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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推介下月起不得承諾“學區戶口”
“購買雙學區房,增值教育坐享其成”“20年黃金教育鏈”“12年全齡名校”……今后,這些讓人眼熱心動的房產廣告語將不能出現了,
房產推介下月起不得承諾“學區戶口”
。國家工商總局近日發布、下月起實施的《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廣告內含有學區、戶口、商業、交通設施等市政規劃類承諾將被視為違規。業內人士認為,這一規定將和去年實施的新《廣告法》一起,對規范房地產市場形成行政和法律層面的合力。看廣告去購房,陷入維權煩惱
南京市民顧琴最近剛買了一套瑯琊路小學學區房,72平方米,318萬元,用她的話說“幾乎傾家蕩產”。2013年,顧女士早已花費300多萬元購買了河西仁恒江灣城一套房產。當初開發商承諾有學區,但由于市政規劃調整,學區落空。她和不少業主被迫走上維權路,但最終開發商只作出“由附近學校臨時代招”這一差強人意的答復。
南京橋北的大華錦繡華城也曾遭遇大批業主維權,起因是開發商銷售時承諾樓盤有配套的公辦幼兒園。但很多業主入住之后才被告知,幼兒園每年是有配額的,很多適齡兒童因此無法入學。中電頤和家園開發商曾承諾二期業主將來能上紅山小學,但由于二期跨越玄武、棲霞兩個區,部分業主的孩子至今無法上紅山小學。
廣告上承諾的學區不翼而飛,僅南京這兩年就連續發生數十起業主和開發商之間的糾紛。南京城東麒麟板塊幾家樓盤業主也在集體維權,因為開發商承諾的“拉力瑯之一的名校學區”,收房后才被告知是普通學校。河西雨潤國際廣場曾大肆宣傳學區是新城小學,后來卻被劃入新城小學北校區,令購房人不滿:“北校區遠了好幾公里不說,師資也遠遠不如本部!”最后經業主維權,開發商跟教育部門協商,最終把新城小學的學區劃了回來。
購學區房,是靈丹還是苦藥
去年南京樓市整體火熱,學區房價格更是高歌猛進,龍江、奧體板塊學區房已漲了20%左右。以拉小分校銀城小學學區一套64平方米的房子為例,去年初成交價為200萬元左右,年末已漲至250萬元,且出來一套就被瘋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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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推介下月起不得承諾“學區戶口”》(http://salifelink.com)。奧體東部新城學區部分二手房每平方米一年內漲了近萬元,已達4萬元。名校刺激家長們的神經,也成為樓盤廣告策劃“必殺技”。數據顯示,去年南京市法院共受理商品房糾紛案件1684件,同比增58%,原因主要就是開發商的虛假宣傳。學區房,既可以是拉動房地產市場的“靈丹”,也可能是消費者不得不服下的一味“苦藥”。
南京市教育部門明確:樓盤在交付前,教育局通常不會明確劃分其學區歸屬。即使廣告打得再招搖,也僅僅是宣傳手段而已。新房學區要等交付后,看教育部門當年發布的“學區劃分”。“所以不管是新房還是二手房,在當年教育局公布學區劃分之前,因為學區而購房其實都是存在風險的。”
目前從教育部到各城市乃至各縣區,學區政策可謂變化多端。不久前,教育部再次提出要試點“分片入學”,即使住房地點被分進名校學區,也不保證能夠入讀。此舉或將稀釋名校學區房的含金量,倘若以后推廣開來,購房人沖著學區買房的風險無疑更大。
南京房地產開發建設促進會秘書長張輝認為,房地產廣告文案千變萬化,無奇不有,僅僅在廣告文案上要求不出現學區房、戶口等,對開發商約束力和對消費者的保護力度并不大。
違法成本低,購房人權益待保護
在《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中,違法宣傳者最高將被處以違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過三萬元的罰款。對此,不少網友吐槽:“3萬塊,還抵不上南京學區房一個平方的錢,約束力太低!”
江蘇維世德律師事務所首席律師肖霄表示,按照該規定執行處罰,違法成本太低,約束力有限。如果購房人單憑該規定進行訴訟,勝算也不大。合同,才是維權的重要依據。
《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還提出:廣告中面積應當標明為建筑面積或套內建筑面積。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升值或投資回報的承諾;不能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不能模糊學校、醫院等配套設施的建設情況等。
“買的沒有賣的精!”肖霄提醒購房人,開發商承諾的學區、樓間距、容積率、停車位、綠化率等應寫進購房合同才算保險,否則很難保護自己的權益。當前購房人在房產糾紛司法訴訟中總體仍處于弱勢,應當從全國人大立法等更高層面保護購房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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