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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4-10-09 14:32:3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物業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

  1、工程部全體員工必須加強防火安全防范意識,并協同安全部認真做好大廈各系統的防火安全保衛工作。

  2、各個崗位的.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發生事故或發現可疑情況時應迅速處理、上報、并負責保護好現場。

  3、外來人員禁止進入配電室、空調機房、電梯機房、水泵房、弱點機房等區域;參觀、學習、施工如需進入必須經物業公司經理及工程部主任批準并在客服部辦理登記手續后,由值班人員帶領(或陪同)方可,嚴禁拍照、攝像。

  4、各崗位值班人員除負責設備安全運行外,還必須對所屬機房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向上級匯報、整改。

  5、任何人不得隨意配制各機房鑰匙,無人時必須鎖好機房門窗;供水系統值班人員負責檢查鎖好各水箱蓋,無關人員不得借用鑰匙,除供水值班人員外,必須經值班主任批準才能打開水池蓋。

  6、需要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先辦妥動火證后,方能進行施工,施工前要盡可能排除易燃物品及配備滅火筒。施工后應認真檢查,確保沒有火種后方能離開。

  9、任何人不能隨意挪動消防器材,發現消防設施損壞或泄漏應及時通知消防中心。

  10、任何人發現火警應及時報告,盡力配合消防隊員一起撲滅火災。一旦大廈發生火災,工程部的首要任務是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轉,并組織重要設備的保護、疏散工作。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2

  一、人員進出憑證

  (一)施工作業在三個工作日以上,憑管理處辦理的《裝修人員出入卡》進出;

  (二)施工作業在三個工作日以內(含),安全崗登記有效證件進出。

  二、卡證管理

  (一)《裝修人員出入卡》的辦理

  1、《裝修人員出入卡》為正/副卡,裝修戶數量大、較為集中時宜單純采用正卡,但裝修區域與生活區域應進行隔離,實行封閉管理;

  2、正/副卡上應當按規定填寫具體內容;

  3、正/卡上須張貼持卡人的一寸免冠照片,并蓋上管理處的印鑒;

  4、在正/副卡連接處的.中央位置蓋上(管理處印鑒的)騎縫章。

  (二)《裝修人員出入卡》使用

  1、正/副卡須配合使用;

  2、裝修人員進入小區時,應將正/副卡同時交護衛員驗證;

  3、驗證完畢后,裝修人員將正卡帶走,副卡則留在安全崗;

  4、安全崗值班員有權拒絕無卡人員進入小區。

  5、裝修作業人員必須佩戴《裝修人員出入卡》正卡,副卡作為裝修人員出場及管理處工作人員巡查與清場的依據。

  三、裝修管理規定

  (一)嚴格按照《深圳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作業;

  (二)作業時間:7:00-12:00和14:00-19:00;

  (三)禁止裝修施工人員竄棟、竄樓、竄戶;

  (四)對小區的裝修人員,統一由指定的道口進出;

  (五)禁止從事裝修作業的人員在小區留宿;(對確需留宿的作業人員,應由業主作出書面擔保,管理處辦理手續后方能留宿,每戶僅限2人)

  (六)23:00以后,未經管理處同意,施工留守人員不得再出入小區。

  (七)禁止作業人員在小區、樓層自由流動。如有違反,可移交管理處處置或令其立即離開小區。

  四、裝修巡查

  (一)巡查時間:每班必須對小區裝修戶巡查1次;

  (二)巡查內容

  1、作業人員是否佩戴《裝修人員出入卡》,對無卡、借卡或卡、房號不一致的人員,應清理出場;

  2、有無私拉亂接管線;

  3、是否按規定配備滅火器(一般按每50平方米一個);

  4、是否存儲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品;

  5、有無做飯、取暖或高熱燈等;

  6、有無吸煙等容易引發火災的情況發生。

  7、其他。

  五、裝修清場

  (一)作業人員必須于每天19:00停止作業,19:30以前自覺從其進入的道口離開小區,同時取走自己的《裝修人員出入卡》副卡。

  (二)對于未取走副卡的人員,視為未離開小區。

  (三)管理處須于19:30集中組織人員對所有裝修戶清場(除批準留守人員外);

  (四)20:00-24:00,管理處應組織人員,對各個裝修點至少組織一次巡查,重點檢查有留守人員的裝修點,避免裝修人員擅自留宿、替換或在小區自由流動。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3

  一、保安管理機構

  物業保安管理的工作任務比較明確,但對于不同類型、不同規模的物業保安管理工作,保安部的機構設置也是不同的。一般來說,物業管理規模越大、物業類型越復雜、檔次越高、配套設施越多,其保安管理工作量也就越大、越復雜,其機構設置也就越復雜,分工也就越細、越明確。一般情況下,按保安人員工作性質和工作任務的不同,保安部下轄辦公室、門衛班、安全巡邏班、電視監控班、消防班、車場保安班等(見圖)。

  這種分班方式的特點是,每個班的工作任務專一,便于班內的管理,也便于保安設備的管理。但是,這種分班方式也存在著一些缺點:每個專業班成員不能同時上班,要分成早、中、晚班及輪休等,因而不利于治安工作的統一管理。由于保安部要24小時負責轄區的安全保衛工作,有的物業管理公司對保安部采取“四班三輪轉”的方式上班。這種分班方式就是將不同工作性質的保安人員按照每一班次的工作需要分成四個班組,每天有三個班組分別上早班、中班、夜班和一個輪休班,每個班都有消防、巡邏、門衛、電視監視、車場、內巡等保安崗位。這種分班方式便于統一管理,但是,要求班長應具有較全面豐富的保安工作知識、技能和經歷

  二、保安人員的職責

  1.部門經理的工作職責

  保安部經理是在物業管理公司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負責整個物業范圍內的安全保衛工作。其主要工作職責有:

  制定保安部工作計劃,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制度。

  主持部門工作例會,組織保安部全體成員開展各項治安保衛工作。

  積極組織開展以“五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暴、防自然災害)為中心的安全法紀教育,領導和組織對保安員的培訓工作。

  組織對較大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監督考查本部門各崗位保安員的工作表現,處理有關保安工作投訴。

  完成總經理下達的其他的任務等。

  2.保安領班(經理助理)的'工作職責

  部門經理不在時,代行經理職權,處理有關保安工作事宜。

  協助部門經理搞好保安日常管理工作。

  檢查、監督各班組的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經理報告。

  搞好分管區域的重點防范工作等。

  3.保安員的工作職責

  保安員的工作分為幾種,實踐中每個保安員一天上班期間都有可能輪換幾個崗位,這樣做是為保證保安部每天都有24小時運轉的工作安排,同時避免保安員在某一崗位上班過分疲勞。不同的保安崗位(如門衛、巡視、電視監控等)有不同的工作要求,其工作職責也有所不同。保安員的一般工作職責為:

  認真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

  文明禮貌,行為規范,努力為業主和使用人提供優質服務。

  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嚴防犯罪分子從事破壞活動。

  熟悉轄區內業主和使用人的情況,掌握轄區內的治安特點,保護轄區物業和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安全。

  認真做好防火、防盜等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盡力查明原因、盡力排除險情并及時向上級匯報。

  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等。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條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危害,保護員工人身、單位財產和員工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保障單位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陜西省消防條例》,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施綜合治理的具體步驟,堅持專門部門與單位員工相結合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 單位設立各級消防責任制,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法人擔任;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各部部長擔任(由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三級消防責任人由各業務部門擔任。后勤部門由各科長擔任(由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四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各柜(班)組長擔任,(由三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

  第四條 成立由單位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組成的消防安全委員會,單位安全保衛部對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在單位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的領導下,全面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訂逐級消防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第五條 單位消防安全委員會職責:認真貫徹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消防工作的指示,將防火安全工作納入經營、行政管理計劃,做到五同時。

  1、組織制訂和修改防火責任制,并督促實施。

  2、加強防火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消防活動。

  3、領導專職、義務消防組織,給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的保證。

  4、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研究隱患整改方案的實施,做到'預防為主'。

  5、指導對消防設備的配備、維修、更換、管理。

  6、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負責查明原因,明確責任,提出改進措施和處理意見。

  第六條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擔任)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七條 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職責:

  1. 在單位防火委員會及責任人的領導下,全面負責監督、檢查、管理單位的消防工作。

  2、定期向單位防火委員會匯報單位的消防工作情況,提出消防工作實施計劃。

  3、加強對職工(包括新職工、外來務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與普及。

  4、會同單位設施保全部對用電、用火、改建、裝修等進行審批工作。

  5、經常組織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及時填寫整改通知單,并對整改情況負責復查驗收,對重點禁火部位動火實施監護。

  6、對重大火險隱患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并督促有關部門采取臨時緊急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7、一旦發生火災,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撲救,做好善后處理工作,調查情況,分析原因,明確責任。

  8、對消防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個人和班組、部門提出表揚和獎勵。對違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者,按情節輕重提出處理意見。

  第八條 專職安技員職責:

  1、在安全保衛部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江蘇省消防條例》以及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則,嚴格管理消防工作。

  3、鉆研消防業務知識,積極開展消防宣傳,在職工中普及消防知識。

  4、組織開展單位檢查、宣傳、整改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文書檔案工作的歸檔。

  5、切實管好電源、火源和化學危險物品,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

  6、負責管理單位義務消防隊和義務安全員的工作,指導業務訓練和滅火演練,提高自救能力。

  7、定期與不定期的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重大隱患及時上報。

  8、會同單位設施部進行建筑審核,確保新建、擴建、裝潢項目符合防火要求。

  9、發生火災事故及時上報,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做到'三不放過'。

  10、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熱情服務,廉潔奉公,為單位經濟工作的發展真正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5

  1.0目的

  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搞好勞動保護,使員工按照安全生產的要求從事生產活動,維護醫院物業安全。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XX醫院管理處的安全生產管理。

  3.0職責

  3.1部門主管(負責人)負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培訓及綜合安全檢查。

  3.2管理處主管負責審核各部門安全生產培訓計劃及整體安全檢查。

  4.0管理規定

  4.1安全作業

  4.1.1管理處各部門員工在工作時,嚴格按各部門制定的操作規程作業。

  4.1.2值班人員負責每日安全工作的落實監督。

  4.1.3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安全工作的監督,整改及知識培訓,不定時進行檢查。

  4.1.4員工在工作中,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停止作業,并及時將情況上報部門主管,在不安全因素未得到徹底排除前,嚴禁作業。

  4.2消防安全

  4.2.1所有員工嚴格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各項制度,保安部負責監督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管理處。

  4.2.2保證各種消防設備設施完好,禁止用作其他用途。

  4.2.3在工作中涉及到需要使用消防系統的情況,應先通知保安部,由保安部請示管理處,提出正確處理方法。

  4.2.4保安部在檢查中發現消防設備設施有破損或故障,根據不同情況上報管理處,管理處通知醫院保衛科及時配換處理。

  4.3治安安全

  4.3.1保安部全面負責醫院內治安狀況和維持良好的治安環境,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并上報管理處。

  4.3.2管理處其他員工發現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法犯罪情況,立即上報管理處,管理處按《應急處理規程》處理。

  4.4人身安全

  4.4.1各部門員工發現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要及時上報管理處,并設置危險標志。

  4.4.2工作時要換工作服,扣好衣扣,脫下手表、鑰匙等易導電金屬,要穿膠底安全鞋或干布鞋。

  4.4.3維修任何電氣設備時,一般不帶電作業,注意切斷相應的電源開關,掛上警告牌。修理完畢后,通電前應先檢查一下線路,有無其他人在工作,確認無誤后方可合上開關。

  4.4.4高空作業(離地面2米以上)時,要戴安全帽和安全帶,以防失足或觸電墜落,同時注意攜帶的'工具、器材,勿失手落下,以免傷人和損壞設備。

  4.5車輛安全

  4.5.1保安部負責所有進出車輛及停車場的檢查、指揮、登記。

  4.5.2保安部當值人員嚴格執行車輛管理的各項制度,確保交通、人身安全。

  4.5.3對違規停放、駕駛車輛的人員,保安部立即制止、糾正,根據不同情況上報管理處。

  4.6設備安全(此部分由醫院維修班負責)

  4.6.1切實做好設備的維修保養,保持設備絕緣良好及接地保護裝置完好。并經常監測,如遇絕緣損壞時應及時處理,使之符合安全要求,防止事故擴大。

  4.6.2進行機械設備方面的維修工作時,要注意切斷動力電源,停止運行部件,掛上警示牌。確認無誤方可進行工作。

  4.6.3檢修或檢查有帶電容器的電氣裝置或高壓設備時,應將電容器充分放電,必要時可短接后進行工作。

  4.7遇到突發應急事件按《應急工作規程》處理,由管理處寫出《突發事件報告》保存、歸檔。

  5.0相關文件

  5.1《應急工作規程》WI03-27-01

  6.0記錄

  6.1《突發事件報告》QR/GR-022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6

  一、總承包及分包公司須知

  1.在大廈內辦公的各公司的辦公室必需每l00m2擺放兩個4kgabc型干粉滅火器。

  2.辦公室內抽煙必需備有煙灰缸,不得將煙頭、煙灰彈進廢紙簍,以免引起火災。

  3.下班后應檢查全部的電源開關是否已關閉,以防止電源短路引起火災。

  4.各公司必需將防火責任人、管理人名單報安全管理部門備案,以便在緊急情況下便于聯系。

  5.強化對下屬員工的安全、防火教育,以免員工在施工中顯現意外。

  6.管理處有權檢查各公司辦公室的安全防火情況。

  二、入住裝修須知

  1.業主入住時應向管理部門介紹所聘裝修公司的情況及主要負責人和消防安全事項。

  2.管理部門應向裝修公司派發一份《裝修守則》,要求各裝修公司在大廈施工期間必需遵守裝修守則中的各項條款。

  3.裝修公司在大廈內裝修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六8:30X18:30,因工程需要加班,應到安全管理部門填寫加班申請表,待批準前方可加班施工。

  4.每天的裝修垃圾必需由各施工單位在18:00X20:00運輸到垃圾站,各施工單位不得將每天的裝修垃圾遺留到第二天處理,否則管理部門將自行清理,其一切費用由施工隊負責。

  5.進出大廈的裝修材料和垃圾必需全部從貨運電梯運載,任何裝修材料和垃圾不得從客梯運載。

  6.施工用的臨時電線和電源開關應布置有序,不得亂敷亂設,以免遺留隱患。

  7.施工用的香蕉水、油漆等易燃物應指派專人強化管理,防止易燃物品發生意外。

  8.各施工單位應強化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意外。

  三、業主須知

  1.物業大廈的各主要出入口均應由安全管理員24小時值守,若大廈內面積較大,管理部門應指派人員巡邏,以確保安全。

  2.業主在正常工作中如受外界人員干擾,應立刻打電話通知大廈安全管理部門。

  3.物業大廈每天上班時間為8:00X17:00。各業主由于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請填寫好加班表報送大廈管理部門備案。

  4.節假日(白天)需加班的單位員工憑本單位的工作證登記前方可進入大廈。

  5.因工作需要向大廈外搬運大型物品時,應填寫物品放行條,待大廈管理處或安全管理部門批準前方可放行。需要向大廈內搬運或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時,應向大廈門申請,待批準前方可搬入大廈,并指派專人保管。

  四、安全管理部門職能

  1.安全管理部門的職責是為業主解決在大廈內遇到的各類消防安全防范問題,是業主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牢靠后盾。

  2.業主因工作需要增加消防報警系統,消防管理部門應詳細指導安裝。

  3.安全管理部門對所屬員工應有嚴格的管理制度,業主因管理公司下屬員工以各種形式做出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打電話向公司管理部門投訴,管理公司應盡快處理和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大廈的安全管理部門要常常對消防設備進行檢查,并定期進行消防演習和對員工進行嚴格的搶救培訓,以較全面的專業素養為業主服務。

  五、火警應變措施

  1.聽到火警警報聲時:

  (1)當聽到火警鐘聲響起時,表示附近可能發生火警。

  (2)快速檢查自己的工作地點及四周是否有火災發生。

  (3)消防責任人應盡快檢查其所在地方及附近是否有危險發生。

  (4)消防責任人發現有危險,應組織員工有秩序地撤離大廈。

  2.所在區域未發出火警報警時:

  (1)所在樓層警報沒有響,則表示火警并非在自己附近地點發生,不會有現時的危險。

  (2)保持鎮靜,即使沒通知疏散,自己也可自行確定是否離開大廈。

  (3)做好疏散準備工作,當接到通知或聽到所在樓層的火警警報聲響后,立刻離開大廈。

  (4)無任何火警跡象,請勿隨便按動所在樓層的報警按鈕。

  3.發現著火時:

  (1)按動附近的火警報警按鈕,告知其他住戶并通知大廈消防中心。

  (2)利用附近的滅火裝備滅火,切勿用水撲救電源引起的火災。

  (3)假如火勢仍無法得到掌握,請立刻離開大廈,待大廈消防人員前來撲救。

  4.疏散與逃命

  (1)保持鎮靜,按照消防指揮員或大廈消防播送的指令有秩序地從消防樓梯疏散。

  (2)除照明燈光外,關閉全部電源及門窗。

  (3)消防責任人須在疏散后清點全部公司職員及到訪的'人數,以便幫助在場消防工作的開展,如發現有職員或到訪者失蹤,請立刻通知在場消防指揮員。

  (4)應從消防通道離開大廈,并關閉全部防火門,切勿將防火門固定,除特別情況外,全部人員均需離開大廈,到外面開闊地帶集合,切勿留在大廈內。

  (5)切勿運用電梯逃命,全部電梯在火警警報聲響起時會自動停止運行。

  (6)各單位必需負責布置疏散傷殘職員和到訪者,假如需要幫助,請通知大廈管理處。

  (7)未經消防指揮員或大廈管理部門人員的答應,切勿再度進入大廈。

  六、大廈資料

  1.消防指揮在公安消防隊未到達之前由大廈管理部門的最高領導任消防指揮員,待公安消防隊到場后,現場總指揮由公安消防隊最高指揮官負責。

  2.消防管理人物業公司任命消防管理人,消防管理人擔負現場指揮的責任。

  3.火災報警按鈕大廈的火災報警按鈕均附有清晰的標志,火災報警按鈕一經按動,火警鐘立刻鳴響,信號即時傳送到大廈消防掌握中心。

  4.自動滅火報警系統大廈如裝有先進的自動滅火報警系統,一旦有煙霧產生,該系統立刻發出警報,假如溫度到達攝氏60度以上,自動噴淋系統將會噴水,將火撲滅。

  5.太平門出口大廈每層設有多個太平門出口以便利人員逃命。出口通道的燈光照明全部接通大廈的應急電源,在火災發生時疏散通道的全部照明系統均能正常工作,以確保人員疏散時有秩序地進行。

  6.防火門防火門能自動關閉,可以阻擋火勢及濃煙擴散至疏散通道,因此防火門應常常性地關閉,不能任意將防火門打開固定。

  7.逃命途徑在緊急情況下逃命時,切勿運用電梯,請運用最近的疏散樓梯,快速撤離大廈,到地面較安全的地方集合。

  8.大廈消防播送系統大廈各樓層均裝有公共播送系統,如遇火警發生,該播送系統以播放錄音帶的方式引導人員安全疏散,全部錄音帶的信息將分別以英語、一般話、本地方言播放。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了進一步的加強大廈(小區)治安管理及保安部的日常管理,明確各崗位職責,落實責任,現根據保安部的實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行為準則

  第2條愛崗敬業,盡職盡責,堅守崗位。

  第3條積極主動,堅持原則,主持正義。

  第4條文明執勤,禮貌待人,注重形象。

  第5條遵紀守法,尊老愛幼,樂于助人。

  第6條遇人遇人,冷靜處理,以理服人。

  第7條加強學習,團結互助,互幫互愛。

  第三章行為規范

  第8條值班時`嚴禁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會客、看書、報紙、聽廣播;不準做其他與值班、值勤無關的事。

  第9條愛護各種公用物品,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攜帶外出。

  第10條禁止利用工作之便敲詐勒索,收賄賂,監守自盜。

  第11條禁止在所管轄物業范圍內賭博和利用娛樂之便變相賭博。

  地12條遵守《保安員儀容儀表》,精神飽滿,文明執勤。

  (1)、不準留長發、蓄胡須、長指甲。頭發不得露于帽沿外,不得超過1.5厘米,違反者每次扣5分。

  (2)、不準背手或將手插入口袋中,執勤時不準吸煙、吃零食、勾肩搭背,無急事不準邊走邊打電話,違反者每次扣5分。

  (3)、值班時不準吹口哨、收聽(錄)音機、MP3、MP4,看書、看報,違反者每次扣10分。

  (4)、不得隨地吐痰、亂扔雜物、紙屑,違反者每次扣5分。

  (5)、按規定統一著裝,佩戴工卡,服裝整齊、干凈無異味,穿襯衫時系領帶,穿工作褲黑皮鞋,精神飽滿,大方得體。

  (6)、上班時不得佩戴飾物,口袋內不宜裝過多物品,腰帶上不準佩戴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7)、禁止披衣、暢懷、挽袖、卷褲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腳,禁止穿戴不整齊進入工作場所、辦公室,違反者每次扣5分。

  第13條嚴格遵守《公司禮儀規范》規定的文明禮貌用語,講文明、有禮貌。

  (1)、見面問候說:您好;早上好;中午好;晚上好。

  (2)、分手辭別說:再見;再會。

  (3)、求助別人說:請;麻煩;請問。

  (4)、得到感謝說:別客氣;不用謝。

  (5)、打擾別人說:請原諒;對不起。

  (6)、接受致歉說:不要緊;沒關系。

  (7)、接待來客說:請進;請坐;請喝茶。

  (8)、送客人說:再見;慢走;歡迎下次再來。

  (9)、無力助人說:抱歉;實在對不起;清涼解。

  (10)、禮稱別人說:同志;先生、小姐;師傅;朋友。

  (11)、提醒別人說:請您小心;請您注意;請您別著急。

  (12)、提醒行人說;請您注意安全;請慢走;

  (13)、提醒讓路說:請借光;請你讓一讓好嗎?

  (14)、提請等候說:請稍等(候);

  第14條、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上下班人員均實行列隊管理,按時交接。交班領班在站隊時,必須了解保安員交接情況,對交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予以解決并向隊長匯報,違法者每次扣15分,造成嚴重后果的扣50分并追究相應的責任或辭退處分。

  (2)、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達崗位。接崗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未準時在規定地點交接崗進行交接者每次扣5分。

  (3)、接班值班領班在站隊時,要向各保安員安排崗位,講明注意事項及需要更進的工作。

  (4)、接班人員到崗位交接時,交班人須向接班人詳細的講明待辦及注意事項。接班人要詳細了解上一班值勤情況和本班應注意事項,應做到“三明”:上班情況明,本班接班事項明,物品、保安器材、公用設備清點明。

  (5)、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須填好值班記錄,應做到“三清”:本班情況清,交接問題清,物品、保安器材、公用設備情況清。

  (6)、交班的對講機及其他器材必須當面清點清楚,發現問題及時向當值的保安領班反饋,并做好相關的紀錄,追究相應當事人的責任。

  (7)、交接時做好相應的記錄,以免引起互相推諉責任,當值領班應協調好交接工作,并在領班工作交接記錄本記錄好,無交接記錄或交接不清每次扣10分。

  (8)、接班人在接班后應立即檢查崗位責任區域的公共設施及注意事項,接班后超過區域正常巡邏時間5分鐘內所發生的問題由上一班人員負責,5分鐘以后由接班人自行負責,所發生問題及時向值班室匯報,并按日常考核標準進行處分。

  (9)、當值人員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地處理或跟進工作,不能推諉其他崗位或移交下一班處理,事情要繼續在崗處理完,接班人協助處理。

  第四章著裝管理

  第15條、服裝物品包括:冬服、夏服、短襯衫、長襯衫、領帶、精神穗帶等。

  第16條、服裝物品領用必須辦理入帳登記手續,保安部安排專人保管、管理。

  第17條、員工上班時必須按規定著裝,保持警容嚴整,儀容儀表規范。

  第18條、按季節著裝,部門統一時間(夏服: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冬服:每年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并按規定著裝。

  第19條、扣好領扣、衣扣,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帽子不準歪戴。冬夏服不得混穿。

  第20條、上班時間穿襯衫時必須打領帶。

  第21條、非上班時間時,不得穿制服上街和在管轄區域內逗留。

  第22條、在服裝使用期間,員工必須妥善保管,注意服裝物品的清洗,防止破損,保持其完好、整潔。對公用的大衣,班次之間要交接清楚、愛護,保持干凈。

  第23條、保安員若在突發事件或執行突擊性事件時,使服裝有破損和丟失時,由本人在2天之內以書面形式報告部門,經部門核查屬實后,給與補發。

  第24條、保安服裝不得轉接他人使用及非保安員使用。離職時,保安員必須清洗干凈服裝上交,否則將結賬扣除清洗費50元;若有破損現象將給與從結賬工資中賠償原服裝價格的50%。

  第25條、如有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每次給與罰款10---50分。

  第五章治安消防設備管理

  第26條、對講機使用規定

  (一)、使用規定:

  (1)、遵守“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小區內每一個崗位配發對講機一部,責任到人,損壞者照價賠償。

  (2)、認真做好交接工作,以免出現對講機損壞互相推卸責任。每天接班時保安員必須上報消防監控中心當值人員登記,若出現對講機損壞必須第一時間報告當值領班或部門主管進行跟進工作。

  (3)、嚴格按照對講機部門規定的頻率使用,嚴禁亂按或亂條頻率,隨時保持對講

  的正常接收工作狀態,違者每次扣5分。

  (4)、消防監控中心或其他崗位呼叫對方,對方3次無應答者扣10分。

  (5)、對講機在崗位期間必須保持開機狀態,隨時保持對講機處于工作狀態,違者每次扣20分。

  (6)、消防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負責電池充電工作,按工作時間8小時更換充電池一次,保障當值人員對講機的正常使用。

  (7)、對講機在更換電池必須先關該機的電源開關,然后將用完電池取下,更換新的電池。

  (二)、對話要求:

  (1)、在呼叫其他崗位時,應先報自己本崗位,在呼叫相應的崗位;當被呼叫方收到信息后,應立即回答“收到請回答”。

  (2)、呼叫方在聽到被呼叫方的回話時,呼叫方應簡單明了的表述呼叫的事由及內容;被呼叫方聽到內容后,應作出回答“收到,清楚”,并做出相應的跟進工作;若不明白或不知道內容應做出回答“請你重復一遍”。

  (3)、再用對講機講話時,應使用規范禮貌、文明用語,嚴禁粗言淫語、開玩笑或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扣50分。

  (4)、無故不接聽對講機的呼叫或隨身不攜帶對講機每次扣10分,由此影響工作的開展,加扣50分;造成損失的追究責任。

  第27條、手電筒的使用管理

  (1)、遵守“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管理責任到人。

  (2)、手電筒主要用于中、夜班巡邏保安員使用,各當值隊長對電筒進行保管、檢查,由保安員領用。

  (3)、電筒的充電工作由當值的巡邏保安員自行負責,必須保障正常使用,交接班時領班必須檢查電筒的電量、使用情況。(5)

  (4)、部門所配置的手電筒只準用于工作期間;其他部門或人員須使用電筒,必須寫出書面的借條,并由當值隊長簽字確認,方可借出。

  第28條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

  (1)、當值的保安員負責管轄區域內滅火器、消防栓、自動報警系統、噴淋的日常巡查工作,保安部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2)、安全部所有的保安員負責看護區域內消防設施、器材,保養單位定期要對消防系統進行保養工作。

  (3)、大廈(小區)巡邏當值保安員負責小區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巡查工作。將巡查情況詳細的記錄在記錄本上。

  (4)、安全部主管負責對消防器材、設施建立檔案資料。并根據實際情況將器材的類型、數量、設置的位置、使用情況、定期檢查人配置相應的設備卡。

  (5)、保安部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按時組織對消防系統、設施、器材進行季檢、月檢、周檢,以確保消防正常使用。

  (6)、安全部每一季度對小區組織一次消防演習,每一年組織一次大型的消防演習。

  第29條消防監控中心管理

  (1)、值班人員應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2)、部門要設置相應的各種記錄本、設備運行臺帳、保養記錄本。

  (3)、中心值班電話、通信設施應時刻處于應急狀態,嚴禁私人電話打入聊天,長時間的聊天或用對講機聊天、開玩笑。

  (4)、值班人員在收到中心設備上的任何報警信號時,應及時的通知相應臨近的崗位進行檢查確認,發生火災時及時按火災應急處理程序進行處理。

  (5)、中心實行24小時不間斷的值班制度,嚴禁值班人員脫崗、睡崗或做與崗位無關的事項。

  (6)、各班值班人員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嚴禁值班人員喝酒后上崗。

  (7)、當值人員應制止閑雜人員進入消防監控中心機房,嚴禁非值班人員操作設備。

  (8)、監控設施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相應崗位人員到現場處理,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第六章消防與治安培訓

  第30條崗前培訓

  對新錄用的保安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崗前培訓、現場跟崗,培訓內容包括:

  (1)、公司簡歷、介紹。

  (2)、企業內部的管理制度:員工守則、工作紀律、安全部管理規定、企業文化、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3)、小區保安崗位基礎知識及基本操作。

  (4)、消防安全基本知識及防火、防盜、防刑事案件、防事故基本技能和知識。

  (5)、基本的隊列、體能訓練及物業轄區的整體概況等。

  第31條崗位培訓

  對在崗的保安員進行長期、常規性的培訓,教導員工把公司的培訓當成一種福利,以便保持、提高其所需掌握的基本知識、技能和方法,簡單的法學知識,培訓內容包括:

  (1)、不定期學習保安部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定期常規訓練:隊列訓練、擒拿格斗、體能訓練、消防滅火訓練。

  (3)、物業管理基礎知識,常規性業主投訴處理程序,簡單的法學知識。

  (4)、及時學習公司文件及精神文明內容。

  第32條消防安全教育專項培訓

  (1)、每個員工都必須參加消防安全培訓,都必須達到“三會”:會報警;會組織疏散;會使用消防器材撲救初期火災。

  (2)、每月組織不少于2次以上的消防業務、技能培訓。

  (3)、根據季節和小區的特性,不定期的宣傳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用電、用氣的安全操作方法。

  第32條培訓要求和考核

  (1)、不得無故缺席培訓;無特殊情況,中途不得離開;在培訓期間不得接聽電話,大聲喧嘩。

  (2)、每個員工自己攜帶筆記本做好筆記。

  (3)、安全部對培訓內容要定期的組織考核,根據考核成績保安部予以獎懲,實行優勝劣汰制。

  第七章防火檢查與隱患整改

  第33條防火巡查、檢查

  (1)、每班當值巡邏保安員每班次要對大廈(小區)的'`消防設施實行不間斷的巡查;對重點防火部位巡查一次。

  (2)、當值的領班每天負責安排本班的巡查工作,每2小時巡查一遍。

  (3)、安全部每月組織一次防火檢查。

  (4)、各級檢察應認真做好記錄,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的整改及跟進工作,發現重大隱患時,要及時的上報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5)、在巡查中發現的問題,不能當場處理的,應及時的向上級部門匯報,并做好相應的交接工作。

  第34條火災隱患的整改

  (1)、巡邏的保安員、當班領班、保安員在日常管理中發現火災隱患及時的處理并及時地上報。

  (2)、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保安部應及時的下發《火災限期整改通知書》,由當事人簽收并交回部門存檔備案。

  (3)、在隱患沒有得到整改、消除之前,保安部應負責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保安員加強巡查工作。不能確保安全,應責令當事人現場整改。

  (4)、對于物業公司和安全部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立即上報當地政府領導機構和執法單位。

  (5)、存在的隱患和整改情況保安部落實專人負責記錄并交回部門存檔備案。

  第八章部門例會

  第35條安全部例會制度

  (1)、安全部例會包括部門例會、領班例會和員工班前班后例會。

  (2)、部門例會為保安部全體員工例會,每月最后一天召開,一月一次;領班例會由保安部主管組織召開,每星期日召開;員工班前班后例會由當值領班負責,上班前和下班后組織召開。

  (3)、參加會議人員必須簽到,嚴肅會風,保持會場肅靜,嚴明紀律,不準交頭接耳、遲到,接聽手機;會議室內禁止吸煙。

  (4)、會議要做出記錄,及時傳達會議精神,按期完成會議所安排的各項工作。

  (5)、在例會上所討論的問題時,不準大聲喧嘩,要有次序地發言。會結束后,各人將自己所坐的椅子擺放整齊,桌面保持干凈。

  第九章值班室衛生管理

  第36條衛生管理規定

  (1)、各值班室必須保持地面無垃圾、煙頭等雜物,對亂丟垃圾、煙頭雜物者每次扣5分,有當值領班監督。

  (2)、值班室公用物品必須按規定位置擺放整齊,各種記錄本按序擺放。

  (3)、值班桌面必須無污漬、灰塵,禁止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第4條、更衣室衛生必須保持干凈無異味,各員工衣柜必須保持完好,自行保管。

  第十章安全部日常考核標準

  第50條安全部對上述的10章內容進行考核,考核實行扣分和罰款相結合的原則,每扣1分扣款2元人民幣。具體考核項目如下:

  (1)、交接班領班不列隊,每次扣領班5分;保安員不寫交接班記錄或交接班不清每次扣10分。

  (2)、交接不在崗或未辦理交接的,每次扣10分。

  (3)、保安員交接班不清,造成工作脫節、互相推卸責任等現象,每人每次扣20分;當值領班每次扣50分。

  (4)、安全部員工每月請假不準超過3天,請假3天以上一律不計發工資。

  (5)、執勤時串崗、離崗,每次扣10分;離崗20分鐘扣20分;離崗30分鐘以上扣50分,并作辭退處理。

  (6)、當班時喝酒或酒后上班,在上班時間吃早餐,每次扣20分。

  (7)、當班時間內打瞌睡每次扣10分;當值睡覺每次扣50分,當月累計睡覺3次以上者給與辭退處理。

  (8)、當值人員未按規定著裝,穿戴不整齊每次扣5分。

  (9)、在任何時間穿制服在大市場參與觀看打麻將、撲克、玩游戲機、洗頭、美容等活動,每次扣20分。

  (10)、在當值時應使用文明用語、文明執勤,禁止與業主(客戶)發生吵架、打架的,違者每次扣10分。

  (11)、工作時間里禁止利用對講機罵人、講粗口,玩手機,看書刊、報紙,聽耳機,違者每次扣10分。

  (12)、當值時與無關人員(閑雜人員)閑聊,當班時私自會客,違著每次扣10分。

  (13)、當值崗位時,打手機或接聽手機不能超過2分鐘,違者每次扣5分。

  (14)、非當值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進入消防、監控室內,每次扣8分(除正常工作外)。

  (15)、任何崗位當值人員在上班時間在值班室每次逗留不能超過3分鐘,每次扣8分。

  (16)、當值人員利用值班電話打、接私人電話,每次扣10分;若遇特殊事情需撥打必須做好記錄,無記錄者扣10分。

  (17)、未向部門主管提交書面請假條而擅自不參加培訓的,每次扣20分,遲到者扣5分。

  (18)、每周、部門例會無故不參加者扣20分,遲到者每次扣5分。

  (19)、拒不接受領導、領班工作安排或消極對待的,每次扣10分;當面頂撞領導每次扣30分。

  (20)、對工作監督檢查不力,造成工作脫節,當值崗位人員的職責不到位,精神面貌差,服務態度不好遭業主(住戶)投訴,每次扣20分;當值領班扣30分,一月出現3次以上者給與辭退或降職處分。(21)、在工作中弄虛作假、相互包庇,在調查違紀、違章的事件時知情不報,每次扣50分;情節嚴重的給與辭退。

  (22)、打擊報復、營私舞弊、監守自盜、對員工違章違紀的行為隱瞞不報。一律辭退。

  (23)、破壞、損壞安全部公用物品、財產,必須向當值領班匯報,并自覺照價賠償。若進行隱瞞,每次扣20分,并賠償物品。

  (24)、利用職務之便,在工作中索取小費,和其他服務費,中飽私囊,每次扣50分。

  (25)、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公司、管理處經濟損失的,是情節嚴重,給與通報批評、警告、降職、撤職、辭退處分;觸犯法律、刑律的,提交司法、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8

  一、小區內的孤寡老人、殘疾病人、精神病人、癱瘓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人員,應作為消防安全弱勢群體的管理工具,加強重點監護,形成街道(鎮)、居委會、家庭、鄰居、朋友共同參與的消防監護網絡。

  二、消防安全弱勢人員的家庭、親屬是弱勢人員的消防安全直接監護者,應采取各種措施,阻止弱勢人員違反消防法規行動,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弱勢人員的周圍鄰居、朋友要經常細心留意他們的行動,提醒其要安全用火、用電、用氣、用油,不要玩火、不要臥床吸煙,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街道(鎮)、居委會應落實專人,對弱勢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定期或不定期上門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并建立消防安全聯系卡,經常與監護者、鄰居等進行相同,了解其行動動向,以利于及時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燃。

  五、發現弱勢人員有違反消防安全的行動時,應及時制止;當無法阻止時,要立即向公安派出所、居委會等報告。

  六、弱勢人員家庭的門口可張帖醒目標志,有條件的可裝備相應的消防器材,提醒周圍居民注意其消防安全行動。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9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加強雷電災害防御工作,防止因雷擊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結合公司實際制定以下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工程采購總監,副組長:工程維修部經理,成員:工程維修部全體維修人員、物資供應部經理、工程材料采購員。

  二、由防雷安全領導小組制定雷電災害應急預案,并在發生雷電災害時啟動預案,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技術指導到位、物資供應到位、救援人員到位,確保高效妥善處理災情。

  三、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在遭受雷電災害后由防雷安全領導小組長及時向總經理、董事會和市氣象局防雷辦公室報告災情,并協助防雷辦公室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四、由工程維修部電工班長負責關注氣象部門發出的雷暴預報,并及時告知防雷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

  五、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工程維修部應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如發現防雷設施損壞的,應及時告知防雷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和市氣象局防雷辦公室,盡快排除防雷安全隱患。在檢查報告,合格證失效前十五個工作日提前由工程維修部經理向市防雷辦公室提出檢測申請,并積極配合做好防雷設施定期檢測工作。

  六、要加強防雷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公司員工防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技能,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七、對違反法律法規導致雷擊責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xxx物業公司有限公司

20xx年7月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0

  一、為確保食堂廚房安全衛生,凡未經食堂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準隨便進入廚房。

  二、食堂物品進庫必須點數,過秤,檢驗質量,出庫要有憑證,發料準確。

  三、庫存主、副食品每月盤點一次,做到賬物一致。

  四、工作完畢,關好煤氣、水、電。

  五、做好交接班記錄,清點好移交數量。

  六、要嚴格加強飯菜的管理,落實防盜措施。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1

  一、物業管理企業要對本管轄范圍內或受委托管理的`公共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進行維護保養,保障其完好有效。

  二、街道(鎮)和居委會要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做好對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工作。

  三、維護管理人員應熟悉簡易水噴淋、消火栓、火災報警、自動滅火系統、滅火器材、逃生設施等消防設施的道理、性能和維護請求。

  四、每年對市政水源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水噴淋管網上的閥門、噴頭和壓力表作一次搜檢,并翻開末端放水閥,釋放銹水,防止管網腐蝕而影響噴淋頭正常工作;每季度對火災報警設施聯動功能進行一次檢測和試驗;每季度對消防水帶、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滅火器材等進行一次維護搜檢。

  五、消防設施發生妨礙,需停水搶修時,物業管理企業應做好防范措施,并奉告居民。

  六、每次搜檢、維護、保養消防設施、器材都要進行記錄,并對滅火器材的品種、數量、購置時間、有效期限等登記造冊,建立檔卡。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圈占、埋壓、撤除、損壞、停用、挪用消防設施或器材。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2

  1安全經營工作例會制度

  1、為充分發揮公司及項目安全經營管理的監督管理作用,做好對管理處安全經營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經營問題的對策制訂,公司實行安全經營例會制度。

  2、公司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經營工作會議,對公司半年來的安全經營工作進行總結,對下半年度的安全經營規劃及安全經營工作進行部署。

  3、公司每月末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經營會議,分析、研究本公司的安全經營形勢,落實下個月安全經營管理目標。

  4、公司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經營會議,對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經營形勢進行分析,研究、統籌、協調、指導公司的重大安全經營問題。

  5、公司必須堅持使安全經營例會制度化,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確保使每次會議都有一定的實質內容,都能解決一定的實質問題。

  2安全經營檢查制度

  1、為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經營,必須加強管理處安全經營檢查。

  2、安全經營檢查的`依據:國家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經營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有關安全經營的各項規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經營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教育培訓、查安全防護等為主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為主,以查處安全經營隱患為主要內容,每月至少組織進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屬項目應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公司應根據經營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季節性安全檢查。

  7、公司及項目安全檢查結束后,要認真全面系統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并將整改、復查情況及時反饋到公司。

  3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安全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公司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秩序維護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安全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4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各項目每日對項目進行安全巡查。每月對項目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各項目應將檢查情況及時上報公司,公司應將消防安全檢查情況中所發現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5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各項目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及公司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6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公司及相關技術人員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公司及相關部門。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增進公司發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華能萊蕪電廠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等關于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凡在我司管理范疇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關于部門和個人,必要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安全生產貫穿于設備、設施運營、維護、維修、改造全過程,必要貫徹“安全第一,防止為主”方針,堅持以各部室為中心,實行屬地化管理,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原則。

  第四條 各部門必要嚴格遵守國家關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對的解決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關系,努力改進勞動條件,保證安全生產。

  第五條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各部門主任對管轄區域負全面領導責任,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

  第六條 各部門所屬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義務。

  第七條 各部門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督促每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重大問題及時予以協調解決。

  第八條 各部門應采用各種形式,加強對關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宣傳,提高員工安全生產意識。

  第九條 公司勉勵和支持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十條 公司對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改進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獲得明顯成績部室和個人予以獎勵。

  第十一條 公司各部門是我司安全生產工作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廠關于安全生產法規和基本制度規定,對我司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管理。

  第十二條 本制度根據國家現行關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原則、規范、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編制。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

  第十三條 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是結合物業公司特點,以保證安全生產體系具備可操作性。各部門尋常安全生產工作除按安全生產制度運營外還必要嚴格遵守國家、廠部、行業及地方性安全生產法規。

  第十四條 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副總經理和分管各部門主任為副組長,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構成“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安全管理機構,成立安全生產辦公室,配備與安全生產工作相適應專(兼)職管理人員,對公司內部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引、監督、管理和檢查。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十五條 總經理責任制:

  1、建立健全并貫徹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建立健全與本單位經濟活動相適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按照關于規定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貫徹安全生產經費;

  3、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按照關于規定開展安全生產原則化建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教培訓工作;

  4、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一起布置,一起貫徹,一起檢查,一起考核;

  5、將安全設施投資納入建設項目概算,執行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投入生產和使用制度;

  6、負責配備符合國標或者行業原則勞動防護用品;

  7、制定并實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趕赴現場,組織急救,保護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執行事故解決決定。

  第十六條 副總經理責任制:

  1、負責安全生產尋常監督管理工作,督促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

  2、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原則化建設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3、監督檢查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宣教培訓工作;

  4、督促做好作業場合勞動保護工作,防止和消除職業危害;

  5、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趕赴現場,組織急救,保護現場,做好善后工作,督促執行事故解決決定。

  第十七條 安全員責任制:

  1、負責分管物業管轄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

  2、定期檢查管理處對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執行狀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3、負責解決管理處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重大問題;

  4、負責組織分管物業管轄區域內定期和不定期安全、防火檢查,對查出問題貫徹整治;

  5、負責組織分管物業管轄區域范疇內重大事故調查解決。

  第十八條 綜合部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及廠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貫徹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結合社區實際狀況制定各種規章制度、操作規范和操作規程。

  2、負責對社區各安全生產環節進行監督管理,并提出防止事故發生辦法,組織開展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治事故隱患。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制,履行安全生產目的管理。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誨,對所屬員工和安全管理人員定期組織學習和培訓。

  5、在上級主管部門統一領導下負責管理尋常安全考核和上崗證管理,以及必要身體素質檢查,禁止帶病、疲勞工作。

  6、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對安全生產進行檢查、評比、考核,表揚先進,總結和交流經驗,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管理辦法。

  7、嚴格執行事故報告制度,精確、及時地填報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記錄報表。

  第十九條 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員安全生產負責人,其職責是:

  1、認真學習上級關于安全生產批示,規定和安全規程,純熟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

  2、上崗操作時必要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對的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產,平穩操作,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流程,認真做好各種記錄,不得串崗、脫崗、禁止在崗位上睡覺、打鬧和做其他違背紀律事情,對她人違章操作加以勸阻和制止;

  4、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有權回絕一切違章作業指令;

  5、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發生事故時要及時急救解決保護好現場,及時如實向領導報告;

  6、加強巡回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自己不能解決應及時報告;

  7、積極參加安全活動,提出關于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 8、保護事故現場,協調調查事故因素。

  第二十條 消防員責任制

  1、在公司安全員帶領下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2、開展管轄區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尋常防火安全檢查工作。 3、積極配合安全員對內對外消防安全宣教,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4、負責社區消防安全知識宣教,協助安全員制定滅火作戰籌劃,參加每半年組織實行應急救援演習。

  5、建立健全管轄區域安全生產檔案及各項安檢記錄,并及時更新完善與安全生產關于資料。

  第二十一條 班組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

  公司所屬綜合部、用能部、維修部、保安部、保潔部主任其職責是:

  1、對本部安全生產和員工人身安全、健康負責; 2、發現事故苗頭和事故隱患及時解決和上報;

  3、組織安全檢查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防火,班中檢查安全、防火,班后總結安全、防火工作;

  4、認真貫徹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5、發生事故及時報告,并采用積極有效辦法,制止事故擴大,組織員工分析事故因素;

  6、對從事有明顯危險或嚴重違背操作規程職工有權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崗位操作人員,報告上級領導;

  7、有權制止未經三級安全教誨和安全考核不合格員工獨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設施、設備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檢查員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和對的'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第四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1、為充分發揮公司及班組安全生產管理監督管理作用,做好對管理處安全生產狀況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對策制定,公司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2、公司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對公司半年來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對下半年度安全生產規劃及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布置。

  3、公司每月末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分析、研究我司安全生產形勢,貫徹下個月安全生產管理目的。

  4、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對公司本季度安全生產形勢進行分析,研究、統籌、協調、指引公司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5、公司必要堅持使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化,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保證使每次會議均有一定實質內容,都能解決一定實質問題。

  第二十三條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為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保證安全生產,必要加強管理處安全生產檢查。

  2、安全生產檢查根據:國家及廠關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原則、規范、規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關于安全生產各項規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生產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辦法、查隱患、查教誨培訓、查安全防護等為重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為主,以查處安全生產隱患為重要內容,每月至少組織進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屬部室應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公司應依照生產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季節性安全檢查。

  7、公司安全員安全檢查結束后,要認真全面系統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現問題,制定整治辦法,貫徹整治,并將整治、復查狀況及時反饋到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

  第二十四條 安全知識教誨、培訓制度

  1、每年以開辦安全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各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公司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誨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安全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要進行再教誨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二十五條 防火巡邏、檢查制度

  1、貫徹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貫徹巡邏檢查制度。

  2、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安全巡邏。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進。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規定關于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狀況及時告知公司安全員,安全員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狀況告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治。

  5、對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期間及時整治,依照獎懲制度予以懲罰。

  第二十六條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禁止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立符合國家及廠規定消防安全疏散批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批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在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禁止在辦公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禁止在辦公期間將安全疏散批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第二十七條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精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解決消防報警電話。

  3、準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狀況、事故解決等狀況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告知公司綜合部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解決,并撥打119電話告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管。

  第二十八條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尋常使用管理由消防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技術性能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員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準時檢查理解消防設備運營狀況。查看運營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1)煙、溫感報警系統測試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行,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與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他消防設備測試,依照不同狀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邏消防器材,保證處在完好狀態。(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及時補充并上報領導。(4)本社區消防器材由消防員負責。

  第二十九條 火災隱患整治制度

  1、消防員對存在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狀況書面下發各部室限期整治,同步要做好隱患整治狀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室應當貫徹防范辦法,保證隱患整治期間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員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治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三十條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禁止隨意拉設電線,禁止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室下班后,該關閉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員申請“動火允許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疇內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恰當安全隔離,并向公司借取恰當種類、數量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公司申請,公司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期派人巡邏。離地面2米以上高架動火作業必要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也許引燃其他物品火花。

  (4)未辦理“動火允許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處分,嚴重予以開除。

  第三十一條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合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庫房,配備必要消防器材設施,倉庫管理人員必要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辦法不同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儲。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查部門檢查,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合應依照消防規范規定采用防火防爆辦法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維護保養工作。

  第三十二條 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員帶領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籌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備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習,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辦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先進予以表揚。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第三十三條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習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狀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習前應精心開會布置,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習。

  5、演習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習狀況,發現局限性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第三十四條 燃氣和電氣設備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對的安裝、使用電器設備,有關人員必要經必要培訓,獲得有關部門核發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原則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規定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狀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也許引起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禁止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與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與否完好、與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原則劃定黃色區域,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實驗正式通電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用防范辦法部門外,工作場合內禁止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合內禁止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示其她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合禁煙規定。

  第三十五條 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和獎懲制度 1、對安全生產工作作出成績,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導致安全生產事故負責人,將根據所導致后果嚴重性予以不同解決,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懲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事故負責人將依法移送國家關于部門解決外,依照本單位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懲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視損失狀況與結識態度除責令補償所有或某些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不大;

  B、在禁煙場合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導致火災隱患;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或擅自增長小負荷電器;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導致不良后果;

  G、對安全員提出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治而無法闡明因素部室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批示標志等未導致嚴重后果。

  (2)有下列情形之一,視情節輕重和結識態度,除責令補償所有或某些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位置或改為它用; C、違背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

  D、逼迫其她員工違規操作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狀況解決程序解決;

  F、對安全小組檢查未予以配合、回絕整治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解決、不追究或提供虛假信息,予以辭退。

  (4)對違背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但能積極坦白并積極協助有關部門解決事故、挽回損失肇事者或負責人可視狀況予以減輕或免予懲罰。

  第三十六條 苑社區安全管理制度

  1、保安中隊負責所轄樓宇內公共區域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治安條例,密切配合公安機關保護業主生命財產安全。

  2、安全保衛以固定崗、流動巡邏相結合形式實行24小時全天候值班制度,對各樓實行每天不定期兩次以上安全巡邏制度,保證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維護消防批示標記、應急照明等消防設施、設備正常完好有效狀態。

  3、保安員上崗時必要穿統一保安制服,佩戴工號牌、武裝帶、警棍、對講機等,軍容嚴整,熱情禮貌,對的回答業主和來訪人員提問,提供力所能及協助。

  4、對進出社區可疑人員要嚴格進行檢查手續,對裝修和施工人員要憑保安部發放暫時出入證方可進出,禁止各類流動閑雜人員混入大廈。

  5、大門崗要做好各種登記工作,對業主單位搬出貴重、大件物品離開大樓,必要有物業公司發放出門條,否則不予放行。

  6、凡在大樓內施工或安裝維修設備需要動用明火作業時,施工單位先報請用能部批準,然后由保安部簽發《動火允許證》,貫徹相應防范辦法后方可實行。

  7、消防監控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隨時觀測。記錄儀器設備運營狀況及解決火警工作記錄,遇有火警,按《火警處置程序》進行解決。

  第三十七條 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層建筑所屬負責人是重要消防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貫徹實行消防法律法規和關于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機構,擬定防火負責人,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擴建及內部裝修、安裝大型壁掛廣告,均應將設計圖紙(方案、初設、施工圖)報消防監督部門審批,經審核批準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要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4、高層建筑內動用明火作業時,必要由經營或使用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監督部門批準,動火單位應嚴格執行動火制度,采用防火辦法,做好滅火準備;

  5、高層建筑內動用明火作業時,必要由經營或使用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監督部門批準,動火單位應嚴格執行動火制度,采用防火辦法,做好滅火準備;

  6、經營或使用單位職工應掌握消防器材、設施、設備用法,熟悉建筑內外疏散路線;

  7、建筑物內走道、樓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暢通,禁止堆放物品。疏散標志和應急燈,要保證完整好用;

  8、建筑物內應按規定和規范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及報警電話等設備;消防監控室應設專人每天24小時值班,記錄儀器設備工作狀況,及時解決火警信號;

  9、建筑物內消防設施、設備應簽定維護管理合同并嚴格維護管理,保證完整好用;未經安全員和公安消防監督部門批準,任何消防設施、設備不得擅自停用或關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并建立檔案,詳細記錄關于狀況;

  10、高層建筑單位應依照實際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傳檢查、值班巡邏、用火用電、消防設施管理等制度,貫徹逐級防火責任制,嚴格獎罰制度;

  11、開展經常性防火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和事故必要及時報告并采用相應辦法,不得隱瞞不報或擅離職守。

  第三十八條 室內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1、停車場合屬負責人對停車場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貫徹實行消防法律法規和關于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機構,擬定防火負責人,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按規定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3、制定并嚴格執行用火用電管理制度、值班巡邏制度、消防安全宣傳檢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級責任制度等必要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火災應急方案,指定專人值班;

  4、對入庫車輛應擬定專人進行仔細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車輛應在擬定地點存儲,不得堵塞通道和影響消防設施使用。入庫車輛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5、車庫電氣裝置必要由正式電工按規定安裝,電線須穿金屬導管或不燃材料管保護,接線處應穿接線盒。車庫內不得設立移動照明燈具和碘鎢燈,不準使用電爐等家用電器;

  6、車庫內禁止動用明火,在醒目地點設防火標志。確需動用明火時(含電焊、氧焊),必要辦理動火證,經安全員批準,并采用嚴格安全辦法保證安全;

  7、車庫內禁止進行車輛維修作業以及其她作業,禁止在通道上停車,禁止超量停車。不得存儲其她物品;

  8、車庫內應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和滅火器材及報警電話,并擬定專人負責管理維護,使之完好有效;

  9、開展經常性防火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和事故必要及時報告,并采用相應辦法,不得隱瞞不報或擅自逃離現場。

  第五章 安全生產管理目的

  第三十九條 安全生產管理目的

  1、因安全辦法不到位,導致工傷死亡、重傷事故為“零”。2、無因管理失職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3、因管理責任導致事故負傷控制在1‰如下。

  4、無因管理責任導致設備因素導致重大安全事故。

  第六章

  安全生產責任追究

  第四十條 公司進行安全生產目的考核,年終按目的完畢狀況實行獎懲。對發生特、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導致極壞社會影響并給公司帶來重大經濟損失,要追究負責人和當事人責任。

  第四十一條 公司要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明顯成績集體、個人予以表揚、獎勵,并與其經濟利益掛鉤。對因玩忽職守、違背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而導致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及公司效益蒙受損失關于負責人,應依照事故性質、責任大小,分別予以行政處分和經濟懲罰。對構成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解決。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合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四十三條 安全員負責社區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安全員離任時,應做好安全生產責任制交接工作,新任安全員負責其職責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十四條 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從9月1日起執行。需做修改時,應將修改內容上報上級部門進行審核備案。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4

  1.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管理方針,防患于未然

  做好各項預防工作是保安工作的關鍵,保安員應時刻警惕,防止可疑人員進入住宅區域或綜合大樓,防止各類刑事案件和治安事故的發生。

  2.堅持物業內的治安管理與社會的`治安管理工作相結合的原則

  物業管理屬下的保安部應當與當地公安機關保持密切的聯系,及時了解社會治安情況,掌握犯罪分子動向,積極配合公安部門搞好物業周圍的保安工作。打擊不法分子的違法亂紀行為,確保物業的安全,為社會治安作出貢獻。

  3.堅持“服務第一,用戶至上”的服務宗旨

  管理就是服務,保安也是一種服務。物業保安管理就必須緊緊圍繞努力為用戶提供盡善盡美的服務這一中心任務開展工作,既要有公安人員的警惕性也要有物業管理人員的服務性;既要堅持原則,按制度辦事,又要時刻為用戶著想,主動幫助用戶們解決問題;既要與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又要為用戶提供熱情周到的服務。

  4.堅持保安工作硬件與軟件建設一起抓的原則

  一方面要抓好保安隊伍建設,認真完善各項治安防范制度,落實治安防范措施;另一方面,又要搞好物業治安防范的硬件設施建設,建立并完善電視監控系統、消防報警系統等,應購置充足的對講機及其他保安工作所需的設備等。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5

  除嚴格執行設備設施通用管理制度外,還應執行以下規定:

  1、機房內懸掛溫度計,應確保機房溫度不超過40℃。

  2、機房內盤車工具、使用標識圖須懸掛于機房內顯眼位置。

  3、《電梯困人救援規程》及各種警示牌須懸掛在電梯機房、值班室顯眼位置。

  4、倒閘操作前,應將電梯停至基站;倒閘完畢后,檢查電梯運行是否正常。

  5、每年,應邀請省(或市)質檢部門對所有電梯進行一次年度安全檢查;未取得質檢部門檢驗合格證的'電梯,嚴禁投入使用。

  6、如發生火災、地震、水淹等情況,按突發事件處理辦法執行。

  7、工程部(設備設施管理部門)每月對電梯外委單位進行一次抽查評估(按百分制打分,作為年底綜合評審的依據)。

  8、每年,物業公司領導、工程部及電梯維修主管對電梯委保單位進行一次綜合評審,選擇評審合格的單位簽訂委托維護保養合同,承擔維保任務。

  9、乘梯須知

  (1)用手按鈕,嚴禁撞擊。

  (2)不許吸煙,勿靠廂門。

  (3)運行之時,擠門危險。

  (4)危險物品,禁止進梯。

  (5)保持清潔,勿吐勿丟。

  (6)運載貨物,須先報批。

  (7)若遇意外,請按警鈴。

  (8)超載鈴響,后進退出。

  (9)兒童乘梯,成人陪同。

  (10)發生火警,切勿乘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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