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美在構成藝術中的體現論文
內容摘要:構成藝術是各種造型藝術的基礎,同時也是一門獨立的基礎造型藝術,具有獨立的審美意義。其中,“音樂美”是其重要的審美特性。這是由其不同于其他造型藝術形式的特點決定的。深入研究和領會構成藝術的音樂美,對進行教學和研究具有重要的意義。
關 鍵 詞:構成藝術 秩序感 音樂美
構成藝術已有近百年的歷史。在20世紀七八十年代被引入我國,經歷了介紹、了解、模仿的過程,而對其進行獨立、深入的研究和發展只是近幾年的事。目前,構成藝術已成為各類造型藝術專業的造型基礎。同時,它也是一門獨立的基礎造型藝術(基礎造型是以各種造型領域中共同存在的基礎性的重要問題為對象進行研究和教學的),具有獨立的審美意義。其中,“音樂美”是其重要的審美特性。這是由其不同于其他造型藝術形式的特點決定的。
就表現形式及審美特性而言,繪畫通常被認為介于文學和音樂之間。如果它受題材、主題的制約很大,而使得其情節性、具體性、敘事性太強,則趨向于文學;反之,則更具有抒情性,趨向于音樂。作為構成藝術源頭之一的抽象繪畫,排除了具象成分和過多的情節等“中介”,同時更強調了形式意味。因此,它的繪畫語言更趨向于音樂:它們都直接作用于接受者,而不通過任何中介,如語言文字、情節、具象等。構成藝術則更為典型,它是一種去掉了地方性、社會性、生產性、適用性等因素的純粹造型活動,也稱“純粹構成”;是摒棄了宏觀、具體的形象,研究和表現形態結構和形態要素的運動規律以及呈現出的秩序感。因此,它更加貼近音樂。換言之,構成藝術更加能夠體現出音樂美。
一、構成藝術中的音符——造型元素
中國古代的思維方式傾向于宏觀的、整體的,而西方的思維方式則更傾向于微觀的、個體的。構成藝術的誕生,正是基于西方的思維方式,特別是受現代自然科學的啟迪,把理性思維和科學精神引入到對造型活動的研究中,使造型形態向微觀深入,最終分解出造型最基本的元素:點、線、面、體。這些元素是純概念性的,單獨某個元素毫無意義,然而把它們按照某種形式組合起來,就開創了造型領域的一片廣闊天地。這就如同毫無意義的單個音符,一旦按照音樂規律組合在一起,就成為了一篇篇優美的樂章。
構成藝術中這些造型元素是抽象的概念,沒有大小、色彩、形狀等屬性,是形態構成的最小單位。這種元素的終極性給造型活動帶來了其他造型藝術所無法比擬的開闊性和靈活性,使得造型活動擺脫了現實生活中的具體形象、情節發展、視覺經驗等羈絆而恣意馳騁,更加純粹地指向了形式美感。使觀者在視知覺中,最大可能地體會著音樂美感。
二、構成藝術中的.節奏——骨骼
音樂藝術形式的重要特征是音符規律性的強弱對比——節奏,它是旋律得以發展的框架。在構成藝術中則體現為骨骼。骨骼是視覺元素得以展開的框架,是一幅作品的基調,并決定著作品的美感形式。構成藝術的骨骼分為規律性骨骼和非規律性骨骼。規律性骨骼的作品體現的是秩序的美、數理的美,猶如一段高雅的古典音樂;非規律性骨骼的作品體現的是對比中的和諧,變化中的統一,是更加感性、自由的美,猶如自由激情的現代音樂。
三、構成藝術中的旋律——視覺流動
音樂藝術形式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時間性。它是旋律得以產生的必要條件。其體現有二:一方面體現在音符的時值,另一方面體現在音符的先后持續。當然,還有不同音符同時出現的和聲。這種不同時值、不同高低的音符的持續發展給我們的聽覺帶來了優美的韻律感。在構成作品中,韻律感也是最重要的形式法則之一。很明顯,“韻律”在此是一種來自音樂的通感。那么,它的時間性是怎樣體現的呢?構成藝術是視覺藝術,在欣賞一幅構成作品時,似乎“一目了然”,但是,構成藝術講究的是視覺的流動性,也就是說,視知覺在一幅構成作品中是有選擇地、按照一定秩序先后實現的。這是由作品中造型元素的相互關系決定的。這些元素,一些作為作品的視覺中心和次中心,另一些與之交相呼應,使作品呈現出具有不同視覺張力(或引力)的視點,我們的視知覺便在這些視點中流動。這樣,在構成藝術中便實現了視知覺的時間性。從反面來說,如果一幅構成作品,在欣賞者的視知覺活動中“一目了然”,那么,它肯定是平淡乏味的。這種視覺的流動,依據的是作品中和諧的秩序。這恰恰是構成藝術形式美的真諦。
四、構成藝術中的音色——視覺元素
鋼琴有樂器之王的美譽,而小提琴則稱為樂器中的王后。兩者有著特征鮮明的音色,具有各自不同的表現力。體現在構成藝術中,就是作品中的視覺元素:色彩和肌理等。視覺元素是客觀存在的,直接作用于視知覺,給作品中的秩序感帶來了鮮明的個性和豐富的表現力。
五、構成藝術中的抒情性——造型元素的心理效應
就抒情性而言,在各種藝術形式中,音樂當然是登峰造極的。在構成藝術中,對造型元素的心理學研究發現,不同元素有著不同的心理效應和情態特征:點的張力、直線的剛勁、曲線的柔美、垂直線的莊嚴、水平線的寧靜、斜線的速度……造型元素的這些個性表情大大豐富了構成藝術的抒情語言,使得構成藝術與其他造型藝術形式相比,更便利、更直接地表現出了音樂美。
結論
英國著名美學史家貢布里希在他的《秩序感——裝飾藝術的心理學研究》中說:“裝飾藝術中這種對形式和圖紋的擺弄只不過是更廣泛的人類創造活動的一個特殊例子。不管是詩歌、音樂、舞蹈、建筑、書法,還是任何一種工藝都證明了人類喜歡節奏、秩序和事物的復雜性。”秩序感是人類共有的、本能的審美需求。構成藝術的思維方式為體現秩序感創造了方便條件,通過對各種關系元素:大小、方向、位置、空間、強弱、主次等的整合,來實現作品的對比與調和、變化與統一、運動與平衡的秩序感,從而完成了對作品的視知覺的審美過程。蒙德里安提出,真正的藝術應該是通過有序的運動而達到高度平衡,在彈性的藝術中找到平衡點。而這種審美特性在構成藝術和音樂藝術中是相通的。本文并非要把構成藝術和音樂藝術這兩種藝術形式機械地套在一起,而是旨在通過體會構成藝術中的音樂美而深刻領會構成藝術中形式美的本質——秩序感。
參考文獻:
[1](日)朝倉直巳《藝術設計的平面構成》 林征 林華譯中國計劃出版社2000.10
[2](英)貢布里希《裝飾藝術的心理學研究》 范景中 楊思梁 徐一維譯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2005.2
[3]王群山 《平面構成藝術》 中國紡織大學出版社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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