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場道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分析論文
摘要:機場場道工程屬于大型工程的一種,規模非常大,需要投入的資金也非常多,因此有必要選擇合理的、科學的管理方式。利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方法確立合同價款,可以在招投標階段展開有效控制,建立起以合同管理為核心的管理體系,有利于提升項目的整體管理水平。
關鍵詞:機場場道;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合同管理
機場場道工程是國家及軍隊的大型工程,新建機場往往需要耗資數億,由于機場場道工程需要全程野外施工,可能會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尤其是天氣因素的影響,稍有不慎就會造成嚴重的浪費。工程量清單計價是一種全新的計價模式,當前已經在很多國有資金投資的大中型建設工程中應用,當然機場場道工程也不例外,基于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的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中占據著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有必要對其展開深入細致的分析。
1合同與工程量清單
1.1計價方式
工程量清單計價需要采用綜合單價,合同中工程量計價則應按照工程量清單計劃規范的要求將工程量清單中的項目完成,同時還要對質量、進度及風險等相關費用進行綜合考慮,清單中不同工程的單價需要利用綜合單價,合同價款可以使招標文件的要求得到滿足,同時投標價格最低,最終對投標中標價進行確定。
1.2風險責任
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由計算錯誤或工程變更所產生的風險均由業主承擔,帶來的風險也由承包人來承擔。為了更好的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將責任與費用支出分清,合同中應該對風險違約的條款進行明確。工程承發包計價辦法中明確規定了完成工程量和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差額如果超過15%,可以對投標報價的單價進行調整,具體調整方式和單價確定均應該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條款的變更。
2工程量清單模式下合同管理的優勢
首先,該清單合同中的單價和以往定額計劃比較更加明晰,可以將清單項目需要的資源和消耗直觀反映出來,通過合同確認了報價,到了竣工結算階段不可以發生任何改變,體現了相對固定性的特點。從這方面來看,國際FIDIC土木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和國家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均作出了相關約定。其次,這種計價方式的計算過程非常方便,將其應用到機場場道工程中,工程師可以將承包人的工程進度報表作為主要依據,按照合同中的`價格來撥付款項,變更價利用合同中的單價進行確定,并針對費用索賠等相關事宜進行處理。在機場場道工程結算時,承包人嚴格按照竣工圖紙及設計變更等資料展開工程量計算,并針對與清單中不相符的地方做出修改和調整,最終確定實際工程量。
3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合同管理
3.1工程價款約定與調整思路
在工程的招投標階段,施工圖紙及相關文件可以為招標人統一工程量提供依據,為投標人工程實況及各種風險因素,基于工程直接成本、間接成本及稅金等填報清單,以報商的綜合單價為竣工結算整價提供依據。投標人需要提供數量清單,這種方式和以前的定額報價不同,因此該合同價款需要按照以下思路進行調整。3.1.1在合同條款中針對價款結算事項進行調整需要調整的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內容:預付工程款數額、支付時限;工程進度款數額、支付方式;發生變更時工程價款索賠方法、金額支付方法;發生價款糾紛時的解決方法;竣工價款支付方式、結算方式;約定承擔風險的范圍,約定范圍超出的調整方法;工期提前、延后的獎懲方式;與支付價款、合同履行等相關的擔保款項;工程質量保證金的預扣方法、時限及數額。3.1.2基于工程特點不同,簽訂合同時對工程價款的約定方式①固定總價:對于工程合同總價比較低,同時合同工期又很短的工程,直接在合同中約定總價即可;②固定單價:綜合單價需要雙方通過合同進行約定,其中涉及到風險范圍、費用的計算,風險以外的單價則需要在合同中進行約定;③可調價格:可調價格主要包括綜合單價、相關措施費用等方面內容,這些內容雙方應利用合同約定對其進行調整。3.1.3工程變更的合同價款調整思路首先,如果合同中已有明確的價格,則應該按照該價格展開價款變更,其次,如果合同中只有類似的價格,可以以其為參照進行合同價款變更,第三,如果合同中并沒有相類似的價格,應該由承包人、發包人提出價格,經過雙方確認以后進行落實。
3.2效率優先的合同爭議處理對策
要想合同得到順利落實,各合同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就必須達到平衡的狀態。如果缺少效率優先原則,那么場道施工過程中,必然會由于出現爭議或糾紛而使雙方無所適從,爭議或者糾紛的解決也會非常消極,解決爭議的過程會非常漫長,由于爭議而停工的現象越來越多,這種情況下基于這些爭議的條款必須以效率優先為原則進行制定。為了效率優先原則可以得到有效落實,應該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參照以下思路進行解決。3.2.1做好咨詢和協商處理造價咨詢機構主要接受發包人或者承包人的委托行使自身的權利,一旦雙方當事人出現了爭議,那么可以針對其中有異議的部分,為其提供咨詢和協商處理的建議與對策,如果這種情況下雙方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那么雙方則可以以合同約定的內容為依據,對存在爭議或糾紛的地方進行辦理。3.2.2按照保修合同執行工程施工過程中發包人對工程質量存在異議的情況下,如果該工程已竣工但是未驗收,或者該工程已經完成了竣工驗收,其質量上的爭議應該以保修合同為依據進行執行;對于已竣工未驗收,沒有正式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質量爭議應針對存在爭議的部分暫緩竣工結算的辦理,針對合同中存在爭議的部分,雙方可以將其委托給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并按照鑒定結果確定最終爭議的解決對策。3.2.3基于約定的方案提出調解如果基于工程造價出現合同糾紛,這種情況下通常可以經過雙方協商確定,或者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方案提出調解,并由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甚至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結語:
綜上所述,合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在招標文件中工程量清單是關鍵所在,還是追加合同價款、支付工程進度款及計算工程變更等的重要依據。因此,全面、準確的工程量清單對于工程合同管理來說是非常有利的,同時也有助于發包人加強對工程系統目標的管理與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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