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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之奇諫假道原文
宮之奇諫假道原文1
宮之奇諫假道
先秦·左丘明
晉侯復假道于虞以伐虢。
宮之奇諫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從之。晉不可啟,寇不可翫。一之謂甚,其可再乎?諺所謂‘輔車相依,唇亡齒寒’者,其虞、虢之謂也。”
公曰:“晉,吾宗也,豈害我哉?”
對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從,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為文王卿士,勛在王室,藏于盟府。將虢是滅,何愛于虞!且虞能親于桓、莊乎?其愛之也,桓、莊之族何罪?而以為戮,不唯逼乎?親以寵逼,猶尚害之,況以國乎?”
公曰:“吾享祀豐潔,神必據我。”
對曰:“臣聞之,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故《周書》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如是,則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馮依,將在德矣。若晉取虞,而明德以薦馨香,神其吐之乎?”
弗聽,許晉使。
宮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臘矣。在此行也,晉不更舉矣。”
八月甲午,晉侯圍上陽,問于卜偃曰:“吾其濟乎?”
對曰:“克之。”
公曰:“何時?”
對曰:“童謠曰:‘丙之晨,龍尾伏辰,均服振振,取虢之旂。鶉之賁賁,天策燉燉,火中成軍,虢公其奔。’其九月、十月之交乎!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鶉火中,必是時也。”
冬,十二月丙子朔,晉滅虢,虢公丑奔京師。師還,館于虞,遂襲虞,滅之,執虞公。及其大夫井伯,從媵秦穆姬。而修虞祀,且歸其職貢于王,故書曰:“晉人執虞公。”罪虞公,言易也。
宮之奇諫假道原文2
作品簡介《宮之奇諫假道》出自《左傳·僖公五年》。公元前655晉國向虞國借道攻打虢國,是要趁虞國的不備而一舉兩得,即先吃掉虢國,再消滅虞國。具有遠見卓識的虞國大夫宮之奇,早就看清了晉國的野心。他力諫虞公,有力地駁斥了虞公對宗族關系和神權的迷信,指出存亡在人不在神,應該實行德政,民不和則神不享。可是虞公不聽,最終落得了被活捉的可悲下場。
作品原文
宮之奇諫假道
晉侯復假道于虞以伐虢(1)。宮之奇諫曰:“虢,虞之表(2)也。虢亡,虞必從之。晉不可啟(3),寇不可翫(4)。一之謂甚,其(5)可再乎?諺所謂‘輔車(6)相依,唇亡齒寒’者,其虞、虢之謂也。”
公曰:“晉,吾宗(7)也,豈害我哉?”
對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8)。大伯不從,是以不嗣(9)。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10),為文王卿士,勛在王室,藏于盟府(11)。將虢是滅(12),何愛于虞!且虞能親于桓、莊乎?其愛之也(13),桓、莊之族何罪?而以為戮,不唯逼(bì)乎(14)?親以寵逼,猶尚害之,況以國乎?”(15)
公曰:“吾享祀豐絜,神必據我(16)。”
對曰:“臣聞之,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17)。故周書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18)。’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19)。’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yī)物(20)。’如是,則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馮(píng)依(21),將在德矣。若晉取虞,而明德以薦馨香,神其吐之乎?”(22)
弗聽,許晉使。
宮之奇以其族行(23),曰:“虞不臘矣(24)。在此行也,晉不更舉矣。”(25)
八月甲午,晉侯圍上陽,問于卜偃曰:“吾其濟乎?”
對曰:“克之。”
公曰:“何時?”
對曰:“童謠曰:‘丙之晨,龍尾伏辰,均服振振,取虢之旂。鶉之賁賁,天策燉燉,火中成軍,虢公其奔。’其九月、十月之交乎!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鶉火中,必是時也。”
冬,十二月丙子朔(26),晉滅虢,虢公丑奔京師(27)。師還,館于虞(28),遂襲虞,滅之,執虞公。及其大夫井伯,從媵(29)秦穆姬。而修虞祀,且歸其職貢于王,故書(30)曰:“晉人執虞公。”罪虞公,言易也。
詞句注釋
1、晉:國名,在今山西省翼城縣東。晉侯:晉獻公。復假(jiǎ)道:又借路。僖公二年晉曾向虞借道伐虢,今又借道,故用“復”。虞:國名,姬姓。周文王封予古公亶父之子虞仲后代的侯國,在今山西省平陸縣東北。虢(guó):國名,姬姓。周文王封其弟仲于今陜西寶雞東,號西虢,后為秦所滅。本文所說的是北虢,北虢是虢仲的別支,在今山西平陸。虞在晉南,虢在虞南。
2、表:外表,這里指屏障、藩籬。
3、啟:啟發,這里指啟發晉的貪心。
4、寇:凡兵作亂于內為亂,于外為寇。翫(wán):即“玩”,這里是輕視、玩忽的意思。
5、其:反詰語氣詞,難道。
6、輔:面頰。車:牙床骨。
7、宗:同姓,同一宗族。晉、虞、虢都是姬姓的諸侯國,都同一祖先。
8、大(tài)伯、虞仲:周始祖太王(古公亶父)的長子和次子。昭:古代宗廟制度,始祖的神位居中,其下則左昭右穆。昭位之子在穆位,穆位之子在昭位。昭穆相承,所以又說昭生穆,穆生昭。大伯、虞仲、王季俱為大王之子,都是大王之昭。
9、不從:指不從父命。嗣:繼承(王位)。大伯知道大王要傳位給他的小弟弟王季,便和虞仲一起出走。宮子奇認為大伯沒繼承王位是不從父命的結果。
10、虢仲、虢叔:虢的開國祖,王季的次子和三子,文王的弟弟。王季于周為昭,昭生穆,故虢仲、虢叔為王季之穆。
11、卿士:執掌國政的大臣。盟府:主持盟誓、典策的宮府。
12、將虢是滅:將滅虢。將,意同“要”。是,復指提前的賓語“虢”。
13、桓莊:桓叔與莊伯,這里指桓莊之族。莊伯是桓叔之子,桓叔是獻公的曾祖,莊伯是獻公的祖父。晉獻公曾盡殺桓叔、莊伯的后代。其:豈能,哪里能。之:指虞。
14、桓莊之族何罪,而以為戮:莊公25年晉獻公盡誅同族群公子。以為戮:把他們當作殺戮的對象。唯:因為。逼:通“逼”,這里有威脅的意思。
15、親:指獻公與桓莊之族的血統關系。寵:在尊位,指桓、莊之族的高位。況以國乎:此句承上文,因此省略了“以國”下的“逼”字。
16、享祀:祭祀。絜(jié):同“潔”。據我:依從我,即保佑我。
17、實:同“是”復指提前的賓語。
18、皇:大。輔:輔佐,這里指保佑。所引《周書》已亡佚,這兩句引見偽古文《尚書》,下同。
19、黍(shǔ):黃黏米;稷(jì):不黏的黍子,黍稷這里泛指五谷。馨(xīn):濃郁的香氣。
20、易物:改變祭品。繄:句中語氣詞。
21、馮:同“憑”。
22、明德:使德明。馨香:指黍稷。其:語氣詞,加強反問。吐:指不食所祭之物。
23、以:介詞,表率領。以其族行:指率領全族離開虞。
24、臘:歲終祭祀。這里用作動詞,指舉行臘祭。
25、此句以下有刪節。
26、丙子:十二月初一正逢干支的丙子。朔:每月初一日。
27、丑:虢公名。京師:東周都城。今河南洛陽。
28、館:為賓客們設的`住處。這里用作動詞,駐扎的意思。
29、媵(yìng):陪嫁的奴隸。秦穆姬:晉獻公女,嫁秦穆公。
30、書:指《春秋》經文。
白話譯文
晉侯又向虞國借路去攻打虢國。
宮之奇勸阻虞公說:“虢國,是虞國的外圍,虢國滅亡了,虞國也一定跟著滅亡。晉國的這種貪心不能讓它開個頭。這支侵略別人的軍隊不可輕視。一次借路已經過分了,怎么可以有第二次呢?俗話說‘面頰和牙床骨互相依著,嘴唇沒了,牙齒就會寒冷’,就如同虞、虢兩國互相依存的關系啊。”
虞公說:“晉國,與我國同宗,難道會加害我們嗎?”宮之奇回答說:“泰伯、虞仲是大王的長子和次子,泰伯不聽從父命,因此不讓他繼承王位。虢仲、虢叔都是王季的第二代,是文王的執掌國政的大臣,在王室中有功勞,因功受封的典策還在主持盟會之官的手中。現在虢國都要滅掉,對虞國還愛什么呢?再說晉獻公愛虞,能比桓莊之族更親密嗎?桓、莊這兩個家族有什么罪過?可晉獻公把他們殺害了,還不是因為近親對自己有威脅,才這樣做的嗎?近親的勢力威脅到自己,還要加害于他們,更何況對一個國家呢?”
虞公說:“我的祭品豐盛清潔,神必然保佑我。”宮之奇回答說:“我聽說,鬼神不是隨便親近某人的,而是依從有德行的人。所以《周書》里說:‘上天對于人沒有親疏不同,只是有德的人上天才保佑他。’又說:‘黍稷不算芳香,只有美德才芳香。’又說:‘人們拿來祭祀的東西都是相同的,但是只有有德行的人的祭品,才是真正的祭品。’如此看來,沒有德行,百姓就不和,神靈也就不享用了。神靈所憑依的,就在于德行了。如果晉國消滅虞國,崇尚德行,以芳香的祭品奉獻給神靈,神靈難道會吐出來嗎?”
虞公不聽從宮之奇的勸阻,答應了晉國使者借路的要求。宮之奇帶著全族的人離開了虞國。他說:“虞國的滅亡,不要等到歲終祭祀的時候了。晉國只需這一次行動,不必再出兵了。”
冬天十二月初一那天,晉滅掉虢國,虢公丑逃到東周的都城。晉軍回師途中安營駐扎在虞國,乘機突然發動進攻,滅掉了虞國,捉住了虞公和他的大夫井伯,把井伯作為秦穆姬的陪嫁隨從。然而仍繼續祭祀虞國的祖先,并且把虞國的貢物仍歸于周天子。所以《春秋》中記載說“晉國人捉住了虞公。”這是歸罪于虞公,并且說事情進行得很容易。
作品鑒賞
文章首先陳述了虞虢之間的緊密關系,然后揭露出晉侯殘酷無情的本質,最后提醒虞國公國家存亡在于德行,而不在與神靈。文章批判了迷信宗族關系和神權至上的迂腐,反映了當時的民本思想。文章結構嚴謹,條理清晰,開頭只用“晉侯復假道于虞以伐虢”一句點明事件的起因及背景,接著便通過人物對話來揭示主題。語言簡潔有力,多用比喻句和反問句。如用“輔車相依,唇亡齒寒”比喻虞晉的利害關系,十分貼切、生動,很有說服力。
晉獻公吞并虢國和虞國的成功,要歸功于他的心狠手毒:一方面以本國寶物作誘餌,誘敵手上鉤;一方面六親不認,不顧同宗親情,唯利是圖。于是,不惜以陰謀詭計騙取虞國信任,將兩國逐個吞食。俗話說,“舍不得孩子,打不到狼。”“將欲取之,必先予之”晉獻公實實在在地照這樣去做了,并且得到了回報,實際上什么都沒有損失。但是,攻城略地的成功,卻以不顧禮義廉恥為代價,得到了實際利益和好處,而因此失去了人心和道義。對于重視民心和道義的人來說,這樣做是得不償失;對于寡廉鮮恥的人來說,失去的無所謂,得到的才是實在的。人們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上來決定取舍的。
如此說來,對于寡廉鮮恥、心狠手毒之徒不應當以仁義道德之心去對待,最好是以強硬的態度,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虞國的滅亡,就滅在太相信同宗親情,對不義之徒抱著不切實際的幻想,以為對方跟自己是一類人,以一種近乎于農夫的心腸,去對待兇狠的毒蛇。如果說這也是一場悲劇的話,那么則是由自己推波助瀾、助紂為虐而導致的。如果滅亡的結果是自己一時糊涂、認識不清,被披著羊皮的狼蒙蔽了,尚還可以寄予一點同情,然而有賢臣坦誠相諫,苦口婆心地開導,在這種情況下仍然執迷不悟,固執己見,則可以說是咎由自取,不值得一點同情。
曾經是作威作福的國君,一朝變成隨他人之女陪嫁的奴隸,這種天上、地下的巨變,不能不使人感嘆。這也應了那句老話:“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歷史是不應當忘記的,讀史可以使人明鑒,使人清醒。即使弱小而無法與強暴抗衡,那么弱小者之間的彼此照應、鼓勵。安慰、同病相憐、支持,也可以讓人在風雨之中同舟共濟,患難與共,正所謂唇齒相依,唇亡齒寒。這些從慘痛的歷史中總結出來的教訓,完全可以說是千古不易的。就連平民百姓都懂得,聽人勸得一半。欺人太甚的事不可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即使無法奮起抗爭,最起碼是可以想法避開的。既不聽勸,又不抗爭,的確算是病入膏肓,不可救藥了。
人物簡介
宮之奇,生卒年不詳,春秋時虞國辛宮里(今山西平陸縣張店鎮附近)人。他明于料事,具有遠見卓識,忠心耿耿輔佐虞君,并推薦百里奚,共同參與朝政,對外采取了聯虢拒晉的策略,使國家雖小而強盛。他是春秋時著名的政治家,春秋時期,各國攻伐不止,晉國與虞國為鄰,早有吞并虞國之心,但因虞國和虢國是很好的盟國,無隙可乘,所以始終未敢輕舉妄動。對此,宮之奇看得很清楚,堅決主張虞虢聯盟。
作者簡介
左丘明(前556年-前451年),姓丘,名明。漢族,春秋末期魯國都君莊(今山東省肥城市石橫鎮東衡魚村)人。相傳為春秋末期曾任魯國史官,是中國古代偉大的史學家、文學家、思想家、軍事家。晚年雙目失明,相傳著有中國重要的史書巨著《左氏春秋》(又稱《左傳》)和《國語》,兩書記錄了不少西周、春秋的重要史事,保存了具有很高價值的原始資料。由于史料翔實,文筆生動,引起了古今中外學者的愛好和研討。被譽為“文宗史圣”“經臣史祖”。孔子、司馬遷均尊左丘明為“君子”。歷代帝王多有敕封:唐封經師;宋封瑕丘伯和中都伯;明封先儒和先賢。
宮之奇諫假道原文3
宮之奇諫假道《左傳》 【題解】 僖公五年(公元前655)晉國向虞國借道攻打虢國,是要趁虞國的不備而一舉兩得,即先吃掉虢國,再消滅虞國。具有遠見卓識的虞國大夫宮之奇,早就看清了晉國的野心。他力諫虞公,有力地駁斥了虞公對宗族關系和神權的迷信,指出存亡在人不在神,應該實行德政,民不和則神不享。可是虞公不聽,最終落得了被活捉的可悲下場。
文章開頭只用“晉侯復假道于虞以伐虢”一句點明事件的起因及背景,接著便通過人物對話來揭示主題。語言簡潔有力,多用比喻句和反問句。如用“輔車相依,唇亡齒寒”比喻虞晉的利害關系,十分貼切、生動,很有說服力。
【原文】 晉侯復假道于虞以伐虢(1)。
宮之奇諫曰:“虢,虞之表也(2)。虢亡,虞必從之。晉不可啟(3),寇不可翫(4)。一之謂甚,其可再乎(5)?諺所謂‘輔車相依,唇亡齒寒’者(6),其虞、虢之謂也。”
公曰:“晉,吾宗也(7),豈害我哉?”對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 (8)。大伯不從,是以不嗣(9)。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10),為文王卿士,勛在王室,藏于盟府(11)。將虢是滅(12),何愛于虞!且虞能親于桓、莊乎,其愛之也(13)?桓、莊之族何罪,而以為戮,不唯偪乎(14)?親以寵偪,猶尚害之,況以國乎?”(15)
公曰:“吾享祀豐絜,神必據我(16)。”對曰:“臣聞之,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17)。故《周書》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18)。’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19)。’又曰:‘民不易物,惟德馨物(20)。’如是,則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馮依(21),將在德矣。若晉取虞,而明德以薦馨香,神其吐之乎?”(22)
弗聽,許晉使。宮之奇以其族行(23),曰:“虞不臘矣(24)。在此行也,晉不更舉矣。”(25)
冬,十二月丙子朔(26),晉滅虢,虢公醜奔京師(27)。師還,館于虞(28),遂襲虞,滅之。執虞公,及其大夫井伯,從媵秦穆姬(29)。而修虞祀,且歸其職貢于王,故書曰:“晉人執虞公(30)。”罪虞,言易也。
──選自《十三經注疏》本《左傳》
【翻譯】
晉侯又向虞國借路去攻打虢國。
宮之奇勸阻虞公說:“虢國,是虞國的圍,虢國滅亡了,虞國也一定跟著滅亡。晉國的這種貪心不能讓它開個頭。這支侵略別人的軍隊不可輕視。一次借路已經過分了,怎么可以有第二次呢?俗話說‘面頰和牙床骨互相依著,嘴唇沒了,牙齒就會寒冷’,就如同虞、虢兩國互相依存的關系啊。”
虞公說:“晉國,與我國同宗,難道會加害我們嗎?”宮之奇回答說:“泰伯、虞
仲是大王的長子和次子,泰伯不聽從父命,因此不讓他繼承王位。虢仲、虢叔都是王季的第二代,是文王的執掌國政的大臣,在王室中有功勞,因功受封的典策還藏在盟府中。現在虢國都要滅掉,對虞國還愛什么呢?再說晉獻公愛虞,能比桓莊之族更親密嗎?桓、莊這兩個家族有什么罪過?可晉獻公把他們殺害了,還不是因為近親對自己有威脅,才這樣做的嗎?近親的勢力威脅到自己,還要加害于他們,更何況對一個國家呢?”
虞公說:“我的祭品豐盛清潔,神必然保祐我。”宮子奇回答說:“我聽說,鬼神不是隨便親近某人的,而是依從有德行的人。所以《周書》里說:‘上天對于人沒有親疏不同,只是有德的人上天才保祐他。’又說:‘黍稷不算芳香,只有美德才芳香。’又說:‘人們拿來祭祀的東西都是相同的,但是只有有德行的人的祭品,才是真正的祭品。’如此看來,沒有德行,百姓就不和,神靈也就不享用了。神靈所憑依的,就在于德行了。如果晉國消滅虞國,崇尚德行,以芳香的祭品奉獻給神靈,神靈難道會吐出來嗎?”
虞公不聽從宮之奇的勸阻,答應了晉國使者借路的要求。宮之奇帶著全族的人離開了虞國。他說:“虞國的'滅亡,不要等到歲終祭祀的時候了。晉國只需這一次行動,不必再出兵了。”
冬天十二月初一那天,晉滅掉虢囯,虢公醜逃到東周的都城。晉軍回師途中安營駐扎在虞國,乘機突然發動進攻,滅掉了虞國,捉住了虞公和他的大夫井伯,把井伯作為秦穆姬的陪嫁隨從。然而仍繼續祭祀虞國的祖先,并且把虞國的貢物仍歸于周天子。所以《春秋》中記載說“晉國人捉住了虞公。”這是歸罪于虞公,并且說事情進行得很容易。
【注 釋】
(1)晉:國名,在今山西省翼城縣東。晉侯:晉獻公。復假道:又借路。僖公二年晉曾向虞借道伐虢,今又借道,故用“復”。虞:國名,姬姓。周文王封予古公亶父之子虞仲后代的侯國,在今山西省平陸縣東北。虢(guó國):國名,姬姓。周文王封其弟仲于今陜西寶雞東,號西虢,后為秦所滅。本文所說的是北虢,北虢是虢仲的別支,在今山西平陸。虞在晉南,虢在虞南。 (2)表:外表,這里指屏障、藩籬。 (3)啟:啟發,這里指啟發晉的貪心。 (4)寇:凡兵作亂于內為亂,于外為寇。翫(wán完):即“玩”,這里是輕視、玩忽的意思。 (5)其:反詰語氣詞,難道。 (6)輔:面頰。車:牙床骨。 (7)宗:同姓,同一宗族。晉、虞、虢都是姬姓的諸侯國,都同一祖先。 (8)大(tài)伯、虞仲:周始祖大王的長子和次子。昭:古代宗廟制度,始祖的神位居中,其下則左昭右穆。昭位之子在穆位,穆位之子在昭位。昭穆相承,所以又說昭生穆,穆生昭。大伯、虞仲、王季俱為大王之子,都是大王之昭。 (9)不從:指不從父命。嗣:繼承(王位)。大伯知道大王要傳位給他的小弟弟王季,便和虞仲一起出走。宮子奇認為大伯沒繼承王位是不從父命的結果。 (10)虢仲、虢叔:虢的開國祖,王季的次子和三子,文王的弟弟。王季于周為昭,昭生穆,故虢仲、虢叔為王季之穆。 (11)卿士:執掌國政的大臣。盟府:主持盟誓、典策的宮府。 (12)將虢是滅:將滅虢。將,意同“要”。是,復指提前的賓語“虢”。 (13)桓莊:桓叔與莊伯,這里指桓莊之族。莊伯是桓叔之子,桓叔是獻公的曾祖,莊伯是獻公的祖父。晉獻公曾盡殺桓叔、莊伯的后代。其:豈能,哪里能。之:指虞。 (14)桓莊之族何罪,而以為戮:莊公25年晉獻公盡誅同族群公子。以為戮:把他們當作殺戮的對象。唯:因為。偪(bì斃):通“逼”,這里有威脅的意思。 (15)親:指獻公與桓莊之族的血統關系。寵:在尊位,指桓、莊之族的高位。況以國乎:此句承上文,因此省略了“以國”下的“偪”字。 (16)享祀:祭祀。絜(jié吉):同“潔”。據我:依從我,即保佑我。 (17)實:同“是”復指提前的賓語。 (18)皇:大。輔:輔佐,這里指保佑。所引《周書》已亡佚,這兩句引見偽古文《尚書》,下同。 (19)黍:黃黏米;稷(jì寄):不黏的黍子,黍稷這里泛指五谷。馨(xīn心):濃郁的香氣。 (20)易物:改變祭品。繄(yì億):句中語氣詞。 (21)馮:同“憑”。 (22)明德:使德明。馨香:指黍稷。其:語氣詞,加強反問。吐:指不食所祭之物。 (23)以:介詞,表率領。以其族行:指率領全族離開虞。 (24)臘:歲終祭祀。這里用作動詞,指舉行臘祭。 (25)此句以下有刪節。 (26)丙子:十二月初一正逢干支的丙子。朔:每月初一日。 (27)醜:虢公名。京師:東周都城。今河南洛陽。 (28)館:為賓客們設的住處。這里用作動詞,駐扎的意思。 (29)媵(yìng映):陪嫁的奴隸。秦穆姬:晉獻公女,嫁秦穆公。 (30)書:指《春秋》經文。
宮之奇諫假道原文4
原文:
晉侯復假道于虞以伐虢。宮之奇諫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從之。晉不可啟,寇不可玩,一之為甚,其可再乎?諺所謂‘輔車相依,唇亡齒寒’者,其虞、虢之謂也。”
公曰:“晉,吾宗也,豈害我哉?”對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從,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 季之穆也,為文王卿士,勛在王室,藏于盟府。將虢是滅,何愛于虞?且虞能親于桓、莊乎,其愛之也?桓、莊之族何罪,而以為戮,不唯逼乎?親以寵逼,猶尚害 之,況以國乎?”
公曰:“吾享祀豐潔,神必據我。”對曰:“臣聞之,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故《周書》曰:‘皇天無親, 惟德是輔。’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如是,則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馮依,將在德矣。若晉取虞,而明德以薦馨 香,神其吐之乎?”
弗聽,許晉使。宮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臘矣,在此行也,晉不更舉矣。”
冬,晉滅虢。師還,館于虞,遂襲虞,滅之,執虞公。
翻譯:
晉獻公又向虞國借路攻打虢國。宮之奇勸阻虞公說:“虢國是虞國的外圍,虢國滅亡,虞國一定跟著亡國。對晉 國不可啟發它的野心,對入侵之敵不可漫不經心。一次借路已經是過分,豈能有第二次呢?俗話所說的‘車子和車版互相依傍,嘴唇丟了牙齒就受涼’,那就是說的 虞、虢兩國的關系。”
虞公說,“晉國是我的同族,難道會害我嗎?”宮之奇回答說:“太伯、虞仲,是周太王的兒子。太伯沒有依從 太王,所以沒有繼承君位。虢仲、虢叔,是王季的兒子,做過周文王的執政大臣,功勛記載在王室,收藏在掌管策命盟約的官府。晉國一心要滅掉虢國,對虞國還有 什么愛?況且虞國同晉國的關系能比桓叔、莊伯更親嗎,即使晉國愛虞國的話?桓叔、莊伯兩族有什么罪,卻以他們為殺戮的對象,不就是因為他們威逼到晉侯自己 嗎?至親以尊寵相威逼,尚且殺害他們,何況是以國家對國家呢?”
虞公說,“我祭祀的物品豐盛潔凈,神一定保佑我。”宮之奇回答說:“下臣聽說過,鬼神不是親近個人,只是 依據德行。所以《周書》說,‘上天沒有親近的.人,只輔助有德行的人。’又說:‘祭祀的谷物沒有芳香,光明的德行才有芳香。’又說:‘百姓不能改換祭物,只 有德行可以充當祭物。’這樣看來,沒有德行,百姓就不和睦,神也就不來享用祭物了。神所依據的,就只在于德行了。如果晉國奪取了虞國,而以光明的德行作為 芳香的祭品奉獻神靈,神難道會將它們吐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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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詞的原文及賞析11-14
渚宮原文、注釋09-10
隋宮原文及翻譯09-03
宮怨原文及賞析12-18
祭公諫征犬戎原文及賞析03-06
晏子諫殺燭鄒原文、翻譯02-26
申胥諫許越成原文翻譯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