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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性、幸福與社會和諧
——與陳根法教授談德性的價值
近日,復旦大學舉辦了一場“德性、幸福與社會和諧——陳根法教授《德性論》、《人生哲學》學術論壇”,與會者對復旦大學教授陳根法長期以來在德性倫理學和人生哲學方面的研究給予高度評價,并就德性倫理、人生幸福與社會和諧關系展開了討論。本文是作者與陳根法教授圍繞“德性倫理”展開的對話。
德性源于“什么是幸福美滿的人生”的追問
周:在現代社會,人們對道德現狀有著兩種截然不同的看法。在一些人看來,道德在現實生活中的作用越來越為人們所重視,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婚姻道德建設已經成為社會共識,企業道德、行政道德、環境道德等近年來也日益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我們有理由對現代社會的道德前景抱以樂觀態度。但是,另一些人卻為現代社會的道德現狀痛心疾首,認為我們處于一個道德缺失、世風敗壞的危機時代。在這樣的時代,人們感受不到真正的幸福,講道德就是使自己的行為符合一定規范,而遵循規范則是為了維護或實現自己的某種功利目標。我覺得,這兩種看法都有現實的根據,分歧產生的一個直接原因可能是對“道德”一詞本身的不同理解。您對此是如何看的?
陳:的確,從人們對道德現狀的兩種不同看法中,我們可以看到兩種不同的“道德”,一種是現代道德,另一種是傳統道德。現代道德只涉及人與人、人與自然之間利害沖突的場合以及對規則的信守。在這里,道德的實質和基礎是規則,道德的價值只在于它的功用。所以,看到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的道德規則,看到越來越多的人認可和遵循這些規則,很多人就認為這是一種道德進步了。而另一些人之所以并不如此樂觀,是因為他們感到,講道德應當是發自內心的,道德不應當僅僅涉及外在的規則以及對這些規則的信守。這就是一種對道德的傳統理解。道德實質上就是追尋美滿人生的一連串不間斷的活動,是塑造人格、升華人性、提升生活品格和人生境界。
周:從傳統到現代,道德的基礎和實質就曾有一個從“德性”到“規則”的轉變過程,而且這種轉變也造成了很多的問題。上世紀80年代,著名道德哲學家麥金太爾出版了《德性之后》一書。“德性之后”意味著我們的時代是一個遺落了傳統德性的時代。麥金太爾指出,在這樣一個時代,道德已經失去了它的根基,變得空洞無力。人們不知道如何提升道德品質,不知道如何在面臨道德兩難時做出判斷。這本書的確在西方社會復興了關于德性倫理的爭論,產生了深遠的現實影響。麥金太爾的判斷似乎也適用于當代中國社會。您以為呢?
陳:麥金太爾的看法有一定的普遍性,它的重大意義是在現代社會重新提出了德性的價值問題。德性的價值的著眼點是一種個人品性的培養,或一個人的精神的提升活動。現代人所談論的道德往往是,要求人共同地遵行一些現行的準則,而這些準則卻或多或少地與個人和他人的實在利益掛上了鉤,從這個意義上看,現代的道德規則常常是客觀的,帶有外在強制性的特征,而德性所講求的卻是個人對幸福人生的自覺的體驗,德性的道德也就是“為己之學”,即成就人之所以為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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