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工業大學200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報 考 須 知
一、 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入學考試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在研究生入學前取得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者,這類考生通過初試后需加試兩門本科專業基礎課,且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①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專畢業學歷;
②大專畢業后工作3年以上;
③與報考學科相關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至少10門課程合格;
④在核心或核心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發表過至少一篇與報考學科相關的學術論文。
3.具有國家承認的研究生學歷的在職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的在職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學位研究生,但只能報考原單位委托培養的碩士生。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托培養研究生人員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二、報名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提供虛假材料的考生一經發現將隨時取消報考和錄取資格,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報名時間:2008年10月份網上報名,2008年11月10~14日到報名考試點進行現場報名確認(具體時間及地點請屆時在網上查詢)。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后再到報名考試點現場確認。
3.報名具體要求
(1)200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8:00-23:00),考生自行上網錄入考生本人信息(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yz.chsi.com.cn(公網)或yz.chsi.cn(教育網))。
(2)2008年11月10~14日,考生到報名考試點進行報名確認:①交納報名費;②照像及打印“信息卡”;③核對錄入信息,在 “信息卡”上簽字并交報名點一份,報名結束。
考生在網上報名錄入本人信息時,要正確選擇報名考試點。在哈爾濱工業大學報名考試點報名及確認的考生,都在哈爾濱工業大學考場參加考試。
4.哈爾濱工業大學報名考試點(代碼:2301)受理考生報名的范圍:
(1) 哈爾濱市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中報考哈爾濱工業大學的考生;
(2)哈爾濱市報考哈爾濱工業大學的其他考生;
(3)哈爾濱市以外報考哈爾濱工業大學的往屆考生。
(4)哈爾濱工業大學的推薦免試學生(含推薦本校及外校的學生)。
5.其它
(1)哈爾濱市以外報考哈爾濱工業大學的往屆考生可以在哈爾濱工業大學報名考試點報名,也可以在當地報名考試點就近報名(具體請咨詢當地省、市招生辦)。
(2)報考其他招生單位的哈爾濱工業大學應屆本科畢業生,其報名考試點情況可在網上報名期間上網查詢(網址:www.lzk.hl.cn)。
三、考試
1.入學考試時間由教育部統一規定。入學考試考場在哈爾濱工業大學內,具體地點見準考證,并可在網上查詢。
2.入學考試方式: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
(1)初試:初試由國家統一組織,考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中有關考試科目的設置。根據教育部教學[2006]9號文件,教育部調整教育學、歷史學、醫學三個學科門類的初試科目和內容。初試科目為三門,即:政治理論、外國語和專業基礎綜合。政治理論、外國語科目的滿分值仍各為100分,專業基礎綜合科目滿分值為300分。根據教育部教學廳[2008]11號文件,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科(包括軟件工程)的初試科目調整后為4門,即政治理論、外國語、數學一和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卷面滿分值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和150分。調整后4門考試科目全部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題。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的考試內容包括:數據結構、計算機組成原理、操作系統和計算機網絡。考試內容及試卷結構在考試大綱中確定,考試大綱由教育部統一發行,請考生屆時查詢。根據教育部教學司[2008]10號文件,從2009年起對經濟、管理類專業使用的數學三和數學四合并,合并后的科目名稱仍為數學三,使用原數學三和原數學四的學科專業,全部使用數學三,數學三的考試大綱由考試中心另行編發,請考生屆時查閱。
(2)復試:初試通過的考生方可參加復試。復試基本線將根據各學科200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和初試總體成績情況確定。
復試由學校統一組織。復試分為筆試與面試兩部分,著重考察考生的分析判斷能力和綜合能力、以及對本學科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的綜合掌握情況等。復試科目、辦法及具體要求將于今年10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站公布。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時加試兩門本科專業基礎課。
四、錄取
1. 學校根據教育部2009年《關于做好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的具體情況,本著德智體全面衡量、確保質量、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我校碩士生的錄取工作。
2.錄取時將綜合考慮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一般在30-50%的范圍內。具體辦法詳見學校有關錄取工作文件(可于錄取前在網上查詢)。
五、關于中外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及公派出國留學
目前,哈爾濱工業大學正在積極推進與國外知名大學合作培養碩士研究生,此項工作已在管理科學與工程、土木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等學科開展。詳情請咨詢有關學科或查詢相關網站。
2007年1月初,我校與教育部和國家留學基金委簽署了合作開展“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的協議,自2007年至2011年,我校每年將選派150名研究生公派出國留學,出國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和聯合培養博士生大約各占50%,國家留學基金委負責提供路費及生活費。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主要從我校在讀碩士生中選拔,聯合培養博士生從我校在讀博士生中選拔。 2008年,我校共有154名碩士畢業生獲得資助,其中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83人,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71 人。留學的院校有美國的哈佛大學、斯坦福大學、英國曼徹斯待大學、意大利都靈理工大學、韓國高麗大學、日本東京大學等。
六、關于培養模式改革
為了更好地保證碩士研究生的培養質量,并使碩士研究生畢業后能更好地適應社會需求,從2007年9月開始,我校已在航天學院控制科學與工程學科、航天學院力學學科、機電工程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進行碩士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試點工作,即根據研究生本人志愿、課題方向、就業形勢、學科建設及研究生培養條件等,對碩士研究生按學術研究型和應用研究型2個系列進行培養。
系列1按學術研究型進行培養,課程設置側重于加強基礎理論,學位論文仍按目前對碩士學位論文的要求執行。
系列2按應用研究型進行培養,課程設置側重于應用技術基礎,學位論文側重于對研究生工程或管理實踐能力、動手能力的培養和提高。
碩士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試點工作的有關具體說明見“關于進行碩士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研院發[2007]32號)”。 考生可登陸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查詢各試點學院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的具體實施方案。
七、關于碩士研究生培養基金及基本獎助學金
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我校自2006年起建立了碩士研究生基本獎助學金體系,即碩士研究生基本獎助學金分為特等、1等、2等、3等四個檔次,各檔次基本獎助學金額度見下表。基本獎助學金的覆蓋面為全日制學術型研究生總數的100%。除委托培養和定向培養碩士生外,得到3等基本獎助學金的碩士生應交納培養費(7500元/年),得到2等基本獎助學金的碩士生應交納50%的培養費(3750元/年)。委托培養和定向培養碩士生的培養費收取見學校相關文件。
等級 第一年百分比 第二年百分比 額度 (萬元/生·年) 備注 特等 8% 12% 1.15 含培養費7500元+ 學業獎學金1000元 基本生活費3000元 1等 27% 33% 1.05 含培養費7500元+ 基本生活費3000元 2等 30% 30% 0.675 含50%培養費3750元+基本生活費3000元 3等 35% 25% 0.3 基本生活費3000元碩士生基本獎助學金設置
我校建筑學院各學科碩士生學制為2.5年,其余各院(系)碩士生學制為2年。碩士生按實際在校年限發放基本獎助學金及收取培養費。
此外,學校還為全日制學術型研究生另行提供教學助理、管理助理和科研助理(以下簡稱三助)崗位,通過承擔三助工作使研究生各方面的能力得到培養及鍛煉,并獲得相應的崗位津貼。三助崗位設置及申請辦法見《哈爾濱工業大學研究生“三助”工作條例(試行)》。
八、專項獎學金
學校設有由企事業單位、海內外知名人士設立的用于獎勵優秀學生的各種專項獎學金近20種,主要有光華獎學金、寶鋼獎學金、中國儀器儀表學會獎學金、IBM中國優秀學生獎學金、中國科學院獎學金、華為獎學金、SMC獎學金、海王獎學金、美的獎學金等,獎勵額度為2000-5000元/年·人。學校還為航天、理科、力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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