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會計基礎工作論文
摘要:會計基礎工作是財會工作的基礎環節,如何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對財會工作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應當緊緊圍繞會計信息質量和企業經濟效益,以領導重視為前提、健全會計制度為基礎、審計監督為保障、財會隊伍建設為后盾,精心苦練內功,努力夯實基礎工作。 關鍵詞: 會計;基礎;企業
會計基礎工作是財會工作的基礎環節,從根本上決定和制約著企業財務管理的水平和會計信息的質量,影響著企業的戰略水平和管理績效。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已經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但是如何能走出會計信息失真、內部控制失衡、經濟效益滑波的硅谷,解決會計基礎工作瓶頸問題,仍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從工作實踐看,要真正把此項工作落到實處,應當重點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
一、領導重視是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的根本前提
以往,一些國有企業領導認為,賬是會計做的,報表是會計編的,所以他不懂會計,對財務工作出現的問題該不負責任;有的認為,會計工作只是算賬、報表,所以算不出效益,也創造不了利潤;有的認為任何人都可以擔任出納等。總之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不被重視、地位較低。這主要有三個原因:一是企業領導的會計觀念比較落后,二是會計隊伍自身素質較低,三是會計環境(會計管理體制)的負面影響。對此要從三個方面入手,強化會計基礎工作。
一是提高單位主管領導對會計理論的學習和對會計工作的重視。領導重視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同樣,領導重視也是搞好會計基礎工作的根本前提,企業領導對會計工作所持的態度和所采取的行動,決定著會計基礎工作的好壞。目前我國《會計法》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這說明單位負責人是企業會計行為的責任主體。《會計法》中的單位負責人就是指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即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負責人。通過《會計法》,明確了單位主管領導與會計人員一樣,都是執行《會計法》的責任主體,從而會更加重視和支持會計工作。但是需要指出,財政部明文規定每年要組織會計繼續教育,只針對的是會計人員,沒有包括單位領導。這樣就會導致單位領導在主觀意識和時間觀念上減弱對會計工作的重視程度。會計人員年年培訓,自然會在理論基礎和業務技能上有所提高,但是企業管理者,往往因為公務繁忙,會不自覺地放松對會計理論的自我學習和鞏固,于是逐漸談忘會計工作的真正內涵;或者是由于自己的獨特理解對會計工作產生了偏差,會過分過多地干涉會計工作,要求會計人員經常按自己的意圖執行辦事。所以,為提高單位領導對會計工作達到真正意義上的重視和支持,應當建立一種單位領導會計繼續教育制度。
二是提升總會計師的職能地位和作用。從前,國有企業設置的總會計師首先是從屬于企業管理者領導,而且其職務任命和工作業績考核在許多程序上都取決于本單位領導,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單位領導意志的束縛。如有的單位領導為了達到在任職期內實現較高的經濟效益指標的目標,就會授意或強制命令財務人員編制虛假的會計信息。在此情況下,一些總會計師往往會退避三舍或投其所好。可見,當經營者的決策和會計人員的意見相矛盾時,即使會計人員的意見是正確的,會計人員的監督也是難以奏效。自從國資委頒布了《中央企業總會計師工作職責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明確了總會計師對重大事項的參與權、重大決策和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權、財會人員配備的人事權和大額資金支出的聯簽權;擴大了總會計師的工作職權和職能作用,提升總會計師在企業中的管理地位。《暫行辦法》的頒布實施,對總會計師履行職責將起到支撐作用,也為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和有力支持。當然更重要的一點是,總會計師必須通過自身努力,充分發揮和提升個人價值,在企業管理中體現財務總監的作用,才能加快會計基礎工作的推進。
二、健全的會計制度是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的重要基礎
企業會計制度是會計工作運行的前提。完善會計制度,既可以保證企業內部會計工作有一個良好的工作秩序及保證會計工作的質量,還可以使每一位會計人員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配套法規是通過法律形式解決會計基礎工作中具體問題的工具。不僅強化了會計監督,更明確了會計工作方法,為解決會計秩序混亂問題提供了法律保障。所以,國有企業要依據各項法規,結合單位實際,建立健全并不斷修訂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財務會計管理、資金管理、財務收支管理、存貨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對外投資管理、成本核算管理、營業收入及利潤分配、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會計崗位、會計委派等配套制度。通過一系列制度的制定、完善和實施,有效規范企業財務行為,強化財務管理和財務監督,遏制財務管理混亂現象,促使會計基礎工作更好地為企業服務。
三、審計監督是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的有力保障
一是轉變內部審計模式。一些國有企業的內部審計模式好比是“用左手打右手”,肯定是“不疼不癢”。當前我國為提高和突出審計效果,國家審計署從今年開始派進公安人員,進一步增強審計威力。同樣,企業內部審計部門也應該有一個新的角色定位,一是從行政隸屬關系應當脫離本級企業,直接作為上級單位的派出機構,或直接作為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一種分支機構。切實使內部審計通過協助管理當局監督其他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來促成好的控制環境的建立,維護會計環境。其次,審計部門要獨立于被審計單位和部門,審計人員必須高于被審計單位和部門原任及現任領導的職務,并且必須直接向董事會或上級審計部門報告。如果銀廣廈的內部審計有效,雖然不一定能夠完全制止虛假會計信息的產生,但會加大制造虛假會計信息的成本,因此也會有一定的控制作用。既然銀廣廈能夠通過偽造購銷合同、偽造出口報關單、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偽造免稅文件和偽造金融票據等手段,虛構利潤7.45億元,可見其內部審計即使存在,也起不到審計作用了。所以對內部審計部門必須強化獨立性和地位性,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內部審計的權威性,否則只能是形同虛設。三是實行全過程審計。根據調查一些國有企業內部領導離任審計狀況來看,多數都是“亡羊補牢”。所以,內部審計必須改變事后審計(離任審計)的習慣,推行定期審計,并突出和強化事前、事中審計,達到提前發現和預防單位領導人在任職期間指示制造虛假會計信息的情況。
二是發揮社會審計作用。注冊會計師存在的意義就是要反映企業真實正確的經濟事項,揭示企業被審事項的“廬山真面目”,讓社會公眾認為經過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報表是絕對不存在錯弊的。可是在現實中,有許多注冊會計師一方面在受企業意志的干擾,一方面還在承擔潛在的審計風險。1998年以前在總體效益低下的情況下,國有大中企業經過包裝(制造虛假會計信息)上市,幾乎都能通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關,特別是銀廣廈事件在各個審計領域引起了軒然大波。于是,目前我國已經制定了42項獨立審計準則及相關規定,基本上建立起中國獨立審計準則體系。其目的就是在逐步加大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權力。加大中介審計力度,可以進一步嚴肅企業內部財經紀律,依法規范和強化監督企業經濟行為, 確保為會計基礎工作提供一個健康的環境。
四、提高會計人員素質是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的堅強后盾
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會計人員面臨著加入WTO、知識經濟、會計體制改革和國際會計慣例接軌等各種挑戰,唯有提高會計隊伍的素質,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國有企業的改革發展。要保證會計基礎工作健康運行,必須要有一支忠誠企業、思想高尚、作風過硬、業務精通的會計隊伍作后盾。為此,會計人員要苦練內功,以精益求精、高度負責的態度,細致扎實地工作,并做到 “四高”、“五堅持”、“六要求”。“四高”:堅持“高標準,高質量,高素質,高姿態”的工作目標。“五堅持”:堅持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同企業精神文明建設相結合;堅持樹立牢固的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堅持樹立優良的工作作風和牢固的敬業精神;堅持以身作則,自我約束,嚴于律己,潔身自好,守身如玉;堅持維護原則,秉公執法,不畏權貴,不徇私情,堅決同一切違法亂紀的行為作斗爭,堅決抵制一切營私舞弊的違法現象。“六要求”貫徹《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的“六要求”:敬業愛崗、熟悉法規、依法辦事、客觀公正、搞好服務、保守秘密。
總之,隨著企業會計工作的不斷規范,國有企業只有一方面加強會計工作領導責任制和會計隊伍建設,另一方面發揮審計“衛士”的經濟警察作用,才能有效防范違法、違紀、違規現象的發生,全面推動會計基礎工作,提高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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