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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與企業可持續發展的互動研究經濟學論文
【摘要】環境保護與企業可持續發展之間產在對立統一的辮證關系,環境保護是可持續發展的前提和必要條件,可持續發展又為環境保護提供了資金和技術支持。當前,社會上存在兩者相沖突的現象,這源于企業自身責任感缺失、生產技術落后、管理缺位、某些政府部門監管不力及環保政策設計存在漏洞等多重原因。從環保角度來看,企業要實現可持續發展,除了企業自身的努力外,政府、司法機關應加大對企業的監管和服務,積極推廣排污交易權制度,開征環境稅·
【關鍵詞】環境保護;企業;可持續發展
近年來,我國經濟呈現良好的發展態勢,大批企業不斷成長壯大。但是隨之而來的是,企業污染事件頻發,企業發展與周邊環境的矛盾日益凸顯,例如哈爾濱醫藥集團公司制藥總廠(簡稱哈藥總廠)污染事件。據媒體報道,長期以來,哈藥總廠超標排放污水和廢氣,對周邊環境造成了嚴重污染。經媒體曝光,該公司年銷售額達so億元,每年的廣告投人達s億元,但是其環保投人卻不到2 00()萬元,僅占廣告投人的1/27。據專業人士介紹,如果哈藥總廠按照環保標準治理污染,每年需投人10多億元資金。 眾所周知,藥企向來是污染大戶,不到2 000萬元的治污費用與每年高達s億元的廣告費用相比,相差甚遠。這一事件反映出當前經濟社會發展中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即企業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問題。企業要實現可持續發展,應該如何處理好與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呢?
1企業可持續發展與環境保護的辯證關系
1.1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內涵
“可持續發展”是Zo世紀so年代提出的一個概念,是對長期以來人類經濟發展模式進行反思的結果,它強調在經濟發展的同時要正確處理好與生態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其核心是“可持續性”,即不僅要實現經濟的長久發展,而且經濟發展要充分考慮生態環境的可承受能力和自然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性,對不可再生資源要進行合理開發,節約使用,對可再生資源要維護其原有的生態循環系統,做到不斷增值,永續利用。
從企業的微觀層面來看,雖然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與企業的核心技術能力息息相關,但是在日益強調環境保護和綠色發展的低碳經濟時代,更應從環保的角度來考量,將環境保護能力看做是企業的一種核心競爭力。企業的發展既要考慮當前發展的需要,又要考慮未來發展的能力,不能以犧牲后期的利益為代價換取當前的發展,否則企業的發展將不會長久。
1.2企業可持續發展與環境保護存在矛盾關系
企業是國民經濟的主體,探討企業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實際上是在探討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
從環境保護的角度來看,企業的可持續發展需要從生態環境中源源不斷地獲取資源,并加工成產品出售,滿足人們的生產和生活需要。同時,受生產水平的制約,生產過程中必然會產生一些廢棄物再次返回自然環境,例如廢水、廢渣、廢氣等。企業獲取資源和加工生產的過程直接對生態環境進行了人為干預,影響了其自然循環系統,如果不對自然環境加以保護,必然會產生一系列環境問題。一旦生態環境遭到破壞,對企業的直接影響就是增加企業的發展成本,例如原有自然資源成本升高、污染治理成本增加等。但是,如果企業在發展中注重環保,維護環境健康,那么良好的生態環境就能為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源源不斷的資源支持。
從企業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來看,企業發展對生態環境的保護能起到促進作用。企業可持續發展可為生態環境保護提供物質基礎。企業發展了,可以拿出更多的資金和技術保護和改善環境。如果沒有企業財力和技術上的支持,改善環境也會空有心而力不足。
企業可持續發展與環境保護是對立統一的矛盾關系。企業發展是主導,是產生環境問題的根源,也是維護和改善環境的主要力量。環境的惡化來源于企業發展,良好的生態環境又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前提和必要條件。如何處理好兩者的關系,使其相互協調,同步發展,對于企業自身,乃至國家和社會都是一個巨大的考驗。
2企業可持續發展與環境保護相沖突的原因分析
眾多企業污染事件的出現,表明當今社會普遍存在環境保護與企業發展相沖突的現象。這些企業一味追求經濟利益至上,忽視了環境保護在可持續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甚至認為注重環境保護就會損害發展,企業要發展必然會犧牲生態環境。這種思想之所以在企業中存在和流行,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2.1企業社會責任感缺失,導致企業無心關注環保
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在創造經濟利潤的同時,積極承擔對員工、消費者、社會和生態環境的責任。企業社會責任缺失,將導致企業一味地追求經濟效益,而對社會效益漠不關心。有的企業認為,企業發展帶來的一系列環境污染問題是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理應由政府來治理和改善日益惡化的環境,企業的主要目標和任務是發展經濟,環境保護與自身關系不大。這樣的企業往往會通過不計污染后果來獲取利益,甚至將違法排污作為降低生產成本、追求最大利潤的捷徑。
2.2企業生產技術落后和管理缺位.導致企業環保無力
企業發展導致環境污染,除了與企業管理者的社會責任感缺失有關外,還與企業生產技術落后、管理不到位有密切關系?梢哉f,正是因為生產技術落后、管理不到位才造成了企業對環境的破壞。目前,我國正處于經濟發展方式轉軌時期,很多企業還沿襲粗放的發展方式,對資源的使用浪費比較大,排放的廢棄物也比較多,仄而造成各種各樣的污染問題。有的企業對污染治理不夠重視,排污設備老化,未及時進行更新,設施也疏于維護,影響治污效果。有的企業管理松懈,在污染物的管理和生產管理方面存在很多漏洞,導致污染事件頻發,使整個環境受到影響。
2.3政府監管“不作為”,漠視企業的污染行為
當前,地方政府更關注當地的經濟總量和增長速度,對由于經濟發展帶來的環境破壞重視不夠。有些污染事件長期為當地居民所垢病,幾乎每年都有人向相關部門投訴,但是鮮有受到嚴厲處理的。這其中很大的原因在于當地政府不重視環境污染帶來的危害,過分關注企業對當地財政收人的貢獻能力。地方政府監管不力,間接誘發了企業的為所欲為。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引進高污染、高消耗的項目,甚至為引進有實力的企業落戶當地而主動放寬環保政策。
2.4排污收費標準低,企業違法成本過低
企業對環保不熱心還在于違法成本低,這源于政府的排污收費標準過低。排污收費是指政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對排放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的企事業單位征收超標排污費,然后將其中大部分返還給被征收單位,用于改進排污設備。目前,我國排污收費標準過低,表現在收費數額大幅度低于治理成本。我國排污費僅占產品成本的1%0一6%0,而建設排污設施和日常運行成本則高達10%。正因如此,許多企業寧愿繳納罰款,也不愿意花大筆的錢去治理污染。
2.5環保政策設計存在漏洞,弱化了稅收在環保中的作用
環保政策設計不盡合理及政策的不健全,使企業在自然資源利用和污染排放方面受到的制約有限。這主要體現在資源稅率過低、征收范圍過窄、環境稅種缺位等。
在資源稅方面,我國從1984年開始征收資源稅,雖然幾經調整,但還是不盡完善,與發達國家相比,存在稅率低征收范圍過窄等問題。2010年6月1日,國家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試點資源稅改革,其中涉及原油和天然氣兩大資源,二者資源稅實行從價計征,稅率均為5%,雖然較從量計征時的折算稅率有所上升,但與國際上很多國家超過10%,甚至高達50%的稅率相比仍屬較低水平。從征收范圍上看,我國僅對原油、天然氣、煤炭等7種產品進行征稅,而俄羅斯、法國、瑞典等國早已將土地、森林、草原、灘涂、海洋和淡水等自然資源也列人資源稅征收范圍。
從環境稅種的缺位來看,我國目前還沒有形成專門的環境稅種。許多西方國家,如美國、法國、德國、意大利都已經對各種污染開始征稅,但我國目前還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環境稅,只存在與環保有關的稅種,即資源稅、消費稅、城建稅等。環境保護稅缺位限制了稅收對污染、破壞環境行為的調控力度,弱化了稅收對環境保護的作用。
3環保視角下的企業可持續發展對策研究
企業可持續發展與環境保護休戚相關,企業不應將自己的發展與環境保護割裂開來, 而應將環境保護與企業發展緊密結合考慮,將環境保護作為一種發展戰略,把環境保護的能力視為企業的一種核心競爭力,這樣企業才能實現基業常青。
從環保角度來看,除了企業自身的努力外,政府、司法機關也應加大對企業的監管和服務,積極引進排污交易權制度,開征環境稅。
3.1企業要樹立可持續發展的經營理念,實施“綠色發展”戰略
企業應把自身視為社會整體系統中的“社會法人”,而不僅是經濟法人,不能單純追求經濟利潤的最大化,應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樹立正確的可持續發展經營理念。企業應認識到環境保護與發展不是“魚和熊掌”的關系,而是源與流的關系。只有做好了環境保護,企業才會獲得長久的發展。美國經濟學家菲利普·科特勒對全世界眾多企業進行認真研究后指出,如果企業只考慮經濟效益,而忽視消費者和社會性的長期利益,不重視環境保護,最終將被淘汰。為此,企業應實施“綠色發展”戰略。
實施“綠色發展”戰略要從實行綠色管理開始。所謂綠色管理,是指企業將環境保護納人企業管理和考核體系中,作為企業發展質量高低的重要考評標準,視環境保護能力為企業的一種潛在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和核心競爭力。這就要求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制定并落實資源節約和污染控制與處理的具體措施。例如,根據企業發展的規模適度增加環保投資,鼓勵技術創新,在日常管理中嚴格執行國家環保要求,堅持管理注重實效,不走過場等多種形式。
此外,企業應積極響應國家和政府的號召,大力發展環保產業,走循環經濟發展道路。環保產業包括3個方面內容:一是生產與經營環保設備,如水污染治理設備、大氣污染治理設備、固體廢棄物處理處置設備等;二是資源綜合利用,主要指利用廢棄資源回收的各種產品,如廢渣、廢水、廢氣的綜合利用及廢舊物資回收利用;三是環境服務,指為環境保護提供技術、管理與工程設計和施工等服務。從廢舊物資回收利用方面測算,多回收利用It再生資源,相當于減少4t生活垃圾的產生量。目前,發達國家環保產業已基本成熟,而我國的環保產業市場正處于快速發展階段。
3.2企業要踐行社會責任.熱心參與公益事業
企業要增強自身的社會責任感,積極參與公益事業。從國內外一些優秀企業看,凡是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的企業在社會上都擁有比較高的社會美譽度,其發展前景也被廣泛看好。
福特汽車董事長威廉·福特認為,與同行業其他企業相比,積極參與環境保護、管理環境問題的企業往往更為成功。企業在創造經濟財富的同時,應以各種力所能及的方式回報社會,如資助貧困兒童、贊助慈善機構等非營利性組織、向災區捐款捐物及倡導志愿者活動等。在參與公益事業方面,發達國家的企業家走在國內同行的前列,如由美國微軟公司創始人比爾·蓋茨和投資家沃倫·巴菲特聯合發起的“捐贈承諾”行動,已有40位億萬富翁或家庭承諾,將把自己的過半財產捐獻給慈善事業。近年來,我國也有企業家投身公益事業,但為數不多,這從側面反映出目前我國企業對公益事業的熱心還不夠。
3.3政府要認真履行職能,加大監控力度
許多污染事件表明,污染問題的擴大與政府管理缺位有直接關系。為了促使企業自覺加大環境保護力度,政府的管理起著重要的監督和推動作用。政府要改變“經濟GDP至上”的傳統觀念,倡導新型的綠色GDP發展理念,在注重推動當地經濟發展的同時,認真做好環境保護和社會管理工作,使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保持協調并進的發展格局。
作為經濟的宏觀管理者,政府要引導企業樹立良好的生態觀,加大對企業排污的監管力度,并嚴厲查處污染大、對環境破壞嚴重的企業,該整頓的停產整頓,該取締的取締,嚴格按照國家環保標準執行,絕不姑息。政府不能為了增加財政收人而做地方污染企業的“保護傘”。通過加大對污染企業的查處和處罰力度,使企業的環境污染外部性行為內部化,迫使企業主動去維護和治理環境污染。同時,政府應通過稅收優惠和財政補貼等手段鼓勵企業積極發展綠色環保產業和循環經濟。
3.4吸收國外先進環保經驗,推廣排污交易權制度
西方一些發達國家在環境保護方面的做法已經被實踐證明是成功的,例如在西方流行的排污交易權制度。排污交易權制度是政府為達到既定的環保目標,實現污染控制支出的最優水平,采取發放許可證并允許許可證在排污企業間交易的辦法。
它根據“污染者付費”或“誰受益,誰付費”原則,合理劃分各環境主體的責任。政府在確定的排污控制總量內,向各個企業發放排污許可證,并允許這種許可證在市場上交易。這樣,一方面可以保證總排污量在控制范圍內,另一方面,排污許可證的市場交易可實現總排污量在企業間的最優分配。
目前,排污交易權制度在我國部分城市開始試行,但是效果并不明顯,存在較多問題,如相關法規不健全、監督不到位、地方保護主義盛行、考量標準不具體。排污權交易制度在美、德等發達國家的發展已經成熟,我國應借鑒國外成功經驗,加強對排污權交易的規范管理,解決現實中存在的問題,并努力在全國各地推行。
3.5適時開征環境稅,改進稅收政策
環境保護稅是由英國經濟學家庇古最先提出,目前已被歐美大多數國家采用,對污水、廢氣、噪音和廢棄物等突出的“顯性污染”進行強制征稅。開征環境保護稅可以將現行征收的各種排污費、超標排污費等環境污染收費規范為環境保護稅,課以較重的稅率,對污染環境的行為和污染物征稅,真正起到保護環境的作用。
目前,我國還沒有設立專門的環境保護稅,應盡快開征環境保護稅。根據國際通行的“誰污染,誰繳稅”原則,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應為從事應稅排污行為和生產應稅包裝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在環境保護稅的稅率設計上,主要以污染物的實際排放量作為計稅依據,采用定額稅率、差別稅率、從量課征的征收方式。
同時,政府應提高資源稅的稅率,擴大征稅范圍,使企業在利用資源的同時不得不考慮資源稅成本所占比重,減少甚至避免浪費,提高資源使用效率。對煤炭等高利潤資源和稀有資源應大幅提高征稅,限制資源的無度開采。
3.6司法機關要積極介入,主動服務企業發展
服務企業發展是司法機關開展工作的大方向,但受傳統業務范圍的限制,司法機關服務企業發展局限于對涉企刑事案件的偵破,幾乎不關注企業自身發展的障礙。司法機關應拓寬服務企業的方式和渠道,全面服務企業發展。面對當前企業發展與環境保護出現的矛盾,司法機關應創新工作方式,致力于化解這一矛盾。首先,加強對企業進行環境保護法律知識宣傳。
不僅要在企業中普及環保知識,更要普及違反環境法的后果,如違法會受到的行政處罰、刑事處罰以及對企業發展的諸多不利影響。其次,查處企業污染案件不手軟、不姑息。司法機關查辦案件應立足于公平、正義。環境污染案件多數涉及公共利益,危及大多數人的正常生活和身體健康,不能因為企業創造了稅收,增加了財政收人而對其“另眼相看”,不追究、不處罰。最后,司法機關要加強環境保護司法研究,積極推進環保立法工作,進一步降低環保維權門檻,吸引更多的社會主體參與,同時司法機關也應改進工作方法和手段,使環境保護案件辦理做到偵得破、訴得出、判得下。
參考文伙
[1]吉麗.企業環境保護與企業環境成本分析[J].西部財會,2011(1).
[2]基于循環經濟背景的環境成本管理研究.
[3]張鵬.論企業與環境的和諧發展[D]:[碩士論文].北京:時外經濟賈易大學,2006.
[4]我國環保產業的發展現狀、問題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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