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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寫作大賽評分細則
現場寫作大賽評分細則1
參賽資格:各省(市、自治區(qū))復賽特等獎獲獎選手(限3人)。
比賽地點:北京
比賽時間:20xx年12月11日9:00-12:00
比賽方式:現場寫作,使用大賽專用寫作評閱系統進行操作。比賽不允許攜帶電子設備,不允許使用網絡。組委會統一提供詞典。
評委組成:評委人數不少于7人,其中外籍評委不少于2人。中國籍評委具有教授職稱,有英語寫作教學經驗。比賽前應召開評委會,討論并貫徹評分標準,以保證比賽的規(guī)范性、公平性與公正性。每位評委須審閱所有參賽作品。
評分方式:寫作系統評閱、人工評閱。兩篇作文分數相加得出每位選手總分。決賽結果及獲獎情況將于12月13日公布。
比賽題目:每年從以下三種寫作類型中選擇兩種。題目比賽現場公布。
類型一:記敘文寫作(Narrative Writing)
比賽內容:選手完成一篇記敘文寫作(600-800詞)。側重考查選手的閱讀理解、語言運用、細節(jié)描寫、形象思維、創(chuàng)意構思、人文素養(yǎng)等綜合能力。類型二:議論文寫作(Argumentative Writing)
比賽內容:選手完成一篇議論文寫作(600-800詞)。側重考查選手的文獻閱讀理解、信息綜合處理、判斷分析、邏輯思辨、評價論述等能力,展示選手的'知識廣度、視野維度、思想深度等綜合素質。
類型三:說明文寫作(Expository Writing)
比賽內容:選手完成一篇說明文寫作(600詞左右)。側重考查選手解說事物、闡明事理的能力,以及運用知識、觀察理解、梳理分析、提煉總結、跨文化溝通的綜合能力。
特別提示:
1.以上賽制如有變化,以組委會最終公布為準。
2.參賽選手應秉持誠信態(tài)度,保證作文為本人原創(chuàng),不得抄襲、作弊。如經組委會查實有抄襲或作弊情況,將永久取消該選手參賽資格。由此給該選手及所在學校帶來的不良影響由本人自負。
3.頒獎儀式:大賽頒獎儀式與20xx"‘外研社杯’全國英語演講大賽"頒獎儀式同臺舉行。所有進入決賽的選手必須出席頒獎儀式。
4.大賽證書:大賽決賽獲獎證書將在頒獎儀式上頒發(fā),未領取證書者視為放棄獎勵,組委會不予補發(fā)。
5.參賽選手及指導教師的交通費及在京食宿費用自理(組委會統一安排住宿地點)。
現場寫作大賽評分細則2
組織方式:以省(市、自治區(qū))為單位,由各省(市、自治區(qū))大學外語教學研究會組織成立復賽組委會,負責確定承辦院校、組織實施復賽、安排參賽作品評閱等工作。要求復賽承辦院校提供能設置局域網的機房,有一臺服務器,并有能滿足參賽人數的電腦。
參賽資格:各初賽賽點的特等獎獲獎選手進入復賽。復賽組委會至少提前兩周將復賽通知發(fā)給本省(市、自治區(qū))所有符合參賽資格的院校,并預先公布復賽名單。
比賽時間:大賽指定復賽日期為20xx年10月13日、10月27日、11月3日、11月10日,時間均為9:00-11:00。同一時間比賽的省(市、自治區(qū))采用相同賽題。各省(市、自治區(qū))大學外語教學研究會須在9月30日前確定復賽時間與承辦院校,發(fā)布復賽通知,同時報送大賽組委會。
比賽題目:由組委會擬定,由專人送到復賽地點,比賽開始時當場公布。比賽題目在比賽前嚴格保密。復賽賽題為議論文寫作1篇、說明文寫作1篇,每篇長度為500詞左右,寫作時間共兩小時。
比賽方式:現場寫作,使用大賽專用寫作評閱系統進行操作。比賽不允許攜帶電子設備,不允許使用網絡。
評委組成:評委人數不少于5人(須包含外籍評委),中國籍評委須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有英語寫作教學經驗。每所學校(含復賽承辦學校)只能有一人擔任評委。
評分方式:寫作系統評閱、人工評閱。兩篇作文分數相加得出每位選手總分。須于比賽當日將所有復賽作品(電子版)提交大賽組委會,并于比賽結束兩日內將復賽成績單和入圍決賽的選手名單提交組委會。組委會將對復賽成績進行復核,并在大賽官方網站公布決賽選手名單。
評分標準:評分標準須規(guī)范、公平、公正,可參考決賽評分標準。比賽前應召開評委會,討論并貫徹評分標準。復賽組委會應保存原始評分記錄,并接受選手和指導教師的查詢。比賽后建議以適當方式安排評委點評,以給予參賽選手與指導教師一定的.參賽反饋。
獎項設置:復賽設置特等獎和一、二、三等獎,其中特等獎3名。特等獎獲獎選手代表本省參加決賽。所有獲獎選手都將獲得由大賽組委會頒發(fā)的獲獎證書及獎品。獲獎選手的指導教師相應獲得指導教師特等獎和指導教師一、二、三等獎。
賽場布置:組委會秘書處將提供統一宣傳海報模板,承辦單位也可自行設計,但必須包含大賽名稱("‘外研社杯’全國英語寫作大賽")和主辦單位名稱。復賽組委會可根據需要將復賽改稱為省(市、自治區(qū))級決賽。
特別提示:
1.各地復賽組委會應向本省(市、自治區(qū))所有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發(fā)布比賽通知,保證本地區(qū)所有院校有公平參賽機會,不建議對選手的院校、年級或專業(yè)等進行特別限制。
2.各地復賽時間、地點、承辦單位聯系人確定后,主辦單位將在大賽官方網站公布。
3.各地復賽應遵守大賽章程,保證比賽的規(guī)范性、公平性與公正性。主辦單位將派員赴各賽區(qū)進行觀摩。如接到有關復賽的投訴反饋,復賽組委會將協同調查。如發(fā)現選手有舞弊行為,立即終止其參賽資格。如發(fā)現評委有徇私行為,立即終止其評委資格。
4.復賽獲獎證書將按照網上注冊實名頒發(fā)。同時大賽組委會將為復賽承辦單位頒發(fā)復賽組織獎證書。
現場寫作大賽評分細則3
一、參評對象
江西外語外貿職業(yè)學院學生會、學生團體聯合會各部門
二、評比內容
學生會、學生團體聯合會“優(yōu)秀部門”評比內容包括會議出席、值班情況、活動考勤、部門建設四個部分,每月總分為一百分。
1、會議出席
(1)會議出席包括學生會、學生團體聯合會會議、部長例會、各部門例會等會議。
(2)會議由學生會紀檢部、學生團體聯合會監(jiān)察部負責考勤,并在每個星期進行整理匯總,上報主席團。
2、值班情況
(1)值班包括當天值班主席、干事值班簽到情況。
(2)當天值班人員必須在7:00之前到達學生會辦公室,逾期算遲到。
(3)毎周四個部門部長簽到情況。
3、活動考勤
(1)活動考勤包括活動參與與到場情況。
(2)活動考勤由學生會辦公室、學生團體聯合會秘書處負責,在月末進行整理匯總,并上報主席團。
4、部門建設
(1)部門管理包括一個部門的工作效率。
(2)部門規(guī)章制度是否完善。
(3)部門成員的整體表現情況。
三.評分細則
1、會議出席
(1)請假扣1分,遲到扣2分,曠會扣3分(由學生會辦公室、學生團體聯合會秘書處提供記錄)
(2)未請示不召開部門例會扣5分(由學生會紀檢部、學生團體聯合會監(jiān)察部提供記錄)
2、值班情況(由學生會辦公室、學生團體聯合會秘書處提供記錄)
(1)遲到扣1分/人 早退扣2分/人 曠值扣3分/人
(2)分管主席曠值扣5分(扣其分管部門的分數)
(3)部長周四未簽到或代簽扣5分
3、活動考勤
(1)活動出勤人數達到規(guī)定人數,加3分。
(2)活動出勤人數低于規(guī)定人數,扣3分。
4、部門建設(由學生會辦公室、學生團體聯合會秘書處提供記錄)
(1)部門未能及時完成主席團下達的任務扣3分。
(2)部門成員違反學生會規(guī)章制度扣5分
(3)部門成功舉辦活動加5分
(4)幫助其他部門成功舉辦活動加3分
四、評選注意
1、每月排名學生會、學生團體聯合會第一名的'部門為當月的“優(yōu)秀部門”。
2、對于每月當選的“優(yōu)秀部門”將會給與一定的獎勵,在部長例會和學生會網站上進行宣傳報道,并頒發(fā)“優(yōu)秀部門”榮譽證書。
3、每月排名前三名的部門可推選三名優(yōu)秀學生干部為學生會、學生團體聯合會“每月之星”。
4、對于每月排名較后的部門,將會給予減少部門評優(yōu)評先的名額并嚴厲批評。
5、在本次活動中弄虛作假的部門,將會取消其評選資格。
現場寫作大賽評分細則4
組織方式:各參賽學校作為初賽賽點,由本校外語院(系)或大學外語教學部負責組織實施,所在省(市、自治區(qū))大學外語教學研究會給予協助與支持。參賽學校可適當收取報名費,也可邀請社會各界贊助合作。每個初賽賽點應有不少于100人參賽。參賽學校應保證本校符合參賽資格的學生都有公平的報名參賽機會。
比賽時間:根據本省(市、自治區(qū))大學外語教學研究會公布的時間安排舉辦,確保在本省(市、自治區(qū))復賽之前完成初賽,并將入圍復賽的.選手名單報送復賽組委會。
比賽題目:各參賽學校自定。可參考大賽組委會公布的決賽樣題題型。
比賽方式:現場寫作。比賽不允許攜帶電子設備,不允許使用網絡。
評委組成:評委人數根據參賽選手人數而定,但不得少于5人。中國籍評委須具有講師以上職稱,有英語寫作教學經驗。比賽前應召開評委會,討論并貫徹評分標準,以保證比賽的規(guī)范性、公平性與公正性。
評分標準:評分標準須規(guī)范、公平、公正,可參考決賽評分標準。
獎項設置:各參賽學校應設置特等獎和一、二、三等獎。特等獎獲獎選手代表本校參加復賽(每校參加復賽人數由各省確定)。一、二、三等獎獲獎人數分別占本校參賽選手總數的1%、3%、6%。所有獲獎選手將獲得由大賽組委會頒發(fā)的獲獎證書。
賽場布置:組委會秘書處將提供統一宣傳海報模板,參賽院校也可自行設計,但必須包含大賽名稱("‘外研社杯’全國英語寫作大賽")和主辦單位名稱。
特別提示:
1.初賽結束后,參賽學校填寫《"‘外研社杯’全國英語寫作大賽"初賽信息表》,將相關信息、獲獎選手名單及獲獎作品電子版發(fā)送。大賽組委會將根據上述資料以及網站注冊信息進行核實,確認后按數量頒發(fā)獲獎證書。
2.參賽學校可將比賽資料(照片、報道、感言等)發(fā)送,以便組委會在大賽官方網站進行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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