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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傳媒設計的瞻望與反觀論文
自美國未來學家貝爾(Daniel Bell)將“第三產業”的文化與發達視為“后工業社會的來臨”(其在1973年出版的著作的書名)抑或信息社會的標志之一至今,全球“比特”化互動技術既使得信道方式由單一的電腦屏幕,擴展到手機、掌上機、傳呼機、“背投”、大型電子顯示屏等各個層面,同時也使得社會關系媒介化、生產方式藝術化、文化形態感性化。正如有些學者所言,當下的21世紀,已步入了一個由“形象服務——消費形象”同構的“文化消費”(生產)時代 。
然而,由于目前電視與電腦、電視屏幕與電腦屏幕的功能、特性有所不同,無論用電腦設計“體裁”框范電視信息設計,還是用電視直接瀏覽電腦信息,不僅信息傳達質量削減、審美效果缺失,而且還涉及暫時難以立刻解決的許多問題。處理不好,不僅直接影響網絡的文化品質,而且也影響我國“注意力經濟”、“體驗經濟”、“創意經濟”等文化生產力的快速發展。考慮到社會在這方面日益迫切的需要,而人們則在概念認識上又相對模糊,筆者對其中的有關問題試以梳理。
一
談網絡電視信息設計首先要了解“信息設計”與“網絡信息設計”這兩個前提。應該說,前者作為以形態語言為本、訴諸技術與心理雙重媒介的語義組織和其直觀化的美學創造與表達,是由人文學科與工學聚合出的具有廣延力的新的設計理念;后者則是前者的對象、范圍的具體化和其學科意義上的核心范疇。
網絡信息設計的基本形式即通常所謂的電腦“網頁”。應該說,“網頁”在網絡信息設計中,并不僅僅只是一種形態化的組織形式和存在方式,同時還必須理解為是一種受技術性、藝術性和易用性等多要素規定的空間化的思維方法和行為方式。
那么,什么是電視網頁,電視網頁與電腦網頁有什么異同?我們說,兩者是一個聯系比較的概念。從目前我國信息產品分類上看,所謂電視網頁,是指針對電視硬件、電視功能、電視人群等特性而設計制作的信息。它在語言要素、技術原理、設計手段等方面與電腦網頁一樣,都通過IP技術在同一網上通信,其信息都具有可視聽、可操作和共享性。但不同之處也有很多,概括講有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是使用對象和功能定位的不同。這中間既有發生學性質的意義,也有“工作”與“生活”之間的現實關系問題。我們知道,作為傳統傳播理念與技術定位的產物,電視的產生與普及先于電腦。在許多人看來,它不僅實現了視聽合一,使電波由過去抽象的聽覺符號,一舉轉變為全息化鮮活的生活現象,同時也消除了電影因時空條件限制而與生活形成的隔閡。可以說,從一開始,電視在人們的心理定位上就被寄予了家庭化生活化的期望。相反,“計算機”的問世和其初始的功能要求與電視就迥然有別。作為“電腦”或“處理器”的別名,它至今仍具有濃重的專業技術“氣質”。它的推廣則是伴隨其技術進化的合目性的規則才日趨生活化的。迄今為止,因其“出身”、既有條件和生活化程度的不同,以及今后在某些標準的日漸趨同中的功能定位的不同,使得電視仍將主要是針對大眾生活的休閑性和娛樂性;而電腦,則將依然注重于專業的和受到一定技術訓練的人群的生產性活動。這種差異也就決定了電視信息設計首先在內容選擇和編排上與電腦網頁應該有不同的側重點。 其次是硬件不同。這包括:
1刷新頻率不同。與電腦屏幕通行掃描相比,受技術成本、消費水平及基本功能定位等現實的影響,目前電視屏幕仍以隔行掃描為主,存在著高閃爍低速率問題。這決定了電視網頁設計既要更多地考慮其色彩/明度對比的視覺調諧問題,又要努力解決因圖文負荷的不同所帶來的顯像速度的不平衡。
2分辨率不同。目前一般電視屏幕像素低于電腦像素,這決定了電視網頁在同等條件下,精細度、清晰度比電腦低,因而在文圖處理手法上相應也要有所不同。
3操作器不同。與電腦鍵盤功能的復雜多樣、要經過一定技術訓練的人來操作相比,電視觀眾則更習慣于通過比較簡便、自然的遙控器操作,這也要求電視網頁設計和設置不宜復雜。
最后是技術依托不同。與電腦相比,目前普通電視機技術框架尚未與網絡對應(網絡與藝術電視正待大批量化),其信息存儲/處理能力還很有限,附加改造后,“本地化”處理能力也有局限(國內外正在解決中)。因而,這決定電視網頁在設計編程上,須減少終端方面的能動度。此外,與電腦多任務信息處理要求相比,電視尚以單任務即刻回應為主,因為電視的文娛性,使其必須更高地適應人在自主空間中的隨意性。
二
從表面看來,電視網絡信息設計暫時限于電視現有的硬件條件,一定程度上不如電腦強勢。但電視上網,本身就有著電腦所難以比肩的巨大作用和意義:就其優勢講,首先,目前電視遠比電腦普及,最重要的是它沒有技術和文化的人群限制,因而擁有最大的人口基數;其次,比電腦更貼近生活、更具人性化。與電腦的“生產性”特性相比,電視的大眾化“消費性”的生活定位,決定了它在家庭、在人的日常生活中的優勢地位,也決定了它在技術上向更高的易用性發展;同時,又兼具了網絡化的優勢。
就其作用講,上述優勢使電視將各種信息、各種社會資源,通過廣泛交互、可選擇可檢索等方式,得以多快好省地傳達配送。這不僅使人們的生活更加豐富、質量進一步提高,而且,通過相應的鏈接收發、模糊搜尋和自動檢索等功能,再次延伸了人的“肢體”和能力,使其眼睛更開闊、耳朵更聰敏、手腳更長遠、思維更活躍;其次,由于其深入到每個家庭的可選擇性和互動性的“自由技術”,使得這一傳媒單向度的傳統拘囿得以突破,前端與終端更加具有針對性和計劃性,使經濟交流、知識學習、文化傳播更準確、更有效,社會成本不斷降低;同時,作為新的、龐大的社會“消費”機制與途徑,構成了社會生產鏈的新的重要環節,從而成為一種具有特殊意義的生產力;并且,作為新的生產方式和作為這種方式的產品的自由流通,還將促進大眾文化素質、審美趣味和信用意識的不斷提高。
就其意義講,電視網絡信息設計緣其“自由技術”的支持,對我國市場經濟、社會民主以及由此對人的思維方式、心理結構、行為規范等現代性的發展進步,具有不可估量的深遠意義:從其交互性看,它將進一步蕩滌傳統傳媒的“壟斷”性和“封建”性;從其快捷性看,它與傳統惰性機制相抵觸,促進簡潔、高效、直奔目標的現代信息建構;從其民主性看,它培育人的批判精神和法制觀念;從其藝術性看,它與小農意識、假冒偽劣相對立,扶植前瞻創新、個性超拔、追求完美等社會所必需的理想主義想象力;而從其生活性、易用性看,它則包孕了上述事物后勁十足的前景與未來。
三
同時作為對現實的反觀或是“在場”,什么樣的電視信息網頁設計算是好的設計,又應以什么樣的態度來對待它呢?對此,筆者分別談幾點意見。
第一,從美學角度講,判斷一個事物美與不美,通常有兩個條件,一個原則。所謂兩個條件:一是合規律性(真),二是合目的性(善)。前者是看這一事物的存在是否合乎客觀規律;后者是指這一事物是否合乎人的主觀需要。所謂一個原則,是看這一事物是否同時是兩者的完美統一,亦即“真”通過與“善”的一致而成為具體的真;“善”通過對“真”的融合而成為“合法”的善。固然,簡單的1+1還不能直接等于3(美),但至少在大方向上還是比較接近了。具體到藝術設計層面,可謂是實用性與觀賞性的特定統一。好的電視網頁設計也是這樣,既要符合技術規律與視覺規律,又要符合傳播內容、傳播對象的需要;既要考慮技術上的合理性和設計上的實用性,還要考慮結構形式的藝術性和審美性。
應指出的是,同廚師一樣,設計師作為“食物”與“食客”之間的媒介,本質上是一種技藝手段的文化性的存在。食物作為食客的目的需要,并不直接是廚師的目的需要。廚師的目的任務,是以怎樣的技藝方式滿足、或是使之轉化為食客身(實用)心(審美)徹底的需要,并在此意義上形成了價值連接和意義同構。這也是康德所謂“內容的目的是形式,形式的目的是內容”的辯證。推演之,亦即目的的手段化和手段的目的化。為此,從手段與目的的同一性抑或“技藝”的重要性上看,好的電視網頁在設計上必然是具體地解決了自身的這類矛盾。
第二,作為“未來”對現實的參與構成,使我們必須就其一斑而及廣遠,就其對整個人類社會將進一步產生不可估量的重大影響的“來勢”做好應有的準備。其中包括:傳媒信息設計將作為“文化生產力”、作為與由此生成的“知識服務型社會”“文化生存”相應的“文化消費社會”中的最重要的“生存力”和創生力。因此,我們不僅要以宏闊的歷史的眼光、重大的邏輯力量賦予現代設計以高度的道德理性理解,而且要在科學—文化—教育文明,特別是作為其重要價值形式的“設計文明”上做出具體的“百科”探索、必要的學科現代化建設等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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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逸夫著《網絡視聽傳達“名實”之辨》,原載于《裝飾》,2002年9月
[3]魯曉波著《信息社會設計學科發展的新方向——信息設計》,原載于《裝飾》2001年6月
[4]程原著《美術“文化轉型”:信息設計學科探議》,原載于《美術研究》,2002年4月
[5]高文著《教育模式論》,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6]程原著《藝術化:“后工業”文化生存的一條整合途徑》,原載于《亞洲教育》200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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