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際貿易成因探索歷程看競爭優勢的論文
【提要】競爭優勢論的異軍突起引發了國際貿易界就比較優勢和競爭優勢的關系的討論。本文從這兩個理論對國際貿易成因的解釋這個爭論的焦點入手,首先歸納了比較優勢范疇內對國際貿易成因的成果,指出這些成果尚待整合,進而從競爭優勢和比較優勢的概念及來源兩個層次進行對比,論證了競爭優勢論在客觀上是對比較優勢論就國際貿易成因研究成果的整合與完善的觀點,從而初步確立其作為階段性成果的地位。
【關鍵詞】競爭優勢/比較優勢/國家競爭優勢/國際貿易成因
一、研究的背景和意義
19世紀初,李嘉圖在斯密的絕對優勢論的基礎上提出了比較優勢論,成為自由貿易理論的基石。100多年來,國際貿易理論的基本上沒有跳出比較優勢的范疇。但到了20世紀80年代,由哈佛大學邁克爾·波特教授提出的競爭優勢論異軍突起,尤其是1990年《國家競爭優勢》一書的出版,引發了理論界就比較優勢和競爭優勢的關系的熱烈討論。
波特對競爭優勢的研究經歷了從和產業層次向國家層次、從參與國內競爭向參與國際競爭演進的過程。他早期的研究,如1980年的《競爭戰略》和1985年的《競爭優勢》在產業結構的基礎上,提出了競爭優勢的概念。到了1986年的《全球產業競爭》,波特開始將其理論架構延伸到國際競爭的背景當中。而成為里根政府產業競爭力委員會成員的經歷,使波特意識到國家環境對于企業競爭的成功所扮演的關鍵角色,因此他開始探尋一個國家創造并保持其產業競爭優勢的因素,終于在1990年出版了《國家競爭優勢》。可見,產業競爭力始終是波特研究的核心。當研究重心提升到國家層面和國際競爭后,波特將衡量一國某產業是否具有競爭優勢的最佳指標確定為該產業是否具有向眾多國家持續、大量出口的能力。這樣,在客觀上,競爭優勢理論對傳統的由比較優勢引發國際貿易的理念提出了挑戰:比較優勢和競爭優勢究竟哪個是國際貿易的真正動因?因此,有必要從理論上梳理代表國際貿易理論主流的比較優勢論與新興的競爭優勢論之間的關系,這對于明確國際貿易理論未來的發展方向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
國內對此的研究大致可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20世紀90年代初期,由于《國家競爭優勢》剛剛問世,國內對此理論還缺乏系統的了解,因此,這一時期的相關中的某些認識違背了波特競爭優勢論的本意,從而不能就比較優勢和競爭優勢的對比作出正確的評判(注:如熊賢良雖然開創性地指出了競爭優勢與比較優勢的一致性,但同時強調一國貨幣匯率的低估會導致競爭優勢與比較優勢的分離,使該國在不具備比較優勢的領域也能具有競爭優勢。而波特認為低估本幣雖會帶來一時的出口增長,但這不具有可持續性,并將損害該國長久的競爭優勢,因而并不認同這種由匯率因素引致的優勢(參見波特著《國家競爭優勢》,華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8頁)。)。第二階段是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后,國內對波特的競爭優勢論已經有了全面的了解,但在就比較優勢和競爭優勢的對比中,都把比較優勢的概念僅僅停留在20世紀30年代的資源稟賦論的層面上(注:波特本人在其著作中談到比較優勢時,將這一概念限定在資源稟賦論的層面,并認為在中比較優勢概念應該讓位于競爭優勢概念(參見波特著《國家競爭優勢》,華夏出版社,2002年版,再版序第1頁,正文第11、14頁),國內學者的上述觀點可能是受此。),由此,符正平(注:符正平雖然注意到了當代就比較優勢內生性和動態性的研究成果,但在與競爭優勢的對比時,仍主要將比較優勢的概念停留在古典經濟學和新古典經濟學,強調比較優勢采用的是“靜態均衡分析”,沒有將當代比較優勢論的研究成果充分納入其對比分析中。)認為競爭優勢概念與比較優勢概念是互補的,且在當代,競爭優勢更為重要;洪銀興、謝娟認為必須將比較優勢轉化為競爭優勢才能形成真正的出口競爭力;盛曉白甚至認為競爭優勢的概念全面超越了比較優勢的概念,將會取代比較優勢,成為未來國際貿易理論的基礎。
俄林在1933年創立的資源稟賦論雖被譽為是比較優勢論的集大成之作,但到了20世紀80年代,經過這半個世紀的發展,比較優勢論已經不再局限于資源稟賦的理念了。隨著里昂惕夫之謎的提出,二戰后,國際貿易理論經歷了20年的大發展時期,再經過20世紀70~80年代的整合歸納,形成了被稱為國際貿易新理論的`一系列貿易理論,使比較優勢論得到了極大的完善和發展。所以,理應將20世紀80年代初的、經過發展了的比較優勢論與這一時期誕生的競爭優勢論進行比較,才能準確地把握兩者的聯系和區別。
由于對國際貿易成因的闡釋是國際貿易理論面臨的最基本的問題之一,也是學術界就比較優勢與競爭優勢關系論爭的一大焦點,因此本文將就比較優勢論和競爭優勢論對這一問題的解釋進行比較。又由于比較優勢論基本代表了至20世紀80年代初國際貿易理論的核心和主流,因此這一比較也將揭示競爭優勢論在國際貿易成因探索歷程中的貢獻及其地位。
二、比較優勢論對國際貿易成因的探索
(一)比較優勢論對國際貿易成因的探索歷程
1776年亞當·斯密提出絕對優勢論,認為生產成本的絕對差異是產生國際貿易的原因。1817年大衛·李嘉圖了絕對優勢論,提出比較優勢論,認為只要兩國在生產成本上存在相對差異,即生產兩種商品的成本比例存在不同,就能產生互利貿易。由于斯密和李嘉圖所使用的成本概念是指勞動成本,即生產單位商品所耗費的勞動時間,在將其轉化為商品的貨幣成本后,便會發現不論是絕對優勢還是比較優勢都意味著具有貨幣成本絕對低廉的優勢。正如李嘉圖本人在闡述了比較成本模型后,緊接著指出:“因此,毛呢在葡萄牙所能換得的黃金如果不比輸出國所費的黃金多,就不可能輸入葡萄牙;葡萄酒在英國所能換得的黃金如果不比葡萄牙所費的黃金多,便也不可能輸入英國”。又由于斯密和李嘉圖使用的都是完全競爭模型,因此生產的貨幣成本等于銷售價格。所以,對李嘉圖的以上表述可以歸納為,只有當一國生產某商品的貨幣成本(同時也是其國內銷售價格)絕對地低于另一國家國內同一商品的銷售價格(同時也是其國內生產成本)時,國際貿易才會產生。俄林將此概括為:“貿易的立即原因,永遠是按貨幣表示的商品能從區外比在區內生產更便宜地買進”。
1933年,俄林在繼承赫克歇爾的思想的基礎上,系統地闡述了資源稟賦論,指出各國在土地、勞動力,資源等生產要素的稟賦方面存在的差異,是最終導致各國具有不同的比較優勢的根源。這樣就將國際貿易的成因進一步建立在了外生性生產要素的稟賦差異的客觀基礎之上。20世紀50年代以來產生的國際貿易新在比較優勢的范疇內進一步補充和發展了對國際貿易成因的解釋。被統稱為新要素理論的諸多理論分別引入了技術要素、人力技能要素、與開發要素、信息要素、規模和管理要素等等內生性的生產要素,豐富了對比較優勢來源的解釋。格雷和蘭卡斯特在產業內貿易理論中引入了商品異質性的概念。異質性為每種商品提供了有別于其他同類商品的特質,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形成相對于同類商品的非價格形式的壟斷優勢。商品的異質性成為了繼商品價格的國際絕對差異之外的另一種引發國際貿易的直接原因。林德提出的代表性需求理論擺脫了以往從供給角度闡釋國際貿易成因的束縛,開辟了從需求角度進行研究的新視角。國際貿易動態理論則認為,比較優勢是一個動態變化的因素。由筱原三代平提出的“動態比較成本說”指出,一國可以通過政府政策干預,開發要素資源,形成比較優勢。
強調內生性生產要素的作用、引入商品異質性的概念、關注需求因素、提出比較優勢動態化的觀念,國際貿易新理論極大地補充和完善了比較優勢論對國際貿易成因的解釋,使當代的比較優勢理論遠遠超越了20世紀30年代資源稟賦論的理念。
(二)比較優勢范疇內的眾多理論尚待整合
為了便于和競爭優勢論的比較,筆者將比較優勢論解釋國際貿易成因的邏輯結構大致歸納如圖1所示。該圖僅僅是將比較優勢范疇內的眾多理論簡單拼接而成的,事實上還不存在一個能夠涵蓋整個邏輯結構、完整地描述國際貿易成因的理論。
比較優勢范疇內的每種理論都對國際貿易的成因提供了一種獨到的看法。雖然各理論之間有著一定的互補性,但總體而言,匯聚于比較優勢范疇內的理論為數眾多,略顯紛繁、雜亂,具體表現為從形式上看,各理論之間缺乏有機的聯系。比如,作為比較優勢來源的各種因素之間會發生怎樣的相互?對于這類涉及數個理論間相互關系的,我們尚無法直接找到答案。此外,比較優勢理論體系內對同一主題的論述又往往散見于諸多理論之中。比如,就生產要素在比較優勢形成中的作用這個主題,資源稟賦論和統稱為新要素理論的許多理論各就某一特定種類的要素的作用作了靜態的闡述,產品生命周期論就產品生命周期中由于產品要素密集性的變化而引發的比較優勢的轉移作了論述,“動態比較成本說”提出了要素的動態開發可以扭轉比較成本的劣勢、創造比較優勢的觀點。因此,有必要對上述理論進行歸納,形成統一的要素理論。
三、競爭優勢論對比較優勢論的整合與完善
從客觀上看,在對國際貿易成因的解釋方面,競爭優勢論整合了比較優勢論的觀點,并有所補充和完善。
(一)競爭優勢的概念與比較優勢的概念
邁克爾·波特在《競爭優勢》一書中指出:“競爭優勢有兩種形式:成本領先和標歧立異”。他在《國家競爭優勢》一書中對此進一步表述為:“要在國際競技場中獲勝,它的競爭優勢不外是以較低的生產成本或與眾不同的產品特性來取得最佳價格”。
可見,競爭優勢分為兩種,一種是在同質商品的生產上由低成本所帶來的低價格競爭優勢,另一種是由商品異質性所帶來的競爭優勢,這與比較優勢的兩種表現形式,即由同質商品的價格(成本)差異產生的比較優勢以及由商品的品質差異產生的比較優勢,恰好能夠一一對應。可見,競爭優勢的概念與比較優勢的概念是等同的,都揭示了國際貿易的直接原因。
(二)競爭優勢的來源與比較優勢的來源
波特創立了國家競爭優勢來競爭優勢的來源,該理論在客觀上也是對比較優勢來源的眾多解釋的整合與完善。
1.國家競爭優勢菱形中的4個關鍵要素。波特認為,企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優勢來源于其所在國的國家競爭優勢。他用國家競爭優勢菱形描繪了國家競爭優勢理論的4個關鍵因素。
(1)生產要素。波特把生產要素分為初級生產要素和高級生產要素兩種。初級生產要素包括天然資源、氣候、地理位置、非技術人工和半技術人工等,這些要素是被動繼承的,或是僅需要簡單的私人及投資就能擁有的。這與比較優勢論中的外生性生產要素概念基本是一致的。高級生產要素通常是創造出來的,包括化通信的基礎設施、高等人力以及大學所等,它們是比較優勢論中的內生性生產要素,如信息、人力技能、技術、研發的載體或創造者。波特進一步指出,除了在天然產品或農業為主的產業以及對技能要求不高或技術已經普及的產業,初級生產要素的重要性已經越來越低。一個國家想要通過生產要素建立起產業的強大且持久的競爭優勢,則必須高級生產要素。但同時,初級生產要素的數量與素質又是創造高級生產要素所不能缺少的基礎。可見,競爭優勢論的生產要素觀不僅整合了比較優勢論中的眾多要素理論,而且其就兩類生產要素的相對地位與相互關系的論述更是對要素理論的進一步完善。波特還認為:“生產要素優勢有它重要的動力特征,象知識、或產品改善等高級生產要素的標準就是持續發展的”,“生產要素如果不能持續升級和專業化,它對競爭優勢的階值就會越來越低”。因此,他主張政府、企業、行業協會和個人應共同對高級生產要素進行持續性的投資,刺激其發展。競爭優勢論強調對生產要素進行動態地開發和升級以獲得持續性的競爭優勢,這和比較優勢論中的動態理論不謀而合。
(2)需求條件。波特認為,國內市場的需求會刺激企業的改進和創新,是產業發展的動力,同時,內需市場的大小對企業能否形成規模有著重要的。這些觀點與林德的代表性需求理論是完全一致的。林德的理論進一步通過國家間存在需求結構的相似性來解釋發達國家間的水平貿易現象。但波特認為,這樣的解釋尚無法說明偏好相似的國家間貿易的流向。他指出,即便是需求結構相似的國家,仍然存在著各自特有的需求特點,而正是這些需求的差異之處使不同國家在不同產品或產業上具備了競爭優勢(注:波特曾舉瑞典為例,該國的發電廠集中在南部,而能源密集型產業集中于北部,這種獨特的內需市場的特點使得瑞典在遠距離高壓電傳輸設備中領先全球。)。
(3)相關及支持性產業。波特開創性地把產業集群理論與國際競爭力的形成聯系起來。他認為一個產業若要形成競爭優勢,就不能缺少世界一流的供應商,而且彼此之間必須維持緊密的合作關系。如果在一個國家的一定區域內能為某個產業聚集起健全而且具備國際競爭力的相關和支持性產業,從而形成強大的產業集群,則不僅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而且有助于改進激勵方式,創造出信息、專業化制度、名聲等集體財富,更能改善創新的條件,因此,更容易形成產業的競爭優勢。這個觀察的角度是比較優勢論所未曾涉及的。
(4)企業戰略、結構和同業競爭。雖然產業內貿易理論已將比較優勢的研究從國家和產業層面部分地引向了對微觀企業行為(如銷售政策、品牌戰略)的探討,但波特作為企業戰略管理領域的教授,他對競爭優勢的研究歷程是從企業的競爭戰略入手,逐步推進至對國家競爭優勢的研究,因此他對于微觀企業層面的闡述更為獨到和深入。波特認為,企業的目標、戰略和組織結構往往隨產業和國情的差異而有所不同,各種差異條件的最佳組合便形成了國家競爭優勢。來自本國競爭者的壓力會使企業時時有落后的憂患意識和超前的欲望,是推動企業創新的動力。更為重要的是,“強勁的良性國內市場競爭與隨之而來的長期競爭優勢,事實上是外國競爭者無法復制的”。這些觀點都是比較優勢論所忽視的。
2.四個關鍵要素間的相互作用。強調各要素間的相互作用,這是競爭優勢論的一大特點,也是比較優勢理論體系所欠缺的地方。波特認為:“如果企業只依靠一項關鍵要素競爭,除非能由此擴張出其他關鍵要素,否則連保持經營都會有困難。”國家競爭優勢菱形中的每個關鍵要素的效果都建立在其他要素的配合之上,各要素是相互依賴的,每個要素都會強化或改變其他要素的表現。波特在其著作中詳細列示了每種要素對其他3種要素可能產生的影響,并指出:“要能將這些因素交錯運用、形成企業自我強化的優勢,才是外國競爭對手無法模仿或摧毀的。”可見,4個關鍵要素不是相互獨立的,而是相互制約、相互強化的一個系統,從而使國家競爭優勢理論成為一個融合的整體。 四、競爭優勢論在國際貿易成因探索歷程中的地位
綜上所述,競爭優勢的概念和比較優勢的概念是一致的,而國家競爭優勢論客觀上是對比較優勢來源的解釋中所包含的眾多的歸類和整合。同時,由于波特的歷程是從到產業再到國家,與比較優勢研究從宏觀到中觀再到微觀的路徑正好相反,由此產生的不同視角使競爭優勢論較比較優勢論有所創新,尤其是競爭優勢論中關于企業戰略、同業競爭以及產業集群對企業競爭力的的研究彌補了比較優勢論在此領域的空白。
競爭優勢論對國際貿易成因的描述形成了如圖2所示的結構,可以把它視為是對經過二戰后蓬勃的比較優勢論就國際貿易成因的探索成果的一次初步成功的整合和進一步的完善。但是,該整合尚未達到盡善盡美的程度。比如,就手段而言,比較優勢分析采用的是一般均衡的分析法,指出一國在擁有比較優勢的同時必然也擁有比較劣勢,因而幾乎每個國家都能參與國際分工、開展國際貿易(注:在忽略運輸和交易成本的情況下,幾乎不可能出現兩國在各種商品生產上的成本比例完全一致的現象。),而競爭優勢分析主要采用的是局部均衡的分析,只是通過各國環境存在差異并且資源畢竟有限的角度認為每個國家應該能夠找到在本國生產最為有利的商品,但這僅僅是種可能性,而非必然性。可見雖然局部均衡分析與一般均衡分析形成互補,但畢竟無法涵蓋一般均衡分析的全部,給競爭優勢模型留下了遺憾。
競爭優勢論創立至今不過10余年,還是一個年輕的理論,其自身仍處于不斷地發展和完善之中。通過對比較優勢理念更為深入和全面吸收,經過不斷磨合,競爭優勢論將進一步確立其在國際貿易成因探索歷程中作為階段性成果的地位。同時,比較優勢的理念仍將作為國際貿易理論的核心理念,在競爭優勢的外衣下不斷充實和完善,繼續指導各國的貿易實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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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邁克爾·波特:《競爭優勢》,北京華夏出版社,1997年2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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