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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常見招聘陷阱
六大常見招聘陷阱
據(jù)網(wǎng)絡調查顯示,70%以上的求職者都曾經(jīng)遭遇過招聘陷阱,
六大常見招聘陷阱
。試用期結束意味著失業(yè)、要工作先付錢、合同制突變勞務工……面對如此種種的招聘陷阱,求職者自身防范很重要。在此,看、列舉出六大常見招聘陷阱,及應對策略,希望能夠對廣大求職者有所幫助。學法律:不因“試用”丟權益
表現(xiàn):公司年終招人,新進的人員換了一撥又一撥,試用期的結束意味著勞動關系的結束。原本用來增進相互了解而協(xié)商約定的考察期如今成了許多求職者難以名狀的隱痛,雙向的試用原則更多地淪為企業(yè)方的霸王決斷和對求職者的苛求,求職者不禁要問:試用期,難道這就是盡頭?
提醒:如今,試用期時遭遇不公已是職場上的常見現(xiàn)象,面對莫名其妙的“變相辭退”,不少人只能是有苦說不出。事實上,求職者在選擇所要加入的公司前就應該做好功課。其中,了解招聘公司歷年招收員工的情況是必不可少的,可以通過公司以前的招聘情況,例如錄取比例數(shù)等,以便得知該公司的用人方式。如果該公司以前就存在試用期后很少留用員工的情況,或是該公司頻繁地招人、換人,那么求職者就要警惕了,盡量避免陷入其中。
再者,在試用期間,勞動者提高自身的保護意識是最為關鍵的,首先要了解與試用期有關的法律規(guī)定。我國勞動法的相關條款中明確規(guī)定,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享有報酬權,公司有為員工繳納四金的義務。如若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應在試用期最后一天勞動者下班以前通知勞動者,過了這個時間,應認為勞動者已經(jīng)試用合格,轉為了正式員工。如果老板借試用之名不與求職者簽訂勞動合同,求職者可通過舉報投訴來維權,而且事實勞動關系也同樣受法律保護。諸如此類的法律法規(guī),勞動者知道得越詳細,其權益就越有保障,不會陷入公司設置的陷阱中無可奈何。因此,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一定要仔細閱讀條款,明確試用期期限和在此期間的待遇,若有疑問,及時向法律部門咨詢,使自身的權益得到最全面最大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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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常見招聘陷阱》(http://salifelink.com)。對于《勞動法》中出現(xiàn)的錄用條件,勞動者不能任憑單位說了算,有些不規(guī)范企業(yè)可能利用“暗箱操作”、“內部控制”等方式,變著法子解除勞動合同,對此,有關法律人士建議,勞動者可以依據(jù)招聘廣告的內容為錄用條件,仔細了解公司對其試用期考核的標準和評斷方式,無論最終的考核成績是一個簡單的分數(shù),或一個復雜的綜合考核結果,或是上級或指導人的評語,勞動者都有權知道。同時,用人單位也都有法定的義務對試用期的勞動者進行考核,并保留相應的文件。
勤考察:培訓廣告不輕信
表現(xiàn):宣傳廣告上寫著培訓學校師資雄厚,“國內名師”、“專業(yè)權威”……名頭一個比一個大,待到真正開課時,才發(fā)覺廣告中的名師不見蹤影,名不見經(jīng)傳只要經(jīng)過包裝,一樣可以冠上名家稱號;除此之外,廣告信息夸夸其談,“保證全部合格”的承諾下得輕而易舉,課時嚴重縮水,繳了學費頓覺上當?shù)膶W員只剩嘆息:培訓學校,想說愛你不容易。
提醒:隨著市場化競爭愈演愈烈,求職者不辭辛勞地奔走“充電”,想通過各類“證書”提高自身“含金量”,這造就了一個繁榮的培訓市場,但培訓機構魚龍混雜,優(yōu)劣參差不齊,在選擇適合自己需要的培訓學校前,最好仔細查閱各學校的具體情況,包括學校是否資質齊全等,也可以向周圍參加過該校培訓班的學員了解教學情況,總之,選擇那些有資質、國家承認的教育機構舉辦的培訓班相對比較有保障。報名前,不妨再提前打個電話咨詢或者前去學校考察一番。因為通過咨詢、實地考察,不僅可以了解到更多培訓公司的培訓方式和培訓內容,還可以核實該培訓機構是否正規(guī)。通常正規(guī)的培訓公司,其咨詢人員的回答也都具備專業(yè)知識。
若是職業(yè)資格證書培訓,不要輕信宣傳廣告所說的效果如何之好,越是肯定、誘人的承諾越需要提防,也不要盲目相信資格證書,因為很多企業(yè)看重的還是應聘者的實戰(zhàn)工作經(jīng)驗和工作能力,證書只是錦上添花。并不是你有了證書別人就會給你職位,在選擇培訓時自己一定要有足夠的思想準備。
護荷包:變相押金不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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