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河北經貿大學2015年接受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辦法
學校代碼:11832
招生電話:0311-87657198
學校地址:石家莊市學府路47號
為深化研究生招生機制改革,進一步加大優秀生源拔培養力度,我校根據教育部有關推免生工作管理辦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請條件
申請考生須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二)獲得本科所在院校(應為教育部確定的具有開展推免工作資格的高校)推免資格。
最終推免生資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備案信息為準,未經推薦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務系統”備案的推免生無效。
(三)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四)在校期間獲得優秀獎學金;
(五)CET-6成績425以上(含425分);
(六)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其中,食品質量與安全管理專業的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還須符合食品行業從業要求。
二、擬接收專業、人數
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法律(非法學)專業外,我校2015年各學術型學位和專業學位碩士點均擬接收推薦免試生。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專業、擬接收人數請見附表。
注:專業目錄中招收推免生人數為擬招人數,以最后確認錄取人數為準。
三、申請與選拔考核程序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的有關精神,2015年我校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考生填報專業志愿。獲得推免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我校相關專業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的“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專業志愿。開通時間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時間為準。
(二)學校發出復試通知。我校將在接收階段通過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發出復試通知。考生接到復試通知后應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及時確認是否同意復試。
(三)考生參加復試。復試時間暫定于9月末或10月份,具體時間以我校研究生學院網站公布時間為準。
注:考生在復試報到時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證、學生證原件,交復印件(身份證復印正反面,學生證復印學生信息和注冊情況);(2)本人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加蓋所在院校教務部門公章);(3)CET-6英語考試成績證明復印件(加蓋院校教務部門公章);(4)獲獎證書復印件(加蓋院校教務部門公章)。(5)其他有關材料(如本人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等)復印件。
(四)辦理擬錄取手續。復試及體檢合格者名單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擬錄取名單。我校將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擬錄取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擬被錄取考生須在6小時內通過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及時接受待錄取通知。逾期未接受擬錄取通知者,我校有權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五)錄取名單備案公開。
四、學費與獎助學金
(一)學制與學費
1.學制:擬接收推免生專業中學術型研究生學制三年,專業學位研究生學制兩年。
2.學費:根據國家政策,當前我校擬招收推免生的專業的學費標準為學術型研究生8000元/年,專業學位研究生7000元/年。
(二)獎助學金
我校為吸引優秀生源,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進一步加大了經費投入力度,鼓勵學生專心學業。(1)接收的推免生均享受我校一志愿優秀生源獎勵制度;(2)設有國家助學金、學業獎學金、國家獎學金;(3)設立研究生科研創新計劃資助項目;(4)設立研究生“三助”崗位,提高了崗位待遇。
五、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我校將在復試結束后對擬錄取的推免生進行公示,若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不予錄取。
(二)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畢業證書等不符合錄取條件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三)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準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否則,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四)咨詢、監督與申訴渠道
咨詢電話:0311-87657198(研招辦)
監督與申訴電話: 0311-87655890(紀檢委)
監督與申訴郵箱: hbjmdxjjw@126.com
(五)其他未盡事項,請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學院網站相關信息。
【河北經貿大學接受免試碩士研究生辦法】相關文章:
河北經貿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04-29
河北經貿大學排名05-01
2010河北經貿大學暑期作業04-27
河北經貿大學什么專業最好05-01
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簡介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