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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規扣分細則3篇(優選)
新交規扣分細則1
交通違法的處理:(被交警抓到)
1、闖紅燈,記6分,罰100元。
2、酒駕,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照。
3、不系安全帶,記3分,罰100元。
4、副駕不系安全帶,記1分,罰50元。
5、行駛途中撥打手機,記3分,罰100元。
6、行駛途中抽煙,記1分,罰100元。
7、有意遮擋號牌,記12分,頂額處罰。
8、超速駕駛,記6分。
從20xx年7月起,7種攝錄違法(非現場處罰)罰款+記分:(是攝錄罰款)
1、闖紅燈,罰款200元。
2、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罰款200元。
3、違反禁止標線行駛,罰款100元。
4、超速行車,罰款200元。
5、機動車走非機動車車道,罰款100元。
6、逆行,罰款200元。
7、違停車,罰款200元。
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六)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七)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八)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九)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十)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
(十一)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一)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五)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六)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七)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八)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九)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志的;
(十一)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十三)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
(十四)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
三、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于規定最低時速的;
(五)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七)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八)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
(九)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十一)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后,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四、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2分:
(一)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三)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五)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六)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
(七)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開啟校車標志燈,或者不按照經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的;
(八)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的;
(九)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的;
(十)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
(十一)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的。
五、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分:
(一)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二)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的;
(三)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開車不禮讓行人將被扣分罰款
開車不禮讓行人、亂鳴喇叭、打手機?小心被扣分加罰款!即日起,廣州交警在常態管理的基礎上,將5月份定為"文明出行"行動月,持續開展文明出行專項行動,加大整治不禮讓行人、亂鳴喇叭和開車打手機等影響路面通行秩序的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17日為全市"文明出行"行動月統一行動首日。廣州交警聯合各區志愿者在全市14個路口設置集中整治宣傳點,53個路口路段設置滾動執勤。當天上午10時,筆者跟隨廣州交警來到了位于天河區天河路天河東路口的執法點。
現場可以看到,短短十多分鐘,就有多輛小客車、出租車因過斑馬線不禮讓行人、亂鳴喇叭、開車使用手機等被查。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一輛過路私家車主可能是出于"好奇",拿出手機放在方向盤上"操作",被交警抓了個正著。
廣州交警有關負責人表示,在黃閃燈或無信號燈路口,機動車經過時,應減速行駛,遇行人通過時要停車讓行,而行人通過馬路時應左右觀察確保安全后才通過人行橫道。
據統計,截至當天下午5時,首日行動共查處不禮讓行人、開車打手機和亂鳴喇叭近160宗,另查獲違法停車等其它交通違法710余宗。據統計,今年以來,廣州全市共查處不禮讓行人、開車打手機、亂鳴喇叭共6300多宗,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6%。
20xx年交規扣分罰款如何計算記分周期。
第一次記滿12分至24分(不含)駕駛人只需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即可清除交通違法記分,兩次及以上記滿12分或同一周期累計24分(含)以上駕駛人,每次須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門歸檔清分。其中,駕駛人初領證日期至轉年同日前一天為一個交通違法記分周期,如駕駛人初領證日期為20xx年4月1日,那一個交通違法記分周期為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從20xx年7月起,未申領機動車環保標志的車輛禁止上路。機動車"黃綠標"需粘貼于機動車前擋風玻璃內側右上方,便于查驗,禁止轉讓、轉借、涂改、偽造。凡未貼標車輛上路行駛一經查處,將罰款200元,但不做扣分處理。
新交規扣分細則2
扣1分:
1、非攜帶行駛證、駕駛證;
2、駕駛未放置有效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
3、駕駛未按規定放置保險標志的'機動車;
4、違反燈光使用、危險報警閃光燈使用規定。
扣2分:
1、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不及安全帶;
2、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3、營運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到20%;
4、駕駛時撥打、接聽電話的;
5、遇到前方機動車排隊或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向車道、穿插等候車輛。
扣3分:
1、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
2、未按照禁止標線指示行駛;
3、轉彎的機動車未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
4、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未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5、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道路行駛;
6、遇有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未按照規定讓行;
7、城市道路中不按規定超車、逆向行駛。
扣6分:
1、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
2、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擁堵占用應急車道行駛;
3、不按規定避讓校車;
4、闖紅燈。
扣12分:
1、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隔離帶掉頭;
2、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
3、酒后駕車扣證6個月,處20xx元以下罰款;醉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
5、未懸掛或者偽造、變造、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物隨號牌等違法行為。
新交規扣分細則3
一、按照新交規扣分標準,以下行為將被扣掉12分的:
1、無校車駕駛資格而駕駛校車的;
2、營運車輛、校車超載,超載數量多出核定人數20%以上的;
3、駕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4、駕駛汽車、危險物品車輛超速20%以上的;
5、駕駛汽車、危險物品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
6、故意遮擋、污損、不按新交規車牌框正確安裝法安裝車牌的;
二、按照新交規扣分標準,以下行為將被扣掉6分:
1、違反交通信號的;
2、營運車輛、校車超載,但超載人數未達到荷載人數的20%;
3、駕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城市快速道上超速但未達到20%的;
4、駕駛機動車在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超速20%但未達到50%的;
5、貨車超載量達30%以上的;
6、不規避校車的;
三、按照新交規扣分標準,以下行為將被扣掉3分:
1、駕駛機動車在高速路上形式,時速低于最低時速固定的;
2、駕駛禁止駛入高速車輛在高速上行駛的;
3、未按規定,在指定車道上行駛的;
4、經人行橫道,未減速避讓的;
5、逆向行駛或違規超車的;
6、掛車違反相關規定的;
7、事故車輛未按規定使用警戒標示和燈光的;
此外,未按禁令標志違規駕駛等情況按照新交規扣分標準也會被扣除3分。
四、按照新交規扣分標準,以下行為將被扣掉2分:
1、違規停車的;
2、駕駛過程中接聽電話,妨礙安全駕駛的;
3、在高速上行駛未系安全帶的;
4、遇排隊等候,借超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5、校車無安全設備或未按規定對校車進行維護的.;
6、校車違規停靠的;
除此之外,校車未在存在安全隱患的道路行駛的,加油時校車發動機引擎未熄滅等情況,按照新交規扣分標準也會被扣除2分。
五、按照新交規扣分標準,以下行為將被扣掉1分:
1、違規使用燈光的;
2、不按規定會車的;
3、貨車長寬高超過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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