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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四部門聯手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寧夏回族自治區科技廳、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近日聯合出臺了 《關于貫徹落實科研項目承擔單位吸收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有關政策的意見》,拓寬就業門路,鼓勵高校畢業生到科研項目單位就業。
《意見》鼓勵承擔科研項目的科研機構、高校和企業,在所承擔的國家科技重大專項、973計劃、863計劃等國家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和自治區級科技重大專項等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實施過程中,可根據需要聘用高校畢業生作為研究助理或輔助人員參與研究工作。聘用對象主要以優秀的應屆畢業生為主,包括高校以及有學位授予權的科研機構培 養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生。高校畢業生參與項目研究期間,其戶口、檔案可存放在項目承擔單位所在地或入學前家庭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機構。聘用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續聘或到其他崗位就業,就業后工齡與參與項目研究期間的工作時間合并計算,社會保險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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