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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大學2015年接受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辦法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和河北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河北省2015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冀招委研[2014]3號)的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管理與監督
1.學校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和督查組,負責全校推薦工作。
2.各有關學院成立由本學院院長為組長,并有教師代表參加的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負責實施本單位推免工作。
3.管理與監督
(1)各學院要加強對推免工作的組織、管理與監督,推免工作要嚴格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掌握推薦條件、標準和方法、程序,切實保證推免生質量,維護推免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2)督查組對全校推免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并受理舉報與投訴,確保推免工作政策規定透明、信息公開、申訴渠道暢通,切實保證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
(3)對在推免工作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發現,即取消其推免生資格,并由學校按學生管理規定進行相應處理。
(4)各學院要對申請推免生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嚴格把關,并嚴格按照有關程序進行操作。對發現有審查不嚴,違反操作程序,弄虛作假行為的單位或個人,將嚴肅處理責任人。
二、推免辦法
1.推薦生條件
(1)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獨立學院、對口升學等學生)。
(2)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3)成績優秀,無不及格或重修重考科目,英語四級考試成績不低于425分。
(4)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學術不端行為。
(5)品行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2.推薦名額分配
根據教育部下達給我校的今年推免生名額,根據全日制應屆本科(不含專接本、獨立學院、對口升學等)畢業生人數和學位點現狀分配到各有關學院。
3.推薦程序
(1)符合推薦條件的應屆本科畢業生自愿申請,向所在學院遞交《河北工程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申請表》,并提供推薦條件涉及的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申請人須有一名推薦人推薦,推薦人一般為副教授或教授職稱的研究生導師(暫未有導師的學院由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指定推薦人),每個推薦人只推薦一名申請人,推薦人要對申請人的思想品德、學習情況、學術興趣、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等方面全面了解的基礎上填寫推薦意見。
(2)各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對申請推免生資格進行審查。教務處對申請推免生的學籍、學習成績和課程學分績專業排名進行審核。教務處、學工部、團委對申請推免生的各類學科競賽獲獎等級和排名進行審核。
(3)各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對申請推免生的專業素質、綜合能力等進行綜合考察,要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貫表現,強化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組長簽署推薦與否的意見。
(4)各學院推薦的學生名單在易于監督的場合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5)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對各學院上報的推薦材料進行復審,審定推免生名單。審定的推免生名單在校園網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三、招收推免生章程
1.報考條件
(1)已取得推免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2.報名申請
(1)網上填寫基本信息:推免生自行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瀏覽報考須知,按要求填寫基本信息。
(2)選擇報名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查看、接受復試通知。
(3)注意事項:凡檔案不調入我校的考生,報考類別填報“定向就業”,錄取前須由用人單位、學校和考生本人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
3.復試
復試時間安排在10月,具體說明如下:
(1)接受復試通知的推免生,應在復試前到查看河北工程大學研究生部網頁有關通知,按時到校參加復試。
(2)復試采用綜合面試的形式。
4.錄取
復試合格者,根據計劃,按復試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河北工程大學聯系方式:
河北工程大學主頁:http://www.hebeu.edu.cn/
研究生招生網頁:http://yanjs.hebeu.edu.cn/html/RecruitStudents/
研招辦通信地址:河北省邯鄲市光明南大街199號
郵政編碼:056038
聯系電話和傳真:0310-8579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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