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論社區文化及其在社區建設中的作用
一、社區文化的涵義界定我國對于社區文化的研究,始于20世紀80年代中期,但是,由于理論界對社區文化的研究角度不同,故而對社區文化的含義也有不同的界定,目前仍然莫衷一是。有人認為:“社區文化,是在特定的地域范圍內,人們所創造、孕育、形成的人文環境、行為模式和生活方式的總和。”[1]也有人認為:“社區文化指的是特定社會區域當中人們各方面的行為所構成的文化生態系統。它既包括這一區域內人們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也包括該區域內社會成員的理想追求、價值觀念、道德情操、生活習俗、審美方式、娛樂時尚等。”[2]
對社區文化的認識,學術界的很多觀點都有一定的道理,但要從理論上全面把握社區文化,筆者認為應從廣義和狹義兩個角度來理解。廣義的社區文化是指社區居民在特定的區域內,經過長期實踐而創造出來的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總和。它對人們的思想觀念、道德情操、行為方式以及人格理想的形成和發展具有重大影響,甚至制約著當地經濟、政治的發展;狹義的社區文化是指社區文化現象的集成,即社區居民在特定區域內長期實踐過程中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的有一定特點的價值觀念、生活方式、行為模式和群體意識等文化現象。將廣義和狹義的理解結合起來,才能揭示出社區文化的全面內涵。
由此可以看出:社區文化包含物質生活條件、精神風貌、生活規范和社區團體、組織等四項基本內容,其中社區文化的物質生活條件指的是經過社區人改造的自然環境和創造出的一切物質財富。它主要包括社區內的文化設施及文化場所:文化活動室、圖書館、人文景觀、公園、市政建設設施等,還有居民所用的服裝、用具、一切生活用品等都屬于社區文化的有機組成部分。因為它們的存在與使用無一不凝聚著社區人的智慧與價值觀念,包含有深刻的文化特色;精神風貌則是通過社區群眾的文化活動長期培養形成的人們的價值觀念、人生觀、審美觀、藝術修養、生活情趣、倫理道德、宗教信仰等。實際上,精神風貌是城市社區文化中最活躍的因素,是社區開展積極向上的創建性文化活動的力量之源,它植根于每一個社區人的內心世界,并左右著社區居民生活的目標和生活方式的形成;社區生活規范既包括保證社區各種群眾文化活動正常進行所建立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法律和規章制度,也包括約定俗成的風俗習慣等行為規范。它是社區人總體價值觀的外在表現;而社區團體、組織則主要是指實現各種關系的結構實體,它是社區其他文化的存在基礎和保證。如家庭、學校、社區企業、居民委員會、婦女團體及其他非政府性組織、團體等。這些組織是精神文化和物質文化的雙重結合。社區文化的四個基本構成要素各有特點而又相輔相成,共同實現社區文化在社區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二、社區文化的形成是時代發展的必然
社區文化的出現不是偶然的,它是社會發展的產物,其形成和發展不僅是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城市現代化發展的重要內容,同樣也是我國社會不斷向前發展的客觀需要。
(一)社區文化的形成和發展是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
在我國計劃經濟體制下,城市社區實際上是一種城市行政區劃管理機構,承擔著綜合的行政管理職能。在這種社區管理體制下,作為社會主體的人只能通過其所在的工作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來參與社會事務及社會活動,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社會個體對單位的嚴重依附性,個體的自主性嚴重缺失。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用人制度的改革和就業方式的多樣化,過去社會成員固定“從一而終”的組織管理體制被打破,人們的自主性加強,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單位人”開始向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社會人”轉變,原有的職工自動離職或被剝離,相當一部分進入“三資企業”、民營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這使得原來的“單位人”離開單位管轄與監護而進入社區。與此同時,大批的流動人口和退休人員也相繼涌入社區。無論他們是自愿的還是被迫的,他們已經成為社區人員,也就是成為了“社區人”。這些人成份復雜,需求不一,而要滿足他們的要求,特別是精神需求,就不可忽視社區文化的作用。在新的形勢下,
[1] [2]
【論社區文化及其在社區建設中的作用】相關文章:
論學會歷史及其作用04-26
論思維方式及其作用04-30
論禮儀及其社會作用04-28
論英語教學的文化導入及其重要作用05-02
論傳媒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作用05-02
論潛意識的存在性及其作用05-02
論家庭道德在廉政建設中的調控作用04-29
論社會科學在先進文化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