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測風制度
礦井測風制度
第一條 認真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以及“一通三防”的有關規定、指令、政策等,
礦井測風制度
。第二條 堅持每月5日、15日、25日三次全面測風,每次測風結果都應寫在測風站內的測風牌上,并將每次的.測風結果及時填報礦技術礦長程及有關領導。
第三條 堅持每周一次的局扇風量、工作面風量的測定,并將結果上報有關領導,做到安全生產,
資料共享平臺
《礦井測風制度》(http://salifelink.com)。第四條 根據需要,隨時進行采掘工作面的測風,進行風量調配,滿足工作面要求。
第五條 測風員要經常檢查井下通風系統,保證通風系統完整、合理。
第六條 遇到新的變化情況,隨時進行測風調配風量,滿足生產需要。
第七條 嚴格“以風定產,以風定面”的原則,嚴禁超通風能力生產。
第八條 通風系統改變后,必須立即組織測風,根據測風結果,科學合理調整風量,杜絕無風、微風作業。
第九條 每次測風結果,必須有基礎記錄,并存檔。
【礦井測風制度】相關文章:
6.礦井安全標語
7.測測你的親近度
8.測測你的溝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