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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的構造和文字類型的論文
1.“字”的構造和“詞”的構造
字的構造和詞的構造性質完全不同。語言單位的構造可以分為原理上的創(chuàng)造方法和空間上的結構方式。正確認識它們,對語言及其文字的研究和應用非常有意義。
字的創(chuàng)造方法包括象形、會意、形聲、指事、假借、簡化、隨意等。詞的創(chuàng)造方法包括模擬聲音、語素比擬、隨意等方法。葛本儀對漢語詞的造詞法和構詞法進行嚴格的邏輯區(qū)分[4],具有普通語言學價值。
字的結構是單純的形體上的問題,分為部件和筆畫等下屬層次單位。字的結構方式是在平面上展開,包括左右、上下、內外等方式。詞的結構是聲音和意義結合形成符號實體的問題,分為語素組、語素等下屬層次單位。雖然對于表示詞或者語素的字在形體上可能與意義有關系,但是詞或者語素的意義絕對不是由字的一定形體部分的“意義”構成的。詞的結構方式是在線條順序上展開,包括主謂、述賓、定中、狀中、中補、聯(lián)合等方式。
下面拿漢語“貓”作為例子來分析。
從詞的角度來看,造詞法是模擬詞義對象的聲音擬聲法,構詞法是一個單純語素充當?shù)膯渭兎。從字的角度來看,造字法是跟一個詞義特征和詞的相似聲音取得聯(lián)系的形聲法,構字法是義旁和音旁左右結構的復合法。構成的“貓”的兩個部件又可以進行筆畫分解,筆畫的結構又分為分離、接近、交叉3種方式。
下面再舉例說明字和詞在結構關系等方面的不同。一個詞可能用一個字記錄,例如英語的“i”,漢語的“我”;也可能用多個字記錄,例如英語的“we”,漢語的“我們”。但是正常情況下很難讓一個字記錄幾個詞,除非用速記符號的形式。詞有一個語素充當?shù)膯渭冊~,例如英語的“write”,漢語的“寫”;也有幾個語素構成的復合詞,例如英語的“writer”,漢語的“作者”。同樣字有一個部件充當?shù)膯渭冏,例如英語的“e”,漢語的“人”;也有幾個部件構成的復合字,例如漢語的“從”。英語的字沒有部件,不要奇怪,因為英語的字總數(shù)很少,通過簡單的筆畫就可以區(qū)分,當然沒有必要通過部件這個中間層次進行編碼。這正如,一個比較小的大學直接分系,沒有必要形成中間層次的學院。
但是,在這樣一些看起來像常識的道理上,不少人仍然出現(xiàn)認識錯誤。林語堂說:研究漢字形體構造與研究西方語法形態(tài)有相同的地方[5]。但是,如果把這種比喻性的相似關系當做性質相同的關系就會發(fā)生錯誤?墒,潘文國還把這個說法當做證據(jù),說中國語言學落后,就是沒有注意這種概念混淆的傳統(tǒng)觀點[7]。
徐通鏘把漢字中的形聲字內部的形旁和聲旁這樣的部件,當做詞中的詞根和詞綴這樣的語素。他說:“‘聲’與‘形’所表示的兩種意義,好像一縱一橫的兩個軸,交叉點就是某個字的意義”。他認為“淺”是形旁“水”和聲旁“戔(小)”的意義交叉的結果,“盞”是形旁“皿”和聲旁“戔(小)”的意義交叉的結果,等等[10][p.105]。
如果當初用來代表“qiǎn”這個概念的音節(jié)是另外的聲音呢?如果當初創(chuàng)造書寫“qiǎn”這個單純詞的字,用的形旁不是“水”,而是“土”、“灰”、“谷”等等呢?難道“淺”的概念跟現(xiàn)在的聲音和形體有必然的聯(lián)系?這不是違背了語言符號的任意性原則嗎?
這是嚴重混淆文字和語言,混淆字的構造和詞的構造的表現(xiàn)。這跟蔡勇飛提出“單字詞的構詞法”[2][p.105]是一樣的錯誤。
我們應該承認,創(chuàng)造形聲字的人肯定是在分析了語言單位的聲音和意義以后,選擇一個切入點進行字的形體設計的。但是,這只是許多設計方案中的一個,所以古代異體字多。我們由于無法直接認識古代漢語的意義,所以通過字的結構分析找到語義分析的線索,但是不能把這種線索跟語言意義本身等同起來。因為特定語言單位的意義只有一個,但是為它設計字的線索有很多。趙元任說:“有些字的來歷可以幫助咱們記憶”,不過,字記錄的詞或者語素“的實際意義本身還得要學習!保13]
更加嚴重的問題是:在沒有這些形聲字或者沒有漢字以前的漢語怎么分析?如果“字”是漢語的基本單位,那么沒有文字的原始漢語,就沒有基本單位?同樣,現(xiàn)在還沒有文字的一些少數(shù)民族的語言,又怎么進行這種“字”的分析?如果漢語像越南語言一樣把漢字改革成拉丁文字,那么“qiǎn”怎么進行這種分析?
即使字的形旁和聲旁的關系,跟詞的詞根和詞綴的關系一樣,也不能從這種結構分析去直接分析語義。從字來看,“形旁只是表示某個語義類別,不跟語言中的具體詞語相聯(lián)系”。[3][p.261]聲旁也是一樣。有的形旁和聲旁甚至跟具體詞語的意義是背道而馳的。例如,“碗”、“橋”的形旁是“石”、“木”,可是,“石”、“木”即使當時有道理,但是跟現(xiàn)代漢語中這兩個詞的意義已經(jīng)沒有多少聯(lián)系了。
同樣,從詞來看,也是這個道理。詞根和詞綴這樣的語素在詞中的語義關系,可以幫助我們理解詞的意義,但是不等于詞的完整的真正意義。例如,“國家”不是“正確處理國家和家庭的關系”中的“國”和“家”加起來的意義,“打手”不是“他打了一下我的手”中“打”和“手”加起來的意義。如果說詞組中的詞和詞的語義是加法關系,那么詞中的語素和語素的關系是乘法關系。
明白了字和詞的不同結構性質,我們就不會簡單地拿學習3500個漢字跟學習幾萬個英語單詞進行沒有邏輯共性的比較。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找到正確區(qū)分不同文字類型的可靠依據(jù)。
2.“字”和文字類型
文字類型應該根據(jù)字記錄口語單位的主體功能確定。
裘錫圭認為文字體系的類型由字符(構字符號)來決定,并且把字符分為“音符”、“義符”、“記號”3種。[8]這好像只是把構詞單位語素分為實語素和虛語素,并沒有給詞本身分類。
“既然文字用來表達言語,所以書寫符號的圖形就應該根據(jù)它們表達言語的不同單位來分成各種類型。”[12][p.31]古老的文字一般用一個字記錄一個詞,后來在語言經(jīng)濟原則的作用下,這些詞被當作詞的結構單位,成為更多的復合詞中的語素,就出現(xiàn)了一個字記錄一個語素的局面,自然就出現(xiàn)了幾個字記錄一個詞的現(xiàn)象。雖然詞、語素比較容易識別,但是數(shù)量太多。于是,人們用一個字直接記錄語音單位音節(jié)或者音素。這樣只需要少量的字。如果這種語言的音節(jié)數(shù)量少,例如日語大約100個,音節(jié)字不再分解。否則,像朝鮮的音節(jié)字比較多,就進一步在里面用不同筆畫代替音節(jié)中的不同音素。這種音素化的音節(jié)字,不能叫做音素字,因為表示音素的筆畫不是自由的形體。同樣道理,阿拉伯文字是突出輔音的音素化音節(jié)文字,元音不在字上面體現(xiàn)出來,或者用附加部件在字上體現(xiàn)出來。[15][p.216]因此我們可以根據(jù)字記錄語言單位的主體狀況,把文字分成2種大類型,4種小類型:
表意文字(1)詞文字:古代漢字(2)語素文字:現(xiàn)代漢字表音文字(3)音節(jié)文字:整體音節(jié)文字:日語的假名音素化音節(jié)文字:朝鮮的諺文輔音突出的音素化音節(jié)文字:阿拉伯文字(4)音素文字:英語等許多語言的文字。把文字分成表意文字和表音文字,并不是說有的文字只能表達口語的意義,有的文字只能表達口語的聲音。只是從單字的直接功能出發(fā),看它是跟有意義的語言實體單位,還是跟沒有意義的語音形式單位直接聯(lián)系。
為了避免理解的分歧,我們也可以把“表意文字”和“表音文字”分別叫做“語符文字”和“語音文字”!罢Z符文字”中的字直接對應形式和內容結合的口頭語言的符號單位,包括詞、語素!罢Z音文字”中的字直接對應口頭語言的形式單位包括音節(jié)、音素。漢字不是“音節(jié)文字”。
每個漢字記錄的語言單位在聲音形式上一般是一個音節(jié),所以有人把漢字叫做“語素-音節(jié)文字”。這種名稱實際上是把字跟語素的關系和字跟音節(jié)的關系錯誤地等同起來。
在漢語中字跟語素基本上是一個對應一個的關系,所以漢字是語素文字。但是,字跟音節(jié)的關系一般是多個對應一個的關系,例如“yí”音節(jié)就對應“咦、儀(式)、移(動)、姨(媽)、遺(失)、疑(問)、彝(族)、(適)宜、貽(笑大方)……”這么多的字。但是,如果漢字像日語的音節(jié)文字假名一樣記錄一個抽象的音節(jié),只需要一個字,F(xiàn)代漢語有大約1300個音節(jié),如果采用音節(jié)文字只需要大約1300個字。可是現(xiàn)代漢語通用的字就有7000個,字和音節(jié)的數(shù)量是1比5。可見,漢語的字記錄的是具體詞語中的“具體音節(jié),而不是從漢語中抽象出來的音節(jié)”[9]。所以“它是記錄單音節(jié)的詞和語素以及音節(jié)的文字”[14]中的“以及音節(jié)”應該去掉。
善于類推的人也許會不滿意地說:漢字也不是跟語素一一對應的啊,例如“開花”和“花錢”中的“花”。是的,但是這種情況相對來說,非常少,而且如果有人帶頭,完全可以用“扌+化”創(chuàng)造一個新的字來記錄“花錢”的“花”,即使兩個“花”的語音本來就相同。
3.文字類型和字數(shù)、偏旁、字組
字的總數(shù)量跟特定語言單位需要的字數(shù)構成反比例關系。
“在書法家那里,一個漢字就是一個造型單位……但是拼音文字的數(shù)量,無論哪個民族都不能與漢字相比擬,它們至多也不過數(shù)十個,造型單位太有限了!保6]這是“外行人”說了內行話。
為什么字母的數(shù)量比漢語的字的數(shù)量要少?因為字母是表音文字中的字,字母直接對應的是語音單位。漢字是表意文字,字直接對應的是有意義的語素,有的是單音節(jié)的詞。語音單位中的音節(jié)、音素自然比語言單位中的詞、語素在數(shù)量上少。
不過,事物總是辨證統(tǒng)一的。在用表意漢字記錄的漢語中,字的總數(shù)多,但是記錄一個詞需要的字卻少,平均只要2個左右。例如:“人”、“國家”、“現(xiàn)代化”。相反,英語的“字”(字母)的總數(shù)只有26個,但是記錄一個詞需要的字,平均需要6個左右。例如:“a”、“do”、“get”、“note”、“study”、“deadly”、“inverse”、“national”、“beautiful”、“naturalize”、“originality”、“unfrequented”、“rearrangement”、“unexceptionable”、“impressionability”。
這種反比例關系,如同數(shù)學上的十進制跟二進制的關系。十進制雖然有“0、1、2、3、4、5、6、7、8、9”十個符號形式單位,但是表示“☆☆☆☆☆”這個數(shù)目只要1位數(shù)字“5”。然而,二進制雖然只要“0、1”兩個符號形式單位,但是這個數(shù)目需要3位數(shù)字“101”。這是系統(tǒng)自我平衡的需要。古代漢語的音節(jié)數(shù)量多,所以單音節(jié)的詞多;現(xiàn)代漢語音節(jié)數(shù)量少,所以多音節(jié)的詞多。其中的道理也是一樣的。
部件和字組在不同文字類型中有不同的表現(xiàn)。
什么文字需要用部件對字進行內部結構再編碼?如果一種文字的總的數(shù)量超過一定數(shù)量,例如超過100個,人們就會想辦法對字進行內部再結構,使相對無限變成相對有限,使相對混亂變成相對有規(guī)律。
例如,詞文字、語素文字因為直接與成千上萬的詞或者語素發(fā)生聯(lián)系,因此字數(shù)量必然成千上萬。因此,包括詞文字和語素文字的表意文字必然會有部件。這些部件根據(jù)詞或者語素的聲音和意義的全部或者局部進行形體上的設計,但是不是等同它們的聲音和意義。表意文字中的部件,因此可以分為“義旁”、“音旁”。有人把“義旁”、“音旁”分別叫做“義符”、“音符”[8]。有的部件因為在設計、演變和改革中沒有或者失去這種明顯的聲音和意義聯(lián)系,就只能叫做“記號”,例如“趙”里面的“×”。
造字方法中的“象形字”是由一個“義旁”構成,“會意字”是由幾個“義旁”構成,“形聲字”是由“義旁”和“音旁”構成,“指事字”是由“義旁”和“記號”構成,“假借字”是由一個轉變功能的“音旁”構成。
表音文字中的音素文字不會出現(xiàn)部件。因為一種語言經(jīng)過音位歸納的音素是非常有限的,不過幾十個。因此音素文字往往只有幾十個字,用簡單的幾種筆畫就可以設計這些字的形體,不需要再分解成部件層次。
但是,表音文字中的音節(jié)文字情況就不一樣了。因為有的語言音節(jié)數(shù)量不多,例如日語只有大約100個,所以日語設計的音節(jié)文字,每個字代表一個音節(jié),不需要把這個音節(jié)再區(qū)分部件。然而,朝鮮語言的音節(jié)有幾千個,作為音節(jié)文字的朝鮮文字,必然會有幾千個對應音節(jié)的字。幾千個字,如果不再分解,記憶起來相當困難。所以,它在內部又根據(jù)構成音節(jié)的音素的不同分別用不同部件代表。如果朝鮮文字不是局限在傳統(tǒng)文字漢字的音節(jié)方塊的影響中,那么可以把這些表示音素的部件直接變成獨立的字,就變成更加方便的音素文字。表音文字的部件必然是單純的“音旁”。
4.字和文字類型的錯誤認識
如果把字和詞的關系等同起來,就會誤解或者顛倒書面語和口語的關系。例如安子介為了保持漢字的外表不變化,提出“一個大膽的建議統(tǒng)一聲旁的讀音”[1]試圖改良那些不合理的形聲字記錄的語素的聲音。他說用“非”做聲旁的字有17個,如果這17個字統(tǒng)一讀“非”就很方便。他用“非”的聲音讀了“悲哀、悲傷、悲痛、悲涼……可悲……”一共28個詞,沒有出現(xiàn)一個跟“非常、非凡……除非……”等詞同音的現(xiàn)象?墒,誰能夠說和聽“非哀、非傷、非痛、非涼……可非……”這樣的詞呢?文字可以改革,語言卻不能這樣大面積改革。這個起碼的語言規(guī)律是不能違背的。
但是,即使文字可以全面改革,對于文字歷史悠久的民族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如果因為不容易就否定文字改革的普遍性規(guī)律也是不對的。
徐通鏘完全放棄原來的《語言學綱要》對文字的功能分類,只是從來源上把文字分為“自源文字”和“借源文字”[10]。這就好像把中國人不分工人、農民、解放軍等,只是分本地人和外國人。但是,有些地方又提到文字的功能類型,例如“漢字是表意文字體系,與印歐語的表音文字體系不同”。
徐通鏘因為“不少語言文字學家為實現(xiàn)漢字的拼音化付出了畢生的精力”,而沒有最后使?jié)h字被漢語拼音徹底代替,所以提出語言結構特點制約文字發(fā)展方向的理論,證明“漢字難以實現(xiàn)拼音化的改革”。[10][p.386,382,385]僅僅100年時間,在漢語拼音已經(jīng)得到廣泛應用的情況下,就給文字改革這樣一項需要長時期才能完成的工作下這樣的結論,顯得太性急太武斷了。
胡明揚不僅明確從文字的功能分類的角度,把文字分為詞語文字、語素文字、音節(jié)文字、音素文字,而且批評了漢字是一種“語素·音節(jié)文字”[11][p.163]的不準確的說法,認為“語言的特點制約文字的特點”“缺乏證據(jù)”。“同一語言可以采用不同的書寫符號系統(tǒng)”,對于“擁有豐富的歷史文獻的文字進行改革,特別是進行文字類型轉變的改革,必須非常慎重”,才能避免遭到多數(shù)人的反對。[3][p.247,251,266]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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