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就業協議書和勞動合同的本質區別
以下是由unjs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出來的關于就業協議書和勞動合同相關內容,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就業協議書和勞動合同的本質區別
。1何為《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何為“勞動合同”?
就業協議是大學生和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前,雙方確定就業意向和權益的依據,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就業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質。訂立就業協議應當遵循主體合法和平等協商原則。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具有四個法律特征:①勞動合同的形式是一種協議,即當事人的合意,可以以承諾書、意向書、契約、合同、協議等形式出現;②勞動合同的內容是有關勞動的權利和義務。③勞動合同的主體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
2《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的關系
就業協議和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但兩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系的不同階段,兩者的關系主要表現在:
1、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的,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系中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關系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2、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愿意接受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并列入就業計劃進行派遣,
資料共享平臺
《就業協議書和勞動合同的本質區別》(http://salifelink.com)。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3、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后。
4、處理“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引發的爭議不能適用勞動法律法規,應引用民法通則和合同法,而處理勞動合同引發的爭議則應當適用勞動法律法規。
3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與建立勞動關系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是畢業生正式畢業后要到單位報到上班,單位在畢業生報到上班時無條件的錄用。是一種將要建立勞動關系的先行約定,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后,雙方并沒有建立真正的勞動關系,雙方勞動過程中的權利義務還沒有開始履行。當畢業生畢業后,正式到單位報到上班開始,雙方即建立了勞動關系,完成從將要建立勞動關系的約定到實現勞動關系的過程,可以說此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重要、核心的問題已經基本完成,而雙方的權利義務應當嚴格按照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一切行為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據《勞動法》的規定與畢業生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
特別提醒的是,在簽就業協議書時,一定要認真謹慎,因為就業協議書具有法律約束力,而且是就業后簽訂勞動合同的依據,所以一定要仔細斟酌后再簽,切不可草率。畢業生一旦簽訂了就業協議,就不能輕易違約,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就業協議書和勞動合同的本質區別】相關文章:
就業協議書簽訂和就業協議書丟失補辦程序08-10
勞動合同與就業協議書的關系07-29
勞動合同與就業協議書的區別聯系10-31
定向培養和預就業協議書07-15
就業協議書簽訂和丟失補辦程序07-18
就業協議書和報到證的作用科普08-15
定向培養和預就業協議書范本07-04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和簽約注意事項09-13
雙方就業協議書10-11
就業協議書的訂立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