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人員日常工作規則
一、總體要求
1、嚴格遵守國家財經制度和財經紀律,自覺抵制違法亂紀行為。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素質,以及強烈的敬業精神和嫻熟的專業技術。
3、具有強烈的集體榮譽感,自覺維護企業利益,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弘揚企業文化。
4、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本部門的業務操作規則要求。
二、具體要求
(一)制單原則:摘要簡明,字跡工整、借貸平衡、附件簽章齊全。
1、原始單據的合法性,收付業務時,要認真審核原始單據,做到票據合法、印鑒齊全、業務性質相符。
2、原始單據的合規性,原始單據要有經手人及單位負責人簽字,手續齊全。
3、原始單據的正確性,單據各欄字跡清晰、正確、計算無誤、大小寫金額相符。
4、對不合法規的單據應予拒付。
5、現金銀行收付業務需加蓋現金銀行收(付)訖章,轉帳業務需蓋轉帳收(付)訖章。
6、記帳憑證內容填寫齊全,摘要、金額和原始憑證要相符。
(二)復核:
1、要認真復核每一張會計憑證的真實性、正確性和合法性。
2、按填制憑證日期序時編號,不得重號、跳號。
3、對審畢的記帳憑證需加蓋復核人印章。
4、檢查監督會計人員制單、記帳、轉帳的規范性。
(三)記帳:
1、審核編號后的記帳憑證方可記帳。
2、記帳時需按序時、序號登記,不得跳號、插號。
3、材料帳需按附件逐筆記帳,不得匯總登記。
4、對記帳中發現的問題需及時與有關人員和部門取得聯系,及時解決。
5、現金銀行日記帳需做到日清月潔,現金要每日盤點核實,銀行帳需每月做調節表。
6、費用帳、往來帳、材料帳等需按規定做好月結、季結、年結。
7、凡記帳后的`記帳憑證,記帳人均應在所記科目前打“√”,并在憑證“記帳”處蓋章。
8、往來、費用、材料等帳,應及時與有關單位、部門對帳,發現問題及時查找,不得拖壓。
9、每月底各明細帳均主動與總帳對帳,需做到帳帳相符。
(四)總帳及其他:
1、審查當月記帳憑證,確保憑證的真實完整,按期匯總記帳憑證并及時登記總帳。
2、及時裝訂記帳憑證,做到不少單、不跳號。
3、每月底組織與各明細帳對帳,確保收支平衡,帳帳相符,發現問題及時組織有關人員核查。
4、按期出具報表,確保帳表相符、數字準確、表面清晰、報送及時。
5、定期將會計憑證、帳表交會計檔案管理人員,并造冊登記,辦理交接手續。
(五)財務人員:
1、及時、準確、高效的完成日常財務結算、核算業務。
2、向企業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提供、準確、詳盡地會計報表數據。
3、認真編制并嚴格執行財務計劃,預、定期進行財務分析,遵守各項財務收支制度。
4、科學、合理、高效的使用好企業自有資金,保證日常正常結算、工資發放及其稅金上交的順利進行。
5、定期檢查、分析財務計劃預算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提出建議。
6、定期參加企業資物資盤點工作,做好資產保值增值及其閑置資產再利用工作。
7、按規定及時準確向總公司上報本企業財務經營狀況、完成好總公司及本公司領導交給的其他臨時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