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海洋學院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2016年學校招收海洋科學、船舶與海洋工程、水產、工程(交通運輸工程領域)和農業(養殖、漁業、農業機機械化、農村與區域發展、農業科技組織與服務、農業信息化、食品加工與安全和設施農業領域)碩士研究生。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熱愛海洋和農(漁)村工作,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與報名流程
符合國家公布的當年度報考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研究生,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報名和現場確認時間見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通告或通知。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按網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或修改本人報名信息。現場確認時間請關注報考點通知。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考生報名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被取消報考資格,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三)打印準考證
考生在國家規定時間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四)考試
學術型研究生、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均分為兩個階段:初試和復試。
第一階段——初試: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初試時間以國家公布時間為準。
第二階段——復試:全部復試工作一般應在2016年4月底前完成。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學校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學校公布。學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學校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包括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與網絡教育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方式為筆試。
考生體檢工作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須在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的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2]2號)規定執行。
(五)錄取
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
(六)學制
海洋科學、水產學科碩士研究生學制為3年;船舶與海洋工程學科碩士研究生學制為2.5年;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學制為2年,被選拔為中日、中挪雙碩士學位項目的學制為3年。
(七)收費標準
1.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
2.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
研究生學費按學年收取,不提前預收;學費按學校規定學制收取。
(八)獎助政策
1.研究生入學后即能享受以下獎助學金:
①學業獎學金
研究生入學后一年級每人均可獲得二等學業獎學金,8000元/生。
②新生獎學金
新生獎學金分特等、一、二、三等獎和優秀獎,特等獎享受國家獎學金(20000元/人)、一等獎10000元/人、二等獎5000元/人、三等獎3000元/人、優秀獎2000元/人,具體見新生獎學金評審辦法。
③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所有研究生均可享受國家助學金6000元/生·年(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
④三助崗位津貼:所有在校研究生均可通過申請、競聘等方式獲得“三助”崗位,一般助管崗位滿額工作津貼500元/生·月。
2.在學期間,研究生可參評獲得國家獎學金、學校王成海獎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優秀干部獎學金、研究生學術成果獎勵等。二、三年級學業獎學金年生均不低于8000元,原則上覆蓋面100%。支持研究生申報浙江省教育廳、科技廳和團省委各類創新科研項目。
3.對于家庭特別困難研究生,學校將通過采取減免全部或部分學費、發放特殊困難補助、開辟入學“綠色通道”、生源地助學貸款或通過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等方式,加大對其資助力度。
4.入學后,憑車、船票報銷復試來回路費(飛機票、高鐵或動車票折合后報銷)。
5.為鼓勵優秀考生從事國家海洋事業建設,我校將從一志愿考生中優先選拔相關專業的出國交流生和中外雙碩士學位項目研究生,并通過專項經費予以支持。
(上述說明如與國家2016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國家招生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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