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范本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旅游合同范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旅游合同范本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就會議旅游事宜達成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目的
1.甲方主辦的_____委托乙方承辦活動機場接機,旅游安排工作。
2.酒店地址:酒店_____,人數:約_____人。
3.會議時間: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條 會議服務
乙方提供如下會議服務(詳見合同附表,附表略):
(1)接機服務,送機服務。
(2)旅游安排。
(3)物資代購。
第三條 具體服務內容
1.接機送機,接站送站服務(接機表由甲方提供)
(1)全部車輛干凈整潔,使用年限在_____年內,要求配備醫藥箱,滅火器等安全類器材,并且每個座位都有安全帶。
(2)根據乙方提供的航班表,進行合理安排。
(3)乙方必須保證所租用的車輛符合行駛的安全標準要求,車輛駕駛人員具有合法駕照,租用車輛為正規汽車出租行業車輛,不允許酒后駕車,駕車時不允許接聽移動電話、疲勞駕車等影響安全情況發生,出發前檢查好車輛情況,配備好消防等器材,接送機服務中因車輛或駕駛員的原因出現事故,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如發生小的剮蹭事故,請在_____小時內調集其它車輛盡快增援,不得延誤甲方工作進程。
(4)機場內提供接機人員_____名,接機牌、車頭牌由甲方提供。甲方提供統一服裝,工作證等。司機應統一服裝。
(5)工作人員要求熱情認真,禮貌周到,耐心細致。
(6)車輛安排以甲方要求為準,協議價格如下(配司機_____名):
_____座商務車_____元/趟;商務車_____元/趟;商務車_____元/趟。
以甲方簽字確認的實際發生為準,作為結算。接送機初步預計費用為人民幣_____元。
(7)路程約定:
起點:機場或車站,終點到站:酒店。
2.旅游安排:預計人數_____人,最低保證人數_____人。預計費用為人民幣_____元。
(1)旅游地點:,時間:年_____月_____日。
(2)行程安排:____________。
(3)費用_____元/人。含門票、導游費、旅行社責任險、晚餐后返回酒店的用車費用。導游為每車_____人,甲方提供導游旗。導游全部要求普通話標準。
(4)不得擅自改動甲方確認的旅游線路及時間,不得擅自改動餐費標準。旅游中保證每位游客的人身安全,同時要求乙方導游人員有導游證。
(5)由于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客戶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乙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乙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其間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上列經營者索賠。
(6)擅自轉、并團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甲方轉給其他旅行社出團的,按總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物資代購:預計費用為人民幣_____元。費用結算以實際發生為準。
4.用餐:預計費用為人民幣_____元。費用結算以實際發生為準。
第四條 報酬支付
1.合同項旅游活動預算總額為人民幣_____元,如果人數發生變動,以實際為準,接機憑甲方簽字的接機安排表,確認實際發生費用。乙方不提供相關發票。
2.甲方在雙方簽定合同即支付活動預算費用_____元整,即_____月_____日,支付_____元,余款確認完畢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應嚴格按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導致本合同未獲履行和未獲完全履行,違約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
第六條 保密義務
一方對因會議旅游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條 補充與變更
1.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合同范本2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____________市旅游局制定、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的《_________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并將須知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行團名
報名人數
初定出團日期
旅游線路與天數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
用餐標準
早餐
次,正餐
次,標準
導游服務
派領隊及導游服務
購物娛樂安排
預付款數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雙方其他約定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附件略):
1._________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旅游發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報名表。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雙方特別約定以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范本3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團體)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旅游服務,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促銷與咨詢
(一)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游組團資格。
(二)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制品內容屬實。
(三)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游的大陸公民。
(四)甲方應就出境的旅游服務情況作詳盡的了解。
第二條、銷售與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購買意向。
(二)乙方對旅游行程中的日程、標準、項目、旅游者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三)對旅游服務費用所含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四)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游服務并交齊所需費用。
(五)乙方出具發票、旅游行程等文件。
(六)乙方必須召開行前說明會,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書面形式的出境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并推薦旅游者購買旅游個人保險。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并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系。
(八)雙方約定由于甲言成乙方責任旅行的處理方式。
(九)“告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三條、旅游行程
(一)內容
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人數_________
團號_________或在說明會告知
行程共計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飛機、車、船在途時間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之內)
出發、返回地點、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地國家(地區)及主要旅游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數/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飲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次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團組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事項經簽字或蓋章確認后,甲乙雙方應格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務回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乙方旅游服務提供應綜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三)乙方廣告、宣傳制品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況下承擔賠償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損失;
2.乙方旅游服務的提供未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言證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所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負;
3.由于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聯系渠道有誤,導致乙方有關旅游信息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
(三)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約,已成行的,應提供不能履約的證據,未成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
2.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費處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出現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1.對發生的違約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2.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如賠償請求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對,依法向西寧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通過其他法律途徑: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旅游合同范本4
為了提高_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識,強化_的紀律觀念和法律意識,明確_人身傷害事故發生時公司與_雙方的'責任,保護_和公司的合法權益,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_和公司雙方自愿簽訂如下協議:
甲方:
乙方:
第一條:甲方自愿參加乙方集體旅游,并遵守本協議之規定。
第二條:甲方旅游可能出現的個人安全、經濟、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甲方自己承擔。
第三條:甲方不得擅自離開團隊,給集體或團隊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否則后果自負。
第四條:在旅游期間發生事故及責任,甲方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財產等造成的傷害,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甲方應切實注意個人財產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財務,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如甲方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甲方個人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第七條:甲方應切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但任何責任。
第八條: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自愿參加。愿獨立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損害。途中因本人游玩出現的任何事故及責任均自行負責。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方可生效,乙方確定甲方返回公司后自動解除。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月__日 _____年__月__日
旅游合同范本5
甲方:
乙方:
丙方:
省委省政府提出打造__旅游走廊,充實、豐富、提高這一黃金旅游線路,可以推動全省旅游業的發展。__位于省市發展要求的核心地帶,旅游資源較為豐富,經濟基礎較好,有條件發展旅游業及相關配套產業。
甲乙雙方為了落實省、市的發展要求,加快__區及__鎮社會全面協調發展,增加當地群眾收入和就業機會,決定合作對___這一世界地質名山進行綜合性保護開發,建設__地質公園風景區。該項目預計總投資約15.6億元(含單體項目招商引資),年總收入1.2億元,年利稅5000萬元,為當地增加1000個勞動就業機會,可以帶動__鎮經濟、社會和諧全面發展。雙方協議如下:
一、合作項目名稱:
__地質公園風景區
二、合作內容及地域范圍:
㈠、__地質公園風景區分為以下五個主要內容:
1、__地質公園;(含世界及國內地質展館及科普區)
2、大學學者、科研專家生活服務區;
3、省土礦廳__地質示范區;
4、__民俗文化村;
5、__鎮城鎮改造;
6、__河__段綜合治理。
㈡、項目地域范圍:
__地質公園風景區總占地約6平方公里,以__主峰為核心,北至__鎮駐地,西至京福高速,南至小劉村南山,東至蓮臺山風景區(詳見附圖)。其中:
1、__地質公園,以__主峰為核心內容,占地約1.3平方公里,其中,地質展館、科普區,北起104國道,東臨大學學者、科研專家生活服務區,南至饅頭山,西接二期別墅區,占地約350畝(詳見附圖);
2、大學學者、科研專家生活服務區:第一期北起104國道,東臨大沙河,南靠__,西接地質展館、科普區,占地約600畝;第二期,北靠__,東至104國道,南到小劉村南山,西至京福高速公路,占地約2000畝(詳見附圖)。
三、合作方式:
__區__鎮人民政府作為土地供應方,__集團作為規劃投資方,對上述合作地域范圍內土地進行策劃、規劃,并進行基礎設施開發。待現狀地塊變為具備開發條件的建設用地后,由甲乙雙方進行項目招商,并將土地向市場進行招標、拍賣或掛牌,雙方自招拍掛的土地收益中獲得直接收益,并帶動當地經濟的全面發展。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對用地規劃設計之后,由甲方辦理該項目用地由一般農田向規劃建設用地的轉變,甲乙雙方共同報批項目立項。
2、乙方拿出規劃設計后,甲方報批規劃。
3、協助用地單位為合作范圍內內的各具體項目,辦理立項等手續。
4、與乙方共同對項目內土地進行轉讓招標、拍賣或掛牌。
5、負責協調當地各方關系,解決各種行業糾紛,確保乙方對項目正常運作。
6、通過對土地的招、拍、掛獲取收益。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合作地域范圍內的土地進行統一規劃,聘請國內外高水平規劃設計單位,對各具體項目策劃、包裝、宣傳和招商,并支付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2、對合作地域范圍內的土地進行基礎設施投資,包括道路、橋、管網、臨水、臨電等。
3、招商后,與甲方共同對合作地域范圍內的土地進行招拍掛,并從中獲取收益。他公路)。
六、項目實施步驟:
1、由乙方撰寫立項報告,甲方配合立項。
2、由乙方聘請日本大阪大學等國內外高水平規劃設計單位對合作地域范圍內土地進行一次性全面規劃并報批。
3、甲方對土地性質由一般農田向規劃建設用地轉變。
4、規劃批準后,乙方對合作地域范圍內土地進行基礎設施建設,由生地變為具有建設條件的土地。
5、由乙方對具體項目策劃包裝宣傳并對國內外招商,雙方通過對項目用地的轉讓,從中獲得收益。
七、土地轉讓(含出讓)收益:
雙方約定,土地招拍掛后,按照以下原則進行收益分配。
1、扣除濟南市級(含)以上收取的征地成本費。
2、扣除乙方基礎設施投入及規劃費。
3、全部土地收益扣除上述兩項規定費用后,甲乙雙方按3:7的比例進行分配。
八、對項目土地轉讓(含出讓),須由甲乙雙方共同書面確認方可進行。
若土地轉讓后乙方所得收益達不到乙方基礎設施投入及規劃等費用,由甲方財政補足,并保證乙方投入總額10%的投資收益; 或者甲方保證乙方在長清城區范圍內以基準地價獲得與乙方投資總額相當的房地產開發建設用地使用權。
九、丙方對甲乙雙方的合作予以全面認可,并有責任監督和支持甲方對本合同的履行。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本協議一式十二份,三方各執四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年 月 日
旅游合同范本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旅行社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為明確權利義務,確保服務質量,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旅游協議:__________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甲方應詳細了解咨詢有關旅游事宜,乙方應全面詳實告之。
第二條 收費標準
成人應交旅游費______元/人,______人計______元。
高于1.1米的兒童按成人收費標準收費;低于1.1(含1.1)米的兒童由甲乙雙方協商收費______元/人,______人計______元。對未按成人標準交納旅游費的兒童不提供__________________以上旅游費總額為______元。
甲方在報名時應支付預付款為__________元(預付款一般不低于旅游費總額的30%),余款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 旅游費用
一、旅游費包含的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
2.《旅游行程表》所列的交通費。
3.《旅游行程表》所列的酒店或同等級酒店的房費;單身報名或不能與其他人同住者所需單間費。
4.《旅游行程表》所列的游覽景點的第一門票。
5.《旅游行程表》所列的餐飲費(不含酒水)。
6.導游服務費。
7.機場建設費。
8.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二、旅游費不包含的項目
1.旅途中火車、輪船等城市間交通工具上的餐費。
2.行李托運費。
3.酒店內除房費以外的個人消費。
4.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
5.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
6.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
7.《旅游行程表》以外的活動項目所需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 旅游行程與標準
一、主要事項:__________
團號與團體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程觀光景點:__________見《旅游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飲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娛樂(次數/天)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導游人員及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旅游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視為合同組成部分。
第五條 出發時間和地點
本次旅游活動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月____日,共計_____天______夜。
出發時間、地點__________。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也未能中途加人旅游團的,視為甲方出發當日單方解除合同,適用本合同第八條之規定。
目的地接站時間、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乙方未在以約定時間、地點或未采取約定方式接站的,視為乙方出發當日單方解除合同,適用本合同第八條之規定。
第六條 合同變更和轉讓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
二、經乙方同意,甲方可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由此增減的`費用由雙方協商。
三、本團不能成行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在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在不改變服務內容、不降低標準的條件下,可將甲方交由其他旅行社拼團,由此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__________
1.甲方應當按照本次旅游的要求真實有效地提供相關證件及資料。
2.甲方應保證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本次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己健康狀況如實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丟失的,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應當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旅游活動。
5.甲方應尊重旅游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俗和風土人情。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當按照《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規定及合同的約定為甲方提供服務。
2.乙方應當為甲方提供全陪導游服務。
3.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次數安排甲方到定點單位購物、娛樂。
4.乙方必須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并提醒甲方自愿投保其他旅游保險。
5.未經本團全體游客同意,乙方不得接納第三方游客。
第八條 違約和賠償
一、甲方違約和賠償
1.甲方在出發當日的7天(含當天)前解除合同的,應賠償乙方本合同金額______%的違約金;
出發當日的6-4天(含當天)前解除合同的,應賠償乙方本合同金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
出發當日的3-2(含當天)前解除合同的,應賠償乙方本合同金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
出發當日解除合同的,應賠償乙方本合同金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未在約定時間交齊旅游費的,每延遲一日須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金額__________%的滯納金。
3.甲方非因第九條規定的情形自行離團或無故不參加旅游行程表中的某項活動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賠償本合同金額____%的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和賠償
1.乙方在出發當日的7天(含當天)前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甲方本合同金額_____%的違約金;
出發當日的6-4天(含當天)前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甲方本合同金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
出發當日的3-2含當天)前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甲方本合同金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
出發當日解除合同的,應賠甲方本合同金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非因第九條原因造成行程延誤,并造成服務項目減少和服務質量降低的,應承擔因服務項目減少和服務質量降低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費用,支付本合同金額的_____%的違約金。
3.行程中,乙方無正當原因棄置甲方的,應退還未完成的旅游項目的費用,并承擔未完成的旅游項目的費用一倍的違約金,還應承擔甲方遭棄置期間支出的必要費用。
4.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疾病而不能繼續旅游的,乙方應退還甲方旅游費余額;疾病情況處理依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有關規定。
第九條 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法律另行規定的除外。
第十條 免責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旅游投訴中心(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申訴;也可就爭議申請__________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未盡事宜和解決方式
未盡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有效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合同范本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團號為:_________;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旅游團出發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天__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____日付訖。
第四條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_________分于____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約定
本旅游團須有____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日前___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九條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十條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擅自變更合同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旅游行程延誤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委托招徠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范本8
甲方: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團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旅游事業管理的規定,甲乙兩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旅游的時間安排:由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為乙方提供旅游服務。
第二條 旅游的地點及每個旅游景點的時間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點為_____個。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
第三條 旅游的生活安排: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標準內。
第四條 導游服務:甲方為乙方提供導游服務,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旅游的.費用:本次旅游的費用總計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游出發前____日交清。
第六條 旅游的交通工具: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聯系、提供,并保證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游景點和縮短旅游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提供旅游服務,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增加游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旅游期間,甲方應派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游的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______元。
5、因為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按時交納旅游費用,如違反規定在旅游出發前____天內還不交清的,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前或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兩方協商同意后,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范本9
甲方:________(旅游者或團體)
24小時聯系電話:________
乙方:________(組團旅行社)
24小時聯系電話: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游旅游產品,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促銷與咨詢
1、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游組團資格。
2、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制品內容屬實。
3、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游的大陸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產品情況作詳盡的了解。
第二條、銷售與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購買意向。
2、乙方對訂單中的日程、標準、項目、游客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3、對旅游產品費用所含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4、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游產品并交齊所需費用。
5、乙方出具發票、成交訂單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書面形式的出發時間、地點及提醒注意事項。
7、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并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系。
8、雙方約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須知》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細閱讀《游客須知》內容。
第三條、成交訂單
1、內容
團號________
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境外共計________晚________天(航班、車、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之內)
出發、返回地點、出發、返回地點、時間________
行走路線及其游覽點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數、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次數、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娛樂次數、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項目、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導游及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訂單一經成交,甲乙雙方應恪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產品提供期間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產品提供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4、乙方廣告、宣傳制品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違約表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擔賠償責任
①因乙方過失或故意未達到合同規定內容,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②乙方旅游產品的提供末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③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方證件的。
④因乙方違規操作,使甲方遭受損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①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②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負。
③由于甲方給乙方的聯系渠道的誤差,導致乙方有關旅游信息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
④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約的,已成行時,應提供不能履約的證據,末成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
②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的雙方各自的損失的。
③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處理措施的。
④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出現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非過失、故意的違約。
b、對發生的違約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c、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甲、乙可向法院起訴。
第六條、本臺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蓋章)乙方簽字:___________(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旅游合同范本10
合同編號:
旅游者: 等 人(名單可附頁,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確認);
出境社: ;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 。
第一章 術語和定義
第一條 本合同術語和定義
1. 團隊出境旅游服務,指出境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和《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旅游者出國旅游及赴中外雙方政府商定的國外邊境區域和港、澳地區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辦旅游簽證/簽注,代訂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飲、住宿、游覽等兩項以上服務活動。
2.旅游費用,指旅游者支付給出境社,用于購買本合同約定的旅游服務的費用。
旅游費用包括:
(1)必要的簽證/簽注費用(旅游者自辦的除外);
(2)交通費(含境外機場稅);
(3)住宿費;
(4)餐費(不含酒水費);
(5)出境社統一安排的景區景點的門票費;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
(7)導游服務費;
(8)邊境旅游中辦理旅游證件的費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務費用。
旅游費用不包括:
(1)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費用;
(2)辦理離團的費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用;
(4)合同未約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約定項目所需的費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發生的費用;
(5)境外小費;
(6)行程中發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通訊 、飲料及酒類費用,個人娛樂費用,個人傷病醫療費,尋找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個人原因造成的賠償費用。
3.履行輔助人,指與旅行社存在合同關系,協助其履行本合同義務,實際提供相關服務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
4.自由活動,特指《旅游行程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
5.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指《旅游行程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期間、旅游者不參加旅游行程活動期間、每日行程開始前、結束后旅游者離開住宿設施的個人活動期間、旅游者經領隊或者導游同意暫時離團的個人活動期間。
6. 不合理的低價,指出境社提供服務的價格低于接待和服務費用或者低于行業公認的合理價格,且無正當理由和充分證據證明該價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務費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購餐飲、住宿、交通、游覽、導游或者領隊等服務所支出的費用。
7. 具體購物場所,指購物場所有獨立的商號以及相對清晰、封閉、獨立的經營邊界和明確的經營主體,包括免稅店,大型購物商場,前店后廠的購物場所,景區內購物場所,景區周邊或者通往景區途中的購物場所,服務旅游團隊的專門商店,商品批發市場和與餐飲、娛樂、停車休息等相關聯的購物場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指旅游者自己購買或者通過旅行社、航空機票代理點、景區等保險代理機構購買的以旅行期間自身的生命、身體或者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短期保險,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險、旅游意外險、緊急救援保險、特殊項目意外險。
9.離團,指團隊旅游者在境外經領隊同意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0.脫團,指團隊旅游者在境外未經領隊同意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1.轉團,指由于未達到約定成團人數不能出團,出境社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在行程開始前將旅游者轉至其他出境社所組的出境旅游團隊履行合同的行為。
12.拼團,指出境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在簽訂合同時經旅游者同意,與其他出境社招徠的旅游者拼成一個團統一安排旅游服務的行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災害、戰爭、恐怖活動、動亂、騷亂、罷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政府行為。
14.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客觀因素引發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飛機、火車、班輪、城際客運班車等公共客運交通工具延誤或者取消,景點臨時不開放。
15.必要的費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經發生的費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 包括乘坐飛機(車、船)等交通工具的費用(含預訂金)、旅游簽證/簽注費用、飯店住宿費用(含預訂金)、旅游觀光汽車的人均車租等。
16.公共交通經營者,指航空、鐵路、航運客輪、城市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經營者。
第二章 合同的訂立
第二條 旅游行程單
出境社應當提供帶團號的《旅游行程單》(以下簡稱《行程單》),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行程單》應當對如下內容作出明確的說明:
(1)旅游行程的出發地、途經地、目的地、結束地,線路行程時間(按自然日計算,含乘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不足24小時以一日計);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稱、地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3)交通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交通工具及檔次等級、出發時間以及是否需中轉等信息);
(4)住宿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住宿飯店的名稱、地址、檔次等級及是否有空調、熱水等相關服務設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用餐次數、地點、標準);
(6)出境社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明確旅游線路內容包括景區點及游覽項目名稱、景區點停留的最少時間);
(7)自由活動的時間;
(8)行程安排的娛樂活動(明確娛樂活動的時間、地點和項目內容);
《行程單》用語須準確清晰,在表明服務標準用語中不應當出現“準×星級”、“豪華”、“僅供參考”、“以××為準”、“與××同級”等不確定用語。
第三條 訂立合同
旅游者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條款和《行程單》,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條款及有關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訂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權委托書。
第四條 旅游廣告及宣傳品
出境社的旅游廣告及宣傳品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其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出境社和旅游者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章 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條 出境社的權利
1.根據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參團;
2.核實旅游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額旅游費用;
4.旅游團隊遇緊急情況時,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緊急避險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對在旅游活動中或者在解決糾紛時損害出境社合法權益的行為承擔賠償責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勸阻旅游者違法和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
第六條 出境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和《行程單》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游者提供服務,不擅自變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務標準;
2.向合格的供應商訂購產品和服務;
3.不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
組織、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但是,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團前采取行前說明會等方式,如實告知具體行程安排和有關具體事項。具體事項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國家或者地區的相關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動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和安全避險措施、旅游者不適合參加旅游活動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減免責任的信息;境外小費標準、外匯兌換事項、應急聯絡方式(包括我駐外使領館及出境社境內和境外應急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告知的事項;
5. 為旅游團隊安排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行社條例》、《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持證領隊人員;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證件、行李等物品;
7.為旅游者發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書寫、由旅游者填寫的安全信息卡(內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國籍、血型、應急聯絡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時,應采取合理必要的保護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
9.積極協調處理旅游行程中的糾紛,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規定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11.向旅游者提供發票;
12.依法對旅游者個人信息保密。
第七條 旅游者的權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單》約定履行相關義務;
2.拒絕出境社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拼團行為;
3.有權自主選擇旅游產品和服務,有權拒絕出境社未與旅游者協商一致或者未經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購物場所、安排旅游者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行為,有權拒絕出境社的導游、領隊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行為;
4.在支付旅游費用時要求出境社出具發票;
5.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財產安全遇有危險時,有權請求救助和保護;人身、財產受到侵害的,有權依法獲得賠償;
7.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者要求出境社協助索賠;
8.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賦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項權利。
第八條 旅游者的義務
1.如實填寫《出境旅游報名表》、簽證/簽注資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項內容,告知與旅游活動相關的'個人健康信息,并對其真實性負責,保證所提供的聯系方式準確無誤且能及時聯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護照或者通行證,自辦簽證/簽注者應當確保所持簽證/簽注在出游期間有效;
3.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
4.按照合同約定隨團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領隊人員的統一管理;
5. 遵守我國和旅游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不攜帶違禁物品出入境;不參與色情、賭博和涉毒活動;不擅自脫團;不在境外滯留不歸;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國家(地區)的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愛護旅游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遵守《中國公民出國(境)旅游文明行為指南》等文明行為規范;
7.對國家應對重大突發事件暫時限制旅游活動的措施以及有關部門、機構或者旅游經營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應急處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隨身攜帶現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夾帶;
9.在旅游活動中或者在解決糾紛時,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損害當地居民的合法權益,不干擾他人的旅游活動,不損害旅游經營者和旅游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不采取拒絕上、下機(車、船)、拖延行程或者脫團等不當行為;
10.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應當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選擇活動項目,遵守旅游活動中的安全警示規定,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第四章 合同的變更與轉讓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1.出境社與旅游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出境社應當退還旅游者。
2.行程開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條處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響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經向旅游者作出說明,旅游者同意變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圍內變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行社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費用,由出境社與旅游者分擔。
(3)造成旅游者滯留的,旅行社應采取相應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費用由旅游者承擔,增加的返程費用雙方分擔。
第十條 合同的轉讓
旅游行程開始前,旅游者可以將本合同中自身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出境社沒有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并辦理相關轉讓手續,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擔。
正當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對應原報名者辦理的相關服務不可轉讓給第三人的;無法為第三人辦妥簽證/簽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動對于旅游者的身份、資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條 不成團的安排
當未達到約定的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旅游者可以與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條中做出約定。
1.轉團:出境社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降低的前提下,經事先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團的出境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團的出境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2.延期出團或者改簽線路出團:出境社經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團或者改簽其他線路出團,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出境社予以退還。需要時可以重新簽訂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條 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達到約定的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出境社解除合同的,應當采取書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開始前30日(按照出發日減去解除合同通知到達日的自然日之差計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擔違約責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費用(不得扣除簽證/簽注費用);出境社在行程開始前30日以內(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費用外,還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條第1款的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1)患有傳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攜帶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關部門處理的;
(3)從事違法或者違反社會公德的活動的;
(4)從事嚴重影響其他旅游者權益的活動,且不聽勸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規定的影響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應當以書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相關約定扣除必要的費用后,將余款退還旅游者。
第十三條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達到約定的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旅游者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簽其他線路出團的,出境社應及時發出不能成團的書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開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團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擔違約責任,向旅游者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費用;旅游者在行程開始前30日以內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團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條第1款相關約定處理。
2.除本條第1款約定外,在行程結束前,旅游者亦可以書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開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辦理簽證/簽注的,出境社應當向旅游者退還全部旅游費用;已辦理簽證/簽注的,應當扣除簽證/簽注費用(旅游者自辦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開始前30日以內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條相關約定扣除必要的費用后,將余款退還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游團隊的,視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條相關約定處理。
第十四條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響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變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后,將余款退還旅游者。
第十五條 必要的費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開始前30日以內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第2款約定由出境社在行程開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標準扣除必要的費用:
行程開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費用總額的5%;
行程開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
行程開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費用總額的50%;
行程開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費用總額的60%;
行程開始當日,按旅游費用總額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費用扣除標準為:
旅游費用×行程開始當日扣除比例+(旅游費用-旅游費用×行程開始當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數×已經出游的天數。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約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費用低于實際發生的費用,旅游者按照實際發生的費用支付,但最高額不應當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費用后,應當在解除合同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為旅游者辦結退款手續。
第十六條 出境社協助旅游者返程及費用承擔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應協助旅游者返回出發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點。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輔助人的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費用由出境社承擔;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第2款,第十三條第2款約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條約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費用由雙方分擔。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出境社的違約責任
1.出境社在行程開始前30日以內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開始前30日以內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團通知,不同意轉團、延期出行和改簽線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費用(不得扣除簽證/簽注等費用),并按下列標準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行程開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的違約金;
行程開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5%的違約金;
行程開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
行程開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
行程開始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游者的實際損失,出境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游者予以賠償。
出境社應當在取消出團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團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為旅游者辦結退還全部旅游費用的手續并支付上述違約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未經旅游者同意調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條第3款規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項目減少、旅游時間縮短或者標準降低的,應當依法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3.出境社具備履行條件,經旅游者要求仍拒絕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30%的違約金,旅游者采取訂同等級別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補救措施的,費用由出境社承擔;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滯留等嚴重后果的,旅游者還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賠償金。
4.未經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轉團、拼團的,出境社應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5%的違約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還應向未隨團出行的旅游者退還全部旅游費用,向已隨團出行的旅游者退還尚未發生的旅游費用。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游者的實際損失,出境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游者予以賠償。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權在旅游行程結束后30日內,要求出境社為其辦理退貨并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者退還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費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的;
(2)未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未經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體購物場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
6.與旅游者出現糾紛時,出境社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旅游者的違約責任
1.因不聽從出境社及其領隊的勸告、提示而影響團隊行程,給出境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3.由于旅游者的過錯,使出境社、履行輔助人、旅游從業人員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損害的,應當由旅游者賠償損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或者在解決糾紛時,應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責任。
5.旅游者違反安全警示規定,或者對國家應對重大突發事件暫時限制旅游活動的措施、安全防范和應急處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 其他責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問題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簽、緩簽、拒絕入境和出境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旅游者承擔,出境社將未發生的費用退還旅游者。如給出境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出境社原因導致旅游者被拒簽而解除合同的,依據本合同第十七條第1款處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出境社不承擔責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動期間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盡到必要警示說明義務且事后已盡到必要救助義務的,出境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出境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出境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5.由于公共交通經營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依法應承擔責任的,出境社應當協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經營者索賠。
第七章 協議條款
第二十條 線路行程時間
出發時間 年 月 日 時,結束時間 年 月 日 時;共 天,飯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條 旅游費用及支付(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成人 元/人,兒童(不滿14歲) 元/人;其中,導游服務費 元/人;
旅游費用合計 : 元。
旅游費用支付方式: 。
旅游費用支付時間: 。
第二十二條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選擇:
□委托出境社購買(出境社不具有保險兼業代理資格的,不得勾選此項):保險產品名稱 (投保的相關信息以實際保單為準);
□自行購買;
□放棄購買。
第二十三條 成團人數與不成團的約定
成團的最低人數: 人。
如不能成團,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延期出團;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改簽其他線路出團;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條 拼團約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采用拼團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團。
第二十五條 自愿購物和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約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決定是否參加出境社安排的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不誘騙旅游者、不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且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與旅游者協商一致達成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協議;
3.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安排應不與《行程單》沖突;
4.地接社及其從業人員在行程中安排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責任由訂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擔;
5. 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具體約定見《自愿購物活動補充協議》(附件3)、《自愿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補充協議》(附件4)。
第二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亦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質監執法機構、消費者協會、有關的調解組織等有關部門或者機構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未盡事宜,經旅游者和出境社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列入補充條款。(如合同空間不夠,可以另附紙張,由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第二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 出境社蓋章:
證件號碼: 簽約代表簽字(蓋章):
住 址: 營業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郵 編: 郵 編: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出境社監督、投訴電話:
省 市旅游質監執法機構:
投訴電話:
電子郵箱:
地 址:
郵 編:
附件1:出境旅游報名表
旅游線路及編號 旅游者出團意向時間
姓 名 | 性別 | 民族 | 出生日期 | ||||||||||
身份證件號碼 | 聯系電話 | ||||||||||||
國籍 | 出境證件號 | ||||||||||||
身體狀況 | (需注明是否有身體殘疾、精神疾病、高血壓、心臟病等健康受損病癥、病史,是否為妊娠期婦女。) | ||||||||||||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單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視為旅游者要求必須同時安排出團): 與同住,與同住,與同住, 與同住,與同住,與同住, 為單男/單女需要安排與他人同住,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單間(同意補交房費差額)。 | |||||||||||||
其他補充約定: 旅游者確認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 |||||||||||||
備 注 | (年齡低于18周歲,需要提交監護人書面同意出行書) | ||||||||||||
以 下 由 出 境 社 工 作 人 員 填 寫 | |||||||||||||
服務網點名稱 | 出境社經辦人 |
附件2:帶團號的《旅游行程單》
旅游者:(代表人簽字) 出境社:(蓋章)
經辦人:(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3:
自愿購物活動補充協議
具體時間 | 地點 | 購物場所名稱 | 主要商 品信息 | 最長停留時間(分鐘) | 其他 說明 | 旅游者 簽名同意 |
年 月 日 時 | 簽名: | |||||
年 月 日 時 | 簽名: | |||||
年 月 日 時 | 簽名: |
出境社經辦人簽名:
附件4:
自愿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補充協議
具體時間 | 地點 | 項目名稱 和內容 | 費用(元) | 項目時長(分鐘) | 其他說明 | 旅游者 簽名同意 |
年 月 日 時 | 簽名: | |||||
年 月 日 時 | 簽名: | |||||
年 月 日 時 | 簽名: |
出境社經辦人簽名:
旅游合同范本11
甲方(顧客):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
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
公司經營地址: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雙方經充分協商,根據國家旅游局《旅行社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大陸居民赴___地區旅游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為其辦理赴___地區個人旅游活動中的有關事務,達成以下合同:
第一條、委托授權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辦理本次赴___地區個人旅游活動的有關事務,由乙方為其代辦入臺相關事宜;例如代訂交通票、游覽、住宿、個人入臺證、飲食、購物、娛樂、導游事務或者由乙方直接提供隨行工作人員等相關服務。
第二條、旅游內容
1、旅游線路名稱:_____。
旅游活動出發時間為:___年___月___日。結束時間為:___年___月___日。
出發地點:_________
返回地點:_________
途經地:_________
按慣例,出發和返回日各按一日計算,共計____天____夜。
2、行程安排詳見附件《旅游行程表》(如有),《旅游行程表》經雙方簽字確認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是甲方委托乙方的具體委托內容,甲方應仔細閱讀,不詳事宜請咨詢乙方接待人員。甲方簽字后,視為甲方已理解知悉旅游行程表上的內容,乙方已盡合理說明義務。
第三條、委托代辦旅游項目及費用
旅游項目
□渡假套餐、□機票、□高鐵票、□酒店、□景點門票、□代辦個人入臺證、□租車、□演唱會門票、□導游、□其它事項:
詳細標準見《旅游行程表》
按人數計算為:成人___×___元/人,兒童___×___元/人;
其他費用:
費用總額:___元(大寫)___元
費用支付時間:
費用支付方式(打√選擇):□現金、□刷卡、□其它方式:
第四條、非項目費用:
甲方按第三條約定支付的費用,不包含以下內容:
航空公司臨時通知上調的燃油附加費。
旅游中發生的個人餐飲、洗衣、電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行李超重費、尋回個人遺失物的費用、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甲方個人保險費:旅游人身意外傷害險、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等。
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其他非第三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五條、乙方服務標準約定
乙方要勤勉地為甲方處理委托事務。
乙方為甲方直接提供的事務,應當符合本合同的約定,本合同未約定的,可以參考國家、行業標準與行業慣例。
第六條、轉委托
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根據旅游活動的實際情況,轉委托至其他具有合格資質的第三方服務;
經甲方同意,乙方及乙方的轉委托人可以根據旅游活動的具體情形,多次再轉委托,直至能夠完成甲方的委托事務。
乙方及轉委托的各受托方僅就自己選任受托人的選任和指示承擔責任。
第七條、責任約定
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委托服務前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向甲方介紹其服務項目和標準,并簽定本合同。
甲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甲方同意乙方代訂以上內容、標準的委托事項,乙方為甲方代辦具體旅游委托服務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內容、標準要求辦理。甲方必須及時如約的使用已代辦服務項目。
乙方代辦的服務事項均為甲方直接指定,甲方如對已代辦服務項目有任何要求,直接與代辦的服務項目提供方聯系處理。甲方在接受委托事項服務方服務期間遭受人身、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與提供服務方自行解決,乙方予以協助處理,但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甲方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或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天氣變化、道路堵塞、列車航班晚點等)導致無法接受委托事項服務的,乙方不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
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或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天氣變化、道路堵塞、列車航班晚點等)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乙方不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
甲方在委托事項執行過程中如有不滿意之時,不得以滯留境外、拒絕登機(車、船)、拒絕入住等方式對委托事項故意拖延、不得擅自取消行程,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如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問題及其他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而不能及時辦理入臺相關出入境手續而影響行程的,以及被有關部門拒發___通行證及簽注/個人入臺證不準出入境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退還相應服務費。
第八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本次旅游活動,所提供的證件及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并對其承擔責任;
甲方須提供擔保人和大陸緊急聯絡人的電話、住址,所提供的聯系方式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及時聯系到的;
甲方應遵守___地區的相關規定及公共秩序,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不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隨地吐痰和亂扔垃圾,注意言談,舉止文明;
甲方不得參與涉及賭博、色情、毒品及有損兩岸關系的活動;
申請辦理入臺旅游手續時,甲方必須同時提交《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從事個人旅游行程表》,按照行程返程的時間內返回大陸。甲方在___的停留時間,自入境次日起不超過15天,并應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大陸,不得在臺非法滯留。因自然災害、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在臺逾期停留的,應及時通過臺方旅游熱線電話報告___海峽兩岸觀光旅游協會,并在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自行返回。如無正當理由在___非法逾期停留且情節嚴重的,將被遣返并自行負擔相關費用,還將由兩岸相關機構依法處理;
甲方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監管辦法》及有關規定,辦理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通關手續,不攜帶違禁物品出入境;
由于旅游活動有一定風險性,甲方應注意自我安全保護,特別是家長應謹慎履行對隨行未成年人的監護責任,嚴格遵守游覽地的安全管理要求,服從管理。遇到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事件時,應在盡可能采取措施自救的前提下,及時通過臺方旅游熱線電話尋求營救保護,服務從___有關方面的處置指揮,并經由___海峽兩岸觀光旅游協會進行溝通協調;
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應妥善保管個人的旅行證件,一旦發生遺失或被盜搶等意外,應立即通過臺方旅游熱線電話報告海峽兩岸觀光旅游協會;
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
第九條、乙方義務
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甲方提供服務;
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種證件;
向甲方提供合法的旅游費用發票;
乙方應當根據誠實信用原則為甲方不宜泄漏或公開的信息保密。
乙方在代辦入臺相關出入境手續時應按照臺方提供的模本,認真審核甲方提交的相關申請材料,及時與___的代辦社確認有關手續的辦理情況并通報甲方。
向甲方提供真實可靠的赴臺旅游服務信息,介紹___地區的基本情況、相關規定和風俗習慣,提示甲方在人身和財產安全防范及文明旅游等方面的注意事項。
提示甲方不得在臺參與涉及賭博、色情、毒品等內容和有損兩岸關系的活動,并監督___代辦社也不得安排和誘導甲方參與上述內容的活動。
提示甲方不得在臺非法滯留,在獲知甲方滯留后,及時報告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并積極協助有關部門的處理工作。
乙方應提示甲方自行購買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可提供代購服務。甲方應在繳納保費時了解相關保險條例。
甲方在旅游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乙方應協助處理。
第十條、合同變更
乙方與甲方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當退還甲方。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未經乙方同意擅自取消、放棄或改變委托事項服務的,責任自負,甲方已支付的委托事項所有費用不予以退還。如造成乙方其他直接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乙方在出發前(含出發日)30日以上(不含本數)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額退還甲方旅游費用(不得扣除已發生的代辦入臺相關出入境手續費用);甲方在出發前(含出發日)30日以上(不含本數)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扣除所有已實際發生的費用并退還甲方剩余旅游費用。
如乙方在出發前30日以內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出發前30日至15日,乙方須支付甲方旅游費用總額2%的違約金;出發前14日至7日,乙方須支付甲方旅游費用總額5%的違約金;出發前6日至4日,乙方須支付甲方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出發前3日至1日,乙方須支付甲方旅游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出發當日,乙方須支付甲方旅游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上述合同解除若由甲方提出的,所有已實際發生的費用概由甲方承擔。
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對方損失。一方直接經濟損失超過對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直接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違約方據實賠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旅游過程中雙方發生爭執,應平等協商解決,不能影響旅游行程繼續進行;協商不成,待旅游行程結束后或向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挾另一方滿足其條件,否則應就因此而擴大的損失自負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乙方特別協助義務
甲方向第三人請求賠償所需的屬于乙方管理的各種資料、信息,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提供。
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甲方的損失,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可以代理甲方向第三人索賠,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經乙方通知后,甲方應將款項于5日內匯入乙方帳戶。
第十四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未約定的,以《合同法》中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的規定為準。
乙方以甲方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或乙方為履行本合同受托事項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該合同直接約束甲方與第三人。
第十五條、本合同其他約定事項:
如甲方未準時到達約定地點集合出發,視為甲方單方解除合同。
甲方的委托代理人以甲方的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與乙方簽訂合同的,甲方只要登上乙方受委托安排的交通工具或已接受委托事項服務的,視為甲方對其委托代理人的承認。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引發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雙方也可以向乙方所在的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旅游合同范本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為年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日期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條乙方同意從甲方調車并要求甲方合理安排車輛,但甲方必須做到要以旅游事業為宗旨,努力做到服務第一,質量第一,安全第一。
第三條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付款金額并配合甲方圓滿的完成旅游團隊的.每一個行程,如有師傅與客人發生爭吵的,一次性罰款_____元,與導游發生沖突的,找出原因,如是師傅的過錯罰款200元一次,行程中一定要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
第四條甲方保證行車安全正點,如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故障,必須第一時間負責及時處理并安排替換車輛,在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旅行社欠款自動封閉,待事故處理完以后一次性付清,甲方必須保證駕駛員技術合格,服務優質,身體健康。
第五條費用補貼,加表演的加補200元/臺(導游現付)其它含在行程里的不加收任何費用:其中包含(黃龍洞,寶峰湖,土家風情園,水晶店,土特產超市,竹炭店,苗寨),有車載購物的,臘肉旅行社提1元/袋,其它全部給師傅。
第六條乙方費用支付:33.37座車行程結束后導游當場現付,45.49、53座車行程束后,乙方給甲方扣除1000元車費,余款在隔月20日前支付給甲方。
第七條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到合同期滿之日(全年一價)經雙方協商以下車輛價格明細如下:
第七條不論乙方是何種業務類型,需要何種車型,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用車;如甲方確實有實際困難無法滿足乙方當時用車需求時,乙方可協助甲方從別處調車,但造成的車費差價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在合同期間甲乙雙方相互之間本來著誠信為宗旨,努力提高自身的服務水平,保質、保量,一團一車。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委托人:委托人: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范本13
合同編號:
甲方:(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
電話:
乙方:(組團旅行社)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游內容
旅游線路為:;旅游團出發時間為:20xx年xx月xx日,結束時間為年月日,共計天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xx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xx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xx日付訖。
第四條: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3.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4.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年月日時分于(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八條: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九條: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xx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一條: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旅游質量總是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見知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的;
(c)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2.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5.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xx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a)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或(身份證號碼): 負責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旅游合同范本14
出租方: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車型為:_____旅游大巴_____座_____輛,帶司機租給承租方使用、具體要求如下:
二、承租方租用的旅游大巴只限于接送客人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使用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和公司負責、所用油費、路費、停車費由出租方負責、出租方對承租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所提供的車輛必須在本合同生效后,準時交付承租方使用。
三、若因司機或其它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承租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由出租方與承租方協調處理,出租方購買了車輛意外保險,按車輛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承租方應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四、出租方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旅游大巴車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車輛行駛路線,時間安排如下。
出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所提供的`車輛必須在本合同生效后,準時交付承租方使用,根據平等互利若因延誤造成承租方的損失,由出租方負責賠償給承租方¥:________元人民幣、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出租方承擔。如承租方在使用期悔約、若因延誤造成出租方的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給出租方¥:_________元人民幣,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六、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_________元(人民幣)做為租車訂金、租期滿后退還訂金。
七、租車租金為一次性結算、_____天租車費用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
八、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和承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出租方蓋章并簽名生效:承租方蓋章并簽名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旅游合同范本15
甲方:
電話:
傳真:
地址:
乙方:
電話:
傳真:
地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發展航空旅游合作達成如下以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旅行社所需的國際、國內機票或酒店預定服務。
2、甲方建立全國范圍的機票服務網絡和酒店服務網絡,完善各航線和酒店的優惠折扣提供給乙方。
3、甲方提供預定電話和網上預定機票或酒店服務體系。
4、甲方向乙方提供由乙方所產生的機票金額和酒店預訂金額的統計數據。
5、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有關的機票特價信息和酒店客房的價格信息,以配合乙方的預定要求。
6、甲方遵照航空公司規定及時為乙方出票,并提供航空公司授權內的退、改、簽等售后服務。如甲方失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正確了解甲方的機票和酒店預定程序。
2、乙方及時向甲方通知信息(包括實施細則的完善),以便雙方更好地進行機票酒店預定業務的合作。
3、乙方應在合同簽訂時出具旅行社的營業執照正本和法人信息(如身份證、手機號碼)等證明材料,并將復印件提供給甲方備案,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4、乙方可通過電話和互聯網的方式向甲方預定機票酒店。
5、甲方出票后若乘機人旅行計劃改變,必須及時通知甲方取消其座位,并將退票、改期、簽轉、誤機等產生的費用,按甲方航空公司的相關規定支付給甲方。
6、乙方提供的信息如需更改或取消須提前通知甲方,否則造成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7、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做好乙方客戶的退、改、簽等相關服務。
8、乙方向甲方提供乘機人的正確姓名、身份證號、時間、路線等信息。如乙方提供客人信息不準確,因此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登機所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權負責。
9、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壞甲方的價格政策。
10、乙方訂票電話: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
三、結算方式及義務
1、乙方保證按時與甲方結算,結算的根據是乙方向甲方發出的有效機票,及機票簽收單。
2、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按約定的時間進行結算,支持現金、支票、銀行匯款等付款方式,乙方不得惡意延期付款。
3、機票預訂款結算方式為月結,每月______日為甲乙雙方對賬日(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或按_______票款乙方必須將上期全部票款以現金或支票支付給甲方。
4、團隊及大型會議單結。
四、違約責任
若一方發生違約行為,守約方可自行決定終止本協議,并有權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等。
五、爭議解決
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著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六、其他
1、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自保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如有更改,須有雙方書面確認。
4、如乙方未執行所規定內容,甲方有權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任何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雙方在協議終止前必須在______個月內結清所有賬務。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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