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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損率波動的解決辦法論文
摘要:線損率的波動影響著線損的準確分析,該文通過分析線損率波動的原因,建議在相應管理制度上制定實施細則,努力減少波動,通過線損的分析能夠準確地找出降損對象。
關鍵詞:線損率 線損管理 電力網
在電網運行中,由電能表計量統計出的供電量和售電量之差,稱為統計線損電量,相應的線損率稱為統計線損率,統稱統計線損。統計線損包括技術線損和管理線損兩部分,前者反映了電能在輸、變、配過程中相應時段內由于本身阻抗的存在而產生的損耗,可以通過技術改造進行降損;后者反映供電企業的線損管理水平,包括抄收錄制度的完善、人員抄錄表計的主觀錯誤、反竊電的成效等,可以通過完善相應管理制度、提高人員的素質水平等措施予以避免或減少。供電企業希望通過對線損的計算與分析,能夠準確地針對降損對象,提出降損目標。但供電企業在統計線損的分析中往往受到線損率波動較大、線損率異常數值較多、線損計算所需的關口電量不完善、線損計算沒有形成閉環系統(線損電量沒有分解在每個獨立的計算單元上),使線損的分析不能夠提出具體降損的對象。如某一線路這個月線損率很高,但上個月的線損率卻很低,這就很難確定這條線路是否屬于降損的對象,所以分析線損率波動的原因對降損是有幫助,且很重要的。
1 線損率波動的原因
線損率波動的原因較多,從南安電力公司線損率波動的分析來看,主要有如下原因。
1.1 變電站電量統計不準確
變電站線損率波動的主要原因是某月電量統計不準確,如某月電量值抄錄錯誤或沒有按規定時間抄錄;旁母開關代運等運行方式的改變影響電量統計;母線電壓互感器停電或檢修、更換電流互感器、更換電能表、計量回路不正常等原因沒有立即將有影響計量的,可供追補損失電量的參數詳細記錄影響電量統計、新的表計起始電量值未錄入。
1.2 估抄關口電量
送電線路線損率出現波動的原因是關口電量缺少必要的數據而出現估抄,使當月線損率數值不準確。如與購電方聯系的110 kV送電線路及與小水電聯系的35 kV線路的計量裝置在對側,相關參數沒有完整抄錄。另外,運行方式的改變等原因使當月統計電量不準確。
1.3 售電電量與關口電量未同時抄錄
大多數配電線路的線損波動率大,主要原因是用戶售電電量與變電站關口電量不能同時抄錄,且抄表人員沒有完全按照抄錄制度的規定執行抄錄,出現錯抄、漏抄;還有用戶計量回路計量不準確(如可能的竊電)、倍率不正確、用戶建檔不及時或入檔錯誤;部分臨時用電沒統計;負荷變化或停電引起的加收銅鐵損與實際銅鐵損差值較大;線路切割引起當月線損統計波動;表計燒壞等原因引起的電量追補;雙電源用戶的電源切換等較多原因,所以在這種情況下,當月計算出來的線損率是不能準確反映計算單元(配電線路)的線損水平。
2 管理措施與建議
針對線損率波動的原因,本文提出幾點嘗試性的建議,從管理上、技術上努力減少線損率的波動。
2.1 建立線損信息多級管理
加強對線損率波動原因的分析,形成線損三級閉環網絡,級間相互監督,避免線損電量的上下推諉現象,盡可能消除線損計算不準確而使線損率波動。如按電力網元件可分類為送電線路電量(110 kV、35 kV)、變電站電量、配電電量(用戶售電、小水電、公共配變關口)。變電站的電量可以由變電站值班人員每天進行抄錄;系統110 kV購電電量、35 kV小水電電量及返送電量應爭取每天有電量讀數,以提供比較分析;用戶售電電量、小水電電量、公共配變關口電量按照抄收核制度要求進行抄表。
2.2 統一計算準則
對公司線損電量進行指標分解,如總公司線損電量為3,則送電、變電、配電線損電量的總加也應是3,不應有額外的線損電量值出現。并且要求計算的軟件應運行可靠,數據運算正確,能夠適應各種運行方式變化下的電量值錄入,這樣避免由于電量計算的不準確而引起當月線損率的波動,所以規定如下:
第一,關口電量(如變電站饋線出口電量與供電所饋線購電電量)在某一抄表時間(如某一天)只有一個抄錄數值,由發生購售的雙方負責的人員(如變電站與供電所人員)進行相互監抄,責任部門認定為計量點的責任部門。此電量抄錄日由文件細則規定約束。
第二,各饋線變更時,線損分析應以對應饋線電量編號為準。如某供電所原有一條饋線為榕橋線(編號B05E05),現增加一條饋線為榕橋線(編號B05E06),而原饋線榕橋變更為杏蓮線(編號B05E05)。故原榕橋饋線的購電量及售電量應列入杏蓮線(編號B05E05)中,或者兩條饋線合作一條饋線(計算單元)計算。
第三,若變電站出線變化調整時,相應關口電量計算也應相應變化,可認定為該計量點電能表或電流互感器更換,而進行變比更新及電能表表底數記錄等。
第四,供電線路出現用戶切割,當月售電量可按估算電量,切割的兩條線路所承擔的售電量按修正的估算值填入修正電量欄,且保證兩條線路售電量總和不變,并應在備注欄上說明。
第五,用戶售電電量以實抄電量為準(不加銅鐵損),避免由于停電等原因所引起的加收銅鐵損與實際運行產生的銅鐵損差別較大所引起的線損波動。
2.3 建立同步抄表等制度
實行送變配盡可能同步抄表,盡量消除因抄表時間差等原因出現的線損波動。《國家電力公司電力網電能損耗管理規定》中就規定了電網經營企業的營銷管理應“嚴格抄表制度,應使每月的供、售電量盡可能對應,以減少統計線損的波動。所有客戶的抄表例日應予固定”。所以要求制定抄錄實施細則,其中包括制定科學的抄表路線及抄表順序(時間):
首先,送電、變電較容易實現同步抄表,10 kV配電也應要求在工作量允許情況下同步抄表,低壓配電則由于工作量大實行分時抄表。在這樣情況下,則應允許公共配變關口電量抄兩次表,差值計入當月線損電量,不作考核。
其次,要求抄表人員應按規定的抄表周期(一般每月一次)、抄表順序抄表,特別是用電大戶應有相對固定抄表順序(時間),對其他用戶也應按規定周期前往用戶處抄表。抄表順序(時間)相對固定,不得隨意變動。
2.4 合理確定電網關口電能表的抄表日
減少由于抄表時間不同引起的不平衡電量饋線線損計算時,用戶售電量是不能同時抄錄的,而饋線的購電量關口電量只有一個數值,所以讓計算出的線損率只能盡可能接近真實線損率。為了保證計算的準確性,要求購電量關口電量抄錄時間應為饋線各用戶售電量抄表時間段的平均中點。電網關口電量抄表日確定應注意以下情況。
首先,對于縣級電力公司電力電網分級的這幾部分線損來說,輸變電的線損計算與10 kV高壓線損等層間會出現由于非同步抄表引起的購電關口電量差值,這部分差值應列入線損電量(不平衡電量),并分析其差值的大小及原因,是否為電網的抄表日不科學不合理引起。如輸變電抄表日若定義為月末,則2月份抄表周期為28天,但若配電線路抄表周期仍為30天,則2天的電量就成為公司線損的波動。
其次,公司實際購售電量差為線損值,把公司當作一個大端口元件,當月實際的購電量與售電量之差即為總公司當月的線損電量。其中購電量可能會與計算系統的抄表電量有差異,這部分電量作為公司線損電量的一部分。但差異電量數值應較小,否則應重新確定電源輸送線路的公司本側電量與躉售電網側電量的抄表日是否一致。
2.5 推廣現代化手段 提高抄核收的工作質量
例如,安裝用戶遠程在線管理系統,利用營銷系統自動計算配電線路各條饋線的可見線損電量(技術線損);記憶電能(如采用數字電能表,自動記憶某一時刻的電量,抄表人員可在第二天去抄錄)同步抄表;建立電能采集中心與其分析。
參考文獻:
[1]吳安官,倪保珊.電力系統線損.中國電力出版社,1996.
[2]胡景生.電網經濟運行與能源標準化.中國標準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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