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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學2011級擬錄碩士研究生注意事項
一、擬錄取
被我校擬錄取的考生包括:
1、經復試錄取的一志愿考生
2、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接受我校擬錄取通知的調劑考生
二、擬錄取考生注意事項
1、擬錄取公函
被我校擬錄取的調劑考生擬錄取公函將由我校以傳真形式統一發送至調劑考生報考的一志愿院校。(部分高校不需我校發送,如浙大、上海交大、重慶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等高校)
2、自籌經費(復試時已經說明,未說明的為公費生)
被我校擬錄取的自籌經費考生(自費生)必須與我校簽訂自費協議(點擊下載),并將協議書于5月5日之前寄至我校。
郵寄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園區西區浙江理工大學研究生部,310018
3、非定向、定向/委培
錄取類別將根據考生網報時填報的報考類別為準,一般應屆生或準備解除工作并將人事檔案進校在職人員的為非定向;人事檔案保存在原工作單位,工作單位同意全脫產在我校學習的在職人員為定向/委培。錄取類別在上報國家教育部之后將不得修改(5月中旬左右上報)。
錄取類別為“非定向”的擬錄取考生個人人事檔案必須調至我校。
錄取類別為“定向/委培”的擬錄取考生必須簽訂“定向/委培協議”(點擊下載)之后方可將考生本人人事檔案留在原工作單位。需要簽訂定向/委培協議的考生務必于5月5日之前將簽訂好的協議書寄至我校,協議書寄至我校前需加蓋所在工作單位的公章。
郵寄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園區西區浙江理工大學研究生部,310018
4、考生調檔(指考生的人事檔案)
擬錄取考生通過教育部審核之后(五月中下旬),各研究生錄取學院將給考生本人寄發調檔函,由考生本人持調檔函到考生檔案所在單位辦理調檔相關事宜。請考生將人事檔案于6月30日之前調劑至各學院,2011屆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根據畢業院校的畢業安排辦理。
特別注意:錄取考生務必將檔案直接寄至錄取學院,我校學生檔案由各學院管理。
黨團組織關系等詳見后續工作通知。
5、考生通訊地址
考生人事調檔函、錄取通知書的郵寄地址將根據考生網報時填報通訊地址為準,若有變動的請務必于規定時間在我校考生個人信息修改系統中提交(暫未開放,待錄取結束后開放,五月初),屆時逾期將不再修改。
6、錄取通知書
擬錄取考生通過教育部審核之后(五月中下旬),我校將統一以掛號形式向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相關寄發信息也可在系統中查詢(系統將在錄取通知書發送之后開放)。
研究生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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