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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續辦材料
辦理居住證之前,可以實現了解一下需要準備的材料,下面是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居住證續辦材料,歡迎大家閱讀,
居住證續辦材料
。簽注材料
1、申請通知單
2、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證明。
(1)居住在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復印件(驗原件)。
(2)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3)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4)居住在親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
3、勞動合同復印件(驗原件)。
4、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清單(提供一年繳費記錄,就近六個月內無補交記錄)。
5、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注:公民身份證出現地址、姓名變更需要開具戶籍證明(戶籍地派出所開具)。公民身份證號碼變更你的還需提供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公民身份證號碼更正證明》。
簽注流程
1 、材料提交社區服務受理中心
攜帶好材料到房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交,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后,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受理憑證;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并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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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續辦材料》(http://salifelink.com)。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在居住證信息系統中登記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證》受理回執。
2、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定
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當自收到申辦信息、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就業管理相關規定進行核定。
經核定符合辦理條件的,通過居住證信息系統通知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經核定不符合辦理條件的,應當出具書面意見,交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 、公安部門核定
公安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辦信息、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投靠、就讀管理相關規定進行核定。
符合辦理條件的,通知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并說明理由,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4 、審核通過同意簽注 各部門審核通過后予以簽注,簽注期限自《居住證》受理或簽注之日起1年計算。
為方便來滬人員,做到一次辦理,對投靠、就讀的持證人辦理簽注時,通過居住證信息系統與實有人口信息數據庫的比對屬實的,符合條件的實行當場簽注。
對就業、投資、開業人員,一是通過公安、人保對有效期限屆滿人員信息提前比對、數據交換,實現當場簽注。
在互聯網上開通了預約簽注,經比對核定同意后,再通知本人到社區辦理當場簽注。對居住地址發生變化或對網上比對結果有異議的,本人應當提供書面證明材料,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申請人在辦理簽注時,應提供在滬居住地址信息和就業信息。經人保、公安部門核定同意后,給予簽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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