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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印發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部署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通知》提出,2014年至2017年,在全國范圍內啟動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幫助和扶持更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逐步提高高校畢業生創業比例。自2014年起發布高校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
《通知》指出,要全面落實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充分挖掘基層公共管理和服務領域、社會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潛力,統籌實施好基層服務項目。高校畢業生在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申報相應職稱時,可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或放寬外語成績要求。
《通知》規定,對在電子商務網絡平臺開辦“網店”的高校畢業生,給予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對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科技型小型微型企業招收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達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并享受財政貼息。
《通知》要求,深入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建立健全全國公共就業信息服務平臺,更多開展網絡招聘。將殘疾高校畢業生納入求職補貼對象范圍。對實現靈活就業、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實名登記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
《通知》明確,國有企業招聘應屆畢業生,除涉密等特殊崗位外,要實行公開招聘,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信息要在政府網站公開發布,對擬聘人員應進行公示。辦理高校畢業生檔案轉遞手續,轉正定級表、調整改派手續不再作為接收審核檔案的必備材料。
《通知》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繼續把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擺在就業工作的首位和整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位置,多方位拓寬就業渠道,不斷提高服務業從業人員比重。要完善政策措施,強化就業創業服務,改善就業創業環境,引導高校畢業生轉變就業觀念,力爭實現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比例進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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