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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出臺意見:大中專生回鄉創業可申領萬元補貼
我市要落實高校畢業生創業引領行動,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力度,持續推進綜合性創業孵化平臺建設,探索設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基金。近日,市政府公布《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
多渠道促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意見》提出,大中專學生返鄉下鄉創業(含畢業5年內的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及在校生,以及畢業5年內的留學回國人員),首次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并正常營業3個月以上的,可按規定給予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開業)補貼。落實高校畢業生創業引領行動,促進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力度,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創業擔保貸款可按規定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3年。同時落實留學歸國人才引進和扶持政策,吸引更多學有所成的留學回國人員來鄭回鄭創新創業,鼓勵留學人員以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入股方式創辦企業。
同時,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每年選派一批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服務滿1年且考核合格的,可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定。鼓勵大學生應征入伍,落實學費資助、助學貸款代償、優撫安置等政策,在部隊服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可按規定享受基層工作高校畢業生同等政策待遇。
我市將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就業創業服務活動,加大對困難高校畢業生幫扶力度,做好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實名制就業服務工作,落實畢業年度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實名制登記人員求職創業補貼。此外,加大就業見習力度,對見習單位可按規定給予就業見習補貼,用于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指導管理費用。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及以上的見習單位,按規定提高見習補貼標準。
優化環境以創業帶動就業
為進一步優化就業創業環境,我市將解決重復檢查、多頭執法等問題,全面實施企業“三十五證合一”,推動“多證合一”改革;進一步減少審批事項,規范改進審批行為,大力推行并聯審批,實施簡易注銷登記程序;持續推進綜合性創業孵化平臺建設,建設創業孵化基地、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大學科技園;鼓勵高校及社會機構建設一批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示范基地,進行每年認定,對達到市級標準的,由市財政按規定給予一次性獎補;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探索設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基金,為高校畢業生提供股權投資、融資擔保等服務;各經辦部門建立“綠色通道”,簡化辦理程序,不動產登記機構對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辦理房產抵押手續時免于評估,免收辦理創業擔保貸款業務的抵押登記費、工本費等各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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