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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妻書》的原文
與妻書》是清朝末年革命烈士林覺民在1911年4月24日晚寫給妻子陳意映的一封絕筆信。在這封絕筆信中,作者委婉曲折地表達了自己對妻子的深情和對處于水深火熱中的祖國深沉的愛。以下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與妻書》的原文,歡迎閱讀!
原文
意映卿卿如晤,吾今以此書與汝永別矣!吾作此書時,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書時,吾已成為陰間一鬼。吾作此書,淚珠和筆墨齊下,不能竟書而欲擱筆,又恐汝不察吾衷,謂吾忍舍汝而死,謂吾不知汝之不欲吾死也,故遂忍悲為汝言之。
吾至愛汝,即此愛汝一念,使吾勇就死也。吾自遇汝以來,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屬;然遍地腥云,滿街狼犬,稱心快意,幾家能彀?司馬春衫,吾不能學太上之忘情也。語云:仁者“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吾充吾愛汝之心,助天下人愛其所愛,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顧汝也。汝體吾此心,于啼泣之余,亦以天下人為念,當亦樂犧牲吾身與汝身之福利,為天下人謀永福也。汝其勿悲!
汝憶否?四五年前某夕,吾嘗語曰:“與使吾先死也,無寧汝先而死。”汝初聞言而怒,后經吾婉解,雖不謂吾言為是,而亦無詞相答。吾之意蓋謂以汝之弱,必不能禁失吾之悲,吾先死留苦與汝,吾心不忍,故寧請汝先死,吾擔悲也。嗟夫!誰知吾卒先汝而死乎?吾真真不能忘汝也!回憶后街之屋,入門穿廊,過前后廳,又三四折,有小廳,廳旁一室,為吾與汝雙棲之所。初婚三四個月,適冬之望日前后,窗外疏梅篩月影,依稀掩映;吾與(汝)并肩攜手,低低切切,何事不語?何情不訴?及今思之,空余淚痕。又回憶六七年前,吾之逃家復歸也,汝泣告我:“望今后有遠行,必以告妾,妾愿隨君行。”吾亦既許汝矣。前十余日回家,即欲乘便以此行之事語汝,及與汝相對,又不能啟口,且以汝之有身也,更恐不勝悲,故惟日日呼酒買醉。嗟夫!當時余心之悲,蓋不能以寸管形容之。
吾誠愿以汝相守以死,第以今日事勢觀之,天災可以死,盜賊可以死,瓜分之日可以死,奸官污吏虐民可以死,吾輩處今日之中國,國中無地無時不可以死,到那時使吾眼睜睜看汝死,或使汝眼睜睜看我死,吾能之乎?抑汝能之乎?即可不死,而離散不相見,徒使兩地眼成穿而骨化石,試問古來幾曾見破鏡能重圓?則較死為苦也,將奈之何?今日吾與汝幸雙健。天下人不當死而死與不愿離而離者,不可數計,鐘情如我輩者,能忍之乎?此吾所以敢率性就死不顧汝也。吾今死無余憾,國事成不成自有同志者在。依新已五歲,轉眼成人,汝其善撫之,使之肖我。汝腹中之物,吾疑其女也,女必像汝,吾心甚慰。或又是男,則亦教其以父志為志,則我死后尚有二意洞在也。甚幸,甚幸!吾家后日當甚貧,貧無所苦,清靜過日而已。
吾今與汝無言矣。吾居九泉之下遙聞汝哭聲,當哭相和也。吾平日不信有鬼,今則又望其真有。今人又言心電感應有道,吾亦望其言是實,則吾之死,吾靈尚依依旁汝也,汝不必以無侶悲。
吾平生未嘗以吾所志語汝,是吾不是處;然語之,又恐汝日日為吾擔憂。吾犧牲百死而不辭,而使汝擔憂,的的非吾所忍。吾愛汝至,所以為汝謀者惟恐未盡。汝幸而偶我,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中國!吾幸而得汝,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國!卒不忍獨善其身。嗟夫!巾短情長,所未盡者,尚有萬千,汝可以模擬得之。吾今不能見汝矣!汝不能舍吾,其時時于夢中得我乎!一慟!辛未三月念六夜四鼓,意洞手書。
家中諸母皆通文,有不解處,望請其指教,當盡吾意為幸。
譯文:
意映愛妻,見字如面:我現在用這封信跟你永遠分別了!我寫這封信時,還是人世間一個人;你看這封信時,我已經成為陰間一鬼。我寫這封信,淚珠和筆墨一齊落下,不能夠寫完信就想放下筆,又怕你不了解我的苦衷,說我忍心拋棄你去死,說我不知道你不想讓我死,所以就強忍著悲痛給你說這些話。
我非常愛你,也就是愛你的這一意念,促使我勇敢地去死呀。我自從結識你以來,常希望天下的有情人都能結為夫婦;然而遍地血腥陰云,滿街兇狼惡犬,有幾家能稱心滿意呢?江州司馬同情琵琶女的遭遇而淚濕青衫,我不能學習那種思想境界高的圣人而忘掉感情啊。古語說:仁愛的人“尊敬自己的老人,從而推及尊敬別人的老人,愛護自己的兒女,從而推及愛護別人的兒女”。我擴充我愛你的心情,幫助天下人愛他們所愛的人,所以我才敢在你之前死而不顧你呀。你能體諒我這種心情,在哭泣之后,也把天下的人作為自己思念的人,應該也樂意犧牲我一生和你一生的福利,替天下人謀求永久的幸福了。你不要悲傷!
你還記得嗎?四五年前的一個晚上,我曾經對你說:“與其讓我先死,不如讓你先死。”你剛聽這話就很生氣,后來經過我委婉的解釋,你雖然不說我的話是對的,但也無話可答。我的意思是說憑你的瘦弱身體,一定經受不住失去我的悲痛,我先死,把痛苦留給你,我內心不忍,所以寧愿希望你先死,讓我來承擔悲痛吧。唉!誰知道我終究比你先死呢?我實在是不能忘記你啊!回憶后街我們的家,進入大門,穿過走廊,經過前廳和后廳,又轉三四個彎,有一個小廳,小廳旁有一間房,那是我和你共同居住的地方。剛結婚三四個月,正趕上冬月十五日前后,窗外稀疏的梅枝篩下月影遮掩映襯;我和你并肩攜手,低聲私語,什么事不說?什么感情不傾訴呢?到現在回想起當時的情景,只剩下淚痕。又回憶起六七年前,我背著家里人出走又回到家時,你小聲哭著告訴我:“希望今后要遠走,一定把這事告訴我,我愿隨著你遠行。”我也已經答應你了。十幾天前回家,就想順便把這次遠行的事告訴你,等到跟你面對時,又開不了口,況且因你懷孕了,更怕你不能承受悲傷,所以只天天要酒求得一醉。唉!當時我內心的悲痛,是不能用筆墨來形容的。
我確實愿意和你相依為命直到老死,但根據現在的局勢來看,天災可以使人死亡,盜賊可以使人死亡,列強瓜分中國的時候可以使人死亡,貪官污吏虐待百姓可以使人死亡,我們這輩人生在今天的中國,國家內無時無地不可以使人死亡。到那時讓我眼睜睜看你死,或者讓你眼睜睜看我死,我能夠這樣嗎?還是你能這樣做呢?即使能不死,但是夫妻離別分散不能相見,白白地使我們兩地雙眼望穿,尸骨化為石頭,試問自古以來什么時候曾見過破鏡能重圓的?那么這種離散比死要痛苦啊,這將怎么辦呢?今天我和你幸好雙雙健在,天下的不應當死卻死了和不愿意分離卻分離了的人,不能用數字來計算,像我們這樣愛情專一的人,能忍受這種事情嗎?這是我敢于毅然去死而不顧你的緣故啊!我現在死去沒有什么遺憾,國家大事成功與不成功自有同志們在繼續奮斗。依新已經五歲了,轉眼之間就要長大成人了,希望你好好地撫養他,使他像我。你腹中的胎兒,我猜她是個女孩,是女孩一定像你,我心里非常欣慰。或許又是個男孩,你就教育以他的父親作為志向,那么我后繼有人了。幸甚,幸甚!我們家以后的生活該會很貧困,但貧困沒有什么痛苦,清清靜靜過日子罷了。
我現在跟你再沒有什么話說了。我在九泉之下遠遠地聽到你的哭聲,應當也用哭聲相應和。我平時不相信有鬼,現在卻又希望它真有。現在又有人說心電感應有道,我也希望這話是真的。那么我死了,我的靈魂還能依依不舍地伴著你,你不必因為失去伴侶而悲傷了。
我平素不曾把我的志向告訴你,這是我的不對的地方;可是告訴你,又怕你天天為我擔憂。我為國犧牲,死一百次也不推辭,可是讓你擔憂,的確不是我能忍受的。我愛你到了極點,所以替你打算的事情只怕不周全。你有幸嫁給了我,可又如此不幸生在今天的中國!我有幸娶到你,可又如此不幸生在今天的中國!我終究不忍心只顧全自己。唉!方巾短小情義深長,沒有寫完的心里話,還有成千上萬,你可以憑此書領會沒寫完的話。我現在不能見到你了,你又不能忘掉我,大概你會在夢中見到我吧,寫到這里太悲痛了!
辛未年三月二十六日深夜四更,意洞親筆。
家中各位伯母、叔母都通曉文字,有不理解的地方,希望請她們指教。一定要完全理解我的意思,這是我最后的希望。
評析:
林覺民(1887—1911),字意洞,福建省閩侯縣(現在福州市)人,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之一。這是作者參加孫中山領導的廣州起義前寫給妻子的絕筆書。
信中洋溢著對妻子無盡的愛戀,對生活的熱愛。但作者并沒停留在兒女私情之上,而是將兒女之情同革命事業相比,使二者很好地統一起來。作者時時作安慰,時時作解釋,信中反復強調“吾至愛汝,即此愛汝一念,使吾勇于就死也。”此中豪情令人感動。作者回憶二人世界的纏綿蜜意、回憶二人對生活的美好憧憬,譜寫出了一曲愛情的頌歌。然而這封信的價值更在于作者舍小家為大家的偉大的獻身和犧牲精神,表現出資產階級民主志士的革命情懷。
創作背景
1911年,林覺民受同盟會第十四支部派遣回閩,聯絡革命黨人,籌集經費,招募志士赴廣州參加起義。他依依不舍地告別家人,率第一批義士從馬尾港上船赴香港。廣州起義(又稱黃花崗起義)的前三天,即4月24日,林覺民與戰友在香港濱江樓同宿。待戰友們入睡后,他想到自己的弱妻稚子,他和妻子的婚姻雖然是父母包辦,但兩人感情深厚、琴瑟和鳴。對于即將到來的生死未卜,林覺民在一塊白方巾上給妻子陳意映寫下這封最后的家書。在寫《與妻書》的同時,林覺民還給他叔父林孝穎先生寫了一封不到40字的信。起義失敗后,有人秘密將這兩封信在半夜里塞進林覺民家門縫里,第二天清晨家人才發現這兩封信。
鑒賞
這不是一封普通的家書,誠如魯迅先生所詠:“無情未必真豪杰。”英雄戰士、志士仁人,他們也是人,也有豐富的感情世界。林覺民寫這封信的時候,年近二十五歲。風華正茂,臨巾絮語,也正當兒女情長。自“意映卿卿如晤”一開頭,整封信圍繞著一個有血有肉的“情”字傾訴心曲。“卿卿”一呼,落筆動情。“吾至愛汝”,“吾愛汝至”,“吾真真不能忘汝也”,“吾作此書,淚珠與筆墨齊下”,這些飽含感情的傾訴,使讀者心魂為之搖蕩。正由于作者對妻子愛得深摯,因此在揮毫作書之際,夫妻之間那令人無限眷戀而又無法重溫的往事,一時奔涌筆底。第一件事是“四五年前某夕”與妻子的一席對話。作者對妻子說:“與使吾先死也,吾寧汝先吾而死。”讀者乍聽起來,這話真有些不近人情,誰都希望自己至愛的人健康長壽,也難怪他的妻子“初聞言而怒”。按時間推算,這番話應是林覺民婚后赴日本留學假期返故里時所說。他在日本比在國內更加接近反清革命中心,獻身革命、為國捐軀的宏愿已經確立,只是擔心一旦犧牲了,妻子忍受不了失去愛侶的悲痛。“故寧請汝先死,吾擔悲也!”這份“道是無情卻有情”的愛,是至愛;第二件事是婚后蜜月生活的情景:“初婚三四個月,適冬之望日前后,窗外疏梅篩月影,依稀掩映;吾與汝并肩攜手,低低切切,何事不語?何情不訴?”花月掩映,兩情依依,良辰美景人同在,詩情畫意,溫馨甜蜜。美麗的青春,無邊的幸福,無法讓他忘懷,這濃情蜜意,是至愛;第三件事是“六七年前,吾之逃家復歸也。”這時新婚不久,作者寫信給父親說要遠赴南洋,急得老父去廈門找他,但他卻早已回家。這次外出,顯然有特殊任務,但不便直接告訴妻子。所以意映要他“今后有遠行,必以告妾”,希望遠走天涯長相隨,是至愛;第四件事是“前十余日回家”。這次作者從日本歸來,身負革命重任,本擬將實情告訴妻子,又考慮到妻子有孕在身,恐不勝其悲,“故惟日日買酒呼醉”,試圖減輕壓抑心底的難言之苦,永訣之痛。誠如古人所嘆:“舉杯消愁愁更愁”,這醉中之苦仍是對妻子的至愛所致。
除了這四個生活片斷,作者對妻子的至愛,還表現在對死后的想象。一個平日不信有鬼的革命者,竟希望真有鬼,好與妻子以靈相依,以哭相和;黃泉塵世,互慰相思與寂寥。而信末因感“巾短情長”難以盡意的巨大痛苦,反以“一慟”作結,可謂以一當十,言有盡而情無限。
尤為可貴的是,作為一個矢志拯救國家民族的革命者,作者在盡情傾訴夫妻之間至愛的同時,暢敘了兒女情必須服從革命事業的至理,將一已之愛擴展到普天下人之愛,表達了犧牲個人幸福,為天下人謀永福的崇高情懷,情理渾然交融,深情大義與英雄壯懷同輝,給這封信帶來了政論的色彩和戰斗的品格,堪為志士增色,為弱者壯膽,義無反顧地為祖國獻身。
這封信是作者在革命的緊要關頭寫的,生與死,妻與兒,國家、民族與人民,無不牽動著他的心魄,其萬千思緒,如春潮蕩漾于心海,散文的形式正適宜他盡情地表達這豐富、復雜的感情。追憶往事,不需依時間先后為序,一件往事似信筆拈出,每一筆都流注著作者熾熱的血液,飽含著作者對革命、人生的崇高信念。這封信不是一般所謂的情理兼見,而是以情作為貫穿的主線,理貫于情,情中見理。
在這封感人至深的信中,也可見作者揮灑自如地駕馭語言的功力。寫景敘事處,精妙洗練,情景宛然在目。如對婚后生活的回憶,冬日月夜,一對愛侶臨窗低語,攜手庭中,在月光與疏梅交相掩映中互訴心懷。和平、寧靜、溫柔、幽謐的夜色,烘托著、渲染著人間醉人的幸福。這種境界,無須慷慨陳詞。作者基本上采用了四言、七言句式,參差錯落,娓娓動聽,明凈如洗的語言,極富詩的韻致。這段文字,既有一種逼真傳神的形象美,又有一種清新醉人的情趣美。夫妻之間的柔情蜜意:“何事不語?何情不訴?”只在虛實之間,既明朗又微妙,給人以不盡的遐想。信中為了表達對妻子的至愛至情,時時出現疊字,如“低低”、“切切”、“真真”、“的的”、“日日”、“依依”等,把作者對妻子無限愛戀,對人生無限眷戀的濃烈感情傳達了出來。
信中在抒發革命者以天下為己任和痛斥舊中國血腥統治等方面,大氣磅礴,精光四射。大抵長短句式交替運用,句意或層層遞進,或回旋曲折,鏗鏘之聲如金石擲地,又于參差錯落中顯示出語句大致相仿的特點,增添了文章悲壯恢宏的氣度與政論雄辯的色彩,使感情的進發與理性的思辨有機地統一起來。因此,作者雖于抒情處再三暢言壯志,并不給人以蕪雜、累贅的感覺;相反,它給人以親切的感染、有益的陶冶。由于作者具有比較深厚的古典文學修養,能夠自如地融詩文辭賦的語言節奏于筆下,又能適當地從日常口語中提煉出富有表現力的疊字,鑄煉出具有個性色彩的散文語言,完滿地體現出這封信的立意:為天下人謀永福。
作者簡介
林覺民(1886年—1911年),字意洞,號抖飛,又號天外生。福建閩縣人。十四歲進福建高等學堂,1907年日本留學,入慶應大學文科攻讀哲學,后參加同盟會,從事革命活動。1911年回國參加廣州起義,4月27日,與方聲洞等領先襲擊總督衙門,負傷被捕,數日后從容就義。為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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