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態規劃論文
一、什么是城市生態系統
“生態系統”一詞最初由英國植物群落學家A·G·坦斯利于1935年首先提出,他根據前人和他本人對森林動態的研究,把物理學中的“系統”引入生態學,提出了生態系統的概念。生態系統是一個相當廣泛的概念,任何生命系統及其環境都可以稱之為生態系統,在空間邊界上是模糊的,其空間范圍很大程度上是依據人們所研究的對象、內容、目的或地理條件等因素而確定,是一個完整而復雜的生態綜合體。
“城市生態”由美國芝加哥學派創始人帕克于1925年提出后,得到了迅速的發展。與自然生態系統成為生態學的研究中心一樣,城市生態系統也成為城市生態學的研究中心和重點。城市生態系統是指特定地域內的人口、資源與環境(包括生物的和物理的,社會的和經濟的,政治的和文化的)通過各種相生相克的關系建立起來的人類聚居地或社會、經濟、自然復合體。
在城市生態系統中,以人為核心,是一個融合了自然、經濟與社會的人工生態系統。城市生態系統是人類生態系統的主要組成部分,在人類生態系統的發展過程中,經歷了自然生態系統到農業生態系統的演變,最后才產生了城市生態系統。在工業革命以后,農村人口開始向城市轉移,出現了大規模的城市化。盡管城市生態系統的發展歷史在整個人類發展史中只占了很小的一部分,但是城市生態系統卻對整個人類生態系統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已經成為人類生態系統的主體。
二、城市生態系統的組成要素
關于城市生態系統的組成要素有很多種不同的觀點,不過有一點是一致的':城市生態系統是一個以人為中心的復合型的人工生態系統,它具有很強的人工性。除了人這一主體之外,還包括自然系統、經濟系統與社會系統。這種劃分是一種廣義生態系統觀,是把整個城市當作一個巨大的生態系統,按照這種組成方式可以從整體上研究城市的生態機理,進行城市生態建設。
在社會學中,將城市生態系統分為城市社會和城市空間兩部分。城市社會包括了城市居民和城市組織,城市空間則是人工環境和自然環境的集合。將城市生態系統的組成要素重新分析,可分為兩部分:一是生命系統,指城市人群和自然生物(包括野生動植物和人工栽培或飼養的動植物)。二是環境系統,包括次生自然環境、人工環境和廣域環境。次生自然環境就是一些自然要素和自然資源;人工環境又分為物質環境和精神環境,廣域環境是在更大的范圍上來說的環境,包括城市周邊的郊區環境以及整個區域環境。這種組成形式嚴格遵循了生態系統的要素構成,人與環境之間的關系是城市生態系統中的主導關系。在城市中,自然生物的生長、發育和分布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人安排的,在人的干預下,城市生物種群單一,優勢物種突出,群落結構簡單,空間分布也受到人為的限制。
三、如何實現城市生態的可持續規劃
(一)生態城市與可持續發展
現代城市作為一個多元化、多介質、多層次的人工復合生態系統,各層次、各子系統之間和各生態要素之間的關系錯綜復雜,城市生態規劃堅持以整體優化、協調共生、趨適開拓、區域分異、生態平衡和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原理為指導,以環境容量、自然資源承載能力和生態適宜度為依據,有助于生態功能合理分區和創造新的生態工程,其目的是改善城市生態環境質量,尋求最佳的城市生態位,不斷地開拓和占領空余生態位,充分發揮生態系統的潛力,促進城市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保持人與自然、人與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和協調共生。
城市生態規劃是與可持續發展概念相適應的一種規劃方法,它將生態學的原理和城市總體規劃、環境規劃相結合,同時又將經濟學、社會學等多學科知識以及多種技術手段應用其中,對城市生態系統的生態開發和生態建設提出合理的對策,辨識、模擬、設計和調控城市中的各種生態關系及其結構功能,合理配置空間資源、社會文化資源,最終達到正確處理人與自然、人與環境關系的目的。在生態規劃中,體現著一種平衡或協調型的規劃思想,綜合時間、空間、人三大要素,協調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促進人類生存空間向更有序、穩定的方向發展,實現人和自然的和諧共生。
首先,城市生態規劃強調協調性,即強調經濟、人口、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這是規劃的核心所在;其次,強調區域性,這是因為生態問題的發生、發展及解決都離不開一定的區域,生態規劃是以特定的區域為依據,設計人工化環境在區域內的布局和利用;第三,強調層次性,城市生態系統是個龐大的網狀、多級、多層次的大系統,從而決定了其規劃有明顯的層次性。城市生態規劃的目標更強調城市生態平衡與城市生態發展,認為城市現代化與城市可持續發展依賴于城市生態平衡和城市生態發展。
(二)城市生態規劃需遵循的設計原則
1.社會生態原則。這一原則要求生態規劃設計要重視社會發展的整體利益,體現尊重、包容和公正,生態規劃要著眼于社會發展規劃,包括政治、經濟、文化等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公平是這一原則的核心價值。
2.經濟生態原則。經濟活動是城市最主要、最基本的活動之一,經濟的發展決定著城市的發展,生態規劃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還要注重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持續性。這一原則要求規劃設計要貫徹節能減排、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以及優化產業經濟結構,促進生態型經濟的形成。效率是這一原則的核心價值。
3.自然生態原則。城市是在自然環境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這一原則要求生態規劃必須遵循自然演進的基本規律,維護自然環境基本再生能力、自凈能力和穩定性、持續性,人類活動保持在自然環境所允許的承載能力之內。規劃設計應結合自然,適應與改造并重,減少對自然環境的消極影響。平衡是這一原則的核心價值。
4.復合生態原則。城市的社會、經濟、自然系統是相互關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規劃設計必須將三者有機結合起來,三者兼顧,綜合考慮,使整體效益最高。規劃設計要利用這三方面的互補性,協調相互之間的沖突和矛盾,努力在三者之間尋求平衡。協調是這一原則的核心價值。以上這些原則都是普遍性的,但城市是地區性的,地區的特殊性又受自然地理和社會文化兩方面的影響。因此,這些原則的具體應用需要與空間、時間和人(社會)的結合,在特定的空間中有不同的應用。
(三)城市生態規劃的主要內容
1.高質量的環保系統。對不同的廢棄物按照各自的特點及時處理和處置,同時加強對噪聲和煙塵排放的管理,使城市生態環境潔凈、舒適。
2.高效能的運轉系統。包括暢通的交通系統,充足的能流、物流和客流系統,快速有序的信息傳遞系統,相應配套有保障的物質供應系統和城郊生態支持圈,完善的專業服務系統等。
3.高水平的管理系統。包括人口控制、資源利用、社會服務、醫療保險、勞動就業、治安防火、城市建設、環境整治等。保證水、土等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適度的人口規模,促進人與自然,人與環境的和諧。
4.完善的綠地生態系統。不僅應有較高的綠地覆蓋率指標,而且還應布局合理,點、線、面有機結合,有較高的生物多樣性,組成完善的復層綠地系統。
5.高度的社會文明和生態環境意識。應具有較高的人口素質、優良的社會風氣、井然有序的社會秩序、豐富多彩的精神生活和高度的生態環境意識,這是城市生態建設非常重要的基礎條件。
從生態規劃內容可以歸納出一些具體的城市生態規劃目標:從人類的角度來說,城市中具有合理的人口規模,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之間關系和諧;從土地的角度來說,城市用地結構合理,開發有序,土地資源得到優化配置,城市功能獲得適宜的生態區位;從空間的角度來說,城市空間與其承載的城市功能相適應,具有高效、低耗的空間分布特征,城市空間的多樣性和異質性使得城市既呈現動態發展的態勢又保持穩定有序的結構;從環境的角度來說,城市功能的發揮不超過其環境容量的限制,促進城市健康、持續發展。
歸根到底,城市生態規劃最主要的目的是實現可持續發展,城市居民作為城市中的主體,在生態規劃中要體現出“以人為本”的精神,圍繞主體——人來展開各種規劃措施。城市生態規劃的對象主要是城市中的各種生態關系,這種生態關系又集中體現在以土地為基礎的人與環境的關系上,處理好人與環境的關系,不斷優化城市建設、利用保護城市資源、保護好生態環境。這樣才能實現城市生態規劃的主要宗旨,體現“城市讓生活更美好”的真正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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