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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新政解決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就業檔案職稱問題
到中小企業非公企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以后再不用為檔案轉接、職稱評聘、社會保險等問題而費心了。21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公安廳制定出臺的 《關于解決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就業有關問題的辦法》,對以上事項規定出明確的解決辦法。
關于檔案轉接,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應建立健全職工檔案管理制度和管理機構,依法取得職工檔案管理資格。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就業,按如下辦法辦理檔案轉接手續:具備職工檔案管理資格的企業,將高校畢業生檔案直接轉入企業,由企業職工檔案管理機構統一管理;不具備職工檔案管理資格的企業,可委托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所屬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經批準授權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指導機構,代管高校畢業生檔案。
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就業,可按現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規定參加相應系列(專業)相應等級的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具體為:評審專業技術資格和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同等對待,實行統一的評審標準條件,統一的資格考試標準,頒發統一的資格證書;高校畢業生參加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材料審核,可向所在企業提出申請,經審查同意后加蓋企業印章,經本人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審核同意,加蓋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印章,經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逐級審核后,報相應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評審或考試報名管理機構組織考試,經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或考試合格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的,相關材料歸入本人檔案,并核發相應資格證書;對到非公有制企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初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時,可免去計算機模塊考試,晉升專業技術資格時,同等條件下給予適當照顧;對取得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證書的高校畢業生,由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自主聘用。
在權益保障方面,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應與其招用的高校畢業生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按規定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根據需要,可委托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所屬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才交流服務機構,代辦社會保險登記、繳費基數申報、繳費辦理等事務。
另外,鼓勵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當年新招用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等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達到企業現有職工總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以上的,可按規定享受最高為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扶持。對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招用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的,在相應期限內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高校畢業生到山西省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就業,可按戶籍管轄范圍,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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