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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及招生目錄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201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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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一、招生計劃
2016 年我校計劃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1800 余名,其中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 700余名。
二、學制
碩士研究生學制為 3 年。
三、報考條件
(一)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4. 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6 年 9 月 1 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 2 年(從畢業至 2016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含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限報與畢業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專業。報考者須于 2015 年 11 月 1 日前向我校研招辦提出申請,并提交大學英語四級證書或成績報告單(≥425 分)和輔修報考專業本科主干課程的證明(須加蓋輔修單位教務部門印章)。申請經我校審核通過后,方可辦理報名手續,未提交申請者報名無效。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 1、2、3 項的要求。
2. 大學本科畢業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3. 報考項目管理的高職高專畢業生還須提交大學英語四級證書或成績報告單(≥425 分)和輔修報考專業本科主干課程的證明(須加蓋輔修單位教務部門印章)。
(三)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 1、2、3 項的要求。
2. 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連續工作 4 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 2 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人事檔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辦事處、工作單位與檔案所在單位不一致或類似情況的考生不能報名參加我校的單獨考試。
3. 報考專業為工學、理學門類的學術學位各學科和工程碩士專業學位。
(四)接收推薦免試生
我校各學科、專業(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和項目管理專業學位除外)均接收應屆本科推薦免試生。獲得在讀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畢業生可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 填報我校。
四、資格審查
各報考點在現場確認時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初次審核。我校復試時將對考生學歷證書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再次進行核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取消復試資格。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五、報名方式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1.網上報名時間:2015 年 10 月 10 日—31 日(如有變化,以教育部公布時間為準)。考生在此期間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上網填寫、提交報名信息。9 月 28-29 日應屆本科畢業生可在網上進行預報名,預報名數據有效。考生可通過研究生院主頁“導師查詢空間”查詢導師信息,選報導師。
2.現場確認時間:2015 年 11 月 10 日—14 日(如有變化,以教育部公布時間為準)。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原件)等報考材料,憑報名號到網報指定地點確認網報信息和照相等。
所有考生均須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未進行現場確認的考生報名無效。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六、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2015 年 12 月底(具體時間由教育部統一規定)。
考試地點:由報名點安排。
七、考試科目
初試科目一般為 4 門(工程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和職業技術教育學除外),即政治理論、外國語、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政治理論課、外國語的滿分值各為 100 分,“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滿分為 200 分,“教育及心理學”滿分為 300 分,其他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的滿分均為 150 分。政治、外國語、數學等統考科目和 MBA 聯考科目復習大綱由國家教育部制定,其他專業基礎課主要參考書見附錄。除“6 小時快題”外,其他各科的考試時間均為 3 小時。
八、體檢
體檢安排在考生復試期間進行,具體要求在復試前通知。
體檢標準: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九、復試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能力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我校復試時間為 2016 年 3 月中下旬(屆時將在網站通知)。
復試時進行綜合考核,考核形式為筆試和面試相結合。復試筆試科目及參考書目見目錄中《2016 年碩士生入學考試復試專業課科目一覽表》。
同等學力考生(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專業除外)、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
十、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
我校錄取的定向培養考生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和擬錄取為定向培養的考生須在錄取前簽訂三方合同。錄取的非定向就業考生須在入學前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上學期間檔案由我校進行管理。錄取考生于 2016 年秋季入學。
十一、學費及獎(助)學金
1. 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詳見下表
培養類別及專業(領域)
學費標準(元/學年)
非定向就業
定向就業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
8000
專業學位
碩士研究生
工程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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