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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工業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在碩士生入學前取得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2014年11月14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可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包括:①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2年(從畢業后到2015年9月1日)以上,并取得與報考學科相關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至少10門課程成績合格的人員。以上按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在報名前必須在核心或核心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發表過至少一篇與報考學科相關的學術論文。
3.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5.報考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與工程管理碩士的考生還須符合以下條件: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從畢業到2015年9月1日,下同);大專畢業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我校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與工程管理碩士只招收報考定向就業的研究生。
6.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招生學科與招生計劃
具體招生學科詳見各院(系)招生學科目錄。招生學科目錄中有括號標記為"專業學位"或"工程碩士"的屬于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未做標記的屬于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目錄中所列各院(系)招生計劃為參考計劃,包含采取提前復試方式選拔的優秀統考生源招生計劃和接收校內外推免生的計劃,實際招生計劃將根據生源情況予以適當減少或增加。學校預留部分招生計劃用于生源質量較好的院(系)和統一接收部分優秀統考調劑生源。各學科招生人數由相關院(系)根據實際招考情況確定,考生可在網上查閱往年的錄取數據作為參考。
三、報名
1.報名時間與方式。報名采取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網上報名:2014年10月中下旬,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進行報名。現場確認:2014年11月10日~14日,具體地點和要求由報考點確定。哈爾濱工業大學報考點的確認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可屆時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查詢(簡稱研招網,網址:http://yzb.hit.edu.cn)。
2.報考點選擇。考生要正確選擇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單獨考試、強軍計劃的考生及工商管理碩士(代碼:1251)、公共管理碩士(代碼:1252)和工程管理碩士(代碼:1256)的考生與已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我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推薦到本校及外校的學生)必須選擇哈爾濱工業大學報考點(代碼:2301);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具體情況可查詢當地省(市)招生辦網站。哈爾濱工業大學報考點僅接受報考我校的考生和已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我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推薦到本校及外校的學生)。
3.報名注意事項。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須履行報名手續。推免生不允許進行統考的報名,否則將被取消推免資格,列為統考生。國防生在報名時須在現役軍人碼(xyjrm)一欄中選擇"3-國防生"。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名期間部分考生需根據我校要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考生對報名信息要進行認真核對和確認,報名結束后考生報名信息不再允許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四、考試
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
1.初試。初試由國家統一組織,考試科目詳見招生學科目錄中有關考試科目的設置。全國統考科目的考試大綱由教育部統一發行,考生可在各大書店購買查閱。我校自命題初試科目的考試大綱可通過我校研招網查閱。初試時間在2015年1月,具體時間由教育部統一安排確定。初試成績預計于2015年3月初通過黑龍江招生考試信息港和我校研招網公布。
2.復試。復試由學校統一組織,初試成績滿足復試資格線的考生可參加復試。復試資格基本線由我校自主劃定,預計于2015年3月上旬通過我校研招網公布。復試時間預計為2015年3月下旬。復試分為筆試與面試兩部分,其中筆試一般200分,面試一般80分,具體以各院(系)確定的為準。復試筆試科目及具體要求可通過我校研招網查閱。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與報考學科相關的兩門本科專業主干課程,具體科目由相關院(系)確定。
3.資格審查。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復試時將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復試和錄取。不具有報考資格和提供虛假材料的考生一經發現將隨時取消其錄取資格,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根據教育部的統一要求,資格審查除審查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外,非應屆本科生需提交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應屆本科生需提交學生證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其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將在入學時提交審查。考生可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提前按要求進行學歷或學籍認證,具體認證辦法可在網上查詢。
五、錄取
我校本著德智體全面衡量、確保質量、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在通過黑龍江省招考辦和教育部的錄取檢查后,擬錄取考生將被正式錄取。錄取通知書在錄取檢查結束后發放,預計發放時間為6月中旬。
六、關于報考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區
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區是哈爾濱工業大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學生在畢業后頒發與校本部相同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有關兩個校區的詳細介紹可在網上查閱。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區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校本部相關學科按照"分開報名、統一考試"的原則進行。
七、關于報考少數民族骨干人才計劃
根據教育部的統一安排,我校2015年繼續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學科除外)。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和"自愿報考、統一考試、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具體要求根據教育部的統一政策確定,考生可向當地省級教育部門主管少數民族事務的辦公室進行咨詢。
八、關于報考定向就業
1.報考單獨考試、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工商管理碩士(代碼:1251)、公共管理碩士(代碼:1252)和工程管理碩士(代碼:1256)的考生及其他需要保留本單位工作關系的在職考生(含國防生)需選擇報考定向就業。
2.報考定向就業的考生,需在復試時提交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其報考的證明,并在錄取后與學校和所在單位簽訂培養協議。哈爾濱工業大學教職工的相關手續辦理可向我校人事處咨詢。
3.定向就業學生在校期間不轉人事和檔案關系,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定向就業考生的學費標準按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其他事項
1.我校將通過暑期夏令營、招生宣講會以及與接收外校推免生同時申請等方式選拔部分優秀統考生源,這部分考生將在報考我校碩士生時享受一定優惠政策,具體選拔要求與相關政策請留意學校的有關通知。
2.對初試成績符合國家分數線要求而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單位申請調劑。我校將多方面提供調劑信息,并積極為這部分考生辦理調劑手續。
3.根據教育部的統一要求,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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