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編制規程
農業部近日印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規程(試行)》(下稱《規程》),強調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要以保持穩定、依法依規等為基本原則,嚴禁借機違法調整和收回農戶承包地,
農業部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編制規程
。《規程》明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要在保持現有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的前提下,以已經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經頒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為基礎,嚴禁借機違法調整和收回農戶承包地。要嚴格執行物權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有關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的'規定,參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規定的登記內容和程序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
《規程》要求按照試點地區的土地承包現狀,缺什么補什么,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妥善解決遺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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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編制規程》(http://salifelink.com)。要民主協商,充分動員農民群眾,充分尊重農民意愿,試點中的重大事項均應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民主討論決定。《規程》還明確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依法承包農村土地的,當事人申請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按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辦理登記。對境外企業、組織和個人租賃農村集體土地,暫不予登記。開展其他承包方式登記參照家庭承包方式登記的相關程序。
《規程》要求登記試點工作要嚴格執行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規定,對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按照保持穩定、尊重歷史、照顧現實、分類處置的原則依法妥善解決。法律政策有明確規定的,要嚴格執行;沒有明確規定的,要依照法律政策基本精神,結合當地實際作出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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