小升初”的考試選拔錄取。此風甚盛,其考試錄取方式已經發展到了舉辦“民辦初中聯考”,成為同電腦派位一樣重要的錄取方式。這些假民校盡得公私之利,一方面,它們可以聲稱自己是民辦學校,拒不履行《義務教育法》規定“小升初”不得進行考試錄取的法定義務,搶奪優質生源、大把撈錢,另一方面,它們又聲稱自己具有公辦性質,張口伸手向國家要政策、要補貼。 怪現象之四,變味的電腦派位。所謂電腦派位,就是由電腦幫助學生隨機就近選擇一所學校,實現“小升初”免試入學。實行徹底的電腦派位,可以在教育資源不均衡的情況下,給予每個小學畢業生均等獲得優良教育資源的機會,有助于實現教育公平。但是,由于教育資源不均衡,掌握優質教育資源的學校希望憑借自己的優勢,獲得更好的生源和更多的利益。因此,在“小升初”的實際操作中,“電腦派位”往往被加上了許多前置條件,如,要首先在重點學校中進行第一次派位,然后才能在普通公辦學校中進行第二次派位,或者干脆把“電腦派位”置于推優、民校聯考等其他派位方式之后。據一些同學反映,“電腦派位”早已被架空了,名存實亡,“電腦派位”成了“充軍發配”,有的學校甚至出現了“小升初入學未機選就已滿員”的現象,嚴重侵犯了《義務教育法》賦予每個孩子的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怪現象之五,“小升初”不考學生,考家長。在“小升初”過程中,如果家長希望自己的孩子讀好一點的學校,不至于被“充軍發配”,那么就要走推優、坑班、競賽、民校聯考等途徑,但無論哪一種途徑,都可以說是家長權力、關系和財力的比拼。比如,為了符合就近入學的條件,家長要想辦法調動戶口買學區房;為了幫孩子選上三好生,家長要動用各種資源打通關節;為了通過民校聯考擇校入學,家長就要不吝惜高額入讀費。最后的結果,就是使教育資源按權、錢、關系分配,違反了《義務教育法》規定的“平等”原則。在這場角力中,似乎沒有勝利者,孩子落入教育資源差的學校,家長自然會心碎、悔恨;孩子成功擇到優質學校,家長也要額外花費大筆資財、或要承擔濫用權力之污名。難怪眾多家長都支持恢復傳統的“小升初”統考制度。 “小升初”怪現象五花八門,但所有問題的癥結所在是義務教育發展不均衡。要徹底杜絕這些現象,我們就要建立有效的機制,使經費投入、師資力量等向教育資源薄弱的學校傾斜,最終達到教育資源均衡,實現教育公平。當然,在目前教育資源不能均衡的情況下,應該嚴格貫徹執行《義務教育法》,按照“平等”原則在公辦學校實行徹底的“電腦派位”制度,不給其它升學方式以機會。此外,也要鼓勵民辦教育的發展,把對教育資源有特殊需求的學生引導到民辦學校去。 0上一篇 << 香港無為而治的奇跡 近期相關評論 查看早期評論 添加評論 蒙特祖瑪 [2010-06-21 09:37:40 AM] 現在開學校才是暴利行業,名校都在爭開連鎖店,估計過不了多久就會上市了=。= LYJason [2010-06-21 09:38:59 AM] 教育腐敗。小學生的智力都還沒完全開發,就這樣折騰。(歡迎點評《辯論破解兩岸政治難題》等33篇原創文章) 寒雨熱雪 [2010-06-21 09:43:26 AM] 我國的孩子智力開發的太早,不利于他們的成長。多少科學家少年時是差生,卻為世界做出了極大的貢獻。 發表評論【小升初”五大怪現象-06-21 09:19:15】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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