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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鄉鎮申報材料
衛生鄉鎮申報材料1
一、目標任務
20xx年全區農村無害化衛生廁所新建任務為10000戶,其中埠子鎮1000戶、龍河鎮800戶、洋北鎮800戶、羅圩鄉1000戶,南蔡鄉800戶、倉集鎮1200戶、洋河鎮600戶、中揚鎮1000戶、鄭樓鎮900戶、屠園鄉700戶、陳集鎮900戶、耿車鎮300戶。
二、資金籌集使用和管理
(一)資金籌集
按照政府支持引導與集體、群眾自籌相結合原則,多渠道籌集農村改廁所需資金。區財政按規定標準進行配套,由鄉鎮負責組織生產改廁材料,以實物形式配發給改廁戶。衛生戶廁地上部分材料及安裝費用由農戶自籌資金、自主購買,村統一安裝施工。各鄉鎮和區各有關部門要把農村改廁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對本地農村改廁給予扶持。
(二)資金監管
區財政設立農村改廁專項資金,納入年度預算。各鄉鎮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供貨廠家和付款方式,區財政按工程序時進度及時撥付資金,補助資金專款專用,嚴禁挪作他用。年終,區財政、審計部門對本年度項目經費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審計,并將審計情況報送區政府。
三、項目管理
(一)實行項目申報審批制
各鄉鎮具體負責改廁項目申報、集體組織施工、質量管理及檢查驗收工作。改廁項目村應放在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試點村(居)或符合上級審批鄉鎮總體規劃的村(居)。項目村改廁必須整村連片推進,改廁普及率應達到80%以上。新農村康居示范點不列入項目改廁。非農民集中居住點的小散農戶,暫不改廁。
項目申報程序為:各鄉鎮根據項目改廁要求填寫申報材料,向區改廁辦申報,經區改廁辦審核同意后報市改廁辦備案。具體申報內容包括村農戶總數、已改廁情況、擬改廁受益戶數、改廁類型、擬施工時間、預算費用、資金籌措等基本情況。
(二)規范改廁材料和施工管理
1、改廁器材采購。由各鄉鎮要按上級要求,公開招標確定生產化糞池材料廠家,統一組織生產和采購。水封式蹲便器尺寸要達到60×45厘米的標準。過糞孔直徑要達到10厘米。化糞池統一推廣三只內徑(120×80cm)的水泥函管式,函管用C30混凝土制作抗滲標號達到S6,內外壁光滑,滲漏量為加滿水時水位減少不超過10mm,樣品要通過愛衛辦認可方可使用。
2、廁屋必須選建在院內或室內。廁屋面積≥1.2/㎡,廁窗面積≥0.26/㎡,廁門≥2米,寬≥0.9米,屋頂可用水泥板、機磚瓦、石棉瓦等,地面有地坪并高于室外。
3、施工質量控制。各鄉鎮要嚴格按照《省農村無害化衛生戶廁技術規范》的要求,加強對改廁材料和施工過程的質量監管,既要保證質量,又要降低成本,嚴禁使用有質量問題的材料。區改廁辦要組織相關專家,對各鄉鎮所確定生產廠家的采購材料和產品進行嚴格檢驗,加強對施工過程的督查指導,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4、工程竣工驗收。各鄉鎮要先行組織相關專業人員對改廁工程進行質量驗收,按莊形連續編號,建立改廁戶臺帳,并將受益戶全部錄入微機管理并進行公示。鄉鎮自驗合格后,分期分批向區改廁辦申請驗收,區改廁辦組織專業人員對項目村改廁工程質量及受益戶數量進行復查驗收。
(三)進度要求
各鄉鎮要嚴格按序時進度完成改廁工作,具體要求是:2月底完成全面發動,確定改廁項目村、改廁模式,完成改廁村料招投標;3月底完成示范戶建設和全面推進;4月底完成任務的60%以上;5月底完成任務的`80%以上;6月底全面完成年度任務。7月份區組織改廁工作考核驗收;10月底迎接省、市全面驗收。
(四)使用管理
各項目村在建成無害化戶廁時,要印制無害化衛生廁所使用方法的宣傳資料,發放到農戶,引導群眾正確使用無害化衛生廁所。改廁專業施工隊在施工結束時要教會農戶使用方法,使農戶養成良好的如廁習慣。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區農工辦、發改局、財政局、建設局、農林局、國土分局、環保分局等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農村改廁工作。區農村改廁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區改廁工作的組織、協調、培訓、督查和考核。各鄉鎮政府要成立改廁工作領導機構,召開專題會議,明確改廁任務,明確職責分工,明確完成任務時限,于3月1日將領導小組名單、辦公室專職主任和具體推進計劃報區改廁辦。
(二)宣傳發動,典型帶動。各鄉鎮要充分運用廣播、板報、宣傳欄、知識講座等形式大力宣傳改廁工作,引導農民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習慣,理解支持并自覺參與改廁工作。要結合本地實際,在確定材料生產廠和經過培訓的專業施工隊伍之后,動員項目村黨員干部、教師、醫生等條件較好的家庭作為改廁示范戶,先行建好化糞池和新廁屋,以點帶面,連片推進。
衛生鄉鎮申報材料2
一、目標任務
20xx年省、市下達我縣完成無害化衛生廁所共7000座,按各鄉鎮衛生改廁普及率,分解下達到新安鎮等5個鎮(見附件),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
二、項目實施
(一)資金籌集與管理
1.資金籌集。資金籌集堅持政府支持引導與群眾自籌相結合的原則。對于建設三格式化糞池、化糞池安裝等費用,縣財政補助鎮政府800元/戶,除縣財政補貼外,建設農村無害化衛生戶廁所需的其余建材由農戶自購,有條件的鎮、村視財力狀況對本地農村衛生改廁給予扶持,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捐助。
2.資金管理。按照《省愛國衛生條例》,縣財政建立農村衛生改廁專項資金,并加強管理,做到專款專用,由縣財政局會同愛衛辦每半年一次,按實際完成數將資金撥付鎮財政所(分局),由鎮財政所(分局)組織統一支付給村或施工隊。各鎮對改廁資金補助標準、補助方式要向農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審計部門要對本年度的改廁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審計。
(二)技術標準
嚴格執行省衛生改廁地方標準。三格式無害化衛生廁所要求廁所有墻、有頂,有蹲便器,糞池為三格式化糞池并有蓋板、無滲漏,密封好、廁內清潔、無蠅蛆,基本無臭,糞便定期清除并達到無害化處理效果,鼓勵廁屋入院入室。
(三)工程管理
1.項目申報。改廁項目由鎮向縣愛衛辦申報,經縣愛衛辦進行實地考察后填寫項目申請書上報至市。
申報條件:本年度確定為省級生態村創建村必須申報,新農村建設集中居住點優先申報,有組織實施改廁能力、群眾積極性較高、經濟條件較好的村也可申報。
申報內容:村居總人口數、總戶數、已改廁情況、擬改廁受益戶數、改廁類型、擬施工時間、預算費用、資金籌措等基本情況。項目村改廁完成后無害化戶廁普及率達90%以上。
審批程序:縣愛衛辦進行實地考察,考察內容包括廁所選址是否在室內、院內或靠近住所的'地方,并遠離水源等。
2.施工管理。縣愛衛辦按程序負責改廁材料集中招標,中標商負責運輸到村。鎮負責確定改廁施工隊,并組織施工人員參加培訓,專門負責改廁的建設施工,以保證質量,降低成本;每月向縣愛衛辦上報一次工程進度。
3.工程實施。各相關單位要對照《省愛國衛生條例》全面組織開展改廁工作;縣愛衛辦每月將改廁進度報表報縣政府領導和市愛衛辦,并及時報道改廁進展情況及經驗做法;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指導,保證工程順利推進。
4.竣工驗收。改廁完成并投入使用為竣工,改廁竣工實行逐級驗收,考核驗收人員對結果負責。村自查。由村驗收人員、施工隊負責人、村委會,改廁戶登記后報鄉鎮。鄉鎮復查。由鄉鎮組織財務、監察等人員對改廁逐戶驗收,驗收合格后由施工方、分管負責人、鎮長簽字確認后,上報至縣愛衛辦。縣考核。各項目鎮向縣愛衛辦提出驗收申請。縣愛衛辦會同財政局對項目村改廁受益戶完成情況及工程質量進行驗收,抽取樣本戶不低于20%,驗收合格后,向市愛衛辦申報;市愛衛辦組織對項目村改廁工程質量及受益戶數進行復查后,報省愛衛辦驗收。
(四)加強宣傳
縣愛衛辦要印發有關無害化衛生廁所的宣傳材料,各鎮、項目村要深入農戶進行宣傳,大力宣傳改廁的意義、好處,教會農民正確的使用方法,保證工程發揮良好的效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縣農村衛生改廁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負責人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分管負責人、縣衛計委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縣文明辦、財政局、住建局、審計局、環保局等部門分管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衛計委,縣衛計委愛衛辦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農村改廁工作的組織、協調、督查和考核工作。
(二)注重協同配合。縣衛計委、縣愛衛辦負責制訂改廁計劃、技術標準、組織培訓、監督指導、檢查考核、中末期評估等工作;縣督查辦負責將改廁工作列入全縣目標考核;縣財政局要將配套資金納入年初預算并負責按工程進度及時下撥給各鄉鎮財政所(分局);縣住建局負責將農村衛生改廁納入村莊環境整治工作中;縣審計局負責項目工程資金使用的審計;縣文明辦、環保局、衛計委等相關部門將農村改廁工作納入創建文明鎮村、生態鎮村、衛生鎮村的考核指標,合力推進農村改廁工作。
衛生鄉鎮申報材料3
為深化社區衛生服務綜合改革,加強農村衛生室管理,提高農村衛生服務質量,根據《閔行區加強農村衛生室管理的實施方案》,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按照“鎮政府領導,多部門協同,村委會參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實施和管理”的原則,整合農村醫療衛生資源,將村衛生室納入社區衛生服務站、點建設范疇,將村衛生室醫務人員(統稱“鄉村醫生”)納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統一管理,將鄉村醫生納入“鎮保”等基本社會保險,逐步改善鄉村醫生收入水平。
二、組織管理
為切實加強對村衛生室的管理,鎮政府成立以分管副鎮長任組長的鎮農村衛生室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鎮政府相關部門負責人、各籌建村衛生室的村支部書記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相關人員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鎮救助所所長兼任。按“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執行相應實施細則,協調、監督村衛生室管理工作,確定鄉村醫生聘用,落實鄉村醫生相應保障。
三、具體方案
㈠鄉村醫生聘用
1、聘用對象
至年7月1日,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具有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或鄉村醫生資質,注冊在村衛生室的鄉村醫生。
2、聘用原則
聘用對象按自愿和雙向選擇的'原則,向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出申請,也可由村委會推薦。
3、聘用程序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組織對符合申請要求的鄉村醫生實施考評,經“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鄉村醫生的聘用,并報區衛生局備案,一次聘用期不超過兩年。
鄉村醫生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聘用,按照非在編人員統一管理,聘用的鄉村醫生在村衛生室從事醫療衛生服務工作。未聘用的鄉村醫生由所在村妥善安置。
4、聘用合同
由有關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擬訂聘用合同,與聘用的鄉村醫生簽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與各村委會商量的基礎上擬訂鄉村醫生管理協議,與聘用鄉村醫生所在村委會簽訂。
5、鄉村醫生報酬
鄉村醫生報酬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⑴基本工資:原則上不低于上一年度我區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由鎮財政劃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專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月予以發放。
⑵績效工資:從預防保健經費和醫療衛生業務收入(三費)中提取,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崗位績效考核每季度予以發放。
村委會給予鄉村醫生的其它補貼由各村委會自行發放。
6、參保手續
對聘用的鄉村醫生,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統一辦理鎮保參保手續。參加鎮保至領取養老金年齡按月繳費不足5年的鄉村醫生,可以延續繳費至滿5年(男性延續繳費至65周歲、女性延續繳費至60周歲);如按月繳費已滿5年,但繳費年限仍不滿15年的,由區財政按照年鎮保繳費標準補足15年的繳費,一次性劃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賬戶,不足部分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補足。
已參加“城保”、“鎮保”的鄉村醫生,原有的社會保險繳納途徑不變。
㈡村衛生室并軌
鎮政府、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村委會在年12月底前簽訂村衛生室移交管理協議,將村衛生室移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實施統一管理。
㈢離崗鄉村醫生的參保方式
1、參保對象
符合下述條件,尚未享受“城保”、“鎮保”及征地養老待遇的離崗鄉村醫生。
⑴具有本區戶籍;
⑵持有市衛生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醫師證》、《鄉村醫生助理執業醫師證》、《鄉村醫生執業證》、《鄉村醫生資格證》、《赤腳醫生證書》之一或具有更高醫學執業資質證書,在鄉村醫生崗位執業滿10年;
⑶至年7月1日,已經超過就業年齡(男60周歲、女55周歲);或因鎮村合并、村衛生室調整及因大病不能繼續堅持工作而離崗的人員。
2、參保程序
⑴宣傳培訓
組織開展逐級培訓,廣泛宣傳參保政策;分層次、分類別進行各級培訓。
⑵提出申請
對于符合條件并愿意按照“落實社會保險、土地安置、戶籍轉性”三聯動原則進入“鎮保”的鄉村醫生,可向鎮社保所提出參保申請,提交相關身份證明、執業資質證明、村委會聘用證明。
對于符合條件但不愿意按照三聯動原則進入“鎮保”的鄉村醫生,可向鎮救助所提出救助申請,提交相關身份證明、執業資質證明、村委會聘用證明。
⑶上報審核
鎮勞動和社會保障所及救助所將提出申請的鄉村醫生材料報區衛生局審核。
⑷辦理參保
對于通過審核參加“鎮保”的鄉村醫生,在其本人與所在村委會簽訂協議,放棄土地承包權益后,由鎮勞動和社會保障所為其統一辦理戶籍轉性手續和參保手續。
區、鎮財政根據參保情況,一次性按照閔行區新征地人員標準補足基本社會保險費和補充保險費。
⑸發放補貼
對于通過審核符合發放救助金標準的離崗鄉村醫生,由區民政部門按月發放生活補貼,每人每月200元。農保的月養老金依據本鎮實際情況發放。
衛生鄉鎮申報材料4
第二條農村大病醫療救助實行政府資助、社會捐助與個人負擔相結合,堅持以個人負擔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資助的原則。
第三條農村大病醫療救助由移民開發區、江南新區管委會負責。
移民開發區、江南新區民政部門負責農村醫療救助的日常管理和審批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申請對象的審查,協助民政部門做好醫療救助資金的發放工作。
村(居)委會受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委托,承辦農村大病醫療救助申請的接收、調查核實、張榜公布等工作。
第四條移民開發區、江南新區管委會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農村大病醫療救助工作。
財政部門做好大病醫療救助基金的籌集和管理工作,安排適當的醫療救助工作經費。
衛生部門加強對提供醫療救助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的監督管理,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切實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
審計部門加強對醫療救助資金的審計監督,確保醫療救助資金按時撥付和合理使用。
有關單位、組織和個人應如實提供所需情況,配合有關醫療救助工作的調查、核實。
第五條大病醫療救助的范圍為本區農業常住戶口的下列人員:
(一)持有民政部門發給《農村五保供養證》的農村五保戶;
(二)持有民政部門發給《農村特困戶救助證》的農村特困戶;
(三)農村重點優撫對象(不含醫療費實報實銷的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
第六條救助對象患下列重大疾病之一的住院醫療,可申請救助:
(一)急性腦中風;
(二)慢性腎衰竭(尿毒癥);
(三)惡性腫瘤或再生障礙性貧血;
(四)重度精神分裂癥;
(五)重度大面積燒傷;
(六)經移民開發區、江南新區管委會確定并經區民政局認可的'其它重大疾病。
第七條對患有屬于重大疾病的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救助。
(一)五保戶當年大病住院治療個人負擔費用超過500元時,超過的部分可按60%予以救助,但全年累計救助資金不超過3000元;
(二)特困戶、重點優撫對象當年大病住院治療個人負擔費用超過20xx元時,超過部分可按40%予以救助,但全年累計救助資金不超過3000元。
第八條審核確定個人實際負擔醫療費用時,應剔除下列費用:
(一)醫療單位按規定應減免的費用;
(二)患者本人或家屬所在單位為其報銷的醫療費用;
(三)參加各種商業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賠付的醫療保險金;
(四)社會各界互助幫扶給予救助的資金;
(五)不在醫療保險用藥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及醫療服務設施目錄范圍內發生的費用;
第九條申請享受大病醫療救助的對象須向戶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三)《農村五保供養證》、《農村特困戶救助證》、《優撫證》,申請對象是殘疾的還應提供《殘疾證》;
(四)填寫《申請救助審批表》;
(五)指定醫療機構診斷病歷、醫療收費收據、處方,必要的病史材料;
(六)需要出具的其它有關證明和材料。
醫療救助對象應在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后3個月內提出救助申請,醫療終結或出院3個月后未提出救助申請的,原則上不再受理。
第十條農村大病醫療救助實行按季審批。審批程序為:
(一)村(居)委會及時開展入戶調查,召開村(居)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并在村(居)務公開欄張榜公布,公示無異議后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對不符合條件的,說明理由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上報的申請和有關材料進行逐項審核,根據需要,可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醫療支出和家庭經濟狀況等有關材料進行調查核實。對符合條件的進行第二榜公示,并將公示無異議的對象上報移民開發區、江南新區民政部門審批;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說明理由并通知村(居)民委會告知申請人。
(三)移民開發區、江南新區民政部門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上報的有關材料及時進行復查審核,核定其應享受醫療救助金額。對不符合救助條件的,應說明理由書面通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申請救助人。
第十一條醫療救助金由民政部門發放,救助對象于每季度次月1日到10日直接到民政部門領取。對邊遠鄉鎮領取不便的,可委托鄉鎮人民政府代領的,但必須出具代領手續,確保救助資金及時發放到戶。
第十二條鄉(鎮)中心衛生院和指定的縣級醫院為定點醫療救助服務醫院。定點醫療救助服務醫院由移民開發區、江南新區民政、衛生部門聯合授牌,并向社會公布。
救助對象持相關證件(五保供養證、特困救助證、優撫證等)到定點醫療救助服務醫療就診時,免收普通掛號費,大型檢查費、普通住院床位費、手術費等費用按30%予以減免,規定范圍內藥品費用按正常銷售價20%優惠后收取。
第十三條移民開發區、江南新區要建立獨立的農村醫療救助基金。基金來源:
(一)上級財政撥入的農村醫療救助專項資金;
(二)區和移民開發區、江南新區財政部門每年預算安排的農村醫療救助資金;
(三)用于農村醫療救助的社會各界自愿捐贈資金;
(四)農村醫療救助基金形成的利息收入;
(五)按規定可用于農村醫療救助的其它資金。
第十四條農村醫療救助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專戶儲存,專賬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提取管理費或列支其他任何費用。具體財務管理辦法由區財政部門和區民政部門制定。
第十五條民政部門要建立農村醫療救助臺帳和個人檔案,加強規范化管理。采取適當方式將農村大病醫療救助情況向社會公布,接受群眾的投訴并負責辦理。
第十六條定點醫療救助服務醫院要完善并落實各種診療規范和管理制度,按照醫療保險用藥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及醫療服務設施目錄,為醫療救助對象提供優質醫療服務,控制醫療費用。
第十七條移民開發區、江南新區財政部門要按照民政部門報送的用款計劃,按季及時將醫療救助資金劃撥到民政部門,保證醫療救助按時足額發放。或由民政部門先墊支,按季與財政部門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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