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轉移原則與條件論文
一、所有權轉移說
所有權轉移說就是以貨物的所有權轉移的時間確定風險轉移的時間,即貨物的所有權一旦轉移給買方,不論貨物是否已經交付,其產生的風險均由持貨物所有權的那一方承擔。在現代社會,所有權轉移說也是不可取的,所有權的轉移隨著各國的規定而變化多端,采用的權責也是大不相同,因此,在實際交易過程中會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二、交貨轉移說
交貨轉移說就是以貨物的實際交付作為風險轉移的時間,貨物交貨前產生的風險由賣方承擔,貨物交貨后產生的風險由買方承擔,不論貨物所有權是否已經轉移。此種轉移說在市場經濟高速發展的今天有其合理性,發生的時間容易確定,風險隨貨物轉移可以督促貨物控制人盡可能的保管貨物。風險隨貨物的交付為轉移比較容易劃清風險責任的界限,有利于解決產生的糾紛,促進國際商業貿易往來。
三、風險轉移的原則
1.交貨時間優先的原則
風險轉移要以交貨時間為優先的原則來進行轉移,如果賣方已經把貨物轉移給買方,貨物產生的`意外風險要由買方承擔,而在貨物沒有交付之前發生的一切意外風險就由賣方承擔。這里體現了貨物的交貨時間,風險轉移要隨貨物的交貨時間來進行合理選擇。
2.貨物過失劃分的原則
貨物在交易過程中難免會出現這樣那樣的損失,這時就涉及到貨物過失劃分的原則,即貨物造成的損失該由誰承擔的問題。在貨物轉移給買方后,無論發生任何意外,造成的損失均由買方承擔,同時還要依照合約履行支付價款的義務;如果風險已經轉移給了買方,賣方也有可能承擔風險損失,這種情況一般都是在賣方因疏忽大意或消極不作為引起貨物損失,即使風險已經轉移給了買方,賣方也要承擔貨物損失。總而言之,貨物過失劃分原則就是在貨物風險轉移的過程中,賣方有過失則由賣方承擔,賣方沒有過失,則風險由買方承擔。
3.當事人規定優先原則
在國際貿易中,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慣例和習慣做法,這時就要服從當事人規定優先的原則,即某一國際慣例一旦被當事人確定或采用,就具有優先當事人采用的慣例為準則。簡言之,風險轉移或風險損失要優先適用當事人所選的國際慣例為準繩。
四、風險轉移的條件
在風險轉移中,以貨物的支付為標準是風險轉移的最基本條件。那么,風險轉移的具體條件有以下幾點:
1.特定化條件
在國際貿易中,貨物的特定化是賣方支付貨物的前提條件之一。即把可交貨的貨物無條件的劃到合同項下。這就要求賣方在支付給買方貨物之前,要認真仔細的將貨物的數量、貨物存放的地點用書面形式通知買方,并在貨物上打上標志,將貨物特定化,即將貨物劃撥到合同項下。
2.品質擔保條件
品質擔保是國際貿易中賣方的重要義務。賣方要保證交付的貨物品質符合所簽合同的要求,只要貨物的品質不符合合同的要求,貨物一切損失風險均由賣方承擔,不管買方拒絕或接受解除合同。
3.單證支付條件
單證支付與否是買方能否取得對貨物占有、控制的前提條件。在貨物風險轉移中,沒有支付提單,買方就不能占有貨物的所有權;買方沒有提單,運貨人就不能無單放貨。因此,取得提單是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在賣買雙方交易過程中,賣方如果沒有支付提單類單證,貨物的風險不發生轉移,也仍由賣方承擔。提單類單證的無權憑證性質,決定這類單證應是貨物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
五、結語
在國際貿易中,風險轉移是貨物賣買當中非常重要的問題,也是一個相當的復雜的問題。它直接關系到賣買雙方的切身利益,對國際貿易交易的環境起著重要的促進作用。盡管在交易過程中,風險隨交貨的轉移而轉移成為了選擇標準,但是在現實中,賣買雙方的當事人可以進行友好協商而自由設定的。因此,在簽訂合同之前,買賣雙方的當事人最好對風險轉移的問題做一個協商和交流,以免事后發生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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