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實習總結范文
總結是對過去一定時期的工作、學習或思想情況進行回顧、分析,并做出客觀評價的書面材料,它可以明確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彎路,少犯錯誤,提高工作效益,為此要我們寫一份總結。總結怎么寫才不會流于形式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律師事務所實習總結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律師事務所實習總結范文 篇1
去律所實習之前,我心目中的律師想象應該是這樣的:西裝革履,氣宇軒昂,睿智機敏,每天開著BMW,出入豪華的寫字樓,而后在窗明幾凈的辦公室內會見當事人,邏輯清晰,談吐不凡……但是,這近一個月的實習生活卻讓我的這種理想形象擊得粉碎,讓我有幸真正了解了這個神秘的真實的律師群體。
我所在的律所坐落于廈門市的商業中心,在一棟48層的寫字樓內。根據國際慣例,此處隱去此所名稱,姑且叫做T律所吧。這個律所大概有60多名律師,并且還有泉州,上海分所,這樣算來,整個所至少有上百人。據調查:中國所有律所中,擁有專職律師過百的不足20家。所以,這個所的規模應該是比較大了,這個律所的律師群體現狀應該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據我觀察了解,律師一般具有以下幾個明顯特點:
1,忙,工作壓力大。
我進律所的第一感覺就是忙碌,最具有代表性的應該就是電話鈴聲了。我的責任律師有三個電話:一個小靈通,一個手機,一個座機。據我統計:他的`座機每一個小時響一次,小靈通每二十分鐘響一次,手機半小時左右響一次,這還不包括他主動打出去的電話。往往這邊正和一個“王總”聊合同糾紛,那邊座機響了,當事人又
向他咨詢案件的進展情況,角色變化之快,令人嘆為觀止。
與“忙”相關的就是工作壓力,律所一般沒有固定的作息時間,都很自由。但實際上,加班也都是司空見慣,每次晚上6點多了,還有人在電腦前忙碌,整理材料,研讀卷宗,很是辛苦。 2,知識更新快,知識面很廣。
中國的法規更新很快,根據“新法優于舊法”的原則,律師必須要與時俱進,運用最新的法規處理案件。記得一個合伙人做過房地產糾紛案件,關于二手房交易稅率問題,原來規定是5%左右,可國家正好與8月1號出臺新規定,為打擊炒房,把稅率提高到近四倍。假如律師不能及時掌握最新法規,在訴訟中就會面臨敗訴的危險。 同時,律師實際工作中,會面臨各種各樣的案件,而這些案件中所牽涉到的知識都是你上課所不可能接觸到的。比如你若對房地產不了解,你就不會知道房屋預測面積和實測面積的區別。就不會知道套內建筑面積和套內居住面積的區別。所以作為一名律師一定要有很廣的知識面,要不斷學習,不斷更新自己的知識體系。
3,律師不一定要是一個辯論高手,但要是一個溝通高手。
在學校參加過很多辯論賽,演講賽,曾經也天真的認為:作一名律師一定要伶牙俐齒,口若懸河。進入律所后才發現,這種想法其實是很幼稚的。
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的確是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溝通能力才是更重要的,法庭上法官不喜歡你在那里滔滔不絕,羅羅嗦嗦,而是希望你能言簡意賅的把你的觀點恰如其分的表達出來。當事人也不需
要你在那引經據典,而是需要你能了解他,想他之所想,言他之所言。這就需要一種溝通能力,這可能也是一種口才,但這種要求比所謂的辯論口才要求高多了,培養起來也是很不容易的,需要你的知識,閱歷,涵養……
4,律師是一種職業,僅僅是一種謀生的手段而已。
其實,律師僅僅是一種普通的職業,一種養家糊口的手段。社會賦予了律師太多的角色,比如維持正義,追求民主之類的。好像律師很崇高,很偉大似的,其實不然,律師也是普通人,也要吃飯,他們付出了自己的勞動,理應得到報酬,這就是一個簡單的邏輯。當然,律師職業有他的特殊性,律師是聯系普通人和國家機器的紐帶,是公眾的代言人。社會上不乏有象康健,王選這樣的杰出的,有良知的優秀律師,不過大多數情況下,律師還是以一個普通勞動者的形象出現的,我們不應該把這個職業神圣化,也不應該對他們寄予過高的期望。 5,律師收入不均衡,”20/80”定律表現較突出。 關于律師收入問題,大家似乎都很感興趣。在普通人眼里,律師是所謂的“金領”,是社會上的高收入階層。的確,律師中有很多富豪,當律師也可能會成為富豪,但這個前提是你是合伙人,并且要有足夠的案源。
一般掛靠律所的律師,即使說代理費可能成千上萬,但是律所要拿走其中的大部分,一般律所都有規定抽成比率,T所是50%,一般的律所也是45%以上,這種抽成就叫做所謂的“管理費”。律師也會有很多的社會應酬,人際開銷也比較大。同時,廈門也是一個苛捐雜稅很重的城市,這樣以來,實際上最后到律師手里的錢并不是很多了。要真想成為所謂的金領,就要努力成為合伙人。成為合伙人的路徑有兩條:第一,自立門戶,開一家律所。第二,一般律所都有內部規定,業務量達到多少可以申請成為合伙人,比如T所就規定:年業務量達到20W就可申請入伙。一般成為合伙人之后,律師的待遇遇馬上就可以提高一個檔次,真正的成為所謂的金領。
律師事務所實習總結范文 篇2
一個月的實習過去了,工資也用光了,現在唯一剩下的,就是回憶。
說實話,昆明高新正信會計師事務所是一個小而溫暖的地方,像一個家。第一次看到到這個事務所的名字,是在釧向我介紹的云南會計師事務所聯合招聘名單上,這個公司的位置并不顯眼,但卻是最適合我的一家,因為他沒有要求應聘者必須過cpa。盡管在此之前我已經接到了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的實習邀請,但我心里清楚那僅僅只是一個實習,沒有cpa證書的我是不可能在實習結束后順利轉正的。因此,我很看重這一次招聘會,特別是這個昆明高新。
招聘會是在云南財經大學舉行的,那時我還在學校,不能到現場,只能讓小c幫我投遞簡歷。那是一個臘月的早晨,小c氣喘吁吁地打來電話,說投遞的四家會計師事務所對我的簡歷都很感興趣,其中昆明高新是最感興趣的,說讓我回昆明的時候直接去所里面試。聽到這個消息我很興奮,數月來對工作的的'尋尋覓覓,終于有一點眉目了。
接著12月20日考完英語六級,當晚就坐上了回昆明的火車。
回到昆明休息了一天,第二天就買了地圖找到了昆明高新所在的豐園大廈,在電梯里整了整領帶,就大步大步地走了進去。
面試整個過程都很簡單,我也極力表現自己的優點,盡管筆試做得一塌糊涂,但我憑著三寸之舌,侃侃而談,面試官被我折服,于是得以順利進入實習生名單。上班第一天我才知道,實習生只有兩個人,另外一個是個女生,叫張艷,和我同級,天津財經大學學審計學專業,我們兩個是從20多個面試者中脫穎而出的,心里頓時小有成就,但是后來的事情就然我高興不起來了。
實習的第一天和第二天都是看書,打掃衛生,打印復印文件,還有整理以前審計留下的工作底稿。我還小有厭煩,誰知道大難就將降臨在我一個人的頭上。
就這樣審計完了東方糖酒公司,我一無所獲,當然,除了挨罵和勞累。
有了第一次外勤的經驗,第二家,第三家,第四家。。。就很好應對了,因為在實習的過程中,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張艷就是我的小老師,很多東西都是張艷教我的,有時還幫助我抽憑。我實習的期間,學的本領大都是在這個專業知識深厚的小老師身上學到的,因為我知道自己最欠缺的就是扎實的專業知識,會計這個行業,要的就是專業,像我這樣的半瓶醋,是不能干好會計這一行的。
就這樣,我邊學邊做,一晃一個月就過去了,這一個月,我向孫老師學到了很多書本以外的知識和經驗,向張艷學到了很多專業知識和技能。另外,高新正信的所有人都給了我不同程度溫暖,所長教我學習基督教的福音,夏師教我用復印打印機,莫師和陶師帶我去吃的第一頓午餐,高師在專業知識運用上的詳細講解,還有年夜飯晚上很多同事給我進酒,歡迎我到來時的微笑,我真的感動不已。
感動過后,我也清楚自己不會留在高新正信,因為和華能瀾滄江簽約和個人知識不足的問題,我只能離開這個給過我壓力也給過我溫暖的集體。我感謝這個集體在這一個月來給我的關心和教導,我相信這些積累對我以后的職業生涯是一中持久的鼓舞。
律師事務所實習總結范文 篇3
我的實習單位是xxx,它是經省司法廳核準成立的合作制律師執業機構,經營范圍是擔任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公民個人法律顧問,刑事案件辯護及代理,民事、行政、申訴、非訴案件代理、律師見證、調解、法律咨詢、代書等。是有一支綜合素質較高、作風干練、辦案認真、工作效率較高的年輕化律師隊伍,在業界及客戶中享有廣泛和良好的聲譽。這次我有幸能在這里實習,接觸這么多優秀的法律工作者。初進律所,給我的第一個印象就是一個字,忙!或是不斷接著電話,或是電腦前敲打著鍵盤完成各種法律文書,或是忙著出庭忙著調查取證忙著會見當事人。一個律師通常同時處理好幾個案件,不時的變換著角色。律師并未如我們所想的那般光鮮亮麗,工作的壓力之大,工作之繁重是我以前所不了解的。我不覺會害怕自己給他們的工作帶來很多麻煩,耽誤了他們寶貴的時間。幸好律所接待我的王律師很和藹,微笑著安排了我工作的地方,熱心的給我介紹了律所的相關事宜。那一刻我心里暗暗下定決心,以后一定要認真工作,認真學習,絕不能浪費這次寶貴的實習機會。
這次實習中我不斷告訴自己,要把每一件事情都當做一次寶貴的鍛煉機會,即使是打掃衛生,復印文件等這樣簡單的工作,都要認真對待,一絲都不可以馬虎和懈怠。雖然實習對我來說就只有短短幾個星期,但是我還是學習到很多,收獲很多,這些東西是在課堂是不可能學習到的。下面把我這次在律所的工作簡要總結一下。
一、整理卷宗
整理卷宗幾乎是每個法學專業的實習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序相對應,通過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序。我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采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了解,也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指導律師還告訴我,法律文書初學者通過閱讀整理過往的案卷,把那些當做范本進行模仿,能夠較快掌握寫作技巧,克服生搬硬套的毛病。而且,在大量枯燥的整理裝訂過程中,還能很好的培養了我的耐性和細心。
二、學習書寫法律文書
在律師所提供的各種法律服務中,書寫法律文書是一項對律師的法律功底、邏輯思維、文字表達能力等均有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師法律專業素質的一個重要尺度。首先就是格式上的要求,不管是起訴書、代理詞辯護詞,或是法律意見書,合同協議、遺囑等,都有其規定的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都頒布過關于法律文書格式的規范,律師在書寫時一定要參照的,涂改之處一定要當事人摁印確認。否則不僅會帶來程序上的麻煩,甚至導致你寫的東西不具有法律效力。下筆之前,一定要廣泛閱讀相關的證據材料,充分考慮當事人的意愿,融入自己的見解和知識,發揮本人的聰明才智,用法律的語言將當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創造性的表達出來。書寫內容時,一定要以事實為根據,法律為準繩,否則即使你寫的再好,再具有文字上的說服力,但是實際中卻找不到相關的證據為依據,依舊只是廢紙一張,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我實習的時候,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還是照著模板寫的,但還是出了不少錯誤,所以一遍遍的檢查核對就在所難免了。所以很多時間,有時候會檢查核實法律文書,從一個個字到一個個的標點符號。
三、去法院旁聽案件
對于我們這些尚未走出校門的學生來說來說,法律方面的知識并不是最欠缺的,他們較為薄弱的'方面往往是實務方面的技巧。要獲得實務方面的經驗和技巧,必不可少的方法就是跟隨律師辦案。這其中,旁聽庭審過程是非常重要的。以前在學校也參加過模擬法庭,比較注重程序,辯論時更像個大學里的辯論賽。實習后才發現,對案件的審理并不像我們想象的那樣充滿了激情的辯論,并不精彩也不動人心魄。過去總覺得律師只要在庭上動動嘴皮子就可以了,如今看來庭審才知道,律師在庭審中的自如應對靠的是之前辛苦準備大量辯護材料,到各處搜集取證,反復揣摩推敲辯護意見,并與委托人反復溝通才能做到。跟隨律師去聽庭審讓我更清楚了解律師在庭審中、整個案件的流程中處于一個什么的角色、地位,處理什么樣的事務,解決什么樣的問題。
這次經歷讓我認識到律師在訴訟過程中起的一個什么樣的作用。作為學習法律的人來說,了解自己的專業,了解自己的職業,是十分重要的。我通過旁聽庭審過程了解案件的審理過程以及律師辯論的要點,掌握辦案的技巧,在旁聽時還積極動腦筋思考,要點或者不懂的問題及時用筆記錄下來,有問題的時候就事后請教指導律師。
律師事務所實習總結范文 篇4
從7月14日到8月14日,我在廣東杰凱律師事務所實習,在為期一個月的實習中,我強烈地感受到了學習法律在理論上和實務上的不同,通過這次實習,對于以后這樣更好地學習專業知識我有了一個更為深刻的理解。以下是我在實習過程中的心得和體會:
一、做人處事方面
杰凱律師事務所規模很小,只有兩名執業律師,一名實習律師,一名實習律師,一名行政工作人員(兼律師助理)。不過小所有小所的好,小所的機構和運作都比較簡單,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關系簡單,適合我這種沒有多少實務經驗的大二學生,而且對于實習生而言,可以接觸到不同類型的案件,而且有時候人手不夠的時候,可以直接參與辦案。執業律師平時都很忙,忙于與當事人溝通、取證、跑法院、查資料,很少會手把手帶實習生,我們實習生想學點東西并完成律師交付的任務,必須從實習律師、律師助理入手,虛心求教,用心觀察。所以,和實習律師、律師助理乃至行政人員搞好關系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可以為自己營造一個和諧的工作環境和如魚得水的人際環境,另一方面以真心取得他們的信任以后是真的可以從他們身上學到很多,無論是從專業技能上還是從做人處事上,他們會毫不吝嗇地提醒和指點。如何才能取得他們的信任呢?我的心得是不怕吃虧,多幫忙做事,主動關心他人,感情投資,攻心為上。比如,主動一點幫實習律師做事,分擔他們的任務,他們往往會很愿意教我們實習生做事,一來我們實習生確確實實可以減輕他們的工作量,二來他們實習當學生當慣了,轉換角色當老師能帶給他們成就感和榮譽感,所以他們也很愿意教給我一些事務上的東西,比如各種起草合同要注意的地方,怎樣去理順案件中的法律關系等;再如,幫律師助理干些瑣碎的雜物(即使律師助理的工作本來就很繁瑣),我在事務所實習的時候,就是有空的時候常幫律師助理打印一些文件、去銀行交訴訟費之類的雜務。久而久之,律師助理對我也有點心存感激,當我在完成律師交付的任務有困難的時候,她也會主動為我跟進,給我提點。
二、在專業的務實方面。
1、學會了如何理順和分析一個案件的法律關系。
社會生活千姿百態、復雜多樣,發生在社會生活當中的案件往往也會紛繁復雜,如何在各種頭緒萬千的復雜案件中理順其所涉及到的法律關系,就顯得非常關鍵,這需要我們在千絲萬縷中抽絲剝繭,提取出最主要的法律關系,然后適用最恰當、對當事人最有利的法律條文。例如在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提起確權之訴一案,(基本案情:xx年3月20日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向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購入一批設備材料,并簽訂了購買合同,合同規定貨款付訖日期為設備材料所有權的轉移日期。直到xx年9月15日,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還沒有向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付清貨款。原來,在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和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的買賣行為以前,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就欠佛山市機械設備廠80萬元的貨款并到期未還,xx年9月15日,佛山市機械設備廠向佛山市禪城區法院提起強制執行之訴,要求拍賣還屬于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所有的那批設備材料,佛山市禪城區法院判決準許佛山市機械設備廠的訴訟請求。現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不服,為維護自身權益,向法院提起執行異議之訴。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辯稱其屬于善意取得)。(實習報告)經過整理分析,我們可以知道,在本案中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與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之間關于設備材料所有權轉移,雖然已經成立,但還未生效,因為買賣合同明確規定了貨款付訖之日才是所有權轉移之時,所以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并沒有取得設備材料的物權。而我們知道,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善意取得要符合相關要件才能成立,其中一條是一定要買方付出了合理有償的對價才能成立善意取得。很顯然,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連貨款都沒有付清,不能算是付出了合理有償的對價。縱觀整個案件,爭議的關鍵在于本案的一方當事人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與案外人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之間的買賣合同屬于標的物具有瑕疵的買賣合同,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以佛山市機械設備廠為被告的執行異議之訴于法無據,應以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為被告另提起確權之訴,也可要求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對其承擔有瑕疵擔保責任。可見,在適用法律以前分析清楚案件所涉及到的法律關系是處理好案件的關鍵。
2、體會到理論和務實的不同。
辦案與學習法律知識是完全兩回事,是我實習中體會最深的一點。在參與辦案的過程當中,我對證據有了較為深刻的理解。無論是哪種類型的.案件,無論律師口才有多好,最能站得住腳的還是證據,有正義的事實而沒有正當的證據,也只能夠啞巴吃黃連。在上述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提起確權之訴一案中,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辯稱在xx年9月15日前已向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付了60萬元的貨款,若真的是事實,便可認定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已付出合理有償的對價,但是,東莞市富環塑料提供出來的證據只是案外人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給出的收據,此收據是不能對抗第三人佛山市機械設備廠的,不像銀行劃撥有記錄可尋,也沒有第三方證人,這個證據在法律上不能生效,不能作為判案的依據。所以,在事實上,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可能真的在xx年9月15日前已向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付了60萬元的貨款,但在法律上是不承認這一點的,除非有其它證據能夠證明,否則只能認定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在xx年9月15日前沒有向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付任何的貨款。
3、接待當事人的技巧。
我在事務所接待當事人的一個月內,發現接待當事人是很需要技巧的。在事務所不同于在公檢法機關或者法律援助處等公益性的機構,事務所是營利性的,接待當事人的最高境界是將當事人變成委托人,但是決不能敷衍當事人,否則只會弄巧成拙,適得其反,最后有損事務所的名聲。如何取得當事人的信任?除了要耐心聽取當事人的案情陳述、尊重當事人的隱私、安撫當事人的情緒以外,我認為很關鍵的一點是要熟悉各種類型案件的基本處理方式和程序,絕不能誤導當事人。例如在交通事故的案件中,一定要等交警大隊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以后才能解答當事人的咨詢,否則會很容易與當事人引起爭執和誤會,如當事人描述的時候認為自己沒有錯,對方應當賠償所有的損失,若接待者也默認了當事人的這種想法,但責任認定書上判定當事人要負70%的主要責任,這個時候就有理數不清而引發爭執了。同理,勞動索賠和工傷索賠的案件也是如此,不能過早給當事人希望性的結論。
三、在律師職業的了解方面。
雖是短短的一個月,我對律師這個職業也有了感性的了解。當律師起步難,壓力大,競爭激烈,而且也有一定的危險性。法科生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以后還要在律師事務所中實習夠一年并通過律師協會的審核以后才能成為正式的律師。成為正式的執業律師以后,執業能力是決定收入高低的關鍵。律師職業并不是一勞永逸的,執業能力需要早長年累月中不斷提高;東莞市是二線城市,1996年它只有68名執業律師,到xx年已激增到1000多名,可見競爭何其激烈。再者,當律師要面對當事人的壓力和社會的壓力。當然,我也看到了律師職業情景性的一面。律師有自由職業的性質,自由發揮的空間大,經驗越豐富越保值,會有成就感。
無論如何,選擇了這個職業,就要面對挑戰,既然選擇了遠方,就只顧風雨兼程。
律師事務所實習總結范文 篇5
理論的應用窘境在現實面前總是被展現得異常清晰和易于理解,也許站在法學理論學說的角度,我們無從去應然的總結法律實務和法學理論的間隔,但當我們在實務中以自我的真實水平去檢驗自我的想象水平時,我想,在此期間由理想與現實的阻隔與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嘆定必不可少,但我們需要的不僅僅是這些,比這些更重要的,也許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應是理論經過實踐的檢驗并經審慎思考后所對我們未來前進方向的指引與規劃。下面是我在律師事務所實習的總結報告,對于實習感悟本身的敘述也許于我而言并不能代表我的真實水平,而關于制度和現實的理論思考我想才是我真正得到并將在以后的生活中指導我更為針對的學習和更為有效的鉆研的絕佳動力。
一如我在實習的第一天在日志上寫的那般:“法律如果不被適用,那么它將形同虛設”。而在我們特定的中國語境中法律的欠缺操作性和技術性的障礙總是對律師的業務水準提出了空前的挑戰。按照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則——“如果不被法律禁止即可實施”,在當今的公民社會中,我國的私法卻又暗含著對公民社會的保障不充分和不周全。這也就在司法的實踐中造成了律師和法官對法律的理解不一,而理解不一的結果既是對案件的不同認知,由認知的不一所對當事人權益的充分保障在此就生出了障礙,這種障礙有時在我們制定法律時就已顯現,而顯現的障礙并不能導致相關利益主體割舍自身的利益,而由司法的實踐去檢驗障礙就成為必然。
例如,在我們所代理的一起“遺贈撫養協議”糾紛中,老太太和自己的養女簽訂了此協議,由養女負責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種事情,而在其死后由養女繼承自己的遺產,而老太太的親身女卻以遺贈撫養協議不能和本身具有贍養權的人簽訂為由提起訴訟。按照我國繼承法的理論學說,遺贈撫養協議關系成立的相關主體應是本身沒有撫養權和贍養權的雙方,要是雙方本身具有撫養贍養關系就不必簽訂此協議。因為子女本身就對父母富有贍養的義務,這種義務是法律所規定的,且這種義務的履行并沒有相對應的“對價”予以對等。而在此案中,雙方簽署“遺贈撫養協議”既是屬于私法的范疇,且在法律上并沒有禁止此種協議,到底是認可這種協議還是按照理論學說不予認可即成為本案的焦點。我們傾向于認可此種協議,考慮的原因是:老太太與本身享有贍養自己的養女簽訂此協議,一是并沒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種協議對于保障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有益無弊,三是此協議的內容與形式都沒違反法律的規定。假設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沒有一個人愿意贍養,而老太太又想享受細致周到的關懷,以此種協議去約束子女無疑是眾多選擇中最佳的。子女在沒有盡到贍養義務時老太太可單方面接觸協議,此種對于子女的約定約束是比法律的強制規定要好的多。當然我并不很是贊同將此種協議在社會推廣,因為我們的生活中還有些老人自己本身并沒有所謂的“財產”,或是自己的財產與子女的并沒有明確的分割,二是讓老人以財產的繼承要求子女贍養自己于情理上老人做不來。我們在向法官舉證說明時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闡述,并詳細說明了此種協議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沒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則應是此案的最好見證。最后法官的判決是我們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們所應看到的。私法的原則體現并不是僅僅停留在書面上更應以看得見的方式展現于現實社會。對于本案,本身并沒有太多涉及律師和法官認知上問題,我想在此闡述的是,對于法律的理解和解釋到底是基于什么又在貫徹著什么樣的原則性。法律沒有禁止的行為當事人踐行了,理論學說的意見是不予認可,而不予認可的學說又與私法的基本原則相違背。兩種利益主體的“解釋”都是在向本身于己有利的方面解釋,而我們到底以何種的理解和解釋原則才可避免法律適用的尷尬。作為律師,我想,首先的基本價值尺度應是按照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則理解和解釋,而不是僅僅站在自己當事人的角度分析。在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則與當事人的意愿相違背時還應堅守法律的精神和原則。世人說,律師僅僅是為當事人說話的,在為了當事人的利益時律師可以通過自身對法律的狹義理解違背法律卻還是站在法律的原則下行事。而在我所經歷的種種律師辦案實踐中,試圖以我在學校中學到的.理論和設想論證這種假設時卻顯得那般力不從心。中國的法治進程并沒——也更不是很如——我們想象或是他們想象的那般脆弱。律師是一個法治社會應有的權益保障,按照西方法治國家的律師與人口數相比,我們的律師數量還遠遠低于法治國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并不傾向于僅僅是以數量和西方法治國家相比,比這些更為深切的原由是我們的司法需要和他們不可相提并論。還因我們的司法本土資源和他們的制度基因有著天壤之別。世人那樣去說律師的價值是以他們固有或是以他們所片面的了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實踐中親身接觸了律師的生存景況后卻是那般的思索萬千。
首先,在中國本土做律師,律師有時真的不是在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則前去為當事人利益考慮,而考慮更多的卻是關系和人情,這是中國化法治進程中特有的現象。一個案件的雙方,一方的某某是局長,另一方的某某是另外一個局的局長,等案件到了法院的時候,這個案件即外化成了權利紛爭的舞臺,因為雙方都會通過關系說話。這時展現彼此理由的事實即被權利所替代,而律師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時也在想,他們到底是在為了什么而為當事人利益作保障。說按法律,這個案件本身就沒按法律辦,說按關系,這個案件里面還是要暗含著法律的陰影的,因為法官在判決時總要找到相關的法律法規做鋪墊。很有意思的是,即使這個案件完全是個十足的法律錯案,在法官的判決中一般人也會認為這是個在法律上看來公正的判決,因為法官會在寫判決時經過特殊化的處理試圖為自己的法律錯案找到相關的法律法規做支撐,而且這種法律法規的支撐在有些法律人看來也是正確的,因為法官是在適用現行的法律辦案。我們無力去說此種法律法規有問題。當然,這樣的案件總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們實習的過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說的是這樣的案件不是說少了我們就慶幸了,我們理應慶幸的是這樣的案件在中國絕跡而不是僅僅說減少了。關于關系案或人情案對司法正義或是對司法公正的挑戰自不言自明,而考慮到中國特定的語境,法治的追求目標總是和世人的理想目標相去甚遠,連同律師的角色定位也遭詬病,我們就不得不思考,律師在辦案的過程中理應以何種姿態樹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并讓世人尊敬這個職業進而敬畏這個職業即成為一個值得探討和思索的話題。
其次,中國的律師隊伍普遍要比法官隊伍整體法律技能高。這樣高水準的律師在向低水準的法官闡釋法律時難免會出現彼此的理解差異,又因為法官的“權利文化”作怪,律師往往在這一“博弈”處于不利的地位。因為,進入律師這個行業它的門檻水準高,原先的法官人員聘用制度都是內部考核,而讓自己考自己并因此而得到晉升的制度他的弊端是顯現的。而律師的行業準入度還是律師資格考試,而律師資格考試的試題難度和考核水平當然的要比法官的高許多。我們也當然不能以偏蓋全的就說法官的水準低律師的水準高,而僅僅是說這個準入的尺度至少說明了他們的前期能力水準的不一。第二就是法官的工資待遇由國家負擔,對于法官的社會保障要比律師好的多,某一職業的待遇和薪水好且還沒有對此相配套的考核制度,那么此種職業人員業務水準的上升幾率即會很少。律師是自謀生路,他們的生活保障完全是考他們自己的業務水平,而且自己的業務水準總是和自己的生活水準相掛鉤,而在法院有的法官即使業務水準不強他還一樣的可以過上有保障的生活,就因為他處在這個被行政所壟斷的體系中可以享受到壟斷多帶來的利益。當律師和法官對于法律的理解和認知不一時,雖然律師為了自己當事人的利益可具理紛爭,但此種紛爭的結果有時在還沒有開始紛爭時就已注定。又因為律師和法官的之間一個是“權利文化”的替代者,一個僅僅是當事人利益的替代者,而這兩替代者之間的利益紛爭往往在處于平衡時更容易受到外在因素的影響。這個外在因素的影響有時竟是定性的,它可以使這個案件完全的倒向另一邊。例如上述案件,假使另一方(老太太的親身女)找到關系說服法院(在這個說服的體系中說服了法院一般都可以說服法官,除非這個法官故意和打招呼的領導鬧矛盾不予照辦),那么法官也可以將這個案件判決成,按照法律的基本原則和精神,“遺贈撫養協議”不能和本身享有贍養權的子女簽訂,所以此協議無效,為此法官即可以支持親身女的訴訟。從而在這個“權利文化”的對訣中,沒有權利身影的當事人天然的處于不利地位,既而承擔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再者,律師對于案件勝訴決定權的掌握并不是如他們當初向當事人承諾的那般堅定。有的律師總是在接到案件后向當事人承諾,此案一定贏,要是贏不了我可以少受或是不受律師費。這樣的承諾于當事人看來是大有好處,而最后真正的結果當當事人不愿看到時,律師與當事人關于承諾的糾紛就此生起。我認為,在當事人向律師闡述案件事實時,總是僥幸的假想或是因為對法律的不了解而認為,案件是他方有錯,自己一點錯也沒有。而且當事人也總是傾向于只說自己對的地方,不說自己錯的地方,這樣建立起的事實當然的在律師看來是對自己的當事人有利的,而假使律師僅僅是以當事人陳述的事實定性案件。那么,案件到了法院審理時,由對方所闡釋的另一種事實與自己掌握的自己當事人的事實不一時,由于本身對案件的了解不充分,敗訴的幾率大那是很有可能的,當敗訴的結果已定局時原先的承諾在此即才成為導致律師與當事人糾紛生起的誘因。所以,我認為,在律師受理案件后哪怕自己深信當事人的陳述是正確的,也萬不可給當事人做打贏官司的承諾,由于案件單方面的不全面性,到時出現了以外情況,那么這樣的承諾就變成糾紛的誘因并進可能導致律師與當事人間的官司發生。
最后,也是對我學業上有觸動并進可能指引我未來學業方向上的思考。伴隨著中國加入wto后的經濟全球化競爭。跨國的法律糾紛日益增多,例如上次歐盟對中國大陸提起的反傾銷,美國對中國紡織品設置的特別限制措施。這樣的糾紛我們國家的企業在應訴時大多是聘請當事國的律師,因為在中國的本土沒有這樣既懂西方法律訴訟又懂中國特定環境的律師。本身西方的律師費要遠遠高于我們,中國的企業也想聘請大陸的律師,可需求的尷尬是本身自己國家的法律職業教育并沒有為此種的職業方向培養專門的人才。中國現今的法學教育一方面是學習法律之人過剩,一方面是法律的高精尖人才緊缺,而法學教育的盲目性和中國學生選擇專業的盲目性共同導致了現今法律教育的落后性和法律學生就業的瓶頸障礙。我想,應該做和必須做的就是按照法律的職業規劃培養法律人才,而不是僅僅按某一特定模式給學生灌輸法律知識,讓學生記得了什么也許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應是讓他們以這樣的知識找準自己的職業方向并把職業方向的定位與社會的緊缺人才結合起來,我們社會需要的不是學習法學之人,而是學習法學后所被塑造成的高精尖法律人才。這樣的法學人才組成的律師隊伍才是未來中國法治進程崛起和加快的最好保障和最佳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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